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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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1/3)

人味在夜空中飘荡。

狼灵停在一棵树下,嗅了嗅,灰棕色毛皮上洒满了斑驳阴影。

松林的风为他送来人味,里面混合着更淡的狐狸、兔子、海豹、鹿,甚至狼的气味。

其实这些东西的气味也是人味:旧皮的臭气,死亡和酸败的气息,且被更浓烈的烟、血和腐物的味道所覆盖。

只有人类才会剥取其他动物的毛皮毛发,穿戴起来。

狼灵不怕人,就和狼一样。

他腹中充满饥饿与仇恨,于是他发出一声低吼,呼唤他的独眼兄弟,呼唤他的狡猾小妹。

他在林间奔跑时,族群的同胞紧跟在后。

他们都闻到了气味。

奔跑时,他也能透过他们的眼睛看出去,看到奔跑在前的自己。

群狼透过长长的灰下巴喷出温暖的白色蒸气。

他们的爪子结了冰,像石头一样硬。

狩猎开始了,猎物就在前方。

血,狼灵心想,肉。

落单的人类是脆弱的。

尽管人类身材巨大、体格强壮,有双锐利的好眼睛,但他们耳朵不灵,鼻子也不灵。

不过,虽然鹿、麋鹿乃至兔子跑得更快,熊和野猪的战斗力更强,但结成族群的人类却最危险。

狼群靠近猎物时,狼灵听到了幼崽的哭嚎,听到昨晚的积雪在粗糙的人爪子下碎裂,还听到人类的硬皮和灰色长爪碰撞的叮当声。

那是剑,他心中有个声音在说,那是矛。

树上长出了冰齿,从光秃秃的灰色枝条上垂下。

独眼闯过灌木丛,溅起一阵雪。

他的族群同胞紧跟在后。

他们冲上一座山,冲下一道坡,来到前方的树林——人类就在那里。

其中一个是母的。

她抱在胸前的毛皮包裹装了她的幼崽。

把她留在最后,一个声音低语道,男的更危险。

那些男人冲他们咆哮呐喊,但狼灵能嗅出他们的恐惧。

有个人拿着跟他一样高的木齿。

他把木齿朝狼灵丢来,但由于手在发抖,木齿飞得太高。

下一秒,狼群已扑了上去。

他的独眼兄弟把扔木腿的人撞倒在雪堆里,趁对方挣扎时撕开了他的喉咙。

他的妹妹窜到另一个男人背后,偷袭成功。

现在只剩下母的和她的幼崽。

她也有支牙,骨头做的小玩意儿,但当狼灵的牙齿咬住她的大腿时,她扔掉了这个。

她倒下去,还用双臂护住吵闹的幼崽。

她那身毛皮底下皮包骨头,但奶子里全是奶。

最美味的是幼崽。

狼把最美味的部分留给他的兄弟吃。

在屠杀现场,狼群大快朵颐,冻雪凝成了粉红和鲜红色。

几里格外,在一栋有泥巴稻草墙、茅草屋顶和一个烟孔的单间硬泥地房屋里,瓦拉米尔浑身颤抖地咳嗽,舔了舔嘴唇。

他双眼血红,嘴唇开裂,喉咙极度干燥。

尽管他浮肿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热血和脂肪的味道却充盈在他嘴里。

美味的孩子肉,他心里想着小肿,人肉。

难道他堕落得如此之深、以至于贪恋人肉了吗?他几乎能听见哈根在冲他咆哮:“人可以吃野兽,野兽也可以吃人,但人若吃人,就变成了孽畜。

” 孽畜,是的,这几乎成了哈根的口头禅,孽畜,孽畜,孽畜。

吃人肉是孽畜。

占据狼的身体与狼交配是孽畜。

夺取其他人类的身体更是孽畜中的孽畜。

哈根是个弱者,惧怕自己拥有的能力,而我撕碎了他的第二次生命,令他哭叫着孤单地死去。

瓦拉米尔吞食了他的心脏。

他教会了我太多太多,最后一样就是人肉的滋味。

当然,实际上是狼干的。

他从没用人类的牙齿吃过人肉。

但他不应嫉妒他的族群,狼群就跟他本人一样形容憔悴,饥寒交迫,而那些猎物……两个男人、一个女人,还有怀抱里的婴儿,他们从战败中逃离,却逃向了死亡。

不,反正他们过不多久也会死,要么因为严寒,要么因为饥饿。

这样死更加干净利落。

这是慈悲。

“慈悲,”他大声说。

干燥的喉头发出的声音也极为干涩,但能听见人类的声音真的很好,即便这是自己的声音。

空气潮湿发霉,地面又冷又硬,火堆发出的烟比热多。

他尽最大可能靠近火焰,不断咳嗽不断发抖,体侧的伤口阵阵抽痛。

鲜血把他马裤膝盖以上的部分完全浸透了,又凝结成干硬的褐色血痂。

大蓟警告过他伤势可能演变至此。

“我已尽力帮你缝合伤口,”她说,“但你必须好好休息,让伤口自己长好,否则会再度撕裂的。

” 大蓟是他最后的同伴,一名像老树根一样顽强的矛妇,她风蚀的脸上长了个疣子、且爬满皱纹。

其他人陆陆续续抛弃了他。

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掉队或是去前方搜刮,实际上是逃回了自己的村子,或逃向乳河,或逃向艰难堡,或在森林里孤独地死去。

瓦拉米尔不清楚他们的下场,也不想知道。

我本该抓住机会占据他们中的某个。

那对双胞胎之一,或是疤脸大汉,或是红发少年。

但他害怕,害怕被人识破,害怕遭人围殴。

哈根的警告也仍然在他脑海里徘徊。

犹豫中,机会就这么失去了。

战斗结束后,几千人逃进了森林,他们又饿又怕,只想摆脱长城下的大屠杀。

有人提出要返回被自己抛弃的家园,有人想重整旗鼓再攻打长城,但大多数人茫然失措,不知该去哪儿,也不知该做什么。

纵然他们摆脱了黑斗篷的乌鸦和灰铁衣的骑士,但更残酷的敌人始终不离不休。

他们每天都扔下更多尸体,饿死,冻死,或是病死,甚至在这些曾一同追随塞外之王曼斯·雷德南下攻打长城的同胞兄弟里,也开始了自相残杀。

曼斯完了,幸存者们绝望地互相转告,曼斯被俘,曼斯死了。

“哈犸被杀,曼斯被捉走,其他首领狼狈逃窜,抛弃了我们。

”大蓟给他缝伤口时声称,“托蒙德、哭泣者、六形人,这些‘英勇’的掠袭者都上哪儿去了?” 她不认得我,瓦拉米尔这才意识到,有什么好奇怪的?没了野兽的他看起来哪像个大人物。

我是“六形人”瓦拉米尔,我跟曼斯·雷德同桌吃饭。

他十岁时给自己起了瓦拉米尔这样一个名字。

一个适合领主的名字,一个适合歌谣传唱的名字,一个伟大的、令人畏惧的名字。

然而他依旧像受惊的兔子一样从乌鸦面前逃开,可怕的瓦拉米尔大人最终成了懦夫。

他不能让矛妇知道这个,所以他告诉她他叫哈根。

事后他疑惑自己为何偏偏挑中这个名字。

我吃了他的心、喝了他的血,但他仍然纠缠着我。

逃亡途中某日,有个人骑着憔悴的白马从林子里跑出来,呼吁大家赶往乳河,说是哭泣者正在那里集结战士,计划杀过头骨桥,占领影子塔。

很多人随他去了,但更多的人没去。

后来,又有个穿戴毛皮和琥珀饰品、面色阴沉的战士在篝火间走动,敦促所有的幸存者前往北方,到瑟恩的峡谷避难。

瓦拉米尔搞不懂这些人为什么要跑去瑟恩人自己都觉得不安全、不想再待了的地方,但总之有几百人去了。

还有几百人追随森林女巫,那女巫声称自己预见有舰队会从南方赶来搭救自由民。

“我们得去海边,”鼹鼠妈妈宣称,于是她和她的追随者们向东而行。

瓦拉米尔若是够强壮,也会随他们去。

然而冰冷的灰海实在太遥远,他心知自己到不了。

他已死过九次,但这一次将是真正的死亡。

松鼠皮斗篷,他怨恨地想,为一张松鼠皮斗篷就捅我。

斗篷的主人已死,她的后脑勺被撞成一团掺着骨头渣子的红泥,但她的斗篷实在温暖厚实。

当时正是大雪天,瓦拉米尔又把所有的斗篷都丢在了长城,连同睡觉盖的兽皮、羊毛内衣、绵羊皮靴、毛皮镶边的手套,贮藏的蜜酒与食物,从睡过的女人头上取下的发束,乃至曼斯送他的黄金臂环。

这些他统统丢在了营地,一样也没带。

我燃烧,死亡,然后我逃了。

我被痛苦和恐惧折磨得几乎发了疯。

这份记忆依旧让他感到羞耻,但逃跑的不止他一个。

其他人也逃了,成群结队地落荒而逃。

战斗失败了。

骑士们来了,他们身穿坚不可摧的盔甲,杀掉每一个敢于抵抗的人。

不逃就只有死路一条。

不过,要逃离死亡可没那么简单,所以瓦拉米尔在森林里撞见那个死女人之后,立刻跪下来剥她的斗篷,一点也没注意她的孩子。

直到那男孩从藏身之处猛扑出来,将一把长长的骨匕首捅进他体侧,并从他攫紧的手指间扯走那件斗篷。

“那是他娘的斗篷,”男孩逃走后,大蓟向他解释,“是他娘的。

他看见你抢劫她……” “她已经死了,”瓦拉米尔说。

她的骨针刺穿皮肉,他不禁一缩。

“别人砸碎了她的脑袋。

乌鸦干的。

” “不是乌鸦,是硬足民。

我瞧见了。

”她用针把伤口缝好。

“真是一伙野蛮人。

现在谁来约束他们呢?”没有人了。

如果曼斯死去,自由民就全完了。

瑟恩人、巨人、硬足民、牙齿如锉刀的穴居人,驾着骨制战车的西海岸人……大家全完了——连乌鸦也不例外。

他们或许还不知道,但到头来,那帮黑衣杂种会跟所有人一起死。

因为大敌已临。

哈根粗嘎的嗓音又回荡在他脑海。

“你会死上十几回,孩子,每回都很痛苦……但当真正的死亡到来时,你反而会重生。

大家都说,第二次生命更单纯也更甜美。

” 六形人瓦拉米尔很快就能知道真相了。

从混浊的烟气中他能闻到死亡的味道,他把手伸进衣服里触摸伤口,更能觉察到真正的死亡正向他走来。

他体内冰凉,冻彻骨髓。

刺骨的严寒将把他带走。

讽刺的是,他上一次死亡却是由于火。

我被点着了。

一开始在惶恐中,他以为是长城上的弓箭手用火箭射中了他……但火焰是从内部冒出来的,吞噬了他。

那种痛苦…… 瓦拉米尔死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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