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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死位为重者,诸侯之礼,当合死位,顿子不死,其过巳深,何假书言归于某乎?故云顿子以不死位为重也。
夏,卫北宫结来奔。
五月,于越败吴于醉李。
(月者,为下卒出。
醉李,本又作“隽”音同。
为,于伪反。
) [疏]注“月者,为下卒出”解云:隐六年有注云“战例时,偏战日,诈战月。
不日者,郑诈之”然则诸侯之例,诈战者月,今此两夷相败,文宜略于诸夏,而经书月,故知为下卒文出矣。
吴子光卒。
公会齐侯、卫侯于坚。
(坚,如字,本又作“�”音牵,左氏作“牵”)公至自会。
秋,齐侯、宋公会于洮。
(洮,他切反。
) 天王使石尚来归�。
石尚者何?天子之士也。
(天子上士,以名氏通。
�,市轸反。
) [疏]“石尚者何”解云:欲言大夫,单名无字;欲言微者,名氏俱见,故执不知问。
注“天子”至“氏通”解云:传直云天子之士,而知上士者,何氏以为春秋之例,天子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录,下士略称人。
今此经书其名氏,故知之。
何氏意必知例然者,正以传云“石尚者何?天子之士”隐元年传云“宰者何?官也。
�亘者何?名也。
曷为以官氏?宰,士也”僖八年传云“王人者何?微者也。
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然则以此三处之传言之,则知单名继官,不以名氏通;单称王人云者,不以名见,故隐元年注云“天子之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录,下士略称人”是也。
�者何?俎实也。
(实俎肉也。
) [疏]“�者何”解云:欲言天子赐之祭肉,不见鲁侯助祭之文;欲言�非祭肉,不应远来归之,故执不知问。
“俎实也”者。
解云:谓以肉填实于俎上,故注云实俎肉也,德言实俎之肉也。
腥曰�,熟曰燔。
(礼,诸侯朝天子,助祭于宗庙,然后受俎实。
时鲁不助祭而归之,故书以讥之。
燔,本亦作“�番”又作“纟番”音烦。
) [疏]注“礼诸侯”至“讥之”解云:正以鲁无朝聘天子之处,而书归�以讥之,则知助祭于宗庙者,有受俎实之礼矣。
论语云“祭于公,不宿肉”者,义亦通于此。
宗伯以��番之礼,亲兄弟之国,似不通于异姓者,何氏所不取。
卫世子蒯聩出奔宋。
(主书者,子虽见逐,无去父之义。
蒯聩,苦怪反;下五怪反。
) [疏]注“主书”至“之义”解云:父子天伦,无相去之义,子若大为恶逆,人伦之所不容,乃可窜之深宫,阍人固守;若小小无道,当安处之,随宜罪谴,令其克改,宁有逐之佗国,为宗庙羞?且子之事父,虽其见逐,止可起敬起孝,号泣而谏之,谏若不入,悦则复谏,自不避杀,如舜与宜咎之徒,宁有去父之义乎?今大子以小小无道,卫侯恶而逐之;父无杀巳之意,大子怼而去之,论其二三,上下俱失:卫侯逐子,非为父之道;大子去父,失为子之义。
今主书此经者,一则讥卫侯之无恩,一则甚大子之不孝,故曰子虽见逐,无去父之义。
若其父大为无道,如献公、幽王之类,若不回避,必当杀己,如此之时,宁得陷父于恶?是以申生不去,失至孝之名;宜咎奔申,无刺讥之典,但卫侯尔时无杀子之意,是以蒯聩出奔,书氏讥之耳。
卫公孟�区出奔郑。
宋公之弟辰自萧来奔。
大�于比蒲。
(讥亟也。
亟,去冀反。
) [疏]“宋公”至“来奔”解云:上十年“出奔陈”十一年春“自陈入于萧,以叛”至此乃“自萧来奔”矣。
注“讥亟也”解云:大�之礼,五年一为,若数于此,则书而讥亟也;若缓于此,则书而讥罕,上十三年夏巳“大�于比蒲”今始一年,复行此礼,故曰讥亟也。
邾娄子来会公。
(书者,非邾娄子会人于都也。
如入人都,当�朝礼。
古者诸侯将朝天子,必先会间隙之地,考德行,一刑法,讲礼义,正文章,习事天子之仪,尊京师,重法度,恐过误。
言公者,不受于庙。
间隙,音闲;下去逆反。
) [疏]注“书者”至“于庙”解云:曲礼下篇云“诸侯相见于隙地曰会”今乃会人于都,故书而非之。
云如入人都,当�朝礼者,即桓六年注云“诸侯相过,至竟必假涂,入都必朝,所以崇礼让,绝慢易,戒不虞也”是其义也。
云古者诸侯将朝天子,必先会于间隙之地者,出曲礼也。
云考德行,一刑法者,谓考校其德行,齐一其刑法也。
云讲礼义者,谓习其礼仪也。
云言公者,不受于庙者,隐七年夏“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之下,注云“不言聘公者,礼,聘受之于庙,孝子谦不敢以巳当之,归美于先君,且重宾也”;隐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之下,注云“不言朝公者,礼,朝受之于大庙,与聘同义”;庄二十三年夏“公及齐侯遇于�”“萧叔朝公”传云“其言朝公何?公在外也”彼注云“时公受朝于外,故言朝公,恶公不受于庙”然则受朝之礼,礼当在庙,孝子归美于先君,不敢以巳当之;若不于庙,则言公,即“萧叔朝公”是也。
今此会礼不在庙,鲁侯受之于外,故言来会公矣。
言公者,不受于朝也。
城莒父及霄。
(去冬者,是岁盖孔子由大司寇摄相事,政化大行,粥羔豚者不饰,男女异路,道无拾遗,齐惧北面事鲁,馈女乐以间之。
定公听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
当坐淫,故贬之。
归女乐不书者,本以淫受之,故深讳其本,文三日不朝,孔子行。
鲁人皆知孔子所以去。
附嫌近害,虽可书犹不书。
或说无冬者,坐受女乐,令圣人去。
冬,阴臣之象也。
父,音甫。
去,起吕反。
相,息亮反。
粥羔,羊六反。
间,间厕之间。
近,附近之近。
) [疏]注“去冬”至“不书”解云:隐六年传云“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今此无冬,四时不具,故须解之。
云是岁盖孔子由大司寇摄相事者,即家语始诛编云“孔子为鲁大司寇,摄行相事,有喜色”是也。
鲁之司寇云大者,盖以无司寇之卿,是以大夫亦名大也。
鲁有司空卿,孔子为司空不言大者,是其一隅也。
若以家语言之,即定九年始为邑宰,十年为司空,十一年为大司寇,从大司寇摄行相事之时,年月不明,故此注云盖也。
云政化大行,粥羔豚者不饰,男女异路,道无拾遗者,皆是家语相鲁篇文也。
言不饰者,旧说云鲁前之时,粥羔豚者,皆以彩物饰之,自孔子为相,此事乃正,故曰粥羔豚者不饰也。
云齐惧北面事鲁,馈女乐以间之,定公听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者,出孔子世家。
案彼云“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云云“齐人闻而惧曰:‘孔子为政必霸,霸则吾地近焉,我之为先并矣,盍致地焉?’犁锄曰:‘请先尝沮之,沮之而不可,则致地,庸迟乎?于是选齐国中女子好者八十人,皆衣文衣而舞康乐,文马三十驷,遗鲁君,陈女乐、马于鲁城南高门外,季桓子微服往观再三,将受,乃语鲁侯为周道游,往观终日,怠于政事。
子路曰:‘夫子可以行矣!’孔子曰:‘鲁今且郊,如致�番乎大夫,则吾犹可以止。
’桓子卒受齐女乐,三日不听政,郊又不致�番�且于大夫,孔子遂行,宿乎屯,而师巳送曰:‘夫子则非罪。
’孔子曰:‘吾歌,可夫?’歌曰:‘彼妇人之口,可以出走’”云云是也。
云当坐淫,故贬之者,推寻古礼,无女乐之文,鲁人受之,故当坐淫�之恶;既有淫�之恶,去冬以见之。
其晋悼公受女乐二八而为霸者,左氏之事,何氏所不取,不得难此矣。
云鲁人皆知孔子所以去者,谓皆知鲁公受女乐有淫�之恶,所以孔子去之。
云附嫌近害,虽可书犹不书者,正以其获麟之后,得端门之命而制春秋,乃自因之,即云已之本出,由馈女乐之故,鲁国之人,悉知所由,若其书之,即是附于嫌疑,近于祸患,是以虽非国家之讳,依例可书于经,孔子亦不书之,故曰附嫌近害,虽可书犹不书。
注“或说”至“象也”解云:孔子自书春秋而贬去冬,失谦逊之心,违辟害之义,盖“不�春秋”巳无无“冬”字,孔子因之,遂存不改,以为王者之法,宜用圣臣,故曰“如有用我者,期月则可,三年乃有成”是也。
又春秋之说,口授相传,达于汉时,乃著竹帛,去一“冬”字,何伤之有?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邾娄子来朝。
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
曷为不言其所食?(据食角。
鼷,音兮。
) [疏]注“据食角”解云:即成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是也。
漫也。
(漫者,彳扁食其身,灾不敬也。
不举牛死为重,复举食者,内灾甚矣,录内不言火是也。
漫,亡半反,犹彳扁也。
彳扁,音遍。
复举,扶又反,下同。
) [疏]注“灾不敬”至“是也”解云:言所以灾其郊牛者,正以鲁人不敬故也。
云不举牛死为重云云者,春秋之义,悉皆举重,食死并书,故解之。
食在死前而言复者,正以食轻于死,故对重以为复矣。
云内录不言火是也者,即襄九年“春,宋火”传云“大者曰灾,小者曰火。
然则内可以不言火?内不言火者,甚之也”何氏云“春秋以内为天下法,动作当先自克责,故小有火,如大有灾”也。
二月,辛丑,楚子灭胡,以胡子豹归。
夏,五月,辛亥,郊。
曷为以夏五月郊?(据鲁郊正当卜春三正也,又养牲不过三月。
) [疏]“二月辛”至“豹归”解云:僖二十六年“秋,楚人灭隗”何氏云“不月者,略夷狄灭微国也”;昭三十年冬十二月“吴灭徐”何氏云“至此乃月者,所见世始录夷狄灭小国也”然则此亦所见世夷狄灭小国而书日者,上四年“夏,四月,庚辰,蔡公孙归生”灭沈之下,注云“日者,定、哀灭例日。
定公承黜君之后,有灭强臣之雠,故有灭则危惧之,为定公戒”是也。
注“据鲁”至“正也”解云:即成十七年传云“然则郊曷用?郊用正月上辛”何氏云“鲁郊传卜春三月,言正月者,因见百王正所当用也”;僖三十一年注云“武王既没,成王幼小,周公居摄,行天子事,制礼作乐,致太平,有王功。
周公薨,成王以王礼葬之,命鲁使郊以彰周公之德,非正,故上三卜,吉则用之,不吉则免牲”者,是其鲁郊传卜春三正之之义也。
何氏必知然者,正以哀元年�梁传云“郊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时;夏四月郊,不时;五月郊,不时”之文也。
注“养牲不过三月”解云:宣二年传云“帝牲在于涤三月”彼注云“涤,宫名,养帝牲三牢之处也。
谓之涤者,取其荡涤洁清。
三牢者各主一月,取三月一时,足以充其天牲”是也。
三卜之运也。
(运,转也。
已卜春三正不吉,复转卜夏三月,周五月,得二吉,故五月郊也。
易曰:“再三渎,渎则不告。
”不得其事,虽吉犹不当为也。
不举卜者,从何知。
) [疏]注“复转卜夏三月”解云:犹言转卜夏之正也。
注“得二”至“可知”解云:必知得吉者,正以经有郊文故也。
若其不吉,宜言乃免牲,或言乃免牛,乃不郊矣。
知其二吉者,正以僖三十一年传云“三卜礼也”“三卜何以礼”“求吉之道三”彼注云“三卜,吉凶必有相奇者,可以决疑,故求吉必三卜”也,是其得二吉乃可为事之义。
今此五月而郊,故知得二吉也。
云易曰“再三渎,渎则不告”者,蒙卦象辞云“蒙,亨。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
利贞。
”郑氏云“蒙者,蒙蒙物初生形,是其未开著之名也。
人幼稚曰童。
亨者,阳也。
互体震而得中,嘉会礼通,阳自动其中,德于地道之上,万物应之而萌牙生,教授之师取象焉,�道艺于其室,而童蒙者求为之弟子,非己乎求之也。
弟子初问则告之以事义,不思其三隅相况以反解而筮者,此勤师而功寡,学者之灾也。
渎筮则不复告,欲令思而得之,亦所以利义而�事”是也。
引之者,欲道鲁人渎卜,故五月非郊之月而得吉,非是龟灵厌之,不复告其所图之吉凶故也。
然则卦象之义,乃是弟子请问师之事义,故言筮以况之。
今此乃卜也,而引者,龟筮道同,亦何伤乎?云不得其事者,谓不得其事之宜,即五月郊天是也。
云虽吉犹不当为也者,谓吉凶会以事之善恶为本,郊非其月,虽吉亦不得为,何者?正以灵龟厌之,不复告其吉凶故也。
云不举卜者,从可知者,正以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云云,举卜。
今此直言五月辛亥郊,不举卜者,正以言郊则知卜吉明矣,故曰从可知。
壬申,公薨于高寝。
郑轩达帅师伐宋。
(轩达,左氏作“罕达”) [疏]“壬申”至“高寝”解云:说在庄三十二年。
齐侯、卫侯次于��。
(��,其居反;下直居反。
) [疏]“齐侯”至“��”解云:左氏作“��”字,贾氏无说,文不备也。
上九年“齐侯、卫侯次于五氏”注云“欲伐鲁也。
善鲁能却难早,故书次而去”然则今此亦然,故省文不注,而贾氏云“欲救宋,善恤邻也”者,盖与何氏异,或者九年之次以其无起文,故解为欲伐鲁。
今此上有轩达伐宋之文,下即云“齐侯、卫侯次于��”此则知欲救宋明矣。
不注之者,从可知省文。
邾娄子来奔丧。
其言来奔丧何?(据会葬以礼书,归含且�不言来。
含,户暗反。
�,劳凤反。
) [疏]注“据会葬以礼书”解云:即文元年“天王使叔服来会葬”传云“其言来会葬何?会葬礼也”云归含且�不言来者,即文五年“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是也。
奔丧,非礼也。
(但解奔丧者,明言来者常文,不为早晚施也。
礼,天子崩,诸侯奔丧会葬;诸侯薨,有服者奔丧,无服者会葬,邾娄与鲁无服,故以非礼书。
礼有不吊者三:兵死,压死,溺死。
为,于伪反。
厌死,于甲反。
) [疏]注“但解奔”至“晚施也”解云:在隐元年。
注“礼天子”至“溺死”解云:正以诸侯体敌而有会葬之礼,则天子之尊,两有可知。
礼记文王世子曰:“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不夺人亲也”故知有服无服,有差降明矣。
既有差降,奔丧近于会葬,故知但以奔与不奔为异也。
云礼有不吊者三:兵死,压死,溺死者,春秋说文。
案邾娄子来奔丧,鲁人无此三事,而引之者,以明不吊之类,非谓礼实同也。
秋,七月,壬申,姒氏卒。
姒氏者何?哀公之母也。
(姒氏,杞女。
哀公者,即定公之妾子。
) [疏]“姒氏卒”解云:�梁作“弋氏”字。
“姒氏者何”解云:欲言夫人,经不书薨;欲言其妾,谥同于夫,故执不知问。
注“姒氏杞女者”解云:正以杞女为姒姓,故知之。
何以不称夫人?(据母以子贵) [疏]注“据母以子贵”解云:隐元年传文。
彼注云“礼,妾子立则母得为夫人。
夫人成风是也” 哀未君也。
(未逾年不称公)。
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是后卫蒯聩犯父命,盗杀蔡侯申,齐陈乞弑其君舍。
) [疏]注“是后”至“君舍”解云:即哀二年夏“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是也。
云盗杀蔡侯申者,在哀四年春。
云齐陈乞弑其君舍者,在哀六年秋。
九月,滕子来会葬。
丁巳,葬我君定公。
雨不克葬。
戊午,日下昃,乃克葬。
(昃,日西也。
易曰“日中则昃”是也。
下昃,盖晡时。
昃,音侧。
晡,布昃反。
) [疏]注“易曰‘日中则昃’”解云:丰卦彖辞也。
彼云“日中则昃,月盈则食”云云,郑注云“言皆有休巳,无常盛”是也。
辛巳,葬定姒。
定姒何以书葬?(据不称小君,子般不书葬。
) [疏]注“据不称小君”解云:正以夫人书葬我小君,此不言小君,故难之。
注“子般不书葬”解云:子般不书葬之事,在庄三十二年。
子般未逾年,是以不书葬。
今定姒之子亦未逾年,与子般义同,故乃据而难之。
然则子般终不成君,故略之。
定姒之子终为君,有即尊之渐,母以子贵,故书其葬,但以今未逾年,故其母不称小君。
未逾年之君,有子则庙,庙则书葬者,但当连作一势读之,乃可解。
未逾年之君也。
(哀未逾年也。
母以子贵,故以子正之。
)有子则庙,庙则书葬。
(如未逾年君之礼,称谥者,方当逾年称夫人。
曾子问曰:并有丧,则如之何?何先何后?孔子曰:葬,先轻而后重;其奠也,其虞也,先重而后轻,礼也。
) [疏]注“如未”至“夫人”解云:未逾年之君,礼则无谥。
今此定姒如未逾年君之礼,而称谥者,正以方当逾年称夫人故也。
注“曾子”至“礼也”解云:案礼“曾子问曰‘并有丧如之何?何先何后?’”注云“并谓父母若亲同者同月死”;“孔子曰:‘葬,先轻而后重;其奠也,先重而后轻’”云云“其虞也,先重而后轻,礼也”今此何氏总而引之,是以直云其奠也,其虞也而巳。
引之者,欲道定公五月薨,定姒七月卒,非其并有丧礼,是以先葬定公,后葬定姒。
若其同月,当定姒先葬矣。
冬,城漆。
(漆,音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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