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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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小子杀戮(1991年3月22日)_三(1/3)

三 ——不是,这是c线。

a线在125街前不停。

——哦,好。

男人从门口后退,像是看见车上有他不想遇见的人。

我看着车门将他关在外面,列车启动,我坐了回去。

纽约客啊,上城区的列车一直在欺骗你们。

你是怎么做的呢?搭c线从163街到145街跳上快速列车,因为你他妈的有急事,而这是上城区,永远有事情拖延,永远在上演戏剧。

我是说,就在上个星期,我心急火燎地赶往肯尼迪机场去坐飞机回明尼苏达,因为老妈的情况不怎么好,结果一个男人忽然脱掉裤子,在地铁上开始拉屎。

他往下一蹲就那么开始拉了,呻吟得像是在生孩子。

列车离开富尔顿街他开始脱裤子,因此我们要在布鲁克林开上很久才能到高街站。

车厢里除了他还有六七个人——我不记得具体数字了——我们冲向车门,却发现这列地铁通往隔壁车厢的连接门打不开。

我心想,天哪,求求你别朝我们扔屎。

求求你,千万别。

列车终于开进高街站,我们连滚带爬地落荒而逃。

但这不是我想说的重点。

我想说的重点是,你搭c线到145街换a线,因为a线是快速列车。

但实际上a线比c线他妈的慢。

开进——比方说——西四街,然后要停一两分钟,你会看见你在145街下来的同一列c线车。

因此我现在一路只坐c线,靠阅读消磨时间。

不,这不是真的。

我在c线上观察读《纽约客》的乘客。

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读到那篇文章。

我有个爱尔兰小说家朋友,他说有一次他在地铁上看见一个女人在读他的书。

他问她书怎么样?她说有些地方还行,但大多数时候太拖沓。

他听了觉得很开心,而女人甚至没有认出他。

所以,对,有时候我在c线上找那个女人,我总能见到一个女人在读《纽约客》,我希望我能坐在她们身旁,等她们翻到那篇文章,我就说我操,这他妈就像演电影啊。

我是说,现实生活中永远不可能发生这种事,对吧?她会说发生什么事?然后我就说作者在地铁上看见一个人在读他的作品。

在这个版本的故事里,女人会很可爱——希望是黑人,单身最好,并不坚持一夫一妻制之类的过时理念。

我他妈在开什么玩笑?满脑子无拘无束的性爱,一听就是个旧时代的老家伙。

感谢共和党和艾滋病,现在是个人都结婚了,连同性恋都在考虑成家。

c线上有个男人,不,其实是个孩子,他穿破洞运动裤和棉毛裤,上半身穿皮夹克,里面是什么我就看不清了,因为他捧着一本《滚石》杂志正在读。

杂志封面似乎是埃克索尔·罗斯。

“枪炮与玫瑰”乐队据说在几年前拯救了摇滚乐,至少《滚石》杂志社的工作人员都会这么告诉你。

我想说假如这是真的,请问收音机里为什么成天放娘炮英国佬的小舞曲呢?他妈的狗屁乐队居然叫“耶稣·琼斯”,我的天哪。

求求你了,上帝,别再放“黑乌鸦”乐队的那张专辑了,我第一次听见的时候它还叫《黏糊手指》呢。

天哪,这节车厢之所以这么空,也许就因为所有人都能感觉到我已经变成了一个好战成性的怪物。

现在是上班高峰和午餐之间的古怪时间,你可以在阳光中坐在空荡荡的车厢里。

车厢里满是新出现的涂鸦,窗户、座位甚至地板上到处都有,新涂鸦的那些字母显得犀利而科幻——我觉得那些看似金属融化的图案是字母。

还有海报:拇趾囊肿胀的非侵入性疗法,他妈的《西贡小姐》。

操,我希望我有一本《纽约客》。

或者随便什么读物,能堵眼睛就行。

我之所以逃出办公室,是因为我发觉截稿时间就快到了,而压力巨大的时候我更愿意在家工作。

昨天我开始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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