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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融化了。
我把自己的感受如实说出来,这种时候我的眼睛和声音应该真的都融化了,所以我说的“都融化了”,会真的融化般地、舒服而恳切地传到信二的耳朵里。
我也是啊,信二说。
这和他说出的众多言语一样,在出口的瞬间变得极其真诚。
极其真诚、极其善良的声音。
我也是啊,信二平时很认真的声音暂时带上了温存,在我耳畔犹如夏日的蛋奶冻般甜蜜地碎开了。
所有的一切都是这样,融化了的恋情,融化了的日子,融化了的人生,我曾以为一切都会顺风顺水。
到底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呢?我照着镜子涂上口红,戴上白蝶贝做的耳环。
我并非说现在感觉不到融化,就在刚才,我还在床上用胳膊缠着信二的脖子问:“今天也去上班?” 问的时候,我的心情几乎是孤注一掷,已到极限。
当然,信二不知道这些。
他仍和以往一样在我的额头轻轻一吻,回答说:“很遗憾啊。
”他柔弱地笑着,温柔地解开我绕在他脖子上的手臂。
我条件反射地用双腿捆住他,但最后的抵抗也很无力,他很好笑似的乐着,只说:“好了好了。
” 我裹在被单里,凝望着收拾出门的信二。
一想到再过一个小时信二就要走了,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虽然每天都如此,但真的很难过。
假如爱情有温度的话,我的爱情日复一日温度愈来愈高,现在已是二百度或者三百度,同炸东西时用的油一样,变成了金黄色,在女巫的大锅里沸腾。
信二那边明明什么都没改变。
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把《欧洲百年史》的上卷装进包里,巧克力色的封面非常漂亮,但我没读,不知道内容如何。
我是个怎样的女人,解释起来很简单。
小学时是班级图书管理人,留着短发;初中时因为肺炎住了五天院;高中时第一次去了演唱会,那是KISS乐队的首次赴日演唱会,我崇拜鼓手彼得,却彻底被周围女孩子的凄惨叫声打败;十九岁在海边顺利告别了处女之身——总之那个时候流行在大海边,不管是谁,这种事绝对要在海边进行;大学毕业后进了现在的公司,做女性杂志。
我没有朋友。
认识的人很多,但只有喜欢的熟人和不喜欢的熟人(但喜欢的熟人之一律子坚持说,这就叫朋友),至少在自己的认知范围内,我三十一年的人生里一次都没有过朋友这东西。
二十五岁时第一次经历堕胎(男人在枕边哭得让我震惊)。
去年与信二相遇,尽管距公司很远,我还是考虑到信二的工作地点,在国分寺租了公寓(冰箱里从不缺矿泉水。
阳台上的盆栽是信二养的,不是我的爱好)。
我今早八点起床,然后穿着Maxmara的羊毛大衣,加上StephaneKelian的鞋,抱着褐色大手提包,正在十一月的寒空下要去上班。
我喜欢冬日的早晨。
吸一口空气,肺部干净地紧缩起来。
我迈着适中的步伐,节奏均匀地跨步前行。
到底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呢? 从中央线的车窗能看到寒冷的街景和零零散散的人。
稍稍过了上班高峰,电车没那么拥挤。
阴天的早晨,电车的晃动让我莫名地安心。
手表指向十点,这是一块有茶色皮带、低调简洁的表。
我一天要看好几次,为了思考现在信二在做什么。
我和信二在初夏相遇,盛夏时开始一起生活。
对那之前的我们来说,至少对那之前我们舒适安宁的生活来说,这是个重大的非常事件,却又很自然。
我相信自己是用信二的肋骨做的,信二也认同。
就像读一本写得很好的推理小说,感觉前后丝丝入扣。
之前我也有过几段恋爱。
但怎么说呢,我不是那种痴迷恋爱的人,也并不认为职业至上,只是觉得比起恋爱来,工作更有趣。
信二是小学教师,现在是四年级的班主任(四年三班,学生三十六人),也是棒球队的顾问。
标准身材,个子高挑,戴眼镜,一笑起来表情总有些柔弱,但也性感得让人心波荡漾。
我有时会不顾旁人的目光抱住信二,紧紧抱住。
我一直以为自己更倾向于保守,但信二是(我遇到的人里面唯一)让我变得狂热的男人。
我们是通过工作相识的。
我去信二的学校就艾滋病及相关性教育进行采访,那是第一次见面(虽说是女性杂志,但也不能光膜拜巴黎女人的时尚)。
我们请信二的班级上了示范课,但信二只是班主任,课程实际是由利落的保健课老师完成的。
不知是否这个原因,我当时对信二的印象不好不坏,觉得这人似乎没什么劲,仅此而已。
所以大概一周后,在公司接到电话时我很惊讶。
“吃个饭吧。
”当时信二在电话里说,“你喜欢吃什么?还是优雅一些的吧,比如特色菜,不知道行不行……” 到了公司,宫本打来电话。
宫本在我公司附近的健身会所上班,我一去他就帮我安排器械练习(有时腿抽筋了也会帮我按摩)。
一段时间没露面,他一定是催我快去。
他一定会声音爽朗地说,有氧健身车又要回到第五级了哦。
我没理睬电话。
在走廊的自动售货机上买了咖啡,回到座位把头发扎成一束马尾。
差两分十一点,这个时间信二没课,也许在办公室。
我双手捧着咖啡纸杯,目光望向窗外。
信二也在同样的天空下,一想到这个,我内心汹涌澎湃。
结果我们那天没去吃什么特色菜,吃的荞麦面和天妇罗,饭后吃了葛粉糕喝了茶,信二自始至终都很少说话,我也不是在这种场合体谅人多说些话的人,我们俩只是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这种时候很少有人感觉拘谨,然而我和信二都十分拘谨,又因十分拘谨而十二分僵硬。
“总觉得气氛没活跃起来。
”出了店,信二很发愁似的说,但又不像是道歉。
五月的夜晚,天空明澈温暖,身后关上的大门前放着个巨大的坛子,踏脚石一直延绵到路上。
回过神来,我已经抱住了信二。
半透明的萝卜上带着浓浓的大酱,用筷子一戳,裂口处冒出热气。
在这家只有吧台的小店里,我和桥本假借商洽事情正在喝酒。
桥本是自由摄影师,身材高大,眼睛里透着稚气。
“这个,谢谢了。
” 我把《欧洲百年史》的上卷放到原木色的吧台上。
“很有意思呀,这就是历史或文化的广博或本质。
” “对对。
”桥本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
“本质。
就是这个,还有时间。
欧洲到底还是时间的力量创造出来的。
读一读这种东西会觉得还是欧洲厉害。
” “我觉得美代你能理解。
”说着,桥本把上卷收进挂在椅背上的布包里,又取出下卷。
下卷的封皮是石榴色。
“渐入佳境了,希特勒也出现了。
” 桥本说,我接过书哗啦哗啦翻起来。
“从法西斯主义、民主主义到欧洲分裂呀,原来如此。
借走了。
” 说着我把书放进褐色的手提包。
“好期待啊。
” 下卷很厚。
桥本酷爱读书,我也不讨厌书,可说到他喜欢读的,不是亨利·大卫·梭罗的《瓦尔登湖》,就是莫里斯·布朗肖的《文学空间》,净是些厚得吓人很难懂的书,实在非我能力所及。
但大约半年前,我们曾因对杜拉斯意见一致拿伏特加干了杯,在酒店的酒吧中相谈甚欢,从那以后他经常借书给我。
“白骨温泉真不错啊!” 桥本忽然说。
我们上个月去了上高地回来,不是为工作。
“确实,梓川和河童桥。
” “对,还有田代池也很不错。
我是第三次去那儿了,不过那种气氛还是头一回。
” “还是因为是和美代你在一起吧。
”说着,桥本把杯里的酒哧溜干了,“呵呵。
” 我喜欢他害羞时的声音。
“旅馆也很不错。
” “是啊。
”桥本的眼睛有一丝迷离,仅仅一丝。
“再去吧。
” “是啊。
”桥本又说了一遍。
我瞥了一眼手表。
“……该走了。
” 九点五十分。
“我再给你打电话。
” “哦,男朋友等着吧。
” 我讨厌男朋友这个词,稍显为难地笑了笑,从椅子上起身,抓起账单走向收银台。
后背感受到桥本的视线,但我一次都没回头。
我出了店朝家飞奔。
说好了今天会晚一点,但相对而言还不算太晚就完事了。
我想早些看到信二的脸,这种心情越来越急迫,坐电车时也感觉那么急不可待。
我靠在车门上,看着自己映在玻璃上的脸。
到底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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