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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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7(1/3)

那起始,我早已熟知。

那是一切错误的开端。

在我想象中,有一张桌子,桌面湿滑,全是血。

那是我母亲的血。

那么多血,我想象,如墨水一般流淌。

我想象,为了不弄污地板,妇人们在桌下放了些瓷盆,这样一来,我母亲呼号的间隙,便被这种声音填充了——滴答,滴答——就像艰难发声的钟摆声。

钟声之外,隐约听到疯子们的尖叫,看护们的呵斥,因为,这是一座疯人院。

我母亲是个疯子。

桌上绑着她的皮带是谨防她一头撞向地上,另一条皮带勒过她的嘴,以防她咬舌自尽。

还有皮带分开她的腿,以便我从她两腿间生出来。

我出生以后,她仍被皮带绑着,她们生怕她把我撕碎!她们把我放到她胸前,我找到她的乳房,吮吸起来。

房间里一片寂静,只有那滴答滴答的血滴声在继续。

这声音铭刻在我生命的最初,她生命的最终。

因为很快,钟摆慢了下来,我母亲的胸口起起伏伏,最后,永远地沉了下去。

我感觉到了,我用力吸吮,妇人们把我从她身边抱走,我哭,她们就打我。

我在疯人院作为看护们的女儿,度过了生命的头十年。

我相信她们是爱我的。

疯人院里有一只虎斑猫,我想,她们养我就像养那只猫,当宠物一样,还可以用丝带打扮玩耍。

我穿着和她们一样的石板灰的袍子,跟她们一样围着围裙,戴着帽子。

她们给我系上腰带,上面挂了一串小钥匙,叫我“小看护”。

我在她们的床上轮流睡,在她们上班时跟在她们身后,在疯人院走来走去。

那间疯人院很大——对幼年的我来说很大——分为两部分,一边关女疯子,一边关男疯子。

我只看到女疯子。

我从来不喜欢她们,虽然她们也像那些看护一样,亲我抱我。

也有疯子摸着我的头发流泪,我使她们想起她们各自的女儿。

还有些疯子比较难缠,对这些人,看护们就会鼓励我站在她们面前,用棍子打,她们专门给我弄了一根小棍子。

看我打疯子,看护们会哈哈大笑,说没有比这更滑稽的事了。

从这里,我学到了纪律和规矩的基础,也顺便对疯癫的态度有了认知。

这些都对后来有所助益。

当我年龄渐长,懂得分寸,她们给了我一只金戒指,说那是我父亲的;一幅肖像,说那是我母亲。

于是我懂得了,我是个孤儿。

因为我从未感受过父母之爱——又或许,我得到太多母亲的关爱——得知此事,我并没有感觉太沮丧。

我觉得,看护们给我饭吃给我衣穿,都是因为她们喜欢我。

我固然相貌普通,但在那个没有孩子的环境里,就被当作了小美人。

我还有甜美的歌喉,能识文断字的眼。

我以为,我会一辈子当看护,逗疯子为乐,直到终老。

在我九、十岁时,我们都这样以为。

我十一岁的某一天,院长把我传唤到她办公室,我以为她要给我什么奖赏。

我想错了。

她只是表情有些奇怪地跟我打了招呼,却不拿正眼看我。

她身边有一个人,她说,是一位绅士。

那时候,这个词对我无关紧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意义会重大起来。

“你过来。

”院长说。

那位绅士在一边看着。

他穿着一身黑套装,戴着丝质的黑色手套。

他斜着身子,杵着一根有象牙把手的手杖,上下打量着我。

他的头发正在由黑变白,他脸色苍白,眼睛藏在一副有色眼镜之后。

普通孩子会被他的直视吓倒,但我不是普通小孩,我谁都不怕。

我径直走到他面前,他张开嘴,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他的舌尖是黑色的。

“她个子虽小,”他说,“脚步声倒很重。

她声音怎么样?” 他的声音低沉,发颤,语带怨气,仿佛颤抖的人影。

“跟这位绅士说句话,”院长小声对我说,“说说你今天怎样。

” “我很好。

”我说。

也许我言语太大声,这位先生退缩了一下。

“行了,”他举起手说道,“我希望你会小声说话,我希望你会点头。

” 我点点头,“我会的。

” “我希望你能保持安静。

” “我能。

” “那就安静点——这就对了。

”他转身看着院长,“我发现她继承了她母亲的长相,很好。

这会提醒她,不要重蹈她母亲的覆辙。

我不喜欢她的嘴唇,太丰满,是个不好的兆头。

我也不喜欢她的背,太软,而且驼背。

她的腿怎么这样?我不要粗腿的小姑娘。

你们怎么把她的腿藏在裙子里,裙子怎么这么长?我要你们这么给她穿的吗?” 院长的脸红了。

“是女看护们无伤大雅的小娱乐,先生,只是想让她穿得和这儿的大家一样。

” “我付你钱,是给看护们提供娱乐的吗?” 他用手杖点点地,动了动下巴。

他又转身看着我,话却是对院长说的,他说,“她朗读怎样?写字漂亮吗?来,给她一段文字,给我读读看。

” 院长递给我一本打开的《圣经》。

我读了一段,那位先生又退缩了一下。

“轻点儿声!”他说,直到我把音量收成悄悄话。

然后他让我在他的注视下写了一段文字。

“女式字体,”我写完后,他说,“装饰线太多。

”他虽然这么说,口气里却透着欣慰。

我也自感欣慰。

从他的话里我听出,我的字就像天使的字。

后来,我真希望当时是胡乱涂鸦,鬼画桃符。

那一手娟秀的字是我的祸根。

那位先生拄着手杖,探身看我的字,他的头埋得那么低,我的视线越过他眼镜的边缘,看见了他没有血色的眼圈。

“嗯,小姐,”他说,“搬到我府里去住怎样?你别对我瘪嘴,注意点!跟我学行为举止,简洁的字体,你觉得怎样?” 我感觉就像被掴了一掌。

“我才不想去。

”我冲口而出。

院长说,“不知好歹,莫德!” 那先生冷笑一声。

“也许,”他说,“她遗传了她母亲那不幸的坏脾气,也遗传了她娇小的脚。

你喜欢跺脚是吧,小姐?好吧,我家大得很,可以给你一个远远的房间,我听不到动静就行。

你在里面爱怎么闹就怎么闹,没人理你。

你再也无人理会,无人记得给你食物,然后你就会饿死——你觉得这样如何,嗯?” 他站起身,掸掸衣服,但衣服上并没有灰。

他不再看我,只对院长吩咐了几句。

他离开后,我把刚才读过的《圣经》摔到地上。

“我就不去!”我大叫道,“他休想逼我去!” 院长把我拉进她怀里。

我见过她鞭打那些狂躁的疯子,现在她只是把我抱进怀里,像个姑娘一样默默落泪。

她语气沉重地告诉我,我的未来,在我舅舅那座大宅中的未来。

有些人请农民为他们饲养小牛,我母亲的哥哥请疯人院的看护们饲养了我。

现在他要来把我领回去,烹调享用了。

突然间,我就要抛下我的看护裙,钥匙圈,小手杖,他叫管家送来了一套衣服,我要按他的喜好穿戴打扮。

她带来了靴子,羊毛手套,米色的裙子——一条讨厌的,小女孩样式的裙子,裙摆只到小腿,从肩到腰加了骨制的内衬条,使其紧绷。

她帮我拉上系带,听到我叫苦,她就拉得更紧。

看护们在一旁看着,只是叹气。

当我被领走时,她们一一吻我,却都目光闪躲,不再看我。

有个看护手快,拿出一把剪刀,剪下我的一绺头发放进她的挂坠盒里。

其他人见状,夺过她的剪刀,或自己拿出剪子或刀子,又拽又拉我的头发,直到我的发根脱落。

她们像海鸥一样挤作一堆,对我跌落在地的头发争抢不休。

她们的吵嚷让疯子们也在各自的房间里尖叫起来。

我舅舅的仆人赶紧把我拉走了。

她带了一辆马车和一个车夫。

疯人院的大门在我们身后重重地关上。

“怎么能在这种地方养小女孩!”她说,用手绢捂住嘴。

我不愿跟她说话。

窄小的裙子勒着我,令我呼吸困难,靴子磨着脚踝,羊毛手套扎手——最后我把它们扯了下来。

她看着我,一脸自得。

“脾气不小啊,你?”她说。

她带了一篮子织毛衣的针线活,还有一包食物。

有面包卷,一小包盐,三只煮鸡蛋。

她把两只鸡蛋在她的裙子上滚了滚,压破蛋壳。

鸡蛋剥出来蛋白发灰,蛋黄太干,几乎变成了粉。

我永远记得那味道。

她把第三只蛋放在我腿上。

我没吃,任由鸡蛋在我裙子上摇晃,直到跌到马车的地板上,摔坏了。

“啧啧,”她说。

她取出毛线活儿,不一会就歪着头睡着了。

我坐在她身边,僵直着身子,满腔怨愤。

马车走得很慢,旅途显得漫长。

我们有时穿过树林,我看见窗玻璃上自己的脸,黯淡如血。

除了我出生于其中的那座疯人院,我从没见过其他宅子。

我早已习惯疯人院的阴森和孤绝,那里的高墙和紧闭的窗。

但是到达舅舅家的第一天,那座大宅的寂静,使我惊惧无措。

马车在一个门前停下,两扇高高的门板从中打开,我们看着它从里面被拉开,似乎有些颤抖。

开门的是一个男人,他穿着黑色丝质马裤,戴着一顶——我当时以为是——扑了粉的帽子。

“这是魏先生,你舅舅的管家。

”那女人说,她的脸凑在我旁边。

魏先生观察着我,然后看着她。

我想她一定对他使了个眼色。

马夫为我们放下脚踏板,我不让他牵我的手。

魏先生对我鞠了一躬,我觉得他是在取笑我——因为我见多了看护们对女疯子行屈膝礼,然后大笑。

他请我先走,把我让进一片黑暗,那黑暗扑上来淹没了我的裙子。

他一关上门,黑暗就变得更深。

我的耳中似乎灌满了水或蜡,那是寂静,是我舅舅在这座大宅中长年养出的寂静,就像别人养出开花的藤蔓。

那女人带我走上楼梯,魏先生在下面看着。

楼梯不是十分平整,地毯也有些磨损。

新靴子使我脚步笨拙,绊倒了一次。

“站起来,孩子。

”那女人说。

她把手放在我身上,我不再挣脱了。

我们走上两段楼梯,越往上走,我越害怕。

这宅子是那么可怕——高高的天花板,这里的墙壁不像疯人院里的平整简单没有饰物,而是挂满了肖像画,族徽盾,生锈的刀剑,镶在框中,装在箱中。

楼梯螺旋上升,围绕着大厅形成一个回廊,每一个转弯处连接着一条走廊。

在这些走廊的阴影中,就像蜂巢里怀着期待探头的幼虫,半暗半显地站着一些面色苍白的仆人,看着我走进这幢大宅。

但那时我不知道他们是仆人。

见他们穿着围裙,便以为是看护。

我以为阴暗的走廊边一定有一间间病房,关着安静的疯子们。

“他们来看什么?”我问那女人。

“噢,来看你的长相啊,”她回答说,“来看你是不是和你妈妈一样漂亮。

” “我有二十个妈妈,”我于是说,“我比她们任何一个都漂亮。

” 那个女人在一扇门前停下。

“漂亮不是靠嘴说的,”她说,“我说的是你真正的妈妈,死了的那个。

这是她的房间,现在是你的了。

” 她带我走进门厅,然后走进连着的起居室。

窗户摇得哗啦作响,像有拳头敲打。

这房间连夏天都很凉,而眼下是冬天。

我走向壁炉,里面有一小团火——壁炉上的镜子太高,我还太矮,看不见自己的脸——我站在壁炉前,瑟瑟发抖。

“你不该扔掉那手套,”见我对着手呵气,那女人说,“英克先生的女儿也会要的。

”她脱下我的斗篷,解开我头上的丝带,用一把断了齿的梳子给我梳头。

我把头移开,“爱怎么挣怎么挣,”她说,“扯着痛的是你,又不是我。

哎哟,那些女人怎么给你弄头发的啊!真是些蛮子!她们把你弄成这样,我都不知道怎么能把你收拾干净。

好了,这儿。

”她把手伸进床下,“我看你用用夜壶。

过来,别扭扭捏捏,你以为我没见过小姑娘撩起裙子尿尿吗?” 她抄起双手看着我,然后用湿毛巾帮我擦了脸和手。

“我做客厅女仆的时候,就看着她们这样服侍你妈,”她一边把我推来拉去,一边说着,“她可比你懂事多了。

在你先前那宅子里,他们没教你礼貌吗?” 我真想我的小手杖,有它在手,我会教她什么是礼貌!但是,从观察疯子们的举止,我学会了怎样表面服从,实则抗争。

最后,她终于放开我,擦了擦手。

“老天爷,这孩子真难搞!我希望你舅舅带你回来之前考虑清楚了。

他好像想着把你培养成大家闺秀。

” “我才不想做什么闺秀!”我说,“我舅舅也强迫不了我。

” “这可是他的家,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她回答说,“行了!看看你都耽误到什么时候了!” 这时传来三下闷闷的声音,我知道这是钟声。

按我的理解,这是这宅子里的某种信号,就像在疯人院里,疯子们起床,穿衣,祷告,吃饭,都要按照信号进行。

我想,现在我能见着他们了!但是大宅安静如常,什么都没发生。

连刚才出来看我的那些仆人们都消失了。

我的靴子又在地毯上绊了一下,“走路轻点!”那女人小声说,掐了一下我的手臂,“看,这是你舅舅的房间。

” 她敲门,然后领我进去。

他多年前让人在窗玻璃上涂过油漆,冬日照在玻璃上,房间透进奇怪的光线。

书架上一排排书脊使四壁昏暗,我误以为那些书架是浮雕墙饰。

我只认得两本书,一本是黑色书脊有些磨损的《圣经》,另一本是赞美诗集,据说适合给失心疯的人读,那本书是粉红色的。

我当时以为所有印刷的文字都是真的。

那女人让我站在进门处,她站在我身后,双手像爪子一样抓紧我的双肩。

他们称为我舅舅的人,从书桌后面站起来,桌面被堆积的纸张淹没。

他头戴一顶天鹅绒帽子,帽上有一条毛了边的绳挂着流苏。

他仍戴着墨镜,是另一副颜色稍浅的墨镜。

“这位小姐,”他朝我走来,努着下巴说。

那个女人行了一个屈膝礼,“她的脾气如何,斯泰尔斯太太?”他问她。

“很差,先生。

” “从她那眼神我就能看出来。

她的手套呢?” “扔了,先生,她不愿意戴。

” 我舅舅走近我身边。

“不愉快的开端。

把手伸出来,莫德。

” 我不伸手。

那女人抓住我手腕,抬起我的手。

我的手很小,指节圆润,我已习惯用疯人院的肥皂擦洗,那肥皂比较粗糙。

我的指甲缝是黑的,那是疯人院的尘土。

我舅舅捏着我的指尖,他自己的手指上有一两点墨迹。

他摇摇头。

“我要是想要这么一双粗糙的手摸我的书页,”他说,“我叫斯泰尔斯太太带一个看护回来就行了。

我不会专门让她带一双手套去,让那些粗糙的手变柔软些。

但是,你的这双手,我要它们变软,你看着,看我们怎么把不戴手套的小孩的手变软。

”他把手伸进衣袋,从中拉出一件东西——读书人用的——一串金属珠子,外面裹着丝绸,用来镇住翘起的书页。

他把珠子卷成个圈,在手里掂了掂,然后猛地一下抽在我指节的肉窝上。

然后,在斯泰尔斯太太帮助下,他抽打了我的另一只手。

珠串打下来如鞭抽,包在珠子外的丝绸却能避免皮开肉绽。

挨第一下时我痛得大叫,像狗一样,除了痛,还因为愤怒和极度讶异。

后来,斯泰尔斯太太放开我的手腕,我把手指放到嘴边,开始哭泣。

听到哭声,我舅舅皱起了脸。

他把珠串放回衣袋,把双手举到耳边。

“安静,姑娘!”他说。

我抽搐着,无法安静。

斯泰尔斯太太掐我肩膀,那反而使我哭得更凶。

我舅舅又掏出了珠串,最后我终于平静下来。

“行了,”他轻声说,“以后你不会忘记戴手套了吧,嗯?” 我摇摇头。

他几乎对我微笑了。

他看着斯泰尔斯太太,“你会提醒我外甥女她的新职责吧?我要她乖乖听话,使性子发脾气在我这里是不能容忍的。

好了。

”他挥挥手,“把她留在我这儿,你也别走远了,记着!她要是闹起来,你得马上赶到她身边。

” 斯泰尔斯太太行了一个屈膝礼,假扮拉我的肩膀使我的背脊挺直,暗中又掐了我一下。

风吹着云掠过太阳,黄色的窗玻璃明亮了一会儿,然后暗淡下去,然后又明亮起来。

“现在,”管家离开之后,我舅舅说道,“我为什么带你回来,你心里是知道的吧?” 我举起通红的手指,擦了擦鼻子。

“是把我培养成大家闺秀。

” 他发出一声短短的干笑。

“是把你培养成秘书。

你看看周围,这些是什么?” “木头,先生。

” “是书,姑娘。

”他说。

他走去取出一本书,翻开来。

我认得那本黑色封面的,那是《圣经》。

其他的,我推测,是赞美诗集。

我想,他们把赞美诗集用深浅不同的封面来包装,以便适用于不同程度的疯子吧。

我觉得这真是明智的考量。

我舅舅把书抱在胸前,手指轻敲了一下书脊。

“看见这书名没有,姑娘?——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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