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自《吕氏春秋·节葬》盗墓这种偷死人东西的营生,自古有之。 主要根源正是从先秦开始的“厚葬之风”。从春秋战国的伍子胥,到三国时期的曹孟德,再到军阀乱世的孙殿英。除了第一位伍子胥是纯粹为了家仇掘冢鞭尸泄愤,其它的那老几位无不是冲着墓室中那黄金白银,精瓷美画而去! 然而,自古有云,挖绝户坟,敲寡妇门,是极损阴德之事。虽说不见的挖个墓就是个绝户之主,但毕竟是和死人打交道,这盗墓的不想凭白触了霉头,染了秽气,墓主人也不想轻易被人刨了祖坟,夺了财物。 所以,这盗者墓主之间难免会上演一场死活争斗,活人与死人斗智斗勇,双方都是绞尽脑汁,各种阴狠毒计无所不用!千百年来一直如此。 被掘冢劈棺之辈放倒惨遭挫骨扬灰的僵尸粽子不计其数,被那毒瘴机关害了性命白白做了陪葬品的也是数不胜数。 说白了,还是那句老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都是贪图那些个黄白之物。死了拿一破席子卷巴卷巴,随便找个野地挖个坑埋了,谁会去打你的主意?晚上搂着老婆孩子热炕头,不去想着歪门邪道捞取不义之财又怎会凭白丢了性命? 闲话不表,书归正传。 鄙人汪子龙,内蒙古呼和浩特人氏,没错,就是那个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的内蒙
凌霄穿成了书里的配角真千金。 假千金认回了比他们家有钱一百倍的豪门,成为两家团宠。 而真千金是乡下来的又黑又柴可怜兮兮的土包子。 未婚夫:就算是我高攀不起明珍,也不会看你一眼! 父母:你多跟明珍学着点,她什么都比你强,愿意教你是你的福气。 假千金含笑答应:我一定好好教凌霄。 然后开始教身无分文的她怎么花一万块。 凌霄下意识看了一眼。 滴 【山阴公主已上线】 【太平公主已上线】 【平阳公主已/
又名:被学姐赖上的日子 校花:王易,脚酸,捏 校花:王易,怕黑,牵 校花:王易,你是我的人了,你跑不掉的! 王易一觉醒来,重生回到20年前高考现场。 面对天书一般的试卷,直接懵逼。 考试不顺利就算了,回头还被校花骑在身上一顿胖揍。 我不要脸的吗? 算了,脸给你了,身子也给你了! 校花:王易,我帮你背了黑锅,锅太沉了,你背着我走吧! 高端的猎人,经常以猎物的身份出现在眼前。王易发现,自己七岁/
周羽棠穿成了一只满身杂毛灰了吧唧的鸟。 他的生命值只剩七天,必须尽快找到主人结契。 周羽棠:还用说么,当然是找主角啊! 主角:乌鸦?滚粗。 宗门仙长:此物不详,拿走拿走。 路人们:这小东西灵力低微,实在没什么用。 周羽棠:很好! 他找到角落里独自站立的少年,飞过去,用他焦炭的小脑袋瓜亲昵的蹭了蹭少年的脸。 确认过眼神,是一起干大事的人! * 师门考核,蛮荒巨妖吓哭了。 外出任务,九尾灵狐吓/
徐清麦在一场车祸后,发现自己莫名穿越到了大唐。 可气的是,和她一起穿越的还有她那看上去人模人样实际狗得很的前男友周自衡。 更可气的是,他们还穿成了夫妻! 而最可气的是,周自衡穿成了农官小吏,而她作为一名外科界冉冉升起的新星,则穿成了他那柔弱不能自理只能困在后院的家庭主妇。 徐清麦暴躁了,这世界毁灭吧! 等等为什么会有婴儿的哭声? 两人对着原身那尚在襁褓之中,哭得震天响的小婴儿,只能面面相觑/
当幻想侵入现实,当科技与人性碰撞,当世界面临抉择,当毁灭悄然到来 注定要成为救世主的屌丝,那一日用笃定的语气教育世人:历史是人民众创造的,但好歹得先活下来,才能自称是人民众的一员吧? /
我在dc宇宙重生了,有个外挂,挨打就能升级,虽然技能点只能加防御。 大超被约架,似乎没赢过,每次都灰头土脸;蝙蝠侠与人约架,似乎没输过或许可以和大超约一架,把防御加到谁也打不死的钢铁之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