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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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7(3/3)

得一干二净了。

” 她丈夫已死。

她儿子是个水手。

她把小女儿留下的那几缕黑色卷发全装进各种挂饰里了。

她给我梳头时,仿佛我的头发是荆棘,会刺着她似的。

我倒希望真的是。

我想,她必定觉得没抽我鞭子是件憾事。

她还是经常掐我的手臂。

我的循规蹈矩比激烈反抗更让她恼怒。

看出这一点后,我便更温顺了,那种外柔内刚的佯装的温顺,容纳了她的伤心难过,却让这份难过更刺痛了。

这刺激得她掐我——这毫无助益——骂我,但使我更得意了,因为这把她的伤心难过表露无遗。

我常带她去墓园,在我母亲墓前,我故意使尽气力长吁短叹。

很快——我是多么狡猾——我很快就打听到她死去的女儿的名字,然后,厨房的猫生了一窝小猫,我养了一只当宠物,用她的名字来命名。

我确定斯泰尔斯太太在附近时,便故意大声叫:“过来,波莉!噢,波莉!你真是个漂亮的小家伙!这身黑色的毛皮真美,来,给妈妈一个吻。

” 你看,境遇把我变成了什么模样?! 听到这话,斯泰尔斯太太眯起眼睛,气得发抖。

“把那只邋遢的小畜生给我弄走,让英克先生淹死它!”她对芭芭拉说,那时她已忍无可忍。

我跑开了,不让她看见我的脸。

我想起我失去的那个家,那些爱我的看护妇们,这使热泪慢慢涌上我的眼。

“噢,芭芭拉!”我哭喊道,“说你才不会这样做,说你不会!” 芭芭拉说她不能那么做,斯泰尔斯太太把她叫走了。

“你个狡猾的不安好心的孩子,”她说,“你别以为芭芭拉不知道。

别以为她看不出你的阴谋诡计。

” 但是,哭到哽咽的人是她,我观察着她,我自己的眼泪很快就干了。

对我来说,她算谁?我想到了我那些妈妈,那些看护妇们,她们可以来接我,救我出苦海,但六个月过去了——又是六个月,再六个月——她们人影都不见。

我于是坚信,她们已经把我忘了。

“想你?”斯泰尔斯太太笑了一声说道,“得了吧。

我敢说,她们在疯人院已经找了另一个小姑娘代替你了。

另一个脾气比你好的小姑娘。

我肯定,你走了她们可高兴了。

”后来,我终于相信了她的话。

我也开始遗忘。

在新生活面前,过去的生活逐渐模糊,或者,有时显现,扰乱目前的生活,就像被忘却的篇章中没擦干净的字迹,时而在我的抄本里浮现。

我憎恨我的亲生母亲。

第一个抛弃我的人,不就是她吗?我把她的肖像装在一个小木盒里,放在床头边。

然而,在她白皙甜美的脸上,我丝毫找不见自己的影子。

我开始厌恶那肖像。

有一次,我打开盒子时说:“妈妈,让我给您一个晚安吻。

”我说这话,只是为了折磨斯泰尔斯太太。

在她的注视下,我把肖像举到唇边——斯泰尔斯太太还以为我难过——“我恨你。

”我悄声说,呼出的气使金相框潮湿了。

那天晚上,接着那天晚上,再一天晚上,我都那么做,最后,这变成了习惯,仿佛钟表的律动,如果不做,我就会辗转反侧。

然后,我必须把肖像轻轻放好,理顺缎带。

如果相框挂碰到木盒内的天鹅绒衬里,我必须把它拿出来,重新仔细放好。

斯泰尔斯太太看着我做这些,表情复杂。

芭芭拉来到之前,我无法安睡。

同一期间,舅舅监督着我的功课。

他认为我的文字、书法、朗诵都大有长进。

有时,他在布莱尔庄园招待一些绅士,他让我站在他们面前朗诵。

我读的是外国文字,我并不明了其中的意思。

那些绅士们——和斯泰尔斯太太一样——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

我已经对此习惯。

我朗诵完毕,便按舅舅的指示行屈膝礼。

我的屈膝礼行得很好,绅士们鼓掌,然后他们过来或握或摸我的手。

他们常对我说,我有多珍稀。

我也觉得自己是某种天才,在他们的注视下脸红了。

就像白色的花朵在卷曲坠落之前,先变得粉红。

有一天,我来到舅舅书房,发现我的小书桌已被搬走,而他的书堆旁增加了个座位。

他看见我的眼神,便示意我走过去。

“把手套脱掉。

”他说。

我脱掉了手套,触碰到日常物品的表面,心里一阵颤抖。

那是一个冷寂的上午,没有阳光。

那时我来到布莱尔已经两年。

我当时还有孩童一样丰满的脸颊,尖细的嗓音,我还没有如女人一般开始流血。

“莫德,”我舅舅说,“你终于跨过那个铜手指标记,可以看我的藏书了。

你将开始了解你职业的真正性质,你害怕吗?” “有一点,先生。

” “理当如此。

此事确实有危险。

你认为我是一个学者,对吧?” “是的,先生。

” “其实,我不仅是学者。

我还是毒药收藏家。

这些书——你看看,看清楚,仔细看清楚——它们就是我说的毒药。

这些——”说到这里,他郑重其事地把手放到散乱堆积于桌面的墨迹斑斑的纸上——“就是毒药的索引。

这将对他人的收藏和正式研究给予指引。

当这索引完成,将成为这个领域里无人比肩的成就。

我为此奉献了多年时光,进行编纂和修订;工作尚未完成,我将一如既往投入心力。

我在毒药中劳作经年,早已免疫,我计划让你也对此免疫,然后可协助我完成此事。

我的眼睛——你看我的眼睛,莫德。

”他取下眼镜,把脸凑到我面前。

见到他绵软的毫无遮拦的脸,我像上次那样退缩了一下——这次我看到了平日遮盖在有色镜片后的眼睛,眼睛表面有一层薄翳,一片乳色的混浊。

“我视力越来越差了,”他戴好眼镜说,“你的视力将代替我的视力,你的手将代替我的手。

因为,你赤着手就来了我这里,而在常人的世界——这房间以外那个平凡世界——但凡染指硫酸和砒霜的人,都有护罩护手。

你与他们不同。

这里才是你的领域。

这是我的精心计划,我已给你一点一滴喂食了毒药。

现在,是加大剂量的时候了。

” 他转过身,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递了给我,把我的手紧紧按在书上。

“不可胡乱给人。

记住,我们的工作极其独特,未经指导的人听见看见,难免大惊小怪。

你要是说出去,他们会认为你思想肮脏。

你听明白了吗?我已在你唇上涂了毒药,莫德,你记住。

” 那本书叫作《掀起帷帐,或劳拉之教育》14。

我独自坐下,翻开了书的封面,终于明白了我读过的,激起绅士们热烈掌声的内容,究竟是什么。

俗世大众把那叫作欢愉。

我舅舅收集它们——收集整理,分门别类,整齐地排列在书架上,严加看管。

但这事又很奇特——他收集,不是为了欢愉本身,绝非如此,而是为了满足另一种异乎寻常的欲望。

我指的是,书蠹的占有欲。

“你看这儿,莫德,”他会轻声对我说。

拉开书柜的玻璃门,手指在一排书脊上滑过,那些书他都已给我看过,“你注意到这些书页上做的大理石纹了吗,还有摩洛哥皮的书脊,还有这金边?注意这封面的压花,看,”他把书脊斜过来给我看,但还是一脸爱惜,舍不得放手,“还不能给你,还不能给你!啊,看见这里没有,哥特体;这个标题,你看,红色衬出来了。

大写字母用了花体,周空和版心一样宽。

真是奢侈华丽!还有这个!简单的版式;但是你看这个,这幅卷首插图——”那图中是一个女人斜倚在沙发上,身边是一个男人,裸露着阳具,顶端绯红——“仿博雷尔15,非常罕见。

我年轻时在利物浦的小摊子上以一先令买入,现在五十镑也不卖——过来,过来!”他见我涨红了脸,“在这儿不用女学生那套拘谨!我带你登堂入室,教你藏书之道,难道就为了看你面红耳赤?行了,不要再来那一套。

这是工作,不是娱乐。

如果你悉心研究形式,很快就会把内容抛之脑后的。

” 他曾多次对我这样说。

我不相信。

我十三岁了。

起初,那些书曾令我恐惧:因为,如果孩童们在长大成人的过程中,必须做出书中所写的种种,那似乎是件可怕的事——欲望渐盛,私处生出凸起和洞穴,易于冲动,喜怒无常,一心所想只是那胀痛的器官无休止的交合。

我想象着我的嘴被吻封住;想象着我的两腿被分开。

我想象着自己被手指挑弄,被进入……毕竟,我已十三岁。

这恐惧令我躁动不安。

每晚我睡在芭芭拉身边,看着她熟睡,我却开始失眠。

有一天夜里,我拉开毯子,观察她胸部的曲线。

然后我开始趁她洗澡或更衣时看她。

她的大腿——舅舅书中说是光滑的——生着毛发而显黑;两腿之间的那处——舅舅书中说是光洁美好的——毛发最浓最黑。

这令我感到困扰。

最后,有一天,她发现我在看她。

“你在看什么?”她说道。

“你的屄。

”我回答,“为什么这么黑?” 她仿佛遭了恐吓一般跳开,把裙子放了下来,双手护着胸,脸涨得通红。

“啊!”她叫道,“你说什么!你从哪儿学的这些字眼?” “我舅舅那儿。

”我说道。

“噢!你撒谎!你舅舅是正人君子。

我告诉斯泰尔斯太太去!” 她真去告了。

我以为斯泰尔斯太太会打我;但是斯泰尔斯太太跟芭芭拉一样,也吓了一大跳。

但是接着,她拿了一块肥皂,让芭芭拉按住我,把肥皂塞进我嘴里——狠狠地塞进去,来回擦洗我的唇和舌。

“喜欢胡扯八道,是吧?”她一边擦一边说,“跟个小娼妇小畜生一样,是吧?跟你那个废物亲娘一样是吧?是吧?是吧?” 然后她放手,让我跌在地上,自己站在那里,在围裙上不停地擦手。

自那以后,她命令芭芭拉回到自己的床上睡,把连接我和她卧室的门半开着,并放了一盏灯。

“感谢上帝,至少她还戴着手套,”我听到她说,“还不至于干出更丢脸的事儿……” 我拼命刷牙漱口,直到弄破了舌头流出血来;我哭泣不止;然而还是闻到薰衣草味。

后来我认了,是我的嘴唇有毒。

但很快,我就不在乎了。

我的阴户也像芭芭拉的一样,颜色变深。

我明白了舅舅的书里充满了虚假,也蔑视自己居然曾信以为真。

我曾经发热的脸凉了下来,我不再脸红,身体也不再燥热。

躁动不安变成了轻蔑不屑。

我变成了舅舅希望我成为的样子,我成了一个图书管理员。

“那本《好色的土耳其人》16,”我舅舅会从书堆里抬起头来说,“放在哪儿了?” “在这儿。

”我会回答。

在不到一年时间里,我已熟知他书架上每一本书的位置。

我了解了他宏大的索引计划——他编撰的《阳元神与爱美神书目大全》,凡人家的姑娘在学着针黹女红,他则把我献祭给了阳元神和爱美神。

我知道,他的朋友——那些来庄园拜访的绅士们,他们依旧前来听我朗诵,我现在知道了他们是出版商,藏书家,拍卖商,他们都对他的工作十分热情仰慕。

他们给他寄书——每个礼拜都在增加,还给他写信。

“李先生,关于克莱兰17,巴黎的格列维说,他对那些流失的、关于鸡奸的稿本一无所知,我是否继续追查?” 舅舅听我念完,在镜片后面眯起眼睛。

“你觉得呢,莫德?”他说,“——无所谓了,我们也只能把克莱兰搁置了,等开春吧,也许那时会多一些。

好吧,好吧,我们来看看……”他把桌面的纸张分开,“对了,《激情的节日》,从霍陲那借来的第二卷是不是还在我们手里?你得赶紧抄,莫德……” “我会的。

”过了一会儿,我说。

你也许觉得我软弱,但我还能怎样回答?早些时候,有一次我一时忘了规矩,舅舅审视我半晌,他提起笔来,慢慢转动着笔尖。

“看来你觉得这工作乏味无趣,”最后他说,“也许,你想回到自己的房间去。

”我没答话,“是不是?” “也许吧,先生。

”过了一会儿我说。

“也许。

很好。

把书放下,走吧。

但是,莫德——”我走到门口时,他说,“记得吩咐斯泰尔斯太太,不必往壁炉加炭。

你不会觉得我花钱供暖,只为了你过悠闲日子吧?”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离开了。

这次又是冬天——布莱尔仿佛永远是冬天!我在房间里裹紧了外套坐着,一直等到晚餐时间。

但是,在晚餐桌上,当魏先生正要给我的盘里盛上食物,舅舅阻止了他。

“不给,”他一边把餐巾铺在大腿上一边说,“不做事的姑娘不给肉吃。

我家的规矩。

” 魏先生把盘子端走了。

他的小厮查尔斯看上去一脸惋惜。

我真想打他,但我不能,我只是坐着,双手绞着裙子的布料。

我强忍着悲愤,就如上次强吞眼泪,听着肉块滑过我舅舅染了墨迹的舌尖的声音,直到被允许告退。

第二天早晨八点我便回到书桌前。

我小心翼翼,再也未敢打一个哈欠。

几个月过去,我长高了。

我的身材变得苗条,脸色变得白皙。

我出落得漂亮了。

我的裙子,手套和鞋都变小了。

我舅舅大概也注意到了,吩咐斯泰尔斯太太照着旧裙子的式样给我做几条新裙子。

她领命置了布料,叫我自己缝。

我想,能把我胡乱打扮一番,她必然幸灾乐祸。

又或者,在丧女的悲痛中沉浸太久,她已经忘了,小姑娘会长大成人。

我在布莱尔时日既长,便渐渐习惯了这里,并且安于规则了。

我惯于戴手套,穿有硬骨衬里的裙子,每当解开系带时,还会有一丝紧张。

脱掉裙子后,我有一种裸露和不安全感,就像我舅舅摘掉镜片之后的裸眼。

熟睡后的我,有时会被梦魇压身。

有一次我发了热病,有个医生来看我,他是我舅舅的朋友,听过我朗诵。

他用手指捏查我颌骨下的柔软处,拇指按着我的双颧,又翻开我的眼皮查看。

“你有没有心烦气躁,”他问,“有没有什么异乎寻常的念头?啊,不过这也难怪,你本就是个异乎寻常的小姑娘。

”他摸摸我的手,给我写了方子——药水,一滴药,以一杯水化开服用——“安神定气,可疗烦躁。

”芭芭拉为我调好了药,斯泰尔斯太太在旁边看着。

后来芭芭拉嫁人走了,我被分派了另一个女佣。

她叫阿格尼丝,瘦弱如小鸟——就是男人们用捕网捉到的那种很小的小鸟。

她生着一头红发,白皙的皮肤上满是雀斑,就像白纸受潮生满了斑点。

她十五岁,纯净如牛油。

她认为我舅舅是仁慈君子。

她最初也认为我是仁慈君子。

她令我想起当年的自己,那个不复存在的我。

我因此便恨她。

见她动作慢些,或者笨手笨脚,我就打她。

这使她更笨拙了,我再打她。

于是她哭泣,她泪流满面的脸,仍有我旧日模样。

这些越看越像的相似之处,让我打她打得更狠。

我的青春岁月便如此流逝。

你也许会认为我不谙世事,也不知自己的不合时宜。

其实,除了舅舅那些书,我也阅读其他书籍,也会从佣人们的言语和脸色中察言观色。

从客厅女佣和马房杂役投来的带着好奇和惋惜的目光中,我看到了自己!我知道,我已变成一个怪异之人。

自从来到舅舅家,我就再未跨出布莱尔庄园半步,我却懂得最下流的男人那些鄙俗的手腕。

我无所不知,却又一无所知。

在接下来的事态发展中,你必须牢记这一点。

你必须牢记我所不能,我所未见。

譬如,我从未骑过马,从未跳过舞。

我从未花过一枚钱币。

我从未见识过剧场、铁路、高山、海洋。

我从未见过伦敦。

但在内心,已把伦敦熟识。

我从舅舅的书里认知了伦敦,我知道它在一条河上——与从舅舅庄园边流过的是同一条河,只是变得宽阔了。

心里想到这些,我便喜欢去河边散步。

河边有一条古旧的木船,已经腐坏了一半,反过来扣在地上。

船身被蚀空的那些洞,仿佛是对我的拘禁的永恒嘲笑。

但我喜欢坐在船身上,看河边的芦苇。

我记得《圣经》里的那个故事,那个被放进篮子里的小孩,被一个国王的女儿发现。

我也想发现一个小孩。

我想发现他,但我不是想养育他!而是想让他代替我,在布莱尔长大,而我,取代他的位置,在篮子里漂走。

我也常想,如果漂到伦敦,谁将会拾到我,我将会有怎样的生活。

那时我年纪尚小,喜爱幻想。

年纪稍长,我便不再爱去河边,更多时间站在窗边,凝望河水流过的方向。

我在自己房间的窗框边,一站就是几个钟头。

有一次,在舅舅书房窗玻璃的黄漆上,我用指甲划出一个小小的弯月。

过了一段时间,我有时把眼睛凑上去向外望,就像好奇的妻子透过钥匙孔窥探柜子里的秘密。

然而,我却是身在柜中,渴望出去…… 理查德来到布莱尔时,我十七岁。

他带来一个阴谋,许下一个承诺,他说有一个傻姑娘将被哄骗,帮我实现这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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