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六章 启动训练外挂(1/2)

力量训练和耐力训练,应该同时可以增强体质的吧?速度训练和敏捷训练应该同时也能增强体质,所以没有体质训练区。

没有感应训练区,想来要么是感应这东西不太好训练,或者……这个训练基地还达不到感应训练的要求? 果然,在查看训练场的说明的时候,力量训练和耐力训练里都提到了可以增强体质。

中级区里面则有坦克训练区、战士训练区、射手训练区、刺客训练区和法师训练区,但法师训练区上面挂着暂不开放的字样。

想进入中级区训练,基础属性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行。

进入坦克训练区的标准是力量、耐力达到12以上,速度和敏捷达到8以上,体质达到15以上才行。

进入战士训练区的标准是力量达到15以上,速度和敏捷达到8以上、耐力和体质都达到12以上才行。

进入射手训练区的标准是力量、耐力都达到8以上,敏捷和速度都达到12以上,精准达到15以上才行。

进入刺客训练区的标准是力量、耐力都达到8以上,速度和精准都达到12以上,敏捷达到15以上才行。

虽然法师训练区暂不开放,但上面也标注了进入法师训练区的标准。

进入法师训练区的标准是耐力、体质都达到8以上,智力和意志都达到12以上,感应达到15以上才行。

金轲打开属性面板再次查看了自己的属性。

力量:5.98;耐力:6.13;速度10.97;精准:10.74;敏捷:11.85;看起来现阶段最适合他的职业确实是刺客。

金轲以前在玩游戏的时候最擅长的是射手和刺客职业,当然坦克、战士、法师类的也都玩过,但玩得最多的还是射手和刺客,根据他的基础属性,他感觉着他在这款游戏里玩刺客会比较合适。

导师陈威也建议金轲训练速度和敏捷走刺客道路,金轲分析了一番,决定先把力量和耐力进行一番训练,达到刺客训练的基本要求,然后再训练其他的基础属性。

根据金轲以前玩游戏的经验,体质相当于生命值,生命值太低的话,在游戏中很容易挂掉。

于是,金轲先走进了力量训练场。

进了力量训练场之后,金轲发现所谓的力量训练场,其实就是现实中的那种健身馆,摆放着各种训练手臂力量、腿部力量、腰部力量、背部力量、手部力量、脚部力量的器械。

现场并没有教练,但在墙壁上有力量训练的说明,同时每样器械旁边也都有器械的使用说明,根据这些说明可以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使用什么器械训练什么方面的力量。

对于玩家来说就更简单了,手指触碰相应的训练器械,就可以自动开始某项的训练。

金轲的全身力量都很弱,观察了一番之后,他决定先练习手臂力量。

走到一处训练手臂力量的杠铃器械边,金轲躺了下去,操纵着自己游戏里的人物开始了推扛铃的力量训练。

推……推不动。

旁边有减重的按钮,于是金轲进行了减重。

还是推不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重回1986小山村

假如你重生了,最想做什么? 高明程仔细的想了想,觉得还是老婆孩子热炕头比较好! 年轻貌美的老婆,那就绝不能被艰苦的生活给磨去了颜色。 沉默内向的大儿子,打小就得好好培养。 至于走上邪路的小儿子,嘿嘿,教你做人套餐已上线,套餐包括:遍体鳞伤、皮开肉绽、头破血流。 至于钱嘛 我对钱不感兴趣,上辈子赚够了,这辈子只想小富即安,悠哉过好小日子! /

末日之无上王座

一帝二后三皇四尊,七绝城末日争辉! 当一切重启,苍穹下,江峰执掌雷霆,仰望星空! /

反派沉迷我的毛茸茸

周羽棠穿成了一只满身杂毛灰了吧唧的鸟。 他的生命值只剩七天,必须尽快找到主人结契。 周羽棠:还用说么,当然是找主角啊! 主角:乌鸦?滚粗。 宗门仙长:此物不详,拿走拿走。 路人们:这小东西灵力低微,实在没什么用。 周羽棠:很好! 他找到角落里独自站立的少年,飞过去,用他焦炭的小脑袋瓜亲昵的蹭了蹭少年的脸。 确认过眼神,是一起干大事的人! * 师门考核,蛮荒巨妖吓哭了。 外出任务,九尾灵狐吓/

全球刷怪

当幻想侵入现实,当科技与人性碰撞,当世界面临抉择,当毁灭悄然到来 注定要成为救世主的屌丝,那一日用笃定的语气教育世人:历史是人民众创造的,但好歹得先活下来,才能自称是人民众的一员吧? /

在直播节目炫富爆红了

黎欢穿书了,穿成了女主堂姐在直播节目里的对照组,女主踩着她立了一个豪门千金的人设爆红网络,抢了她的老公,嫁入豪门生儿育女幸福一生,而她却活成了墙上的黑白照。 黎欢来的时候正好是节目第一期,系统:生命倒计时一年,友情提示:只能花钱才能活命。 节目里,女主正在化妆台前展示数万一瓶的面霜,用小勺子挖了一点涂在脸上。 另一边镜头,同样的面霜,黎欢食指抠出一坨,漫不经心地擦脚。 珠宝店里,女主正在试/

邪神也有青春期吗[西幻]

养女是个好东西,每个魔女都需要一个养女。《恶魔书》 臭名昭著的东方魔女殷棠,一人一花孤寡了数年后,终于在某天捡到了只深渊族黑皮小煤炭。 小煤炭穿着破破烂烂的裙子,惨白的发丝垂坠在深小麦色的皮肤上,是只见人就咬的疯狗,唯独一双黄金瞳亮得惊人。 魔女把小崽子拎回魔塔,每天变着法子给她扎小辫买裙子,誓要将其打扮成最耀眼的一颗黑珍珠。 三年后,小崽子长出了形貌诡丽的墨绿色触手。 书上说是因为深渊族/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