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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公卷一起元年尽元年(1/3)

春秋公羊经传解诂隐公第一(陆曰:解诂,佳买反;下音古,训也。

) [疏]“春秋”至“第一”解云:案旧题云“春秋隐公经传解诂第一公羊何氏,”则云:春秋者,一部之总名;隐公者,鲁侯之谥号;经传者,杂缛之称;解诂者,何所自目;第一者,无先之辞;公羊者,传之别名;何氏者,邵公之姓也。

今定本则升“公羊”字在“经传”上退“隐公”字在“解诂”之下,未知自谁始也。

又云“何休学”今案博物志曰:“何休注公羊,云‘何休学’。

有不解者,或答曰‘休谦辞受学于师,乃宣此义不出于巳’。

”此言为允,是其义也。

问曰:左氏以为鲁哀十一年夫子自卫反鲁,十二年告老,遂作春秋,至十四年经成,不审公羊之义,孔子早晚作春秋乎?答曰:公羊以为哀公十四年获麟之后,得端门之命,乃作春秋,至九月而止笔,春秋说具有其文。

问曰:若公羊之义,以获麟之后乃作春秋,何故“大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纟累绁,乃喟然而叹曰:是余罪也”“夫昔西伯拘�里,演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明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自黄帝始作其文也。

案家语孔子厄于陈、蔡之时,当哀公六年,何言十四年乃作乎?答曰:孔子厄陈、蔡之时,始有作春秋之意,未正作其正作犹在获麟之后也。

故家语云:“晋文之有霸心,起于曹、卫越王句践之有霸心,起于会稽。

”夫陈、蔡之间,丘之幸也,庸知非激愤厉志,始于是乎者?是其有意矣。

问曰:若左氏以为夫子鲁哀公十一年自卫反鲁,至十二年告老,见周礼尽在鲁,鲁史法最备,故依鲁史记修之以为春秋。

公羊之意,据何文作春秋乎?答曰:案闵因叙云:“昔孔子受端门之命,制春秋之义,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九月经立。

感精符、考异邮、说题辞具有其文。

”以此言之,夫子�春秋,祖述尧、舜,下包文、武,又为大汉用之训世,不应专据鲁史,堪为王者之法也,故言据百二十国宝书也。

周史而言宝书者,宝者,保也,以其可世世传保以为戒,故云宝书也。

问曰:若然,公羊之义,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作春秋,今经止有五十馀国,通戎夷宿潞之属,仅有六十,何言百二十国乎?答曰:其初求也,实得百二十国史,但有极美可以训世,有极恶何以戒俗者,取之;若不可为法者,皆弃而不录,是故止得六十国也。

问曰:若言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为春秋,何故春秋说云“据周史立新经”乎?答曰:闵因叙云:“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

”以此言之,周为天子,虽诸侯史记,亦得名为周史矣。

问曰:六艺论云:“六艺者,图所生也。

”然则春秋者,即是六艺也,而言依百二十国史以为春秋何?答曰:元本“河出图,洛出书”者,正欲垂范于世也。

王者遂依图书以行其事,史官录其行事以为春秋,夫子就史所录,刊而�之,云出图书,岂相妨夺也?问曰:案三统历云:“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故名春秋。

”贾、服依此以解春秋之义,不审何氏何名春秋乎?答曰:公羊何氏与贾、服不异,亦以为欲使人君动作不失中也。

而春秋说云“始于春,终于秋,故曰春秋”者,道春为生物之始,而秋为成物之终,故云始于春,终于秋,故曰春秋也。

而旧云春秋说云“哀十四年春,西狩获麟,作春秋,九月书成。

以其书作秋成,故云春秋也”者,非也,何者?案庄七年经云“星�如雨”传云:“‘不�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

君子�之曰:‘星�如雨’”何氏云:“‘不�春秋’,谓史记也。

古者谓史记为‘春秋’。

”以此言之,则孔子未�之时已名春秋,何言孔子�之春作秋成,乃名春秋乎?问曰:春秋据史书而为之,史有左右,据何史乎?答曰:六艺论云:“春秋者,国史所记人君动作之事,左史所记为春秋,右史所记为尚书。

”是以玉藻云:“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

”郑注云:“其书春秋、尚书其存者。

”记文先言左史,郑注先言春秋,明以左史为春秋矣。

云云之说,左氏首已成解,不能重载。

夫子所以作春秋者,解疑论云:“圣人不空生,受命而制作,所以生斯民,觉后生也。

西狩获麟,知天命去周,赤帝方起,麟为周亡之异,汉兴之瑞,故孔子曰‘我欲托诸空言,不如载诸行事’。

又闻端门之命,有制作之状,乃遣子夏等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为春秋,故孟子云:‘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

’故史记云:‘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

’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

”以此言之,则孔子见时衰政失,恐文、武道绝,又见麟获,刘氏方兴,故顺天命,以制春秋以授之。

必知孔子制春秋以授汉者。

案春秋说云:“伏羲作八卦,丘合而演其文,渎而出其神,作春秋以改乱制。

”又云:“丘揽史记,援引古图,推集天变,为汉帝制法,陈叙图录。

”又云:“丘水精治法,为赤制功。

”又云:“黑龙生为赤,必告云象使知命。

”又云:“经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赤受命,仓失权,周灭火起,薪采得麟。

”以此数文言之,春秋为汉制明矣。

问:案庄七年“星�如雨”传云“‘不�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之曰‘星�如雨’”;又昭十二年“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传云“伯于阳者何?公子阳生也。

子曰:‘我乃知之矣。

’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其会则主会者为之,其词则丘有罪焉尔’”何故孔子�春秋,有改之者何?可改而不改者何?答曰:其不改者,勿欲令人妄亿措其改者,所以为后法故或改或不改示此二义。

间曰:公羊以鲁隐公为受命王,黜周为二王后。

案长义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今隐公人臣而虚称以王,周天子见在上而黜公侯,是非正名而言顺也。

如此,何以笑子路率尔?何以为忠信?何以为事上?何以诲人?何以为法?何以全身?如此若为通乎?答曰:孝经说云:“孔子曰:‘春秋属商,孝经属参。

’然则其微似之语独传子夏,子夏传与公羊氏,五世乃至汉胡毋生、董仲舒,推演其文,然后世人乃闻此言矣。

”孔子卒后三百岁,何不全身之有?又春秋藉位于鲁,以�王义,隐公之爵不进称王,周王之号不退为公,何以为不正名?何以为不顺言乎?又奉天命而制作,何以谦让之有?问曰:春秋说云:“孔子欲作春秋,卜得阳豫之卦。

”宋氏云:“夏、殷之卦名也。

”孔子何故不用周易占之乎?答曰:盖孔子见西狩获麟,知周将亡,又见天命有改制作之意,故用夏、殷之易矣。

或言卜则是龟之辞也,不从宋氏之说。

若然,应言阳豫之兆,何言卦乎?盖龟蓍通名,故言卜矣。

问曰:何氏注春秋,始乎隐公,则天之数,不审孔子何以正于获麟止笔乎?答曰:案哀十四年传云“春秋何以始乎隐”注云“据得麟乃作”;“祖之所逮闻也”注云“托记高祖以来,事可及问闻知者,犹曰‘我但记先人所闻,辟制作之害’”;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何以终乎哀十四年”彼注云“据哀公未终也”;曰“备矣”彼注云“人道浃,王道备,必止于麟者,欲见拨乱功成于麟,犹尧、舜之隆,凤皇来仪,故麟于周为异,春秋记以为瑞,明大平以瑞应为效也。

绝笔于春,不书下三时者,起木绝火王,制作道备,当授汉也”是也。

问曰:既言始于隐公则天之数,复言三世,故发隐公何?答曰:若论象天数,则取十二;缘情制服宜为三世,故礼为父三年,为祖期,为高祖、曾祖齐衰三月。

据哀录隐,兼及昭、定,已与父时事,为所见之世;文、宣、成襄、王父时事,谓之所闻之世也;隐、桓、庄、闵、僖,曾祖、高祖时事,谓之所传闻之世也。

制治乱之法,书大夫之卒,文有详略,故日月备于隐,如是,有罪之见录,不日卒于得臣,明有过以见罪;益师不日,著恩远之辞。

问曰:郑氏云:“九者,阳数之极”九九八十一,是人命终矣,故孝经援神契云“春秋三世,以九九八十一为限”然则隐元年尽僖十八年为一世,自僖十九年尽襄十二年又为一世,自襄十三年尽哀十四年又为一世,所以不悉八十一年者,见人命参差,不可一齐之义。

又颜安乐以襄二十一年孔子生后,即为所见之世。

颜、郑之说,实亦有途,而何氏见何文句,要以昭、定、哀为所见之世,文、宣、成、襄为所闻之世,隐、桓、庄、闵、僖为所传闻之世乎?答曰:颜氏以为襄公二十三年“邾娄鼻我来奔”传云“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以近书也”又昭公二十七年“邾娄快来奔”传云:“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以近书也”二文不异,同宜一世,若分两属,理似不便。

又孔子在襄二十一年生,从生以后,理不得谓之所闻也。

颜氏之意,尽于此矣。

何氏所以不从之者,以为凡言见者,目睹其事,心识其理,乃可以为见,孔子始生,未能识别,宁得谓之所见乎?故春秋说云“文、宣、成、襄所闻之世不分疏”二十一年巳后明为一世矣。

邾娄快、邾娄鼻我虽同有以近书之传,一自是治近升平书,一自是治近大平书,虽不相干涉,而漫指此文乎?郑氏虽依孝经说文取襄十二年之后为所见之世尔时孔子未生焉。

得谓之所见乎?故不从之。

问曰:孝经说文实有九九八十一为限之言,公羊信纬,可得不从乎?答曰:援神契者,自是孝经纬横说义之言,更作一理,非是正解春秋之物,故何氏自依春秋说为正解明矣。

问曰:左氏出自丘明,便题云左氏;公羊、�梁出自卜商,何故不题曰“卜氏传”乎?答曰:左氏传者,丘明亲自执笔为之,以说经意,其后学者题曰左氏矣。

且公羊者,子夏口授公羊高,高五世相授,至汉景帝时,公羊寿共弟子胡�生乃著竹帛,胡�生题亲师,故曰公羊,不说卜氏矣。

�梁者,亦是著竹帛者题其亲师,故曰�梁也。

问曰:春秋说云“春秋设三科九旨”其义如何?答曰:何氏之意,以为三科九旨正是一物,若总言之,谓之三科,科者,段也;若析而言之,谓之九旨,旨者,意也。

言三个科段之内,有此九种之意。

故何氏作文谥例云“三科九旨者,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又云“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二科六旨也;又“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是三科九旨也。

问曰:案宋氏之注春秋说:“三科者,一曰张三世,二曰存三统,三曰异外内,是三科也。

九旨者,一曰时,二曰月,三曰日,四曰王,五曰天王,六曰天子,七曰讥,八曰贬,九曰绝。

时与日月,详略之旨也;王与天王天子,是录远近亲疏之旨也;讥与贬绝,则轻重之旨也。

”如是,三科九旨,聊不相干,何故然乎?答曰:春秋之内,具斯二种理,故宋氏又有此说,贤者择之。

问曰:文谥例云:“此春秋五始、三科、九旨、七等、六辅、二类之义,以矫枉拨乱,为受命品道之端,正德之纪也。

”然则三科九旨之义,已蒙前说,未审五始、六辅、二类、七等之义如何?答曰:案文谥例下文云:五始者,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是也。

七等者,州、国、氏、人、名、字、子是也。

六辅者,公辅天子,卿辅公,大夫辅卿,士辅大夫,京师辅君,诸夏辅京师是也。

二类者,人事与灾异是也。

问曰:春秋说云:“春秋书有七缺。

”七缺之义如何?答曰:七缺者,惠公妃匹不正,隐、桓之祸生,是为夫之道缺也;文姜淫而害夫,为妇之道缺也;大夫无罪而致戮,为君之道缺也;臣而害上,为臣之道缺也;僖五年“晋侯杀其世子申生”襄二十六年“宋公杀其世子痤”残虐枉杀其子,是为父之道缺也;文元年“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髡”襄三十年“蔡世子般弑其君固”是为子之道缺也;桓八年“正月,已卯,蒸”桓十四年八月“乙亥,尝”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郊祀不�,周公之礼缺,是为七缺也矣。

何休学(学者,言为此经之学,即注述之意。

) 元年春王正月(正月,音征,又音政,后放此。

) [疏]“元年,春,王正月”解云:若左氏之义,不问天子诸侯,皆得称元年。

若公羊之义,唯天子乃得称元年,诸侯不得称元年。

此鲁隐公,诸侯也,而得称元年者,春秋托王于鲁,以隐公为受命之王,故得称元年矣。

元年者何?(诸据疑,问所不知,故曰者何。

) [疏]“元年者何”解云:凡诸侯不得称元年,今隐公爵犹自称侯,而反称元年,故执不知问。

注“诸据”至“者何”解云:谓诸据有疑理,而问所不知者,曰者何,即僖五年秋“郑伯逃归不盟”之下,传云“不盟者何”注云“据上言诸侯,郑伯在其中,弟子疑,故执不知问”;成十五年“仲婴齐卒”之下,传云“仲婴齐者何”注云“疑仲遂后,故问之”是也。

若据彼难此,即或言曷为,或言何以,或单言何,即下传云“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注云“据下秋七月天王,先言月,而后言王”;“公何以不言即位”注云“据文公言即位也”;“何成乎公之意”注云“据剌欲救纪,而后不能”是也。

而旧解云:案春秋上下,但言曷为与何,皆有所据,故何氏云诸据疑者,皆无所据,故云问所不知,故曰者何也者,非。

君之始年也。

(以常录即位,知君之始年。

君,鲁侯隐公也。

年者,十二月之总号,春秋书十二月称年是也。

变一为元,元者,气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故上无所系,而使春系之也。

不言公,言君之始年者,王者诸侯皆称君,所以通其义于王者,惟王者然后改元立号。

春秋托新王受命于鲁,故因以录即位,明王者当继天奉元,养成万物。

) [疏]注“以常”至“始年”解云:正以桓、文、宣、成、襄、昭及哀,皆云“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故曰以常录即位,知君之始年。

注“君,鲁侯隐公也”解云:案春秋说云:“周五等爵法五精:公之言公,公正无私;侯之言候,候逆顺,兼伺候王命矣;伯之言白,明白于德;子者,孳恩宣德;男者,任功立业。

皆上奉王者之政教、礼法,统理一国,�身�行矣。

”今此侯为鲁之正爵,公者,臣子之私称,故言“君,鲁侯隐公也”问曰:五等之爵既如前释,何名附庸乎?答曰:春秋说下文云:“庸者,通也。

官小德微,附于大国以名通,若毕星之有附耳然。

”故谓之附庸矣。

注“变一为元”解云:以下有二年三年,知上宜云一年,而不言一年,变言元年,故决之。

注“元者”至“始也”解云:春秋说云:“元者,端也。

气泉”注云:“元为气之始,如水之有泉,泉流之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窥之不见,听之不闻。

”宋氏云:“无形以起,在天成象;有形以分,在地成形也”然则有形与无形,皆生乎元气而来,故言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

注“故上”至“系之”解云:春秋说云:“王不上奉天文以立号,则道术无原,故先陈春后言王。

天不深正其元,则不能成其化,故先起元,然后陈春矣。

”是以推“元”在“春”上“春”在“王”上矣。

注“不言”至“王者”解云:凡天子诸侯同得称君,但天子不得称公,故丧服云君,郑云“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是也。

今据鲁而言,不言公之始年,而言君之始年者,见诸侯不得称元,会假鲁为王,乃得称元,故传言“君之始年”微欲通鲁于王故也。

春者何?(独在王上,故执不知问。

) [疏]注“独在”至“知问”解云:春夏秋冬皆是四时之名,而夏秋冬三时,常不得配王言之,唯有“春”字常在“王”上,故怪而问之。

岁之始也。

(以上系“元年”在“王正月”之上,知岁之始也。

春者,天地开辟之端,养生之首,法象所出,四时本名也。

昏斗指东方曰春,指南方曰夏,指西方曰秋,指北方曰冬。

岁者,总号其成功之称,尚书“以闰月定四时成岁”是也。

辟,婢亦反,本亦作“辟”称,尺证反,下“之称”、“卑称”同。

) [疏]“岁之始也”问曰:“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实是春秋之五始,而传直于“元年”、“春”之下发言始,而“王”、“正月”下不言始何?答曰:元是天地之始,春是四时之始“王正月,公即位”者,人事之始,欲见尊重天道,略于人事故也。

注“春者”至“之端”解云:易说云:“孔子曰:‘易始于大极,大极分而为二,故生天地。

’天地有春夏秋冬之节,故生四时也。

”言天地开辟,分为四时,春先为端始也。

注“养生之首”解云:乾凿度云:“震生万物于东方,夫万物始生于震。

震,东方之卦也。

阳气施生,爱利之道,故东方为仁矣。

”故言养生之首,言是养生万物之初首。

注“法象所出”解云:周礼大宰云:“正月之吉,始和,布政于邦国都鄙,县治象之法于象魏,挟日而敛之。

”是象魏之法于时出之,故曰法象所出矣。

注““四时本名也”解云:凡四时,先春,次夏,次秋,次冬,百代所不变,故言春者,四时本名矣。

注“昏斗”至“冬也”解云:皆春秋说文也。

注“岁者”至“之称”解云:四时皆于万物有功,岁者,是兼总其成功之称也。

若以当代相对言之,即唐虞曰载,夏曰岁,殷曰祀,周曰年;若散文言之,不问何代,皆得谓之岁矣。

等取一名,而必取岁者,盖以夏数为得天正故也。

亦有一本云“岁者总号成功之称也”注“尚书”至“是也”解云:此尧典文,彼郑注云:“以闰月推四时,使启、闭、分、至不失其常,著之用成岁历,将以授民时,且记时事”是也。

王者孰谓?(孰,谁也。

欲言时王则无事,欲言先王又无谥,故问谁谓。

) [疏]注“欲言”至“无事”解云:时王,即当时平王也。

若是当时平王,应如下文“秋,七月,天王使宰�亘来归惠公仲子之�”是其事也。

今无此事,直言王,故疑非谓当时之王矣。

注“欲言”至“无谥”解云:正以死谥,周道故也。

谓文王也。

(以上系王于春,知谓文王也。

文王,周始受命之王,天之所命,故上系天端。

方陈受命制正月,故假以为王法。

不言谥者,法其生,不法其死,与后王共之,人道之始也。

) [疏]注“以上”至“王也”解云:春者,端始。

文王者,周之始受命制法之王,理宜相系,故见其系春,知是文王,非周之馀王也。

问曰:春秋之道,今有三王之法,所以通天三统,是以春秋说云“王者孰谓?谓文王也。

疑三代不专谓文王”而传专云文王,不取三代何?答曰:大势春秋之道,实兼三王,是以元命包上文总而疑之,而此传专云“谓文王”者,以见孔子作新王之法,当周之世,理应权假文王之法,故偏道之矣,故彼宋氏注云“虽大略据三代,其要主于文王者”是也。

注“文王”至“之王”解云:即我应瑞云“季秋之月,甲子,赤雀衔丹书入丰,止于昌户,昌再拜稽首,受之”;又礼说云:“文王得白马朱鬣大贝玄龟”是也。

注“天之”至“天端”解云:天端即春也,故春秋说云“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者之政”是也。

注“方陈”至“王法”解云:孔子方陈新王受命制正月之事,故假取文王创始受命制正朔者,将来以为法,其实为汉矣。

注“不言”至“共之”解云:死谥,周道,文王死来巳久,而不言谥者,正言法其生时政教正朔,故曰法其生,不法其死也。

言与后王共之者,不言谥,可以通之于后王。

后王,谓汉帝也。

注“人道之始也”解云:何氏以见上文亦始尊重天道,皆传自有始文,故不须注云天道之始。

今此实天下之始,但略于人事,无始文,故须注云“人道之始也” 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据下“秋,七月,天王”先言月而后言王。

)王正月也。

(以上系于王,知王者受命,布政施教所制月也。

王者受命,必徙居处,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变牺牲,异器械,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

夏以斗建寅之月为正,平旦为朔,法物见,色尚黑;殷以斗建丑之月为正,鸡鸣为朔,法物牙,色尚白;周以斗建子之月为正,夜半为朔,法物萌,色尚赤。

徽,许韦反。

械,户戒反。

夏以,户雅反,后放此,以意求之。

见,贤遍反,下“并见”同。

) [疏]注“王者”至“于人”解云:王者受命,必徙居处者,则尧居平阳,舜居蒲坂,文王受命,作邑于丰之属是也。

其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者,礼记大传文。

郑注云:“服色,车马也。

徽号,旌旗之名也。

器械礼乐之器及兵甲也。

”然则改正朔者,即“正朔三而改”下注云是也。

易服色者,即明堂位云“鸾车,有虞氏之路也。

钩车,夏后氏之路也。

大路,殷路也。

乘路,周路也”“夏后氏骆马黑鬣,殷人白马黑首,周人黄马蕃鬣”之属是也。

其殊徽号者,即明堂位云“有虞氏之�,夏后氏之绥,殷之大白,周之大赤”之属是也。

其变牺牲者,即明堂位云:“夏后氏牲尚黑,殷白牡,周も刚”之属是也。

其异器械者,器即明堂位云:“泰,有虞氏之尊也。

山垒,夏后氏之尊也。

著,殷尊也。

牺象,周尊也”注云“泰用瓦;著,著地无足”;“夏后氏之鼓足”彼注云“足谓四足也”;“殷楹鼓”彼注云“楹谓之柱,贯中上出也”;“周县鼓”注云“县,县之nね也”其械者,即兵甲也,何氏庄三十二年注云“有攻守之器曰械”是。

而言异者,即释器云“弓有缘者谓之弓,无缘者谓之弭”盖以为异代相变,故云异也。

所以止变此等者,其亲亲、尊尊之属不可改,即大传云“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

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是也。

注“夏以”至“尚赤”解云:凡草物皆十一月动萌而赤,十二月萌牙始白,十三月萌牙始出而首黑,故各法之,故书传略说云:“周以至动,殷以萌,夏以牙”注云“谓三王之正也。

至动,冬日至物始动也。

物有三变,故正色有三;天有三生三死,故土有三王,生特一生死,是故周人以日至为正,殷人以日至三十日为正,夏以日至六十日为正。

是故三统三王,若循连环,周则又始,穷则反本”是也。

问曰:若如此说,则三王所尚,各自依其时物之色,何故礼说云“若尚色,天命以赤尚赤,以白尚白,以黑尚黑”宋氏云“赤者,命以赤乌,故周尚赤;汤以白狼,故尚白;禹以玄�,故尚黑也”以此言之,三代所尚者,自是依天命之色,何言法时物之牙色乎?答曰:凡正朔之法,不得相因,满三反本,礼则然矣,但见其受命将王者,应以十一月为正,则命之以赤瑞;应以十二月为正,则命以白瑞;应以十三月为正,即命之以黑瑞,是以礼说有此言,岂道不复法其牙色乎? 何言乎王正月?(据定公有王无正月) [疏]注“据定”至“正月”解云:定公元年“春,王三月,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是有王无正月。

凡十二公即位皆在正月,是以不问有事无事,皆书“王正月”所以重人君即位之年矣。

若非即位之年,正月无事之时,或有二月王,或有三月王矣,但定公即位在六月,正月复无事,故书三月王也,其正月时不得书王矣。

大一统也。

(统者,始也,总系之辞。

夫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于天下,自公侯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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