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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禾打定主意,多少安心了一点。
杨怀成对她虽然好,但是比起他的好,她还是愿意更爱自己一点。
做足了心理建设的余禾,很快就准备起来。
屋外边,已经把早饭做好,正在用磨刀石磨砍柴刀的何春花也听见了余禾屋子里的动静,她顺手往磨刀石上泼了点水,把磨出来的锈水流到地上,大声喊冲着屋里喊:“禾禾,娘把你要穿的衣服放在凳子上了,别穿错了!” 余禾这才把目光放到竹条编成的矮凳子上,她拿起那件宝蓝色上衣比量了一下,发现袖子好像有点短,而且这衣服明显打了好多个补丁,袖口的地方还开线了,另一条是宽松的黑裤子。
有一说一,衣服是真的很丑。
但是下地穿这些确实也能理解,她虽然只是在附近割猪草,但是干活就没有不弄脏衣服的,一不小心就划个口子,所以一般干活都穿的是最破旧的衣服,缝缝补补不可惜。
知道是一回事,穿起来总觉得不得劲,脖子和肩膀感觉很磨。
余禾穿这件衣服的时候是不抱任何希望的,结果当她照着粉色塑料壳镜子的时候,意外发现还挺好看。
宝蓝色的上衣老气,袖子也不够长,本来应该看起来很局促,可是余禾却能驾驭住这个颜色,肤若凝脂,白如莹玉,庸俗老气的颜色反而被衬得很有气质,露出的一截皓腕也牵动人心,让人眼珠子总是不自觉的跟着雪白的手腕荡漾。
乡下人做农活的打扮,愣是让余禾穿出了女学生文雅清丽的气质出来。
当余禾推门出去的时候,还在专心磨刀的何春花目光落到余禾身上,也不由得一愣,“我闺女真是越长越好看了。
将来指定能嫁一个好人家!” 余禾这段时间确实越长越美,而且还不是长成别人样子的美,脸还是原来的脸,可就像同样的款式,从粗陶变成精细的白釉,五官变得精致,一颦一笑都宛若仙子。
余禾最终也没有穿杨怀成送的白鞋,虽然他已经买的很低调,但是这样的鞋子,在农村里头,只有能有一双,就可以当着小伙伴的面前炫耀好一阵,更别说还有何春花在,想解释都难。
所以她又穿上了自己那双晒得半干的黑色千层底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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