作者:格雷厄姆·格林 更新时间:2025-06-08 03:07
21次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传奇大师。 关于爱情,我又想起了你 --------------------------------------- 二战期间的英国伦敦,作家莫里斯爱上公务员亨利的妻子萨拉。一次意外事件导致萨拉不辞而别, 莫里斯在恨和嫉妒中度过了两年。两年后 ,他们再次相遇,当初那段感情中炙热的 爱、恨、猜疑、嫉妒、信仰,再度折磨着莫里斯。这段恋情最终如莫里斯所言:变成了一桩有开始也有结束的风流韵事。莫里斯记述了爱情开始的时刻,以及最后的时刻。 这本书里有狂热的爱、狂热的恨、狂热的猜疑、狂热的嫉妒、狂热的信仰,有爱情中所有狂热的情感。 恋情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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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没有开端,也没有结尾:作者从自己经历中选择那个可以让其回顾以往或者放眼未来的时刻时,完全是任意的。有些职业作家,在被人们认真注意到的时候,会因他们的写作技巧而受到赞美。我用“作者选择”这样的说法时,口气里所带的,便是这类作家会有的那种并非很确切的自豪感。但是,事实上是我自己选择了一九四六年一月那个漆黑的雨夜里,在公共草坪上看到亨利·迈尔斯顶着一片滂沱大雨斜穿而过呢,还是这些景象选择了我?依照我这一行当的惯常做法,我从这里开始写会很方便,也很正确。可如果当时我信某位天主的话,我也会相信有那么一只手在拽着我的胳膊肘,示意我说:“去同他打招呼吧,他没看见你。” 不然的话,我怎么竟会去同他打招呼呢。如果用“恨”这个字眼来说人不算太过分的话,我是恨亨利的——我也恨他的太太萨拉。我想那天晚上的事情过后不久,亨利也开始恨我了,就像他一定曾时时恨过自己的太太以及另外那个人一样(所幸的是,那时候我们都不相信另外那个人的存在)。所以说,这本书所记述的与其说是爱,倒远不如说是恨。不过,如果我碰巧说了亨利和萨拉什么好话的话,读者也大可以相信我:我这样做是在抵制偏见,因为我喜欢写出接近于真实的东西,甚于
那个很爱我的小傻子死了。 从前周晋珩以为易晖是空气中碍眼的一粒灰尘,附赘悬疣,只想抬袖将他拂去。 后来才知道他是燎原大火后的余灰,轻飘飘的一簇吸入肺腑,便足以烧喉灼心。 伤口鲜血淋漓,药石罔效,唯有他能将它医好。 可是他已经死了。 周晋珩x易晖。 暴躁年下明星攻x前世真傻子单纯受。 重生魂穿,破镜重圆,渣攻回头火葬场,狗血套路全都虐。 【排雷】 ①攻不完美,年少不懂事的时候生理和心理上都伤/
时飞在完美的完成多个穿越任务后,凑足积分带着一堆穿越时学习的技能回到自己的世界了。 回来后时飞的目标就是每天吃喝睡做个躺赢的人生,无聊时就画个画,弄个设计,写个书,当个黑客又或者给哪个得了绝症的人治个病。 兴趣来了就去参加一下选秀比赛,再去娱乐圈拿个最佳新人表演奖之类。 一不小心好像马甲就越来越多了,本来对这样的人生非常的满意。 直到有一天,时飞在给粉丝签名时一不小心把笔名签出来了。 粉丝/
林荍从小在霍家长大,为了在霍家生存下去,只能讨好和她年纪相差不大霍家二少爷。 霍圾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做什么都是第一,斯斯文文从不打架,不发脾气,不抽烟,不喝酒,没有任何不良嗜好,温柔体贴,没有缺点 可只有林荍知道她讨好的是一条温柔毒蛇。 林荍:你到底想怎么样? 霍圾摘下眼镜,斯文轻笑,姐姐不爱我,为什么对我笑? 一句话简介:腹黑年下的占有欲 /
有这么几个身份各异的大佬,他们玩了同一款末世养成游戏,在游戏里养了同一个女儿。 互相不知道。 大佬们每天花式给自家乖囡氪金,力求让乖囡在末世中享受最高质量的生活。 * 边边出生在末世,被一个老人捡到,五岁时爷爷感染病毒变成丧尸,她成了孤儿,过着凄惨的生活。 某天,异能者在楼顶天台发现一个穿着漂亮公主裙的小女孩,正快乐地吃着红油火锅! 在她身后,两个丧尸举着冰块替她降热。 异能者:? 后来,/
每位向死而生的人,都在世间寻觅着能赋予自我生存意义的人。 在相识之前,霜叶只是茫茫人海中一座孤独无依的岛屿,因听见了对方绝望的求救之音,才循着音源缓缓靠近。 最终,接过某人递来的手,将他拖上了岸。 文案真的愁秃呜呜呜(强忍眼泪)其实是本甜文,理想型的甜蜜HE路线(x) ※CP看似性冷淡实则热衷于说骚话拿了男主剧本的霜妹x拿了女主剧本的黑时宰 、食用说明: ※第三人称,有修罗场,有单箭头,有/
丹帝降生,借体而存,重拾武道,傲视寰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