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悯峰山很高,高到过了半山腰就再找不到一棵树了,它矗立在一片矮山中显得十分突兀。
山顶上,一年里有十个月都是盖着雪的,抬头看去,总是皑皑一片,裸露的岩石也总是那么灰冷。
山下的村民传说雪山顶上住着神仙,可我知道,那里什么都没有,除了雪和岩石。
因为我每个月都要上去七八回,为师父取雪水,他要用来酿酒或烹茶。
也许是这个原因吧,所以我一直不相信有神仙的存在,只相信自己亲眼能够看到的东西。
悯峰山上,除了我师门的人,再没有别人了。
我叫闵风。
我没有父母,师父将我捡回悯峰山之后,便懒惰地用悯峰山的名字做了我的名字。
可能他觉得悯这个字太富于悲剧色彩,于是改作了闵。
他去掉了那个心。
悯峰山的半山腰有一处突如其来的平坦,我不知道它是自然形成的,还是被我的师门的人经过三百年的努力一点点铲平的。
我们就住在那里。
是的,三百年。
有时候我很为自己的师门感到骄傲,但更多的时候,我其实没有什么机会提起它。
在悯峰山的时候,除了习武练功之外,我便喜欢坐在山沿边上的那块大石头上往下看。
我看得见山下的村子,看得见村民,看他们牧牛、劈柴、种田、做饭。
可他们离得实在很远,有时候我都不确定自己是真的看见了,还是想象出来的。
日子过得平淡,也许别人觉得枯燥,但是我已经习惯了。
那时的我,没有什么过去可以回忆,也从来不去想自己的将来。
我的改变要从景德十三年说起,哦,应该更早一些,应该从景德十年的夏天。
那是六月初,我第一次见到她。
那年我十五岁,她十三岁。
师父对她说:“萧姑娘,这是闵风。
有什么需要你就找他,这小子虽然话少,但是可靠。
” 她皮肤白得就像山顶的雪,显得眼睛格外清亮。
笑一笑,脸上便有淡淡的两个梨涡,她叫我闵风哥哥。
我见过女孩子。
山下村子里有不少的女人,年轻的媳妇年长的婆婆,小姑娘也有,但我觉得跟她都不太一样。
她很好看,显得很柔软。
她笑起来的时候,就像悯峰山入了仲夏,山顶的雪融成了滴滴水珠,又汇成清溪。
我喜欢那条每年只短短存在的小溪,格外甘甜。
她告诉我,她是因为身体不太好才被家中送来悯峰山的。
悯峰山顶上不长树,但是却长一种草,这草存不住送不走,所以只能她自己跑过来。
她还说这里南坡的温泉很好,有利于她的身体。
她说这山上真凉快,她问我这里的冬天是不是特别冷,问我会不会经常下山,问我这样爬上爬下辛不辛苦,问我在山上住着闷不闷。
我从来没有听人与我说过那么多的话,我很耐心地听完了。
在心里默默地把她的问题想了想,觉得这些问题都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于是说:“习惯了。
” 她又笑了起来,说:“闵风哥哥你的话真的很少。
” 从她来了之后,我上山顶的次数就更频繁了一些,除了帮师父取雪水,还要帮她采药。
其实我看不出她身体有什么问题。
因为她很活泼,虽然看上去娇弱。
早起我们练功的时候她会在旁边兴致勃勃地看着,有时候还会跟着比画两下。
姿势摆得奇奇怪怪的,她自己又掩嘴咯咯地笑。
阳光照在她脸上的时候,她的皮肤就像是透明的一样。
她喜欢穿鹅黄色的衣裙,这颜色像薄薄的花瓣,娇嫩又明亮,总是徘徊在我的视线范围内。
也可能是我总忍不住去看她。
悯峰山上,除了皑皑的雪和灰冷的岩石,终于有了另外一种不同的色彩。
每次她出现的时候,师兄师弟们都格外卖力,除了我之外。
因为我总是会走神,会转头看看她在干什么。
也因此,我没少被人偷袭。
“家父说,勤能补拙。
闵风哥哥,你只要勤学苦练,一定不会比别人差的。
”她很认真地鼓励我。
我有点哭笑不得。
师父说了,在我这一辈的弟子里,我的先天条件是最好的,又心无旁骛,所以功夫也好。
我不知道要怎么与她解释,只是很直接地告诉她:“我不差。
” “嗯,你不差!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有回报的!”她对我坚定地握了握拳。
我也就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
第二天,我把师兄弟们挨个打趴下了,想用事实说话。
可转头却发现她不在。
照顾她的小丫鬟说她病了,我这才知道她的病在心,是先天的。
我不方便进去看她,只好上山给她采了很多的药,放在了她的窗台上。
“闵风哥哥,浪费了呢。
”她好些了之后捧着一把草药,很心疼地说,“这药要新鲜采的才有用。
” 我挺失落的,点点头表示我记住了。
不过她又对我笑了笑:“谢谢你。
” 没事的时候,我还是会坐在那块石头上往山下看,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在身边常常会多一个人——萧姑娘。
她看得见山下的村子,却看不见那些村民,她让我告诉她那些人都在做什么,我说:“有个男人去牧牛了。
” 她看着我眨了眨眼睛:“没有了?” 我摇了摇头。
她便又笑了起来,笑得很开怀,穿着绣鞋的脚在地上轻轻地跺了跺:“他穿着什么颜色的衣服?” “褐色。
” “他多大的年纪?他有没有戴着帽子?他的牛是什么颜色?他走得快还是慢?他有没有遇到什么人?” 我看着山下,认真地回答了她的问题。
她也就听得很认真,托着腮看着我:“村子里还有别人吗?” 我好像是摸到了一点儿门道,便又按照刚才的办法给她讲了一个奔跑在小径上的男孩。
她说:“听着好有意思。
” 后来我明白了,她说有意思,并不是说我讲得多么有意思,而是她觉得村民的生活很有意思。
“母亲让我学了琴,学了箫,我还要学绣花,学画,学着把字写得婉约漂亮。
”她看着山下那片村子,“我也想漫山遍野跑,也想放牛。
” “为什么不去?”原谅我那时对这世间的不了解,问出了这么愚蠢的话。
“怎么可能。
”她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闪了闪。
不过很快她又笑了,揪下石边的一片草叶,抿在唇上噗噗地吹气,“不行呢。
”她把草叶递给我,“闵风哥哥你会吹吗?我上山那天路过村子,看见有人用草叶吹曲子呢。
” 我看着那片草叶,想着这刚刚是她在唇上抿过的,忽然心里就觉得有点异样,脸直发热。
我从旁边揪了另一片叶子下来,给她吹了一曲没有名字的小调,不怎么动听。
那是景德十年的夏天。
她告诉我,她叫锦瑟。
仲秋时,天气转凉,锦瑟被家人接了回去。
我坐在那块大石头上看着她上了马车,马车走过村子的时候又停了下来,那鹅黄的身影从车里跳了下来,向着山上挥了挥手。
她说:“闵风哥哥再见。
” 我不知道她是真的这么说了,还是我自己想象出来的。
我揪了一片草叶,又吹了那曲不太动听的调子,可我想她应该听不到。
再见,只是一句告别的常用语。
有的时候真的可以再见,有的时候却再也不会见面。
我以为,锦瑟会是后一种情况,但令人惊喜的是,第二年的春天她又来了。
我失落了一冬的心情终于也如万物生发,心里冒出了蓬勃的草。
锦瑟到我面前问我:“闵风哥哥,去年我走的时候你是不是用草叶吹了调子?” “你听见了?” “我不知道。
”她的笑容依旧是那样好看,“但我觉得我听见了。
” 这一年,我终于在她面前挽回了自己的面子,在揍趴下几个师兄弟之后。
她也很高兴:“我就说嘛,努力一定是有回报的。
” 好吧。
如果我是天才能让她高兴,那我就是天才吧;如果我的努力能让她高兴,那我就继续努力吧。
入夏冰雪融化后,我带她去看了那条甘洌的小溪,带她去看了我在北坡发现的一个山洞,还有一片只盛开几天的花海。
那都是我发现的,悯峰山就是我的世界,我希望她看到,这样她便是与我分享了这个世界。
我的世界里也不再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她的央求下带她去了山顶,师父知道以后把我揍了一顿。
我在师父的责骂里才知道锦瑟与我有多么不同。
她的姑母很了不起,是皇后,不是像我这样连姓氏都来得很随意的小子。
担待不起,师父这么跟我说。
很世俗,但那也是现实。
锦瑟瘪着嘴来向我道歉:“闵风哥哥,我以后不会让你为难了。
你别生我的气。
” “没有。
”我实话实说,“你想去,我就带你去。
” 她的脸有点红,摇了摇头,然后又笑了。
我发誓,我说的是真的。
那一年,锦瑟带来了她的琴。
我与她去了那片花海,她说她去年看见花海的时候就很想弹琴。
“我学过很多的曲子,《高山流水》《阳春白雪》《醉渔唱晚》,都是很美的风景。
” 她的手指在琴上抚过,两指一合勾起悠悠的声响,又按下:“可其实我都没有见过。
”她低头笑了笑,看向我,“我家挺大的,但迈再大的步子一百八十二步也就从东走到西了。
你看这里多好。
” 她看着花海伸展着胳膊:“如果想走,可以一直走下去,永远都走不到头。
” “南边是海。
”我说。
锦瑟扑哧一声笑了,眄了我一眼:“好煞风景,我就是说那个意思。
闵风哥哥见过海?” “没有,我很少离开悯峰山。
” “有机会我想去看看。
”她又重新将手放在琴上,滑出一串调子来,掩住了她后面的那句话。
她说得很轻,但我还是能听见。
她说,不会有机会的。
这是一句非常遗憾的话,但她的语气却并不遗憾。
不管是她的身份,还是她的身体,都不会让她有机会的。
毕竟海那么远,连我都不曾去过。
蒋熙元说我这人无趣。
“你说你每天都干什么呢?来莳花馆坐坐吧,闵风,茶酒我都不收你钱。
” 他把扇子在掌心掂了掂:“哪怕听听曲儿也好,姑娘们的琴技可都是一等一的。
”他陶醉般晃了晃头,“美人好酒配佳音,你总得体会体会。
” 他怎么知道我没体会过? 那年的一片花海,锦瑟在南坡上弹了一首曲子,比冰水滴落山涧的声音还要清幽,比晨鸟鸣叫松林的声音还要婉转,比微风拂过花海的声音还要温柔。
后来蒋熙元爱上了一个姑娘,于是在他的眼里,这世上的姑娘就都不能称为姑娘了。
我也一样,我听过了锦瑟的那首曲子,这世上的曲子也就都不叫曲子了,只能叫作声音。
那天我很认真地看着她弹琴,听着从她手中缓缓流淌出来的音调。
直至今日我仍能记得她纤细的手指在琴上勾捻的动作,我甚至可以根据记忆在琴上把这首曲子弹出来,虽然我一点儿技法都不会。
“这是什么曲子?”锦瑟弹完之后我问她。
她笑:“不知道啊,随意弹的。
要不……叫它‘悯峰山上的花海’,或者叫它‘锦瑟弹给闵风哥哥的曲子’?” 她笑得愈发开怀:“再让我弹我可弹不出来了,不记得了。
不过我觉得很好听。
”她把琴放到一边站起身来,“在家弹琴的时候要焚香,可再好的香又哪里比得过这片花海!” 我看着她往花丛中走进去,惊起几只花蝶,她伸手捞了一下却捞了个空。
我点地起身,在半空中捏了一只蝴蝶,放在了她的手上。
她展着手并未握起,只说了一声好漂亮,那蝴蝶便又飞走了。
我想再抓一只给她,却被她拽住了:“还是飞着好。
” 这是她来这里的第三年。
我曾经天真地以为,她就像树上的芽、草中的叶,每年的春天都会出现在悯峰山。
一抹鹅黄娇俏的身影,带着我这一整年的盼望,融化我一冬天的等待。
但是景德十三年的春天她没有来。
我等到树叶挂满枝头,等到花海绽放南坡,等到冰雪消融成溪,她还是没有来。
我日复一日地在那块石头上往山下看,从旭日东升看到星斗满天。
师兄促狭地说:“闵风,等萧姑娘呢?你是不是喜欢上人家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戏剧学院表演系老师纪夕一觉睡醒,发现自己穿成了狗血耽美文里的同名小炮灰。 小炮灰是个十八线小演员,演技不行性格懦弱糊穿地心,本以为抱了个金大腿,却被书中主角攻和正牌受合伙虐死。 浴室里水声渐弱,纪夕穿着女仆装跑路了,仓促间撞进一个行走的荷尔蒙大帅比怀里,纪夕眼带祈求:能带我出去吗? 大帅比看着他水雾氤氲的眼睛,半晌点点头。 纪夕逃离渣攻后金手指大开,在国民综艺节目上以厨艺圈粉无数;大制作电/
【屋内的光照强度低于3,目前处于黑暗状态,8分45秒之后出现1级怪异。】 许乐下意识缩了缩脚。 【你正在恐惧,恐惧是所有怪异的食粮,会吸引他们。】 许乐:? 缩个脚都不允许了? 在略微慌乱的情绪中,许乐快速生起了火堆。 光明涌现。 【屋内的光照强度为4,目前处于明亮状态,安全。】 许乐刚刚松了一口气,才发现这一切只是开始。 扭曲的火焰形成了新的文字! 【房屋内有一具尸体,死亡时间已超过4小/
徐清麦在一场车祸后,发现自己莫名穿越到了大唐。 可气的是,和她一起穿越的还有她那看上去人模人样实际狗得很的前男友周自衡。 更可气的是,他们还穿成了夫妻! 而最可气的是,周自衡穿成了农官小吏,而她作为一名外科界冉冉升起的新星,则穿成了他那柔弱不能自理只能困在后院的家庭主妇。 徐清麦暴躁了,这世界毁灭吧! 等等为什么会有婴儿的哭声? 两人对着原身那尚在襁褓之中,哭得震天响的小婴儿,只能面面相觑/
黎非凡穿书了,穿成豪门霍家霍二爷包养的金丝雀,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能在大佬身边三年屹立不倒的唯一原因,就是像极了大佬求而不得的白月光。 金丝雀对金主可是真爱,无奈脑子不够使脾气还坏,结果人正主一回来他就被踹了。 黎非凡就不一样了。 金丝雀就要有金丝雀的自觉。 床上狐媚惑主床下温柔小意,没事儿斗斗妖艳贱货,有事儿大佬棒棒绝不出头。 背地里呢。 霍家大爷狼子野心黎非凡私人腰包进账五百万。 对家上/
一心咸鱼却完成恶毒任务的美人*卷王工作狂却恋爱脑厂长 江美舒加班猝死,一睁眼穿七零,她不想努力想咸鱼,但奋斗年代很难达成目标。 坏消息:双胞胎姐姐重生不嫁四合院,非要和她换亲嫁到大杂院。 好消息:四合院换亲对象卷王加班不回家,但房子大钱管够! 江美舒:还有这种好事? 果断互换身份奔赴各自咸鱼躺赢人生,只是换亲后系统来了。 江美舒兴致勃勃:统啊,你是攻略统还是救赎统? 系统:我是恶毒统,全称/
养女是个好东西,每个魔女都需要一个养女。《恶魔书》 臭名昭著的东方魔女殷棠,一人一花孤寡了数年后,终于在某天捡到了只深渊族黑皮小煤炭。 小煤炭穿着破破烂烂的裙子,惨白的发丝垂坠在深小麦色的皮肤上,是只见人就咬的疯狗,唯独一双黄金瞳亮得惊人。 魔女把小崽子拎回魔塔,每天变着法子给她扎小辫买裙子,誓要将其打扮成最耀眼的一颗黑珍珠。 三年后,小崽子长出了形貌诡丽的墨绿色触手。 书上说是因为深渊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