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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可爱,谁不喜欢。
我也喜欢,喜欢吃哈哈哈哈哈哈!来含光君,你昨晚喝了那么多……呃也不多,你昨晚喝得那么醉,今早怕是有些不好受,你洗把脸,喝点水再坐会儿,等你好了咱们再出发,这次指的是南方偏西。
我先下楼去买早点,不打扰你了。
” 他正要出门,蓝忘机冷冷地道:“等等。
” 魏无羡回头:“什么?” 蓝忘机定定看了他半晌,最终,道:“你有钱吗。
” 魏无羡笑道:“有!你把钱放在哪里我还不知道吗。
早点我给你也带一份哈,含光君你慢慢来,不急不急。
” 走出房去,关上门,他站在走廊里,好一阵无声的捧腹。
蓝忘机似乎被打击到了,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好长一段时间也没出来。
在等他的过程中,魏无羡悠悠然下了楼,出了客栈在路上转了几圈,胡乱买了些吃食,坐在台阶上,边吃边眯眼晒晒太阳。
晒了一阵,一群十三、四岁的小孩子从街上跑过。
最前面的一名小童跑得飞快,手里拽着一条长线,长线的尽头,一只风筝不高不低、上上下下地飞着。
后面的小童拿着玩具小弓,一边吆喝,一边追赶着那只风筝射小箭。
这个游戏,魏无羡从前也很爱玩儿。
射箭是每个世家子弟的必修之艺,但他们大多不喜欢规规矩矩地射靶,除了出去夜猎时射妖魔鬼怪,就喜欢这样射风筝。
每人一只,谁放得最高、最远,同时射得最准,谁就是赢家。
这个游戏本来只流行于仙门各家族年纪尚小的子弟之间,流传出去后普通人家的孩子也很喜欢,只是他们一支小箭射出去的杀伤力,却远远不比这些技精材优的世家子弟了。
当年魏无羡在莲花坞时,和江家子弟们玩射风筝,拿了许多次第一。
江澄则永远是第二,他的风筝要么飞得太远,箭射不到,要么射到了,却不如魏无羡的风筝飞得远。
他们两个的风筝比别人的大整整一圈,做成一只飞天妖兽的形状,颜色艳丽铺张,嗷嗷张着大口,垂下几条尖尖的尾巴随风乱摆,远远看着,鲜活生动异常,不怎么狰狞,倒是有些憨态可掬。
这是江枫眠亲手扎了骨架,再让江厌离给他们画的,因此他们每次拿着风筝出去比的时候,都有一种骄傲的感觉。
想到这里,魏无羡嘴角噙起了浅浅笑意,不由自主抬头去看这群小童放飞的那只风筝是什么样的。
只见它通体金色,是圆圆的一大片。
他心中奇怪:“这是个什么东西?烧饼?还是什么我不知道的妖怪?” 这时,一阵风吹来。
那只风筝飞得本来就不高,又不是放在开阔地带,一吹就坠了下来。
一名小童叫道:“啊哟,太阳掉下来了!” 魏无羡登时明白了,这群小孩儿多半是在玩模仿射日之征的游戏。
此地是栎阳,当年岐山温氏家族鼎盛之时,到处作威作福,而栎阳距离岐山不算远,本地人必然深受其害,不是被他们家没关好的妖兽闹过,就是被他们家跋扈的修士欺凌过。
射日之征后,温氏被各家族联手压灭,百年基业顷刻崩塌,岐山一带周边的许多地方都乐于进行庆祝温氏被灭的活动,甚至演变为一种传统。
这种游戏大概也能算一种。
小童们停下追逐,很是伤脑筋地聚在了一起,开始讨论:“怎么办,还没有射太阳,它就自己掉下来了,这下谁做老大?” 一人举手:“当然是我!我是金光瑶,温家的大恶人是我杀的!” 魏无羡坐在客栈门前的台阶上,看得津津有味。
在这种游戏里,如今风光无限的仙督敛芳尊,当然是最受欢迎的一角。
虽说他出身令人难以启齿,但正因为如此,他爬上高位的成就才愈加令人叹服。
射日之征中卧底数年如鱼得水,将整个岐山温氏里里外外骗得团团转,泄密无数而不自知。
射日之征后百般逢迎千般伶俐,万般手段,最终坐上仙督之位,成为当之无愧的百家第一人。
如此人生,堪称传奇。
要是他玩,他也想当一回金光瑶试试。
选这位小朋友做老大,很合理! 另一人抗议:“我是聂明玦,我打胜仗的次数最多,收服的俘虏也最多,我才是老大!” “金光瑶”道:“可我是仙督呀。
” “聂明玦”扬了扬拳头:“仙督又怎么样,你也是我三弟,还不是见了我就要夹着尾巴跑。
” “金光瑶”果然很配合,很入戏,肩膀一缩就跑了。
又一人道:“你个短命鬼。
” 既然选择做某位仙首,心中自然是对这位仙首有些憧憬喜欢的,“聂明玦”怒了:“金子轩你死得比我还早,更短命!” “金子轩”不服道:“短命怎么了?我排第三!” “排第三也不过是脸排第三!” 这时,有个小朋友似乎跑累了站累了,也蹭到台阶旁,和魏无羡并排坐下,摆了摆手,和事佬般地道:“好啦好啦,都不要争了。
我是夷陵老祖,我最厉害。
我看就我勉强一下,做了这个老大吧。
” 魏无羡:“……” 他低头一看,果然,这位小朋友腰间插着一根细小的木棍,大概是陈情。
也只有这样的小孩子,会单纯的不计较善恶,只争论武力值,肯赏脸做一做夷陵老祖了。
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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