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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走了。
车厢的吱嘎声大起来,开始左右摇摆。
那个女人和男人伸手抓住皮吊环,男孩儿把脸贴着窗玻璃,金丝雀把嘴靠在笼杆上,婴儿哭了起来,哭了有半个钟头。
最后,我对那女人说,“你就没有琴酒吗?” “琴酒?”她说,那副表情好像我说的是毒药。
她对我噘了噘嘴,然后扭身给我一个大脊背。
不乐意跟我坐一起是吧,耍高傲的娘儿们。
她和她抱的那孩子,还有那只乱扑腾的鸟儿,还有后来睡着打呼噜的老爹,还有后来折纸球玩的男孩,还有两个后来抽烟、越来越烦躁的农民,还有那大雾,伴着这火车走走停停,最后,晚点两个小时终于到了梅登黑德。
我错过了去马洛村的车,只有等下一班。
这还不算,这趟行程更糟的是,我没带吃的出来,本来我们都以为我到布莱尔能赶上佣人的晚饭时间。
吃了那顿面包和肉干午饭后,我就再没吃上一口东西,干肉渣还粘在我牙龈上。
不过,七个钟头后在梅登黑德,我想起那个也觉得是美味了。
这个车站不像帕丁顿车站有咖啡摊牛奶摊还有面包店,这里只有一个小卖部,还打烊了。
我坐在行李箱上,眼睛被雾熏得酸痛,我擤擤鼻子,手帕都被弄黑了。
有个男的看见我这样,过来对我笑着说,“你别哭啊。
” “我没哭!”我说。
他眨眨眼,问我叫什么名字。
在城里,调调情也不算个什么事,但是,这儿可不是城里。
我没搭理他。
去马洛村的车来了,我坐在车厢后面,他坐在前面,但他是对着我坐的——他花了大约一个钟头时间,对我挤眉弄眼。
我记得丹蒂说过,有一次她坐火车,身边坐了个男的,拉开裤裆对她露阳具,还叫她握着它,她还真握了,他给了她一英镑。
要是这男的叫我摸他的阳具,我不知道自己会怎样——是尖叫呢,还是望别处呢,还是去摸呢。
不过,我是去干大事的,才不要这一英镑! 话说回来,这样赚来的钱也很难花出手。
丹蒂一直没敢拿出来用,怕她爸看见了就知道她出去浪了。
她把钱藏在一面粉墙上一块松动的砖后面,在砖头上做了一个只有她自己知道的记号。
她说,要等到她死的时候才会说出来,然后我们就可以用这一英镑把她葬了。
这个男的一直盯着我看,要是他真的拉开过裤裆,我也没看见。
最后他对我举了举帽子,下车去了。
他下车后又过了很多个站,每个站都有人下车,没有人上车。
沿途的车站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黑,到最后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一棵树。
外面也什么都看不见了,除了树,树后面是灌木丛,再后面就是雾,灰色的雾,不是褐色的。
雾的上面是黑色的夜空。
当树和灌木丛越来越稠密,当天黑得不能再黑时,火车最后一次停站,马洛村到了。
这里除了我没人下车。
我是最后一个乘客。
火车站员报了站名,然后过来帮我搬下行李箱。
他说: “得有人帮你拿这个啊,没人来接你吗?” 我跟他说本来是有人驾着马车在这儿等我,接我去布莱尔庄园的。
他问我指的是不是来取邮件的车,如果是,那车三个钟头前已经走了。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
“你从伦敦来的吧?”他说,然后对坐在马车上张望的车夫喊道,“她从伦敦来的,要去布莱尔。
我跟她说了,布莱尔的邮车已经来过,走了。
” “是啊,已经来过,走了。
”马车夫喊回来,“三个钟头前就已经来了,又走了。
” 我站在那儿,冷得发抖。
这里比我们那儿冷。
又冷又黑,空气闻起来有一种怪味儿,这儿的人呢——我不是说过吗——都是些粗声大气的傻帽儿。
我说,“这儿没有出租车可以送我一程吗?” “出租车?”站员说。
他又对那个车夫喊道,“要出租车哟!” “出租车!” 他俩一直笑到咳嗽起来。
站员掏出手帕抹抹嘴,然后说,“我的娘哎,在马洛村,要出租车!” “滚开!”我说,“你俩都给我滚远点。
” 我提起行李箱就走了,向能够望见一两点灯光的地方走去,我猜那应该是村子的中心。
站员说,“喂,小丫头!我要告诉魏先生,看他会怎么想——你带着伦敦腔跑这儿来撒野——!” 我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布莱尔离这儿有多远。
我根本不知道该走哪条路。
伦敦远在四十英里以外,而且我很怕牛。
不过,乡下的路不像城里的,这儿只有四条路,最后都通向同一个地方。
我开始向前走,大概走了一分钟就听到身后传来马蹄声和车轮吱嘎声。
一辆马车停在我身边,车夫提起一盏灯,看着我的脸。
“你就是伦敦来的苏珊·史密斯吧,”他说,“莫德小姐为你着急一整天了。
” 他上了些年纪,名叫威廉·英克,是李先生的马夫。
他拿过我的行李箱,扶我坐进他身边的座位,然后就赶马出发了。
车一动起来,迎面扑来的风让我发抖,他感觉到了,弯腰抓出一条呢毯子让我盖着腿。
从这儿到布莱尔大约有六七英里,他驾轻就熟,一边驾车,一边抽着烟斗。
我告诉他伦敦的大雾——就算到了晚上这钟点,就算到了这地方,都还有些薄雾,又告诉他火车晚点的事。
他说:“伦敦就这样,大雾出名的,不是吗?你以前来过乡下吗?” “没怎么来过。
”我说。
“你在城里做女佣的吧?上一个东家家里好吗?” “还不错。
”我说。
“当小姐的贴身女仆的话,你说话还真不客气,”他说,“去过法国吗?” 我顿了一下,用手把毯子拉平。
“一两次吧。
”我说。
“法国男人都是小矮个儿,是不是?我觉得他们都是小短腿。
” 说真的,我只认识一个法国人——一个入室窃贼,他们都叫他德国佬杰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他个子挺高的。
但是,为了讨英克欢喜,我说: “是有点矮。
” “我估计就是。
”他说。
一路上很安静也很黑,我觉得这马蹄声,车轮转动声,我们的说话声,传过了空旷的原野。
然后,我听到,就在附近,传来缓慢的钟声——那声音在我听来悲悲凄凄的,不像伦敦的钟声那么欢快。
钟声响了九下。
“这就是布莱尔钟声,整点报时。
”威廉·英克说。
然后我们就沉默了,不一会儿到了一堵高高的石墙,我们沿着它旁边的路前行。
很快,墙变成了一个大拱门,我看到门后面一幢灰色房子的屋顶,还有带着尖角的窗户,一半都被常春藤掩埋了。
我觉得这算得上是个大宅,但没有绅士说得那么宏伟,也没他说得那么阴森。
威廉·英克放慢了车速,我正准备把毯子拿开,伸手去拉箱子时,他说: “等等,亲爱的,我们还有半英里路呢!”然后,他对提着灯走出来开门的那个人叫道:“晚安,麦克,我们过去你就关门吧。
这就是史密斯小姐,瞧,平安到达了。
” 我以为是布莱尔的那个房子,原来只是门房!我傻眼了,什么也没说。
我们经过门房,在两排光秃秃的黑暗的树木间行进,树随着路拐弯,下了一个斜坡,空气又厚重起来——刚才在开阔的乡村道路上,空气似乎清新了一些。
这空气那么浓,我甚至能感觉到它粘在我脸上,睫毛上,嘴唇上,我闭上了眼睛。
然后,湿气过去,我睁眼再看,路又爬升上来,我们已经离开了树木间的道路,来到一片沙石地上。
在这儿,在一片浓雾中,突兀地矗立着一幢大屋,窗户不是黑着就是紧闭着,墙身爬满死气沉沉的爬山虎。
一两根烟囱里飘着几缕纤细的灰烟——这就是布莱尔,莫德的大宅,以及从现在起,我的家。
我们没从正面进去,而是走了侧面小路,从旁边绕到后面。
后面有一个乱糟糟的院子,几间小外屋,还有门廊,到处是黑乎乎的墙壁,紧闭的窗户,我还听到几声狗叫。
房子的高处嵌着一个白底圆盘、黑色指针的钟,我在外面听到的就是它敲出的钟声。
威廉·英克在钟下停住马,扶我下车。
一扇门开了,一个女人站在那里看着我们。
因为冷,她双手紧抱着胸。
“这是斯泰尔斯太太,听到马车声就出来了。
”威廉说。
我们走过院子来到她身边。
我好像看到我们头顶上的一个小窗里,有一点烛光闪了一下,但很快就熄了。
这道门里面是一条过道,通向一个灯火通明的大厨房,有兰特街那个厨房的五倍大,粉刷过的墙上整齐地挂着成排锅具,天花板的横梁上挂着几只兔子。
在抹得干干净净的大餐桌旁,坐着一个男孩,一个女人,还有三四个女孩——当然,他们都在盯着我。
女孩们在研究我的帽子和斗篷的样式。
她们的衣服围裙都是仆人装,我就不费时间去研究了。
斯泰尔斯太太说:“好了,你可真是迟得不能更迟了。
再晚点你就要在村子里过夜了。
我们这儿收工很早的。
” 她大概五十岁的样子,头戴一顶白色有褶边的帽子,说话不带正眼看人。
她腰带上挂着一串钥匙,简单的老式钥匙,我随便就能复制其中任何一把。
我对她行了半个屈膝礼,没稀罕跟她说——其实可以说的——我没在帕丁顿半途回去她就该谢天谢地,我还真希望我回去了。
我没跟她说,随便是谁,要是跟我一样花那么多时间才离开伦敦四十英里,就证明了他根本不应该离开伦敦。
可我没这么说。
我说的是: “确实是啊,我真的很感激,那儿还有马车在等我。
” 听了我说话,餐桌边的女孩们哧哧地笑了起来。
她们身边那个女人——原来她是厨娘——站起身去给我弄一个晚餐盘。
威廉·英克说: “史密斯小姐是从伦敦一个富贵人家来的,斯泰尔斯太太,她还去过几次法国。
” “是吗?”斯泰尔斯太太说。
“也就一两次。
”我说。
现在他们个个都以为我在吹牛了。
“她说那儿的小伙子们都是短腿。
” 斯泰尔斯太太点了一下头。
女孩儿们又哧哧笑,其中一个小声说了点啥,让那个男孩脸红了。
然后我的晚餐端来了,斯泰尔斯太太说: “玛格丽特,把这个端到我房里去。
史密斯小姐,我应该带你去洗洗脸洗洗手。
” 我以为她是要带我去一下茅房,于是答应说好。
她递给我一支蜡烛,带我穿过一条短短的过道,来到一个院子里。
那儿有一个小土房子,钉子上插着些纸。
然后她带我去了她自己的小房间,房间里有一个壁炉架,上面放着白色的蜡制花,一个相框,里面是一张水手的照片。
我猜那就是出海去了的斯泰尔斯爷爷吧,还有一张画,画着黑头发的天使,我猜那是斯泰尔斯先生,上天堂了吧。
她坐在那儿看我吃晚餐。
晚餐是碎羊肉,黄油面包。
你可以想象,饿成那样的我是如何风卷残云把它们吞下肚的。
我吃的时候,传来我刚才已经听过的缓慢的钟声,九点半。
我说: “这钟整晚都会响吗?” 斯泰尔斯太太点点头,“整晚,还有整天,每逢整点和半点。
李先生喜欢日子过得有规有矩,慢慢你就会知道了。
” “那李小姐呢?”我一边抹走嘴角的面包屑一边问,“她喜欢怎样?” 她把围裙拉整齐,答道:“她舅舅喜欢怎样,李小姐就喜欢怎样。
” 然后她动了动嘴唇,又说道: “史密斯小姐,你要知道,李小姐虽说是这庄园的女主人,她也只是个小姑娘,佣人们有事不是去找她,而是来跟我报告的。
我当管家这么多年,给自家小姐找个贴身女仆这种事还做不了吗?但是呢,就算管家也得听小姐的,在这事上莫德小姐不尊重我,太不尊重我了。
她这年纪的小姑娘这么做,很不明智。
好吧,我们拭目以待吧。
” 我说:“我肯定莫德小姐决定的事,会一帆风顺的。
” 她说:“是我管着一大群佣人,我会让事情一帆风顺。
我们这儿是管得井井有条的,史密斯小姐,我希望你能习惯。
我不知道你的上一家是个什么情况,不知道在伦敦做小姐的贴身女仆都有什么职责,我从没去过伦敦,”——她没去过伦敦!——“所以就不说什么了。
但是,你要是会照应这儿别的姑娘,她们也肯定会照应你的。
至于男仆和马房小厮们,如果不是工作必要,你就尽量别跟他们有太多瓜葛……” 她就这么说了大概有一刻钟——而且从头到尾,跟我刚才说的一样,就没直视过我。
她告诉我宅子里哪些地方我可以去,在哪儿吃饭,可以拿多少糖,多少啤酒,我的内衣裤什么时候送去洗。
莫德小姐茶壶里煮的茶,按我上一任的习惯,可以给厨房里的姑娘们喝,莫德小姐房里烧剩的蜡烛头也是,可以给魏先生。
魏先生知道有多少蜡烛头,是他负责给烛台插蜡烛的。
软木塞留给查尔斯,骨头和肉皮给厨娘。
“莫德小姐洗手台上的香皂碎,那些太干了不能再粘回去的,你可以自己留着。
” 佣人们就是这样——总是想方设法给自己搞点小实惠。
那点儿破蜡烛头和香皂,说得我好像稀罕似的!以前还不觉得,现在我算是明白了,追求三千镑是种什么感觉。
然后她说,我要是吃好晚餐了,她愿意带我去我的房间。
但她说,我必须轻手轻脚,李先生喜欢家宅宁静,听不得一点动静,莫德小姐性子跟他一样,休息时受不得打扰惊吓。
她这么说完,自己拿起灯,我也拿着我的蜡烛,跟着她经过一条走廊,走上黑魆魆的楼梯。
“这是佣人通道,”我们一边走她一边说,“你必须走这条道,除非莫德小姐另有吩咐。
” 我们越往上走,她的说话声和脚步声越轻。
终于,爬上三段楼梯之后,她带我来到一道门前,悄声说这就是我的房间。
她把手指举到嘴唇前,慢慢地扭动了门把手。
我从来没有过自己的房间,我也不是特别想要。
不过,既然现在要有,这间也行吧。
这是一个简陋的小房间,要是有一两个花环,或者几个石膏狗雕饰,会好得多。
壁炉架上放着一面镜子,壁炉前有一块小地毯。
床边放着我的帆布行李箱,一定是威廉·英克把它搬上来的。
床头边有一道门,关得严严的,没有插钥匙。
“这门通哪儿啊?”我问斯泰尔斯太太,心想它应该是通往过道或者储藏室什么的。
“通往莫德小姐的房间。
”她说。
“莫德小姐就在这里面,在床上睡觉吗?”我说。
也许我说话的声音太大,斯泰尔斯太太颤抖了一下,好像我在尖叫或者弄响了拨浪鼓。
“莫德小姐睡眠很差,”她小声说,“她要是半夜惊醒,会叫贴身女仆去她的房间。
她现在不会叫你,因为你还是个生人。
我现在在她门外放了把椅子,安排玛格丽特坐在那儿。
明天早上玛格丽特来给她送早餐,然后,你就要做好准备,等她召见。
” 她说她希望莫德小姐喜欢我。
我说,我也是。
然后她就走了。
她轻手轻脚走到门边,停了一下,摸了摸腰上的钥匙。
我看见这动作,心一下就凉了,她看上去完全像一个狱卒啊。
我脱口而出: “你不是要把我锁在这儿吧?” “把你锁在这儿?”她皱起眉头说,“我锁你干吗?” 我说我也不知道。
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正了正脑袋,关上门走了。
我举起大拇指。
好运!我想。
我在床上坐下。
床很硬,我不知道他们换过床单铺盖没有,上一任可是有猩红热的啊。
这里太黑,看不清楚。
斯泰尔斯太太带走了她的灯,我把蜡烛放在地上,风吹得火苗上下乱窜,弄得黑影到处晃动。
我解开斗篷的扣子,但还是把它披在肩上。
这一天的奔波和寒冷,让我全身发痛,吃得太晚的羊肉也开始在胃里翻搅。
现在是十点钟。
以前在家里,我们总是嘲笑那些十二点前上床睡觉的人。
我想,现在跟进监狱也差不多了。
监狱还热闹点。
在这儿,只有可怕的寂静。
仔细听听,这寂静简直刺耳。
你走到窗边去往下一看,高得吓死人,外面的院子和马棚也黑得吓死人。
再外面,就是一片死寂,悄无声息。
我想起刚才和威廉进门时看见的,某个窗口那一点烛光。
我想,那是哪个窗口呢? 我打开行李箱,看看我从兰特街带来的那些东西——可是,没有一件是真正属于我的,这些不过是绅士让我带的胸衣和内衣。
我脱下裙子,有那么一小会儿,把它贴在脸上。
这裙子也不是我的,但我发现了丹蒂在上面修补的接缝,就去闻着它,我觉得,她的针脚在裙子上留下了气味,那是约翰的狗皮大衣的味道。
我想到萨克斯比大娘用猪头肉和骨头煮的汤,想到他们都坐在餐桌前喝着汤,也许在想着我,也许根本在想别的事了。
我想到这一切,觉得好荒唐。
如果我是个爱哭的姑娘,想到这里,应该已经哭了。
但我从来不是个爱哭的姑娘。
我换上睡衣,又把斗篷穿在外面,没脱袜子,脚上仍穿着解开鞋带的鞋。
我看着床头边的那道门,还有门上的钥匙孔,猜想着莫德是不是在她那边插了钥匙,是不是从那边锁上了。
我想,要是从钥匙孔里望过去,会看到什么?谁能想到这个,还忍得住不做?我蹑手蹑脚走过去,弯下腰,贴近钥匙孔,我只看见一点微弱的光线,一团阴影——除此之外什么都看不见,没有什么睡着的或者惊醒的姑娘,什么都没有。
我又想,我能不能听到她的呼吸呢?我站起身,屏住气,把耳朵紧贴在门上。
我听到自己的心跳,还有血管里血液流动的轰鸣声。
我还听到一点细微的声响,那肯定是木头里虫子爬动的声音。
我这么听了大约有一两分钟,除了这些,就什么声音都没有了。
我放弃了。
我脱掉鞋袜,爬上床,床单铺盖又冷又潮,就像湿面皮。
我把斗篷铺在身下,为了暖和点,也为了要是半夜有人闯进来,我要跑路的话,立马抓得着衣服。
这种事谁也说不准。
蜡烛我留着没熄。
要是魏先生嫌少了一个蜡烛头,他就自认倒霉去吧。
就算是扒手,也有软弱的地方。
阴影跳动着,湿面皮似的被子还是那么冷,大钟敲过了十点半——十一点——十一点半——十二点。
我躺在那里发抖,满心里想念的是萨克斯比大娘,是兰特街,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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