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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布斯大叔叫人去买了热腾腾的烤肉晚餐,他还把铁片放进火里烤着,准备做菲利普鸡尾酒庆祝。
晚餐是烤猪头肉,耳朵里填了馅料——这是我的最爱,也是专门为我买的。
易布斯大叔拿着切肉刀,走到后门的石台阶旁,挽起衣袖,弯腰磨刀。
他靠在门边,用一只手扶着门框,我看着他,心里涌起一种奇特的感情,让我发根发麻:因为,门框上从下到上刻着划痕,那是从我还是小姑娘起,每一个圣诞节他都会把我叫到这里,把刀平放在我头顶划一下,看我又长高了多少。
现在他在石头上来回磨着刀刃,直到它锋利;然后他把刀递给萨克斯比大娘,她来切肉装盘。
在这个家里,总是由萨克斯比大娘来分肉。
猪耳朵分给易布斯大叔和绅士;猪鼻子给了约翰和丹蒂;最鲜嫩美味的猪脸,给了我和她。
我说过,那天的晚餐是为我而设的。
但是,也不知为什么——也许是看到了门框上的划痕;也许是想到萨克斯比大娘将用烤猪头的骨头熬的汤,我是喝不到了;也许是这猪头——它好像在扮着鬼脸,眼睫毛和鼻毛上糊着浓稠的褐色糖浆——大家坐在桌边吃的时候,我感到忧伤。
约翰和丹蒂狼吞虎咽地吃完晚餐,开始嬉笑打闹,有时被绅士逗得吵嘴,又时不时怄气。
易布斯大叔不慌不忙地用刀叉切着自己盘中的晚餐,萨克斯比大娘也是;我划拉着盘子里的猪头肉,没有胃口。
我分了一半给丹蒂,她又给了约翰。
他龇牙咧嘴号叫了一声,像狗一样。
然后,大家吃完收走了盘子,易布斯大叔把鸡蛋、糖加到朗姆酒里,打匀,开始调菲利普酒。
他把酒倒进七只杯子,从炉子里取出铁片,摇了摇,让它别那么烫,然后插进杯子里。
热菲利普酒就像点燃梅子布丁上的白兰地——人人都爱看,都爱听酒烧起来的嘶嘶声。
约翰说,“让我做一个行吗,易布斯大叔?”——他吃饱了晚饭的脸红扑扑的,油光满面,就像摆在玩具店橱窗里的画里的小男孩的脸。
大家坐着,人人都有说有笑,他们说,当绅士发了财,我也带着我的三千镑回来那天,该有多美好。
我一直没说话,好像也没人注意到我。
最后,萨克斯比大娘拍着肚子说: “你不给我们吹支曲子吗,易布斯先生,顺便把小孩子们哄睡?” 易布斯大叔的口哨能吹得像哨音水壶,可以连吹一个小时。
他放下酒杯,抹干净胡子上的酒沫,吹起那支《油布夹克》5。
萨克斯比大娘也跟着一起哼,直到眼眶发潮,哼不成曲。
她丈夫是个水手,在海上消失了——我的意思是,从她生活里消失了。
现在他住在百慕大。
一曲结束,萨克斯比大娘说:“吹得漂亮。
看在上帝分上,下一个来首欢快点的!——别又惹得我抹眼泪了。
你们年轻人也跳跳舞。
” 于是易布斯大叔又吹了一首节奏轻快的曲子,萨克斯比大娘跟着拍起了手,约翰和丹蒂站起来搬开椅子。
丹蒂说,“帮我拿着耳环好吗,萨克斯比大娘?”他们跳起了波尔卡,直跳到壁炉台上的瓷器摆设也跟着震动,他们踢踏的脚下扬起一寸高的灰尘。
绅士站在那儿吸着烟,看着他们,喊着“哟!”或者“约翰,来一个!”他笑着,叫着,就像在一场他没下注的比赛上,对场子里的选手指点笑闹。
他们叫我一块儿跳,我说我不想。
跳舞踢起的灰尘让我打喷嚏,还有,菲利普酒也太热了点,蛋白都凝固见块了。
萨克斯比大娘给易布斯大叔的妹妹留了一杯酒和一盘碎肉,我说我可以端上楼去。
“行啊,乖孩儿。
”她说,手还在打着节拍。
我端起盘子和酒杯,拿了支蜡烛,轻轻走上楼。
我总是觉得,在冬夜里走出那个厨房,就好像走出了天堂。
虽然如此,当我把食物在易布斯大叔睡着的妹妹的床边放好,并去看了看那一两个被舞蹈声吵醒的婴儿后,我也没回去加入他们。
我走过短短的走廊,来到萨克斯比大娘和我的房间门口;然后爬上楼梯,来到我出生的那间小小的阁楼。
这房间总是很冷。
今晚有风,窗子被吹开,比平时更冷。
地板是毫无装饰的木板,铺着几条粗毛地毯。
墙上什么都没有,除了两块钉在洗脸架旁边,用来防溅水的蓝色油布。
现在,洗脸架上挂着绅士的一件背心和一件衬衫,还有一两个衣领。
他每次来我们家都睡这儿;其实,他满可以和易布斯大叔搭伴儿,在厨房里支张床。
我知道我会选那儿。
地上放着他的高帮皮靴,靴子上的泥已经刮干净了,还上了油。
靴子旁边是他的箱子,白色的贴身衣物从口子里露出来。
一张椅子上堆着他从口袋里摸出来的硬币,一包烟,还有封蜡。
硬币闪闪发光。
封蜡很脆,像太妃糖。
床只是随便铺了一下。
床单是一条去掉了挂环的红色丝绒窗帘,是从一幢失火的房子里弄回来的,还有一点焦味。
我提起床单,把它像斗篷一样披在肩上。
我熄了蜡烛,站在窗边,发着抖,望着外面的屋顶和烟囱,望着马贩巷监狱,我妈妈被吊死的地方。
窗玻璃上已经结了一些新霜,我用手指触了上去,冰化成了污水。
我仍然能听到易布斯大叔的口哨声和丹蒂的舞步声。
但在我眼前,是波镇黑暗的街道。
我只能看见零星几个窗口透出微弱的灯光,还有马车的车灯,在街上投下阴影。
然后有一个人跑过,顶着寒冷飞奔,快得像一个黑影,瞬间就消失了。
我想到这一带的小偷们,还有他们的孩子们;想到那些普普通通的人们——他们过的种种陌生又平凡的生活——在伦敦别处的屋檐下,别处的街头。
我想到了那个大宅中的莫德·李。
她还不知道我的名字,我却在三天前知道了她的名字。
她还不知道,我正站在这里,盘算着她的灭顶之灾,而楼下的厨房里,丹蒂·沃伦和约翰·弗鲁姆还在跳着波尔卡。
她是个怎样的人呢?我曾经认识一个叫莫德的姑娘,她的嘴唇只有一半。
她总是说另一半嘴唇是打架时打没了,但是我知道,其实,她生下来就这样。
她根本打不来架。
后来她死了,不是因为打架,而是因为吃了坏掉的肉。
一口坏了的肉就这么让她送了命。
但她很黑。
绅士说的另外那个莫德,他的莫德,是白皙漂亮的。
但是当我想象她,我只能想出一个纤瘦浅褐,没有曲线的形象,就像厨房里那把我用来练习给她穿胸衣的椅子。
我试着行了一个屈膝礼,肩上的丝绒窗帘让我动作笨拙,我又行了一个,我突然出汗了,是惊恐的冷汗。
然后传来了厨房门打开的声音,楼梯上的脚步声,接着是萨克斯比大娘叫我的声音。
我没有回答。
我听到她去楼下那间睡房找我,一阵沉默后,她的脚步声再次响起,上了通向阁楼的楼梯,烛光照进了阁楼。
爬楼梯让她有一点喘——只是稍微有一点,她还是手脚灵活的,还是强壮的。
“你在这儿啊,苏。
”她轻声说,“就这么一个人待着?” 她看看周围,看着我刚才看到的一切——硬币、封蜡、绅士的靴子和皮箱。
当她来到我身边,把她温暖干燥的手放在我脸上,我开口说话——就像我被她呵痒或者掐了,冲口而出的笑声或喊叫那样——我说: “要是我没那本事呢,萨克斯比大娘?要是我干不了这事呢?要是我没了勇气,让你失望怎么办?我们是不是就该让丹蒂去呢?” 她摇摇头,笑了。
“好了。
”她说。
她带我走到床边,我们坐下,她把我的头拉进怀里,枕在她大腿上,将遮住我脸的窗帘推开,抚摩着我的头发,“好了,没事了。
” “那儿很远,不是吗?”我抬眼望着她的脸。
“也没那么远。
”她回答说。
“我去了那儿,你会想我吗?” 她拨开卡在我耳边的一缕头发。
“每分钟都会想,”她轻声说,“你是我的宝贝孩子,我能不担心吗?但是绅士在你身边。
我绝不会让你和一个普通小混混一起去的。
” 至少这个是真的。
但我的心还在狂跳。
我又想到莫德,坐在自己房间叹息的莫德,等着我去解开她的束胸,在壁炉边帮她烤暖睡衣。
可怜的女人,丹蒂这么说过。
我咬了咬嘴唇,“这事儿我该做吗,萨克斯比大娘?”我说,“这个圈套会不会太坏,太卑鄙了点?” 她看着我,然后抬起眼,对窗外点了一下头。
她说,“我知道,她一定会去做,想都不用多想。
我知道她心里会怎么想——如果看见你去做这事,她会有多担心,会有多骄傲——但是,骄傲会胜过担心。
” 这话让我沉思。
我们默默地坐着,直到我问了一个我从来没问过的问题,这个问题,我在兰特街生活了这么多年,那么多骗子和小偷,谁也没问过。
我压低声音,悄悄地问: “萨克斯比大娘,你说,人被吊死时会痛吗?” 她抚摩我头发的手停住了。
然后又开始抚摩,和之前一样稳。
她说: “我觉得,应该没啥感觉,就觉得有条绳子套在脖子上。
可能有点痒。
” “痒?” “可能,还有点扎人吧。
” 她的手仍然抚摩着我的头发。
“那,脚踏板被打开的时候呢?”我说,“还是没感觉吗?” 她动了动腿。
“可能会猛抽一下吧,”她承认了,“打开脚踏板的时候。
” 我想到那些在马贩巷监狱被吊死的男人们,他们的确抽搐了。
他们抽搐着,双脚乱踢,像猴子似的。
“但最后那一下来得很快,”她接着说,“我觉得,因为那么快,能让你死得干净痛快。
而且,你知道吧,苏,给女犯行刑的时候,他们会打不同的绳结,让你完事快点。
” 我再次看着她。
她把蜡烛放在了地上,烛光从下方照着她的脸,让她的脸看起来有点肿,眼睛也显出老态。
我发抖,她就用手使劲搓着我裹着丝绒的肩膀。
然后她仰起头。
“那是易布斯大叔的妹妹,她又发疯了,”她说,“在叫妈妈。
可怜的孩子,这么叫了十五年了。
唉,我也不想这么说,苏,但是,真得去死的话,死得干净痛快最好了,比别的死法强。
” 她这么说着,对我眨了眨眼。
她这么说,似乎真是这么想的。
我有时想,她这么说,是不是只是出于好心。
但我当时没这样想。
我起身吻了她,把她抚摩过的头发弄整齐;厨房又传来大声的关门声,还有楼梯上重重的脚步声,然后是丹蒂的声音。
“你在哪儿呢,苏?你不来跳个舞吗?易布斯大叔都有点急了,我们在那儿笑死了。
” 她的喊声把一半婴儿都吵醒了,这一半一哭又把另一半吵醒了。
萨克斯比大娘说她要去看看他们,我也下楼去了。
这次我跳舞了,绅士做我的舞伴。
他抱着我跳华尔兹。
他醉了,把我抱得很紧。
约翰又和丹蒂一起跳,我们在厨房里舞来撞去,跳了半个小时。
绅士一直在嚷嚷,“约翰,来一个!”或者“上啊,小子!”易布斯大叔的口哨,中间只停过一次,他在嘴上抹了点黄油,让口哨声甜美圆润。
我离开他们是在第二天中午。
我把所有的东西都装进那个帆布面的箱子,穿着那条不起眼的褐色裙子,外面加一件斗篷,拉直了的头发上戴着一顶无边软帽。
我已尽全力学会了绅士在三天里教我的东西。
我记得我的生平,我的新名字——苏珊·史密斯。
现在只差一件事没做了,我坐在厨房里吃我在这儿的最后一餐时——也就是面包和肉干,肉干太干了,都粘在我牙龈上了——绅士做完了那件事。
他从包里拿出一张纸,一支笔和一些墨水,给我写了一张品行证明。
他一会儿就写完了。
当然,做假文件这事他是熟手。
他把纸拿起来,等墨水干,然后读出了他写的内容: “敬启者。
在下梅菲尔威克街艾丽斯·邓拉文,诚意推荐苏珊·史密斯小姐。
”诸如此类,我已经不记得后面写的都是啥了,反正我觉得听起来是对路的。
他把纸铺平,用女人那种花哨的字体签上名,然后把它递给萨克斯比大娘。
“你觉得怎样,萨大娘?”他微笑着说,“这能帮苏得到那个职位吧?” 但是萨克斯比大娘说,她不想评判。
“这事你最清楚,孩子。
”她说,眼睛望向别处。
当然了,如果我们兰特街的人要找人帮忙,是从来不会要求品行这玩意儿的,很可能更愿意要没品行的。
从前有个小个儿姑娘来帮我们洗洗婴儿尿布,擦擦地板什么的,可她是个扒手。
我们不能招那些正直姑娘上门,她们在家里待上三分钟就能看出我们做的是啥买卖,把我们全害了。
我们不能冒这个险。
萨克斯比大娘摆摆手不看那信,绅士自己再看了一遍,然后对我挤了挤眼,把它折起来,封好,放进我箱子。
我吞下最后一口面包和肉干,把斗篷扣好。
只有萨克斯比大娘一个人和我告别,约翰和丹蒂从来不会在一点前起床,易布斯大叔去了鲍尔城帮人撬保险柜,一小时前他已经吻了我的脸道别,还给了我一先令。
我戴上帽子。
帽子也是不起眼的褐色,和裙子一个颜色。
萨克斯比大娘帮我把帽子戴正。
然后,她把手放在我脸上,对我微笑。
“上帝保佑你,苏!”她说,“你会让我们富起来的!” 但后来,她的微笑变苦了。
我从来没离开过她一天。
她转过身去,不让我看到她落泪。
“快带她走,”她对绅士说,“快带她走,别让我看见。
” 于是绅士伸手揽住我的肩,带我走出家门。
他找了个男孩帮我提行李,跟在我们后面。
他计划先带我去出租车站,坐马车到帕丁顿,在那儿送我上火车。
那天天气很糟。
虽然如此,因为我很少有机会过河,我挺想一直走到南华克桥那边去看看风景。
我原以为从那儿可以看到伦敦全景,但是我们走得越远雾越大,到了桥上是雾最浓的时候。
你能看见圣保罗大教堂黑色的圆顶,河上的驳船,你能看见伦敦城里所有黑暗的东西,却看不见那些美丽的——那些美丽的东西不是消失了就是阴影笼罩。
“想到下面就是河,感觉真有点怪。
”绅士说,他靠在车边望着窗外,然后吐了一口唾沫。
我们没想到会起雾。
这场雾让交通工具慢得像爬。
虽然我们找到了一辆马车,但二十分钟后我们就付了钱自己下车走路了。
我本来想坐一点钟那班火车,但现在,我们赶着穿过一个大广场时,听见一点的钟声敲响了,然后是一点一刻,然后一点半——无精打采的钟声像是受了潮,钟里那些零件都像被布包起来了似的,听起来让人快疯掉了。
“要不我们回去吧,”我说,“明天再来行吗?” 可绅士说庄园已经安排了马车夫,在马洛村等着接我的火车了。
他觉得,哪怕我晚到,也总比不到好。
但是,当我们终于到了帕丁顿,才发现,跟城里的交通一样,火车也都误点延迟了。
我们还要等一个钟头,车站管理员才会挂起布里斯托尔班车的登车信号——那就是我要搭的火车,我要一直坐到梅登黑德,在那儿下车转另一班车。
我们站在嘀嗒作响的钟下,烦躁不安,呵气暖手。
车站里点起了大灯,但涌入的雾气混着水蒸气,从一个拱架飘向另一个拱架,使灯光变得微弱。
墙上还有为悼念阿尔伯特亲王6去世而挂上的黑纱,已被鸟粪弄得污迹斑斑。
本来宏伟的地方,现在看起来阴沉压抑。
我们周围当然全都是人,推推攘攘,骂骂咧咧地等着火车,小孩们和狗在他们腿间钻来钻去。
绅士的脚趾被一辆经过的轮椅车压了一下,他烦躁地骂了声“我操”,弯腰擦干净靴上的灰土,站起身点了一支烟,然后咳嗽起来。
他的衣领竖起,头戴一顶宽边软帽,眼珠仿佛因为昨晚的菲利普酒还泛着黄。
在那一刻,他丝毫不像那个能引起姑娘们疯狂追捧的男人。
他又咳嗽起来。
“我操这破烟。
”他一边说,一边从舌头上拈走一条烟丝。
他看到我的眼神,就换了脸色,“我操他妈这穷日子,一百遍——是吧,小苏?很快,你和我就不用再过这种日子了。
” 我转过头不看他,什么也没说。
昨晚我还跟他跳过一支快步华尔兹,现在,离开了兰特街,离开了萨克斯比大娘和易布斯大叔,挤在一堆吵吵嚷嚷的陌生人中,对我来说他只是另一个陌生人,我不想靠近他。
我想,你算是谁啊。
我差点又想说我们回去吧;但我知道,如果我说了,他只会更烦躁,还可能发脾气,所以,我就没说。
他抽完这支烟,又抽了一支。
他去尿尿,然后我也去尿尿。
尿完整理裙子时我听到哨子响了。
我从厕所回来,车站管理员已经发出登车通知,人群开始移动,人们冒着汗,急急地向停靠在站台边的火车涌去。
我们跟着人群向前,绅士带我走到一节二等车厢,把我的行李递给正在往车顶装行李的男人。
我在一个面色苍白、怀抱婴儿的女人身边坐下,她对面是两个农民模样的粗壮汉子。
我觉得她挺高兴我坐在她身边的,当然啦,我穿得这么斯文秀气,她哪知道——哈哈哈!——我是个波镇小扒手。
跟在我后面上来的是一个男孩儿和他老爹,他爹手里提着一个鸟笼,里面有只金丝雀。
那男孩在农夫身边坐下,他老爹就坐在我身边。
车厢摇晃了一下,嘎吱作响,我们都仰起头,望着天花板上因为行李摇晃碰撞而落下的灰尘和剥落的油漆片。
车门在一分钟后关上了。
在上车的忙乱中,我顾不上再看绅士。
他把我送上车后就转身跟列车员说话去了。
现在,他来到开着的车窗前对我说: “恐怕你要晚点很久才到了,苏。
不过我觉得马车会在马洛村等你的,我肯定他会等的。
你也要这么想,他会等的。
” 我立刻知道马车是不会等的了。
一阵难过和恐慌袭来,我冲口而出: “你和我一起来好吗?你带我去那宅子吧。
” 但是他怎么能去呢?他一脸无奈地摇摇头。
那两个农民,那个女人,那个男孩和他老爹都在看着我们——可能在猜我们说的宅子是个啥地方,在猜一个戴宽边软帽操这样口音的男人,怎么会跟一个穿成我这样的女孩谈事。
然后行李员从车顶爬下来,哨声再次吹响,火车猛地耸了一下,开动起来。
绅士挥动帽子,跟着车走了一段,直到火车进入正常速度。
我看见他停下来,转身戴上帽子,翻起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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