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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6(1/3)

绅士先走的。

李先生和莫德站在门口给他送行,我站在她房间的窗边看。

她握了他的手,他对她鞠躬。

然后马车载着他去马洛村的火车站。

他双手抱胸坐在马车上,帽子推后,脸对着我们的方向。

他的眼神一会儿看着莫德,一会儿看着我。

这个魔鬼,我想。

他没打什么手势,不需要了。

他已经把计划跟我们仔细讲了一次,我们都牢记于心了。

他将坐火车到三英里外的一个地方等,我们将待在莫德的房间,直到午夜,然后离开。

他会在零点过半的钟声敲响时,在河边与我们会合。

那天过得跟平常一样。

莫德像平时一样去了她舅舅那儿。

我在她房间里慢慢踱步,看着她所有的物件——只不过这次我是在决定,哪些需要带走。

我们一起吃了午餐。

我们去园子里散步,去了冰房,墓地,还有河边。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那么做,所有景物一如往常,只是,我们变了。

我们走着,没有说话。

我们的裙子有时候碰到一起,有一次我们的手碰到了,却像碰到了刺一样,立马弹开。

但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跟我一样脸都红了,因为我没看她。

回到房间,她静静地站着,像一尊雕像。

我只是有时听到她叹息。

我坐在她的桌前,桌上是她的首饰盒,里面堆满各种胸针和戒指,我面前有一小碟醋,我正用醋把那些宝石擦亮。

我宁愿干这活,也不愿意闲坐着。

有一次她过来看了看,然后揉着眼睛走开了。

她说是醋熏的。

醋也熏得我眼睛疼。

然后就到了傍晚。

她去吃她的晚餐,我吃我的。

楼下的厨房里,个个都无精打采。

“里弗斯先生走了,一切都不一样了。

”他们说。

凯克布莱德太太的脸黑得像锅底。

玛格丽特弄掉了一把勺子,她就用大勺柄打她的头,打得她尖叫。

然后,我们还没开始吃呢,查尔斯就坐在桌边大哭起来,然后他冲出去,把流到下巴上的眼泪鼻涕抹干净。

“这事让他难过死了,”一个客厅女佣说,“他现在一心要追到伦敦去,当里弗斯先生的小厮。

” “你回来!”魏先生喊道。

他站起来,头上往下掉粉,“你这么大的男孩了,他这种人,我真替你难为情!” 但查尔斯不肯回来,不管是为了魏先生还是谁。

他已经习惯了天天给绅士送早餐,擦皮鞋,为他刷干净那些漂亮外套。

现在却又要困在全英格兰最冷清无聊的宅子里,干点磨刀擦玻璃的活。

他坐在楼梯上抹眼泪,用头撞着楼梯的栏杆。

魏先生走过去打了他一顿。

我们听到他的皮带抽到查尔斯背上的声音,还有查尔斯的大叫。

这让这顿晚餐无比沮丧。

我们默默地吃了,吃完后魏先生回来了,脸色紫涨,假发也歪了。

我没跟他和斯泰尔斯太太去她的茶水房吃布丁。

我说我头痛。

我的头真的快痛了。

斯泰尔斯太太上下打量了我一阵,然后就望向别处。

“你最近身体可真差啊,史密斯小姐,”她说,“我看,你是不是把健康都丢在伦敦了。

” 我才不管她怎么想呢。

我以后也不用见她了,还有魏先生,还有玛格丽特,凯克布莱德太太,都再也不用见了。

我跟他们道了晚安,然后上楼去了。

莫德当然还在她舅舅那儿。

她回来之前,我就按我们说好的,收拾好要带走的衣服鞋袜小零碎,都是她的。

我那条褐色织布裙就不要了,我大概有一个月没穿它了。

我把它留在了箱底,箱子我也不要了。

我们只能背行李包。

莫德找出了她妈妈的旧行李袋,皮受潮了,上面生出了一些白色的圆斑。

包上钉着斗大的铜字母,大得我都能认出来,是一个M和一个L——那是她妈妈名字的缩写,和她的一样。

我在里面垫了一层纸,把它装得满满的。

沉的那个行李袋——我背那个——放了我擦好的珠宝,我用布把它们都包好了,以防撞坏或刮擦。

我把她的一只手套也放了进去——那只白色小羊皮手套,有珍珠扣子的。

她戴过一次,以为弄丢了。

我想留着它,作为对她的纪念。

我的心都碎了。

然后她从她舅舅那儿回来了。

她扭着双手。

“噢!”她说,“我的头好痛!我以为他今晚不会放我走了!” 我猜到她今晚会这样,已经从魏先生那里要了酒来,准备给她提神用的。

我让她坐下,倒了些酒在手帕上,抹了抹她的额头。

酒让手帕变得像玫瑰一样红,她的额头也红了。

她的脸在我手里是凉的,她的眼皮颤动着,当她睁开眼睛,我就走开了。

“谢谢!”她轻声说,眼神温柔。

她喝了些酒。

酒是好酒,我把她喝剩的喝完了。

酒入体内,像火一样烧起来。

“现在,”我说,“你得换衣服了。

”她还穿着晚餐的服装,我放好她的外出装,“但我们不能要裙撑了。

” 因为没地方放那个。

至少,取下裙撑,她裙子的长度终于正常了,但她看起来那么纤细,她真的瘦了很多。

我给她穿了一双厚实的靴子。

我把行李袋给她看,她摸了摸,摇摇头。

“你把什么都准备好了,”她说,“我根本想不到这些。

要是没有你,我成不了这事。

” 她与我对视,眼神感激而忧伤。

天知道当时我脸上的表情!我转过脸去。

宅子吱嘎作响,女佣们纷纷回到楼上,它才恢复平静。

然后钟声传来,九点半了。

她说:“还有三小时,他就该到了。

” 她说这句话时,语气缓慢,有一点畏缩,就像那次她说“三个礼拜”一样。

我们把她客厅的灯熄掉,站在窗前。

从这儿看不见河,但我们看着园子的墙,想象着墙外面流动的水,冷静地等待着,就像我们。

我们站了一个小时,几乎一句话都没说,有时她打个冷战。

“你冷吗?”我说。

但她说不冷。

后来,等待也开始在我身上体现出来,我开始焦虑,想着是不是漏了她的内衣,或首饰,或那只白手套,没装进行李袋。

我变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躁动不安。

我把她留在窗边,自己走进她的卧室,打开行李袋,把衣物拿出来,又重新装了一遍。

然后,在我扣皮带扣的时候,皮带断了。

皮太旧了,几乎已经朽坏。

我拿出针线,粗针大线地把它缝上,当我咬断线头时,嘴里尝到咸味。

然后我听到莫德的房门打开的声音。

我的心猛跳了一下。

我把行李袋在床边藏好,站着侧耳听。

没有声音。

我走到小客厅门边,望进去,窗帘开着,月光照了进来,房间空无一人,莫德不见了。

她没带上门,门虚掩着,我踮着脚尖走到门口,往走廊里望去,我好像在宅子平常的木板吱嘎声之外,听到了一点声音,像是远处某扇门的开和关,但我不能确定。

我压着嗓子低低地叫了一声“莫德小姐!”——但就算是句悄悄话,在宅子里听起来都很响。

于是我不出声了,竖起耳朵听,眼睛在黑暗里搜寻,往走廊里走了两步,再仔细听。

我两手紧握,紧张得要死。

但同时,我也很生气——她就是这副德行,在这个钟点自己走了,一句话一个解释都没有? 钟声敲响十一点半,我叫了她一声,又往走廊里走了两步。

我的脚绊到了地毯边,差点摔倒。

她对这里了如指掌,能在黑暗中行走毫无问题,我对这儿却十分陌生,我可不敢独自去找她。

要是我在黑暗里转错了弯怎么办?可能再也找不到回来的路了。

所以我只有等,数着分秒地等。

我去卧室把行李袋提了出来。

然后我站在窗前,今晚是满月,外面一片明亮。

草地从楼前铺展开来,直到墙边,墙外是河。

绅士就在河上某处,当下正在向我们靠近。

他会等多久? 最后,当我紧张到汗流浃背时,子夜的钟声敲响了,每敲一下都让站在那里的我发抖。

最后一声留下了回音。

我想,“时间到了。

”正这么想时,我听到轻轻的脚步声,那是她的鞋——她出现在门口,在黑暗中脸色苍白,像猫一样呼吸急促。

“原谅我,苏!”她说,“我去了舅舅的书房。

我想最后再看一眼。

但是在没肯定他睡下之前,我不敢去。

” 我把斗篷递给她,扣好了自己的斗篷。

她看看周围,看着她将离开的一切。

她的牙在打战。

我把最轻那只袋子给了她,我站在她面前,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她嘴上。

“你稳住。

”我说。

我突然镇定下来,紧张完全消失了。

我想到我妈妈,想到被抓住前,她偷偷穿过的那些黑暗的街道和房屋。

她的坏基因,像酒一样,在我血液里沸腾起来。

我们是从佣人楼梯走的。

那个白天我专门上上下下走了几次,把那些会吱嘎作响的楼梯板都摸清了。

这时我拉着她的手,小心她落脚的每一步,绕过了那些会响的楼梯板。

在斯泰尔斯太太的小茶房和厨房门口的走廊,我让她停下一会儿,左右听了听。

她没放开我的手。

一只老鼠沿着壁板飞快地跑过,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动静了。

粗毛地毯吸收了我们的脚步声,能听到的,只有我们裙子的窸窣声。

通往院子的门锁着,钥匙插在锁上,在转动钥匙前,我先把它拔出来,抹了一点油上去,然后我在上下门闩上也涂了油。

这油我是从凯克布莱德太太的柜子里拿的,她要从猪肉铺的小厮那儿少赚六便士了。

莫德看着我做这些,目光充满惊奇。

我悄声说: “这很容易,要是从外面进来,那才难呢。

” 然后我对她挤了一下眼。

这就是成就感啊,当时我还真心希望这活能难一点儿。

我把手指上的油舔干净,用肩把门严丝合缝地顶进门框里,然后顺滑地转动了钥匙,门闩像婴儿一般柔顺地滑开了。

室外空气清冷。

月光投下长长的黑色阴影,这让我们满怀感激。

我们沿阴影最深的墙根快步行走,从一段段墙下走过,经过草坪的一角,经过灌木篱,经过树丛。

她又拉住了我的手,我示意她在那里需要跑两步。

有一次我感觉她犹豫了一下,回头一看,发现她凝望着宅子,神情古怪,半是惧怕半是微笑。

没有一扇窗里亮着灯光,没有人在看。

宅子看起来像是扁平的,像戏台上的布景。

我让她站了几乎一分钟,然后拉了拉她的手。

“我们得走了。

”我说。

她回过头,再也不看宅子。

我们快步走到园子的墙边,然后沿着墙边那条潮湿弯曲的小路走。

灌木丛有时拉扯着斗篷,草丛里也不时有小东西跳出来,或者从我们脚前窜过。

还有蜘蛛网,像闪闪发光的水晶丝网,我们不得不把它们踩碎,那声音听起来令人难过。

我们的喘息渐渐粗重起来,我们走了那么远,我怕已经走过了通往河边的门,然后小路又变开阔了一些,在明亮的月光下,那个转弯处跃入眼帘。

莫德走到我前面,掏出钥匙,然后带我穿过那道门,并转身把门关上了。

现在我们出了庄园,我的呼吸轻松了一点。

我们把行李放在地上,在墙边的黑暗中静静地站着。

月光照着远处岸边的灯芯草,把它们映照成尖尖的箭头形状。

月光下,河面几乎变成了白色,我们能听到的声音,只是水流声,几声鸟叫,还有一条鱼溅起的水声。

绅士不见踪影。

我们来得早了点。

我侧耳倾听,悄无声息。

我看看天,还有天上的星,今晚的星星好像多得有点不寻常。

然后我看了看莫德,她正把斗篷拉起来挡住脸,但是,当她发现我在看她,就伸出手来拉我的手。

她握着我的手,不是为了要我带路,也不为寻求安慰,她只是握着,因为,那是我的手。

天上有一颗星星划过,我们都抬头望着。

“那是幸运星。

”我说。

然后传来了布莱尔钟声,凌晨十二点半——钟声传到园外,听来更清晰了。

我想,大约是因为外面冷冽的空气吧。

钟声的回响在耳边停留了一阵才散去。

然后,在这声音之外,传来一种轻响,我们听到这响声,就各自站开了。

那是谨慎的桨声,水流滑过木板的声音。

在银白色的河面上,河道转弯处,出现了一条船的黑色轮廓。

我看见船桨扬起又放下,捣碎的月光像一枚枚银币撒在河面上。

然后,桨被举起,声音静了下来,船向岸边的草丛滑行,绅士半站起身,船摇晃着,吱嘎作响。

他看不见墙边阴影里的我们。

他看不见我们,但是,首先向他走去的不是我,而是她。

她快速走到河边,拿起了他扔过来的绳子,努力把船拉住,直到它停稳。

我也不记得绅士当时有没有说话了。

我相信,他当时也没看我,他只是在伸手拉莫德从那块几乎腐烂的跳板跨到船上之后,也向我伸出手,拉了我一把。

我记得我们都没说话。

船身狭窄,我们俩坐下时,裙子都拱了起来。

绅士划桨转弯,船又摇晃起来,我心里突然一阵恐惧,担心翻船,担心水涌进裙子的所有褶皱里,把我们拖到河底。

但莫德坐得很稳。

我看见绅士仔细打量着她,但大家还是一言不发。

所有这些事都在转眼间完成,船走得也很快,我们是顺水。

开始河道是跟着那道墙的,我们经过了他第一次吻她手的地点,然后墙就转弯了,岸上变成了一排黑黑的树。

莫德坐着,眼睛盯着大腿,并没有抬头看。

我们一路小心谨慎。

这是个非常安静的夜晚,绅士尽量让船隐匿在河岸的阴影里,只有几次,在岸上的树木稀疏时,我们驶进了月光里。

但是四周无人,没人看见我们。

岸上有房舍的地方,都是门窗紧闭,黑灯瞎火的。

有一次,河面变宽,河中心出现了小岛,有船停靠在岛边,有马在吃草,绅士就收起桨,让船无声地滑行。

没人听见我们,也没人出来打探。

然后河面又变窄了,我们继续前进,在那之后,就再也没有房舍,也没有船了。

只有黑暗,还有时隐时现的月光,以及吱呀的桨声,绅士上下挥动的手,还有他络腮胡上白色的双颊。

我们没有在河上走太久。

在离布莱尔大约两英里的地方,他把船停靠在了岸边。

这就是他刚才开船的地方,他留了一匹马在那儿,马身上配了一副女式的鞍。

他把我们拉上岸,把莫德扶上马,把她的行李袋在马鞍上绑好。

他说: “我们还要走一英里,知道吗,莫德?”她没有回答,“你一定要勇敢点,我们就快到了。

” 然后对着我点点头,我们就上路了。

他牵着马的缰绳,莫德驼着背,姿势僵硬地坐在马上,我跟在后面走。

我们还是一个人都没碰到。

我再次抬头看星星,在伦敦,看不到这么明亮的星星,夜空的颜色也不是这么深,这么清澈。

这马没钉马蹄铁,马蹄踏在土路上,声音沉闷。

我们走得很慢——我想,是因为莫德,怕走快了,马把她颠簸晕了。

她看起来已经有点晕了。

当我们终于到了他找的那个地方时——就是两三间歪歪斜斜的农舍,一座黑魆魆的大教堂——她看起来就快晕倒了。

一条狗跑过来吠起来,绅士踢了它一脚,它一声哀嚎。

他带我们走去离教堂最近的那间农舍,门开了,出来一个男人,后面跟着一个女人,手里提着灯。

他们在等我们。

那个女的就是那个把房间腾出来给我们住的,她一边打哈欠,一边扯着脖子使劲打量莫德。

她对绅士行了个屈膝礼。

那个男的是个牧师,乡村牧师,反正就是那类的,穿着一件脏兮兮的白袍,胡子也没刮干净。

他鞠了个躬,说: “您晚上好。

您晚上好,小姐。

今晚真不错,是个适合私奔的夜晚啊!” 绅士只回答了一句,“都准备好了吗?”他对莫德伸出双臂,扶她下了马。

她的手没有离开马鞍,动作尴尬地滑了下来。

她走开一步,与他保持着距离。

她也没到我身边来,一个人独自站着。

那个女人还在打量着她,打量着她苍白的脸,那张严肃、美丽的脸,脸上带着疲累,我知道她在想什么——谁都会这么想——她以为她怀孕了,怕事情暴露只能结婚。

甚至有可能,绅士之前跟她谈的时候,话里话外就让她这么想。

这么说对他只有好处——如果李先生想跟他对质——因为这么一说,他在她舅舅家里就上了莫德,我们可以说孩子后来流产了。

我想,要我配合他这么说,得再给我五百镑。

我站在那儿想着,甚至当我一边恨着那女人这么打量莫德的时候,却一边在盘算着这事。

我恨那个女人,也恨我自己会这么想。

那个牧师走过来,又鞠了一躬。

“都准备好了,先生,”他说,“只是还有一点小小的——关于我们为此做的特殊安排方面——” “是的,是的。

”绅士说。

他把牧师拉到一边,掏出钱包。

马晃了晃头,旁边农舍里跑出一个男孩,把马拉走了。

他也看了一眼莫德。

但他先看了莫德,接着看我,最后却对我举帽行礼。

当然,他没见着她骑马,我身上穿的是她的裙子,看起来一定像是个千金小姐;而她站在那儿一副衣衫破旧、垂头丧气的样子,看起来像个佣人。

她没看见这些。

她低头看着地面。

牧师收下钱,装进袍子底下的内袋。

然后搓着双手。

“一切顺利,”他说,“这位女士需要去换换衣服吗?要不要先去房间看看?还是,我们现在就进行仪式?” “我们现在就进行。

”绅士抢着回答了。

他取下帽子,顺了顺头发,仔细地把几缕带卷的发梢别到耳朵后面去。

莫德木然地站着。

我走过去,把她斗篷的帽子整理好,把斗篷也拉拉整齐。

我用手拂过她的头发,她的脸。

她不愿看我。

她的脸是冰凉的。

她的裙摆都黑了,像是在做丧服的染料缸里蘸过。

她的斗篷溅了泥。

我说,“把你的外手套脱下来吧,小姐。

”因为我知道,她在里面还戴着一副白色小羊皮手套。

我说,“结婚的时候,您最好还是戴白手套,别戴棕色手套了吧。

” 她由着我把那双手套脱了下来,然后抱胸站着。

那女人对我说,“没有花给小姐拿着吗?”我看看绅士,他耸了耸肩。

“你要花吗,莫德?”他满不在乎地问了一句。

她没回答。

他说,“行吧,我们不介意有没有花了。

先生,你看现在是不是——” 我说,“你至少该让她有花吧!哪怕是一枝呢,让她拿着进教堂!” 要是那女人不提,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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