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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看着还是要走一整天才能到。
我们可以找个火车站搭火车去,但我想,手上就剩这点钱,还是拿来买吃的吧。
有一段路,一个男孩一直跟着我们,他背着个大背篓,里面装满了洋葱。
他带我们到马车装货的地方,城里那些市场的马车都来这里装蔬菜。
我们错过了马车最多的时间,但最后还是搭上了一辆顺风车。
那人的马走得很慢,他装了一车红花菜豆去汉默史密斯。
他说查尔斯让他想起自己的儿子——查尔斯就是有那种讨人喜欢的脸——我让他们一起坐前面,我自己和豆子一起坐在后面。
我坐在那儿,脸靠着箱子,眼睛望着前路。
路上下起伏,有时能看见伦敦,看起来又稍微近了一点。
我也打打瞌睡,但总想望着前面的路。
路渐渐宽了起来,路两边的树篱也逐渐被木条栅栏和墙取代。
我眼看着树叶变成了砖,草地变成了煤渣和尘土,沟渠变成了路边石。
当马车来到一幢房子旁边,墙上贴了有两英寸厚的,卷角在风中飘动的海报,我撕下一角,上面画着只握着手枪的手,我指头上全是灰尘,我就知道,我到家了。
我们是从汉默史密斯走路回来的。
伦敦的那块地方我不熟,但我找路还是很灵的——就像在乡下遇到岔路口我知道选哪条路一样。
查尔斯在我身边走着,眨着眼睛,有时拉拉我的衣袖,最后我干脆牵着他的手过马路,然后他就不放手了。
我在一个商店橱窗玻璃上看见了我们的样子——我戴着草帽,他穿着粗呢大衣——我们就像闯进血腥森林的两个小白痴。
然后我们到了威斯敏斯特,终于正眼看到了泰晤士河。
我必须停一下。
“等等,查尔斯。
”我用手按住胸口,背过脸去。
我不想让他看见我的激动。
当最激烈的情绪过去之后,我开始考虑下一步。
“我们现在不能过河。
”我一边走一边说。
我想的是走过去我们会碰到谁?要是碰到绅士怎么办?或者他也在四处走,想碰到我们?我觉得他不会亲自对我动手,但一万五千镑可是笔大钱,我知道他完全有可能找些混混来干这事。
我之前没考虑到这一层,到了伦敦才想到的。
我开始用一种不同的眼光环顾四周,查尔斯也看见了。
“你怎么了,小姐?” “没事,”我回答说,“就是,我还是怕这儿有克里斯蒂医生的人,我们在这儿转弯。
” 我带他转进一条黑暗狭窄的小巷,但后来我想,要是在这种小黑巷子被逮了更不好。
于是我又转出来——当时我们在查令十字街附近——到了河岸街。
走了一会儿我们来到街尾,那儿有一两个路边铺,卖二手衣服。
我到第一个铺子给查尔斯买了条羊毛围巾,给自己买了一张面纱,卖衣服的男人还跟我打趣。
“为啥不买帽子哪?”他说,“你这漂亮脸蛋,遮起来多可惜。
” 我伸出手等他找钱,“得了吧,”我说,“老娘的屁股也漂亮。
” 查尔斯吓得哆嗦了一下,我才不在乎。
我罩上面纱,感觉好些了。
这面纱和我的帽子还有浅色的印花裙子放在一起很难看,但是,我想人们可以把我当成脸上有疤或者有什么病症的姑娘。
我叫查尔斯把围巾拉起来遮住嘴,把帽檐也往下压。
他嘟囔说天太热,我说: “要是我还没带你找到里弗斯先生就被克里斯蒂医生的人抓走了,你还会觉得天热吗,嗯?” 他看着前面,看着路德门山附近的车流。
那是下午六点,交通最堵的时候。
“可是你到底什么时候带我去找他啊?”他说,“他的住处还有多远?” “不远了。
但是,我们得小心。
我得好好想想,我们找个安静点的地方……” 最后我们进了圣保罗大教堂。
我们走进去,我在条凳上坐下,查尔斯四处走动,看那些塑像。
我想,“只要到了兰特街,我就得救了。
”但是,我心烦的是不知绅士编了个什么故事安在我头上,在波镇到处传。
要是易布斯大叔的侄儿们现在都恨我了怎么办?要是在见到萨克斯比大娘之前,我碰到约翰·弗鲁姆怎么办?他要恨我都不需要人家说什么。
而且,就算我戴了面纱他也认得出我。
我一定要小心。
我要仔细研究房子的结构——在行动之前一定要搞清地形。
要小心谨慎是很难的,但我想到了我妈妈,她就是不够小心,你看,结果出了什么事。
我发抖,虽然是七月,圣保罗教堂里还是很冷。
随着下午变成傍晚,窗玻璃的颜色渐渐暗下来。
在克里斯蒂医生那儿,现在该是被叫醒,下楼吃晚饭的时间了。
我们会有黄油面包,一大杯茶……查尔斯走过来坐在我身边。
我听到他叹息。
他的帽子拿在手里,浅色的金发反着光。
他的嘴唇红润。
身穿白袍的男孩们在四周用铜枝点起蜡烛,我看着他心想,他要是也穿上件白袍,跟他们多相衬啊。
然后我看看他的大衣,大衣是不错的,就是粘了很多灰尘。
“我们现在还有多少钱,查尔斯?”我问。
我们还有一个半便士。
我带他去了瓦令街的一间当铺,把他的大衣押了,换了两先令。
他哭着把钱递给我。
“噢,我可怎么去见里弗斯先生啊?他肯定不喜欢没有外套的男孩儿!” 我说过两天我们就把他的外套弄回来。
我给他买了一些虾,黄油面包,还有一杯茶。
“伦敦的虾,”我说,“可好吃了,是不是?” 他不理我。
我们接着走时,他落在我身后一步远,手抱着胸,眼睛望着地面。
他的眼睛红了,因为哭泣,也因为伦敦的沙尘。
我们在黑衣修士桥过了河。
从那儿开始,我更加小心翼翼了。
我们远离那些小街小巷,一直挑宽敞明亮的大路来走。
黄昏的半明半暗——这是一种不真实的光线,干偷鸡摸狗的勾当这种光线最合适,比全黑还好——也给了我们掩护。
我们每走一步,就离家近了一步。
我开始看见一些熟悉的物件,甚至一些熟悉的人,心头再次涌起激动,我真怕这情绪让我失去勇气。
然后,我们到了沙石巷,南华克桥路,我转入了兰特街的西头,向里面张望。
我的血一下子冲上头顶,心跳到喉咙里,我怕自己要晕倒了。
我抓紧了我们背靠的砖墙,低下了头,直到心跳稍缓。
然后我开口说话,声音粗哑。
我说: “查尔斯,你看见那黑色的门吗,上面有一扇窗子那个?那就是我家的门。
里面住的那位女士,我把她当妈妈一样。
我真的太想现在就冲进去了,但是我不能。
不安全。
” “不安全?”他说。
他害怕地看了看周围。
我想,这街道——在我看来是那么可亲的,甚至可以立马伏下地亲吻的——在他看来可能很下等呢。
“不安全,”我再说了一遍,“现在克里斯蒂医生的人还在追我们。
” 但我看看这街,看着易布斯大叔的店门,看着门上的窗子,那就是我和萨克斯比大娘的房间啊,我真是太想走近些去看看了。
我拉过查尔斯,把他推到我前面,我们走了几步,站在墙边,有两个凸出的窗户投下了阴影,我们就躲在阴影里。
几个小孩经过,他们笑我的面纱。
我认识这些小孩的妈妈,大家都是邻居。
我又开始担心被看见被认出来了。
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傻,还千辛万苦跑回这条街。
然后我想,“我干吗不跑到门口去,把萨克斯比大娘叫出来?”说不定我真的就要这么干了,我也不知道,因为我已经转了个身,假装在整理帽子,正在我下决心的时候,查尔斯用手捂着嘴,叫了出来,“噢!” 刚才笑我面纱的小孩们已经沿兰特街跑下去很远了,他们分开,让一个人从中间走过。
那人是绅士。
他戴着那顶旧宽边软帽,脖子上系了一条红布,头发和胡子都很长了。
我们看着他悠闲地走过来,好像还吹着口哨。
然后,他在易布斯大叔的店门前停下了。
他把手伸进大衣口袋,掏出钥匙。
他在台阶上踢了踢脚——先右后左——磕掉鞋上的泥。
他把钥匙插进锁里,散漫地左右张望了一下,然后进了屋。
他完全是一副优哉游哉、驾轻就熟的派头,做完了这一系列动作。
我看着他,不禁全身发抖。
但我的感受却有些奇怪,“魔鬼!”我说。
我说这话的口气,听起来像是要杀了他,一枪毙了他,冲过去甩他一个大耳光。
但是,他的出现也让我害怕——比我想象的还害怕——就像自己还在克里斯蒂医生那里,随时会被抓、被推撞、被绑起来浸冷水那么怕。
我的呼吸也变了,变得短促不齐。
查尔斯应该没察觉到。
他想的是自己的衬衫——“噢!”他说,“噢!噢!”他看着自己的指甲,还有衣袖上的泥巴印子。
我抓住他的胳膊,我想跑——顺着来路跑回去,我心里一万个想跑。
我几乎就跑了。
“来,快走。
”我说,然后又看了一眼易布斯大叔的店门,想着也许萨克斯比大娘就在门后,想着绅士神态自若地在她身边。
该死的杂种,害得我连自己的家都怕!“我才不会被他赶走!”我说,“我们留下,但我们藏起来,来,来这边。
”我把查尔斯抓得更紧,开始推他走,倒不是离开兰特街,而是更往里走。
街两边有很多房子是出租房间的,我们到了一家门口,“有床位吗?”我问门口那个姑娘。
“有半个。
”她说。
半个肯定不够,于是我们去下一家,再下一家,两家都客满。
最后,我们到了易布斯大叔铺子正对面的那栋房子,门阶上坐着个抱孩子的女人。
我不认识她,这就对了。
“有房间吗?”我飞快地问。
“可能有吧。
”她回答,想看清我面纱后的脸。
“向街的吗?”我望向上面,并用手指着,“那一间?” “那间价钱贵点。
” “我们租一个礼拜。
我先给你一先令,剩下的明天给。
” 她做出一副苦相。
但她想喝酒,我看得出来。
“好吧。
”她说。
她站起来,把小孩放在门阶上,带我们走上滑溜溜的楼梯。
楼梯转角处有个男的,醉得不省人事。
她带我们去的那个房间连锁都没有,只有一块石头用来顶门。
房间又小又黑,有两张矮床,一把椅子。
窗外有百叶窗,现在是关上的,窗框边吊着一条铁钩,是撑开百叶窗用的。
“是这么打开的。
”那女人正要给我示范,被我拦住了。
我说我眼睛有毛病,不喜欢阳光。
因为我一眼就发现了百叶窗上有洞,那恰恰是我想要的,当那女人收了我们的一先令走出去后,我关上门,脱下帽子和面纱,跑到玻璃窗边望了出去。
但是,没什么可看的。
易布斯大叔的店门还是关着,萨克斯比大娘的窗户也是黑黑的。
我看了大约有一分钟才想起查尔斯来,他站在那里,看着我,把帽子拿在手里揉着。
旁边不知哪间屋里有个男人吼了一声,把他吓了一跳。
“坐下吧。
”我说,又转回去对着窗玻璃。
“我要我的大衣。
”他说。
“你现在要不了,当铺关门了。
我们明天去取。
” “我不相信你了。
你对那个女士撒谎,说什么眼睛不好。
你偷的这条裙子和这双鞋,还有那馅饼。
我吃了那块馅饼觉得恶心。
现在,你又把我带到这种破地方。
” “我带你来了伦敦,这不是你想要的吗?” “我以为伦敦不是这样的。
” “你还见得到伦敦漂亮的地方。
去睡觉吧,明天我们就把你的大衣弄回来,你就会觉得脱胎换骨了。
” “我们怎么弄得回来?你刚才把先令给了那女士了。
” “我明天再弄一先令回来。
” “怎么弄?” “你别问了。
去睡觉吧,你不累吗?” “这张床上有黑头发。
” “你睡另一张呗。
” “那张床上有红头发。
” “红头发又不会让你死。
” 我听到他坐下,抹着自己的脸。
我估计他又要哭了。
但是过了一会儿他说话了,语气也变了。
“里弗斯先生的胡子好长了,是不是?”他说。
“可不是嘛,”我回答说,眼睛仍然看着窗外,“我觉得他需要一个小厮帮他刮胡子。
” “就是嘛!” 他又叹了一口气,倒在了床上,用帽子盖着眼睛。
我一直看着窗玻璃,一直看着,就像猫守着老鼠洞,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其他任何事。
夜色变黑了,街上——夏天,这条街是很繁忙的——也渐渐空了。
小孩子们上床睡觉,男人和女人们从酒吧里回来,狗们也睡觉了。
其他房间里的人走动着,拉动着椅子,有个婴儿哭了。
有个姑娘——我猜是喝醉了——大笑起来,笑个不停。
我仍然看着窗外。
有一个钟在整点的时候敲响了。
现在我一听到钟声就会哆嗦,我一声一声地听着,直到它敲了十二响,后来又敲了半点钟,我就等着三刻钟,仍然看着窗外。
但我开始寻思,我这么等,究竟想看见什么呢?然后,我就看见了这个: 萨克斯比大娘的房间里出现了一点光和影,然后显出了一个人影——那是萨克斯比大娘!我的心几乎要飞出来了。
她的头发变白了,她穿着那件黑色的旧塔夫绸裙子。
她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盏灯,她的脸背着我,下巴在动——她是在对屋里的人说话,那个人现在走过来了,萨克斯比大娘让开了一步。
是一个姑娘。
一个腰身纤细的姑娘……我看到她了,我开始发抖。
她走上前来,萨克斯比大娘跟在她身后在屋里走动,帮她取下胸针和耳环。
她直接走到窗玻璃前。
她举起手臂,放在窗框上,然后把额头靠在手腕上,安静地站着,只有手指无意识地扯着窗帘上的花边。
她的手裸露着,她的头发烫了卷。
我想,这不可能是她。
萨克斯比大娘又说话了,那姑娘抬起头,她的整张脸都在街灯的光线下了,我忍不住叫出了声。
她也许听到了——虽然我觉得不太可能——她扭了一下头,似乎在看着我,似乎穿过尘土飞扬的灰暗街道,和我目光相接了,凝视了大概一分钟,我眼睛都没眨一下。
我觉得她也没有。
她一直睁大双眼,我看见了,我终于记起了她眼睛的颜色。
然后她转过身去,向屋里走了一步,拿起那盏灯。
当她把灯放下,萨克斯比大娘就走到她身边,举起手来,开始从后颈帮她解开衣服的扣钩。
然后就是黑暗。
我从窗边退开。
我苍白的脸在窗玻璃上映照出来,街灯的光落在我脸上,在眼窝下投射出心形的阴影。
我转过身。
我的叫声惊醒了查尔斯,我想,我的脸色一定有点怪异。
“小姐,怎么了?”他小声问。
我用手蒙住嘴。
“哦,查尔斯!”我踉踉跄跄地朝他走过去,“哦,查尔斯,你看着我!告诉我,我是谁!” “谁,小姐?” “不是小姐,你别再叫我小姐!就算他们说我是,我从来都不是什么小姐。
噢!她把我的东西全抢走了,查尔斯。
她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抢走了,就这么变成她的了。
她让萨克斯比大娘也爱上她了,就像她让——噢,我要杀了她,今晚就杀!” 我发疯一样地跑回窗边,去看对面的房子。
我说,“我看看,我能爬到那个窗子上去吗?可以把窗闩硬顶开,溜进去,趁她睡觉,一刀捅死她。
那把刀呢?” 我又跑过去,找到刀,拿起来用手试了试刃。
“不够快。
”我说。
我周围望了望,捡起堵门的那块石头,把刀刃在上面擦过,“是这样吧?”我对查尔斯说,“还是这样?怎么才能磨得最锋利啊?帮帮忙,帮帮忙,你他妈是磨刀小匠啊!” 他一脸惊恐地望着我,然后走过来,用发抖的手教我磨刀。
我磨了刀刃。
“很好,”我说,“这感觉不错,用刀尖指着她胸口。
”然后我停住了,“但是,你觉不觉得,就这么一刀捅死也太快了?我为啥没想个慢点儿的法子呢?”——我想到了窒息死,绞死,用棍子打死。
“查尔斯,你有棍子吗?这样可以慢点死。
哦,对了!我得让她知道是死在我手里啊。
你得跟我一起来,查尔斯,你得帮我——你怎么了?” 他走到了墙边,背靠着墙,身子在发抖。
他说,“你不是——你再也不是布莱尔庄园的那个人了。
” 我说,“瞧瞧你自己,你也不是那个男孩了。
那男孩多勇敢。
” “我要里弗斯先生!” 我笑起来,狂笑,“那我告诉你。
里弗斯先生也不是你想的那个人了。
里弗斯先生就是一个魔鬼,无赖。
” 他上前一步,“他才不是!” “他就是。
他和莫德小姐一起跑路了,跟所有人说我就是她,把我塞进疯人院。
要不然你以为签字让我入院的是谁?” “要是他签的,那事情就是真的!” “他是个恶棍。
” “他是百里挑一的好人!在布莱尔大伙都这么说。
” “他们根本不像我一样了解他,他是坏人,坏透了。
” 他双手握起了拳,“我才不管!”他喊道。
“你想去服侍一个魔鬼?” “那也好过,去——噢!”他坐到地上,把头埋下去,“噢!噢!我这一辈子从来没像现在这样痛苦。
我恨你!” “我也恨你,”我说,“你他妈的娘娘腔。
” 我手里还握着那块石头,我甩出去砸他。
没砸中,偏了大约一英尺远。
但是石头砸到墙上和落到地上的声音很刺耳。
我也在发抖,跟他差不多。
我看看手里握着的刀,把它放下了。
我摸了摸脸,脸上全湿了,是刚才出的冷汗。
我走过去,在查尔斯身边跪下,他想把我推开。
“别碰我!”他喊道,“要不杀了我算了,随便!” “查尔斯,你听我说,”我的语气平静了一些,“我不恨你,真的。
你也不应该恨我。
现在你只有我了,你在布莱尔的饭碗也没了,你姑妈也不要你了,现在你也回不了乡下了。
而且,要是没有我帮你,你连南华克区都走不出去。
你只会迷路。
伦敦到处都是心狠手辣的坏男人,对你这种迷了路的漂亮金发男孩不知会干出什么可怕的勾当。
你兴许被船主劫去,最后被拐卖到牙买加。
你愿意那样吗?别哭,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哭!”——他又开始抽泣——“你觉得我不想哭吗?我被人骗惨了!骗我骗得最厉害的那个人,现在这一分钟就睡在我床上,在我妈妈的怀抱中。
这事说了你也不明白。
这是件生死攸关的大事。
我说今晚要杀了她是傻话。
但是,给我一两天时间,让我想清楚。
这儿有钱,而且——我发誓,查尔斯——还有人,只要她知道了我是怎么被陷害的,对帮了我的男孩,她一定会好好报答的……” 他摇摇头,还没止住哭。
现在,我终于也忍不住哭了起来。
我伸手抱他,他把头靠在我肩膀上。
我们继续抽泣呜咽,直到隔壁的敲着墙壁叫我们闭嘴。
“好了,”我说,抹抹鼻子,“现在没什么害怕了吧?做个乖孩子,去睡觉好吗?” 他说如果我待在他身边,他就会睡。
于是我们俩就睡在那张有红头发的床上。
他张着他那粉红的嘴唇睡着了,呼吸平静均匀。
那天夜里我一宿没睡。
我想着街对面的莫德,躺在萨克斯比大娘的怀里呼吸着,她的嘴也像他的一样,像朵花一样张开着;她的脖子裸露着,那么纤细,那么白皙。
早晨到来的时候,我已经想好了行动计划的第一步。
我站在窗前,对易布斯大叔的店门望了一阵子,但发现没什么动静,就不望了。
那个不着急。
现在我需要的是钱。
我知道怎么弄钱。
我让查尔斯梳头,把头发分好界,然后静悄悄地带他从后门走了出去。
我带他去了白教堂——我觉得这地方离波镇足够远,我可以不戴面纱。
我在高街找了个落脚点。
“站在这儿,”我说。
他照做了,“好,你还记得昨晚上你哭得多厉害吧?现在再哭一次。
” “什么?” 我抓住他的胳膊掐了一下。
他尖叫起来,然后扭动着身子。
我用手按住他的肩膀,表情紧张地看了看街头街尾。
有几个人好奇地看着我们。
我示意他们过来。
“行行好,先生,行行好,太太,”我说,“我刚才遇到的这孩子,他从乡下来,跟主人没跟住,走丢了。
您能赏一个子儿,帮他凑钱回家吗?行吗?他孤零零一个人,谁也不认识,两眼一抹黑,也不认识路,他的外套也留在主人马车上了——上帝保佑您,先生!别哭了,伙计,你看这位先生给了你两便士。
这儿又有了!乡下那些人还说什么伦敦人铁石心肠,是不?” 当然了,被一位先生施舍钱这事儿,让查尔斯哭得更伤心了。
他的眼泪就像吸铁石。
第一天我们赚了三先令——这就解决了我们的房费;第二天我们换了一条街玩同样的手段,又赚了四先令,这些钱就够吃饭了。
我把剩下的钱和查尔斯大衣的当票一起塞进鞋里,连睡觉都穿着鞋。
“我要外套,”查尔斯每个钟头对我念叨一百遍,每次我都回答说,“明天。
我发誓。
我保证,只要再多等一天……” 然后呢,我会整天整天地站在窗前,眼睛靠在那个心形小洞上。
我观察对面的房子,了解它的节奏和习惯。
我像一个工匠,耐心记下每个细节。
我看见小偷们带着赃物来找易布斯大叔,我看见他锁好门,关上窗帘。
我看见他的手,他严肃正直的脸,这让我想哭。
我会想,“为什么我不能进去?”很快,我就看见了绅士,心里又会充满恐惧。
然后我会看见莫德,我会在窗户里看见她。
她喜欢站在那里,脸靠着窗框——好像她知道我在看,故意在嘲弄我!我看见丹蒂,早晨帮莫德穿衣和梳头。
我看见萨克斯比大娘,晚上,帮莫德把头发放下来——有一次,我看见她拿起一缕头发,放到嘴边吻了一下。
每发现一件新事物,我都会把脸压紧玻璃,玻璃在窗框里吱嘎作响。
夜里,房间里一片黑暗,我会拿着蜡烛,在两面墙之间,走来又走去。
“他们俩把他们都控制住了,”我说,“丹蒂,易布斯大叔,萨克斯比大娘,我敢说还有约翰,甚至菲尔。
他们像两只蜘蛛,布下了一张网。
我们一定要小心,查尔斯,一定要小心啊!因为,要是他们从克里斯蒂医生那儿知道我跑出来了怎么办?现在他们肯定知道了!他们在等,查尔斯,他们在等我。
她从来不出门,真狡猾!——因为,她待在家里,就能一直贴着萨克斯比大娘。
但是,他是出门的。
我看见他了。
我也在等。
他们不知道。
他是出门的,下次他出门的时候,我就行动。
他们想抓的是我,可他们别想抓到我,我派你去。
他们可没想到这招,喂,查尔斯?” 查尔斯没答话。
我把他留在房间里无所事事太久了,他的脸变得苍白,眼睛变得像玻璃一样闪亮,像玩具娃娃的眼睛。
“我要我的外套。
”他还是经常念叨这句,弱弱的像羊叫。
但是我想,他几乎也忘了要外套来做什么了。
因为,有一天我终于说,“好吧,今天就把外套取回来,我们等得够久了,今天该行动了。
”他居然不是面露喜色,而是有点害怕地呆望着我。
也许他在我眼睛里看到了某种狂热?我不知道。
我倒是觉得,我生平第一次终于像个老江湖一样思考了。
我带他回到瓦令街,从当铺取回了外套。
但我把衣服拿在手上,带他上了巴士。
“车费我请,”我说,“你看窗外,看看那些商店。
” 在车上,我找了个女人旁边的位置,那女人抱着个孩子。
我把那件外套搭在大腿上。
然后,我就去看那孩子,那女人看见了我的眼光,我对她微笑。
“漂亮小子,是吧?但他不肯睡觉,妈妈哄他都不睡。
我带他来坐巴士,车子抖动起来他就睡了。
我们从富勒姆坐到包街,现在我们该回去了。
” “他真帅,”我靠过去摸摸他的脸蛋,“瞧瞧这眼睫毛!他会让多少女人心碎哟!” “可不是嘛!” 然后我收回身子。
到了下一站,我叫查尔斯下车了。
那个女人跟我们说再见,她在车窗里对我们挥手,我却没挥手回应,因为,在查尔斯的外套的掩护下,我摸到了她的腰带,偷了她的表。
那是一只精致小巧的女式表,正是我需要的。
我拿给查尔斯看,他看着那表,就像看着一条会咬人的蛇。
“你从哪儿弄来的?”他说。
“有人给我的。
” “我才不信。
把外套还给我。
” “等一下。
” “把外套给我!” 这时我们正走在伦敦桥上。
“你闭嘴,”我说,“不然我把衣服扔河里去——这还差不多。
好,你跟我说,你会写字不?” 他不肯答我,直到我走到桥边,把衣服悬空拿在水上,他又哭起来,说他会写。
“好孩子。
”我说。
我们又走了一小段路,找到一个卖纸笔的小摊贩,我买了张白纸和一支铅笔。
我带查尔斯回了房间,让他坐下来帮我写封信。
我站着,手放在他的后脖子上,看着他写。
“你写,萨克斯比大娘。
”我说。
他说,“她名字怎么拼的?” “你不知道吗?” 他皱起眉头,然后就写了,我看着像那么回事。
我接着说: “然后,你这么写:我被你的——所谓的!——朋友,那个恶棍,送进了疯人院,他就是绅士。
” “你说得太快了,”他一边写一边说。
他歪了歪头,“你的朋友,那个恶棍——” “所谓的!他就是绅士。
还有那个婊子莫德·李——你一定得把这两个名字写清楚。
” 铅笔继续在纸上写着,然后停了下来,他的脸红了。
“我不能写那个词。
”他说。
“哪个词?” “B字打头那个词。
” “什么词?” “李小姐前面那个。
” 我掐了一下他脖子。
“你给我写,”我说,“听见没?然后你接着写,用大大的字儿,屁个小白鸽!她比他还坏。
”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咬着嘴唇写了下去。
“很好。
现在你接着写:萨克斯比大娘,我跑出来了,现在就在旁边,您托这男孩回我一个信儿。
他是我朋友,他帮我写的这信。
他叫查尔斯。
他信得过。
请您相信我——哦,要是这事儿弄砸了,我就没活路了——相信我,我是您永远听话的,忠诚的女儿——好了,你在这儿给我留个空位。
” 他留了空位。
我从他手里把纸拿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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