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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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4(2/3)

表什么?” 我说他代表一位骑马而来的年轻男人,心怀善意。

她看着我,带着一种惊奇却又相信的神情。

这神情几乎让我感到难过。

她开口了,低声说,“现在我真的害怕了!别翻开后面的牌。

” 我说,“小姐,我必须翻,要不然你的幸运就会溜走。

看这儿,这几张牌显示了你的未来。

” 我翻开第一张,是黑桃六。

“一趟旅程!”我说,“也许,和李先生出行?或者,一趟心灵的旅程……” 她没有回答,只是坐在那儿盯着翻开的牌。

然后,她小声说,“翻最后一张。

”我翻开了,她先看见牌。

“方块皇后,”她说,突然皱起了眉头,“她代表什么?” 我不知道。

我本来该翻出一张代表情人的红桃二的。

但不知怎么的,做牌的时候弄乱了。

“方块皇后,”最后,我说,“我认为,代表大笔财富。

” “大笔财富?”她把身子往后靠,环顾四周,她看看褪色的地毯,黑色的橡木墙板。

我把牌收起来洗了。

她拍了拍裙子,站起身来,“我不信,”她说,“我不信你奶奶是吉卜赛人。

你长得太白了。

我不相信。

我也不喜欢你算命。

这是仆人们的游戏。

” 她从我身边走开,再次站在镜子前。

虽然我希望她能转过身来,对我说句好话,她却没有。

她站起来的时候,带了一下椅子,然后我看见了那张红桃二,它掉到了地上。

她把脚踩在牌上,鞋跟把牌上的花点压出了凹痕。

凹痕很深。

在后来的几星期里,我们再玩牌的时候,我总是一下子就能认出那张牌。

但是,那天下午,她让我把牌收了起来。

她说看见这牌让她眼晕。

那天晚上她也有点心烦意乱。

睡上床后,又叫我给她倒了一杯水;我站着脱衣服的时候,看见她取出一个小瓶子往杯里滴了三滴。

那是安眠药。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吃那药。

药让她打起了哈欠。

我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她已经醒了。

睡在那里,把一缕头发拉到嘴边,望着帐幔顶上的花纹。

“帮我用力刷刷头,”当我为她梳洗时,她对我说,“用力刷,把光泽刷出来。

哦,我的脸怎么这么苍白!帮我捏捏,苏,”她把我的手指拉到她脸上,按了下去,“捏我的脸,别怕弄出瘀青。

我宁愿青一块紫一块,也不愿意看着一脸苍白!” 她眼神暗淡,可能是因为安眠药。

她皱着眉头。

我说,听她说到青紫什么的让我难受。

“您站稳别动,不然我怎么给您穿衣服?——对,这就对了。

您今天穿哪件?” “灰色那件?” “灰色那件显不出您眼睛的颜色,我们看看,这件蓝色的……” 蓝色那件衬托出她美丽的金发。

她站在镜子前,看我帮她把裙子收紧,扣上扣子。

我从下一路往上扣,见她的脸色渐渐舒展。

然后她看着我,她看见我的褐色麻布裙子。

她说: “你这裙子太朴素了,苏——是吧?我觉得你还是换一条好。

” 我说:“换?我只有这一条。

” “你只有这一条?哦,天啊,我已经看厌了,你在那位好心的艾丽斯女士那儿都穿什么了?她从来没把她的裙子给你一条吗?” 我当时就觉得——当时我认为那么想是对的——绅士把我坑了,只给我一条体面裙子就把我送到了布莱尔。

我说: “小姐,是这样的,天使一样仁慈的艾丽斯小姐,手也比较紧,她把那些好点的衣服都收回去了,要带去印度,给她那边的贴身女仆用。

” 莫德眨了眨眼,显出遗憾的表情。

她说: “伦敦的小姐们就这样对待佣人吗?” “只是那些吝啬的人是这样啦,小姐。

” 然后她说,“我这儿也没什么舍不得的东西,你得另外有一件日常的裙子,也许还得有一件换着穿,假如——假如我们有访客的时候,是不是?” 她把脸藏在衣柜门后面,说道。

“你看,我觉得我们俩尺寸差不多。

这儿有两三条裙子,我没穿过,也不会再穿了。

你喜欢长些的裙子,我知道。

我舅舅不喜欢我穿长裙,他觉得长裙不健康。

但他不会介意你穿什么的。

这儿,你只需要把腰围放一点就行了。

你会做吧?” 当然了,我干惯了拆补的工作,缝线的针脚也能做得很干净。

我说,“谢谢您,小姐。

”她把一条裙子举在我面前,这是一条奇怪的橘色天鹅绒裙子,有皱褶和宽大的裙摆,看起来就像在女式裁缝店里被一阵怪风吹胀了。

她看了看我,说: “来,穿来试试看,苏!你看,我来帮你。

”她走过来,开始脱我的衣服,“你看,这事儿我也能做,和你一样。

现在我是你的贴身女仆,你是小姐!” 她一边做着,一边有点紧张地笑了。

“啊,你看看镜子,”最后,她说,“我们就像两姐妹!” 她把我的旧裙子脱掉,把那件怪怪的橘色裙子从我头上套了下来,她让我对镜子站着,她则在我身后扣着裙扣。

“吸气,”她说,“用力吸!这条裙子的腰有点紧,但它能为你塑造出小姐的身形。

” 当然了,她自己的腰身很细,她比我高一英寸。

我的头发颜色更深。

我们看起来不像姐妹,但都是一副傻样。

我的裙子短得露出了脚踝,要是我现在这样子给波镇的男孩看见了,我宁愿一头撞死。

但是这儿没有波镇男孩,也没有波镇女孩。

这天鹅绒质量上乘。

我站在那儿,把裙子的皱褶拉开,莫德跑到她的珠宝盒里翻找胸针,然后给我别在胸前,她歪着头打量我。

然后,客厅传来了敲门声。

“那是玛格丽特。

”她说,脸色涨红了。

她叫道,“到起居室来,玛格丽特!” 玛格丽特进来,行了个屈膝礼。

她看着我,说: “我是来取回托盘的,小——噢,史密斯小姐!这是你吗?我简直分不出你和小姐了,我发誓!” 她红了脸,莫德——她站在床边帐幔的阴影里——看起来像小女孩一样,用手遮住了嘴。

她笑得花枝乱颤,两眼放光。

“要是,”玛格丽特走后,她说,“要是里弗斯先生也像玛格丽特一样,把你认成我呢?那我们该怎么办?” 她又笑得发抖了。

我望着镜子,微笑了。

被人当作小姐,也是一件成就,不是吗? 我妈妈会喜欢的。

再说了,反正到最后,她的裙子珠宝我都能随便挑,现在只不过提早开始而已。

我留下了那条橘色裙子。

她去她舅舅那儿时,我坐下来,放开裙子前襟,修改了裙腰,我可不想为了十六英寸的腰勒伤自己。

“啊,你现在真好看,不是吗?”我去接她时,莫德说。

她站在那里,打量着我,然后拂了拂自己的裙子,“可这儿有灰,”她叫了一声,“从我舅舅的书架上蹭来的!唉,那些书!那些可恶的书!” 她几乎要哭了,绞着双手。

我拍走了灰尘,真希望能跟她说,她根本没必要为这操心。

她就算穿麻袋,就算脸脏得像挖煤的,只要银行里她名下有一万五千镑,绅士就一定会要她。

我知道这些,却要在她面前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真的很难受。

要是换了别的女孩,她肯定只会觉得这事很滑稽。

我说,“您觉得不舒服吗,小姐?要我给您拿点什么吗?要我给您拿个小镜子,照照脸吗?”她说,“不舒服?我就是觉得冷,我就是走动一下让血液循环起来。

”还有,“镜子?苏,我要镜子做什么?” “我就是觉得,今天你看自己的脸,比平时多得多呢。

” “看自己的脸!我为什么要对自己的脸感兴趣?” “我不知道,小姐。

真的。

” 我知道他的火车下午四点到马洛村,我也知道威廉·英克去接他了,就像当初他去接我一样。

三点钟,莫德说她要坐在窗边做点针线,那儿光线好。

当然了,那时天都快黑了,可我什么都没说。

在咯咯作响的堆着发霉沙袋的窗边,有一个小小的铺了垫子的座位,那是全房间最冷的地方。

但是,她在那儿坐了一个半小时。

披了一件披肩,打着战,眯着眼,做着针线,不时偷偷地往通向宅子的路上望一眼。

那时我想,如果那不是爱,我就不信了。

如果那就是爱,那恋人们就是傻白鸽和呆鹅。

幸好我不是恋人。

最后,她把手按在胸口低呼了一声。

她看到有车灯走近,那是威廉·英克的马车。

这让她站了起来,离开了窗边,站在炉火前,握紧双手。

随后传来了马蹄踏在沙砾地上的声音,我说,“是里弗斯先生吧,小姐?”她回答说,“里弗斯先生?时间已经这么晚了吗?啊,我想是吧。

舅舅该有多高兴!” 她舅舅先接见了他。

她说,“也许他会传我去,跟里弗斯先生道个欢迎。

我的裙子怎样?要不我换那条灰色的?” 但是李先生没有传她。

我们听到楼下房门开闭的声音,又过了一个小时才有一个客厅女佣上来,通知我们里弗斯先生到来的消息。

“里弗斯先生在他住过的那间房间安顿好了吗?”莫德问。

“是的,小姐。

” “里弗斯先生舟车劳顿,累了吧?” 里弗斯先生传信来说,他不算太累,期盼与莫德和她舅舅共进晚餐。

在那之前,他就不打扰李小姐了。

“我知道了,”然后莫德咬了咬嘴唇,“请转告里弗斯先生:如果,在晚餐之前,他能来她客厅一晤,她丝毫不觉得是打扰……” 她就这么说了大约一分半钟,磕磕巴巴,脸色绯红。

最后,客厅女佣明白了意思,领了吩咐去了。

一刻钟后她回来了,回来时,身边跟着绅士。

他走进房间,一开始没看我,一双眼都落在莫德身上。

他说: “李小姐,我这副风尘仆仆的样子承蒙接见,是您一贯的好心。

” 他言谈温柔。

至于什么风什么尘,他身上根本没啥尘,我猜他已经很快到房间里换了衣裳。

他头发服帖,胡须整洁,双手干净,只是在小指上戴了枚简单的戒指。

他看起来名副其实,就是一位英俊、正直的绅士。

当他最后望见我时,我对他行了一个屈膝礼,甚至有点害羞了。

“这不是苏珊·史密斯嘛!”他说,打量着我的天鹅绒裙子,嘴唇上翘,显出笑意,“我差点把她看成一位小姐了,真的!”他来到我身边,拉起我的手,莫德也走了过来。

他说,“我希望你喜欢你在布莱尔的工作,苏。

我希望你在新的主人面前表现良好。

” “我也这么希望,先生。

”我说。

“她表现很好,”莫德说,“她真的表现很好。

” 她说这话时,语气里透着一点紧张和感激——就像你和陌生人谈起你的狗,只是努力在把话题继续下去。

绅士握了一下我的手就放开了。

“当然,她肯定会的。

其实我该这么说,有您作为楷模,谁会不变好?” 她脸上的红本来已经褪去,现在又红了。

“您太好了。

”她说。

他摇摇头,咬着嘴唇,“哪位男士能忍住,”他低声说,“不对您好?” 现在他的脸也和她一样红了。

我觉得他一定有个憋气的法子,让血都冲上脸。

他双眼紧盯着她,后来她也看着他,笑了起来。

当时,我第一次感觉到,他曾经说过的话是对的。

她真的很美。

我看到站在他身边,眼望着他的莫德,是那么美丽,纤细。

傻白鸽和呆鹅。

钟声响了,他们吓了一跳,慌忙把目光移向别处。

绅士说,他已经叨扰太久。

“我们晚餐再见吧,和您舅舅一起?” “和我舅舅一起,是的。

”她低声说。

他对她鞠了一躬,然后向门口走去。

几乎快到门边时他仿佛才想起我,然后像表演哑剧似的,上下拍打着口袋,摸出一枚钱币。

他拿着一先令,示意我过去拿。

“给你的,苏,”他拉起我的手,把钱币放在我手心。

这是一枚假币,“一切都好?”他小声问,以防莫德听到。

我说,“哦,谢谢您,先生!”然后我又行了一个屈膝礼,并且挤了一下眼。

这两件事儿真不该一起做,我不建议你这么干:因为挤眼让屈膝礼东倒西歪,屈膝礼也肯定让挤眼没了效果。

不过,绅士应该没注意到这些。

他只是面带满意的微笑,又鞠了一躬,然后就走了。

莫德看了我一眼,然后沉默地走进卧室,关上了门——我不知道她在里面干什么。

我就坐在外面,直到半小时后,她叫我为她更衣赴晚餐。

我坐在那儿,玩着那一先令。

“好吧,”我想,“假币也跟真的一样发亮。

” 但我心里有些失落,不知为什么。

那天晚餐后,她在客厅给她舅舅和绅士念书,大概待了一到两个小时才出来。

那时我还没进过那个客厅,她没跟我一起时做些什么,我只是从魏先生和斯泰尔斯太太吃饭时的闲聊中听来的。

晚上我就待在厨房,或者在斯泰尔斯太太的小茶房混时间,一般都挺无聊的。

但是,那天晚上却不同。

我走进楼下的厨房,发现玛格丽特用两只叉子叉住一大块烤猪腿,厨娘凯克布莱德太太正用勺子往上浇蜂蜜。

“蜂蜜火腿,”玛格丽特噘着嘴念叨着,“里弗斯先生最喜欢了。

”凯克布莱德太太说,给里弗斯先生做吃的真是件开心事儿。

她把旧的羊毛袜换成了我给她的那双黑色丝袜。

客厅女佣们也换上了有漂亮褶皱的帽子。

小厮查尔斯把头发梳得服服帖帖,分界弄得跟刀锋一样直,他坐在火炉旁边的凳子上,吹着口哨给绅士擦着皮靴。

他和约翰·弗鲁姆一样年纪,但他长得白,不像约翰那么黑乎乎的。

他说,“斯泰尔斯太太,里弗斯先生说在伦敦能看到大象,您觉得呢?他说,在伦敦他们把大象圈起来关在园子里,就像我们把羊关在羊圈一样。

一个小孩儿花上六便士,就可以骑大象。

” “噢,上帝保佑!”斯泰尔斯太太说。

她在领口别了一枚胸针。

那是个葬礼胸针,有黑色的毛。

大象!我想。

我能想象,绅士来到他们中间,就像凤入鸡群,让这帮小鸡仔们兴奋得乱扑腾。

他们说他英俊潇洒。

他们说他比那些公爵还出身高贵,对仆人礼数周全。

他们说,像他这样一位聪颖的年轻人肯再来庄园,真是莫德小姐的幸运。

要是我站起来,告诉他们真相——他们是一群白痴,里弗斯先生就是个恶棍,他就是来找莫德骗婚,卷走她的财产,然后把她关起来,不管她死活——要是我站起来告诉他们这个,他们肯定打死都不信。

他们会说我疯了。

他们永远会相信一个绅士,而不会相信我这样的人。

当然了,我也没打算告诉他们这些。

我心知肚明就行了。

后来,斯泰尔斯太太在茶房吃布丁,静静地整理她的胸针。

魏先生拿了报纸去厕所看。

今天的晚餐,他必须上两份优质红酒,他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不高兴看到绅士到来的人。

至少,我认为我是高兴的。

“你是高兴的,”我对自己说,“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单独见到他的时候,你就会感到高兴了。

”我以为,一两天内我们就能找个机会碰面,哪知两周之后才找到机会。

因为,在没有莫德带领的情况下,我没有理由一个人去宅子里那些体面的区域。

我从来没去过他的房间,他也没来过我的。

而且,布莱尔的生活是那么循规蹈矩,就像一台精确运作的机器,你很难去改变:清晨的钟声把我们叫醒,在各个房间,我们进入规定的动作,直到夜晚的钟声送我们上床入睡。

地板上仿佛刻好了一条条轨道,我们顺着它运行。

宅子旁边仿佛有个巨大的手柄,一只大手扭动它,给宅子上满发条。

有时候,当窗外雾气笼罩,昏黑一片,我就想象着那手柄,几乎能听见上发条的扭动声。

要是发条停下会怎样?想到这儿我甚至有点害怕。

在乡下住久了,人就会变成这样。

绅士的到来,使这台机器的运作兴奋起来。

发条在咔咔作响,人们在轨道上颤动了一下,仿佛想寻找新轨道,然后,又继续运转,流畅如常,但运作的背景发生了一些变化。

莫德不再去她舅舅那儿伴着他整理笔记、为他朗读了,她就待在自己房间。

我们坐着做针线,或者玩牌,或者出去散步,去河边、紫杉林、墓地。

至于绅士,他每天七点起床,在床上吃早餐,查尔斯给他送去。

八点钟他开始做李先生的图片整理工作。

李先生在旁指导。

他对那些图片和他对书一样痴迷,专门辟了一个小房间出来让绅士做这工作,这房间比书房还狭窄阴暗。

我想那些图片一定很古老很珍贵。

我从来没见过它们。

没人见过。

李先生和绅士随身带着钥匙,不管他俩在房间里还是在房间外,始终锁着房门。

他们工作到一点,然后吃午饭。

莫德和我在别处吃,午饭时我们总是沉默。

她有时什么都不吃,只是坐在那里等。

到了一点三刻,她会拿出绘画的东西——铅笔、油彩、各种纸,还有一个木头三脚架——把它们准备好,按始终如一的顺序,排列整齐。

她不让我插手。

如果画笔掉了被我捡起来,她会把所有的东西都拿起来,重新铺排一遍。

我学乖了,动眼不动手。

然后我们就听着钟响。

两点的钟声响过一分钟后,绅士就会到来,给她上那天的绘画课。

开始时他们就在小客厅里。

他把一个苹果、一个梨、一个水罐放在桌上,一边看她在纸上画它们,一边点头。

她拿笔的动作比拿铁铲轻松不了多少。

可是绅士会拿起她画得乱七八糟的纸,偏着头或转着眼珠说: “我得说,李小姐,您发展出自己的技法了。

”或者,“跟上个月比,速写的进步真大啊!” “您觉得是吗,里弗斯先生?”她会红着脸说,“梨会不会画得太瘦了?我是不是该多练练透视?” “透视嘛,是有一小点问题,”他会说,“但您有天分,李小姐,这比技术重要得多。

您能看穿事物的外表。

我都有点不好意思站在您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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