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四周静悄悄的,风吹过林中层叠的树枝,发出簌簌的声音。
已是傍晚,天边依然是亮的,却也可以感受到大地逐渐退散的热度,宣告了黑夜到来的前奏。
一个少年盘腿坐在冰冷的土地上,他膝盖上横放着一柄长枪。
仲朝皇族无论男女,都需习武,而他们的祖传兵器,正是长枪。
这一项皇室的习俗也在民间掀起浪潮,因为房氏一族的推崇,长枪一跃成为民间最受欢迎的兵器,许多孩童自幼时起便苦习枪法,期待日后能有朝一日出人头地,进入朝廷,报效家国。
但眼前的少年不同,他用这种兵器,从来不是以期讨好皇室,表示忠诚。
少年学枪的初衷,是他只能用枪。
因为他姓房名流,他就是仲朝皇裔。
他也是房家一百多年来,唯一的那个男孩。
房流此时正闭着眼睛,微微侧着头,似乎听着什么声音。
他一身银灰色的袍子,此时已经不能看了,上好的锦缎被利器割出豁口,衣服上沾满了血污和泥土。
他身上最严重的一处伤,伤在左侧胸口的位置,几乎离心脏只有一线之隔。
那一道醒目的刀痕,被他粗暴地包扎处理后,依然不时的有血色从中渗出。
他身后有一辆马车,马车上没有车夫,车辕溅着黑红色的干涸血痕,缰绳也没有拴在树上,只是随意的搭在了一边。
房流似乎根本不担心,没有拴着的马会自己逃走。
而事实上,那马确实没有动,连它似乎也感受到了即将到来的危险,不安地用蹄子蹬了蹬地面,一声也不敢出。
房流安静盘腿坐在地上,似乎在全神贯注的听着什么。
树林古道,俊美少年,那本该是一副赏心悦目的画面——如果能忽略少年沾满鲜血的衣衫、和伤痕累累的身体。
直到他听到声音,睁开眼睛。
房流单手一拍,长枪从膝盖上弹起,连着一起直立起来的,还有他挺拔的身形。
他握着长枪,将从旁边刺向马车的黑衣人,一枪挑飞。
距离房流一里外的树林中,池罔正在快速接近。
他如今只有8%的内力,自然是远远比不上巅峰时期,可是就算只剩下这一点可以用,他依然是常人远远难及的一流高手。
但客观来说,池罔减少的内力,确实极大的影响了他的实力。
这一路上,池罔还在尝试与声音奶气的砂石沟通:“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错觉?” 砂石刚刚觉得冤枉了池罔是鞋教头子,是他的不对,还在想要不要道个歉,就听到池罔说:“我没事搞个鞋教,找人拜拜我也就算了,把沐北熙封得比我还高做什么?给他磕三个头,才给我磕一个,意义在哪里?” 于是砂石无话可说。
新兴鞋教天山教,尊无正谷为圣地,但是无正谷这个地方,是不是真的存在于世,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无正谷这个概念,一开始是由前朝始皇帝沐北熙提出来的,他找了一辈子,仍是没有找到。
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路德认为梦想的尽头,就是摸鱼。 所有的努力和受苦都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光明正大的摸鱼。 他的目标在旅行中变了又变,最终发现,这才是他内心深处最渴望的东西。 这是一个发生在小智刚刚踏上神奥舞台时的故事。 一个从迷茫中走出,逐渐坚定决心,不断成长的故事。 标签:宝可梦、宠物小精灵、口袋妖怪、神奇宝贝 /
那天,黑发蓝眼的少年听到了世界的声音── 〔一切重新开始,你是否还会选择拯救这个世界?〕 ─ 藤丸立夏这一生只玩过一个游戏。 其名为,命运冠位指定(fate grand order)。 指定人藤丸立夏,冠位御主。 法兰西圣少女的旗帜,誓约胜利之王的宝剑,尼罗河流域热砂金黄的国度,七宗罪的降临。 昔日年少之梦的亡者,在海水和尘埃里归来。 相传横滨有一本奇妙的〔书〕,据说被写在上面的一切都会成/
最强咒言师降生在伏黑家 然后 这个世界多了两个最强 wtw和伏黑奈弥 如果说伏黑爹咪有了一对儿女后 日常大概是这样: 伏黑奈弥:我诅咒爹咪今天出门跌倒。 惠崽:姐,会不会太毒了点? 不会,刚好让他乖乖待在家里(笑) 爹咪:我家的大概不是个小公主,而是小魔王(点烟) 后来,伏黑奈弥进入咒术高专就读 这肯定是wtw的阴谋。 某术式杀手怎样都放不下心,直接转行在高专接了个活儿。 wtw:听说我们/
父亲是左相,母亲是长公主,温慕仪是世人口中高贵出尘的第一贵女,灵慧才高八岁能作《朝日赋》,有着世间女子穷其一生也求不得的尊荣。 然而,真相却是如此丑陋。九岁那年的上元节,她无意中听到父母谈话,知道原来她青梅竹马一心依恋着信任着的未婚夫四皇子姬骞竟一直对她心存算计和利用。于是,那个梅花盛开、华灯十里的夜晚,一颗真心就此跌碎。此后万般,面目全非。 姬骞登位后对世家的防范之心渐重,她成了他用来制/
虽然常常会听到希望人生若只是初度的话语,可是当一个深深爱过的人在你的生命中只是飘浮如一片黄叶,那么,这份爱的执拗还要不要进行下去? 当名教授之女关心素偶遇商贾世家的简庭涛,从萍水相逢,到矛盾重重,再到两情帕悦直至走进婚姻的殿堂,看似平静美满的背后隐藏着层层危机:逝去的初恋男友,别有用心的第三者,和平淡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种种猜忌、不满还有误会,他们终于选择劳燕分飞。岁月的手,拂过心间。相爱的人/
程序员陶知越穿成了一篇狗血总裁文里的炮灰,他是书中导致主角攻霍燃残疾又心碎的初恋,最后被主角夫夫报复致死,格外凄惨。 陶知越毫不犹豫,当场跑路。 作为一个死宅,他坚定地蹲在家中与电脑为伴,沉迷于精彩沙雕的网络世界,好不快乐。 开玩笑,剧情就算想让他和姓霍的相遇,也没有机会好吗? 某天刷论坛时,他看到这样一个妄想型钓鱼帖: 【标题】被四个同性一起追求,但我是直男,应该怎么委婉又礼貌地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