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好吃! 简莫眯着眼睛,吹了吹贝肉,一口咬下去,满满都是肥厚的肉,鲜香滚烫,简直要将人的汗逼出来。
怪不得生蚝能称霸烧烤摊多年。
这个味道,真能把人香迷糊。
简莫慢慢吃了一整块贝肉,才回过神来,想看看乌炯的反应。
乌炯没等他问,直接开口道:“比我想的好吃,不腥,也很嫩。
” 简莫眉开眼笑:“我就说吧,闭壳肌应该是贝类最好吃的部分,要是不带回来太浪费了。
” 乌炯:“你手艺好,一般人做的不好吃。
” 简莫:“那是,在美食这块,我算是站在神仙的肩膀上了。
我们那地方的美食才叫多种多样,我这还不算什么。
” 乌炯听完之后,说道:“那真挺难想象,你已经是我见过并听过的,手艺最好的人了。
” 简莫比划了一下:“我的手艺跟我们那地方手艺好的人相比,大概就是部落里人的手艺跟我相比的差距,他们的理论和技巧可能都高我一个大层次。
” 看着乌炯难以置信的神色,简莫说道:“有机会我带你尝尝。
” 乌炯认真点头:“好。
” 缝针 简莫原本说要带给飞翼兽的贝肉,飞翼兽最终只得了两个尝尝过瘾。
剩下的简莫都收起来了,打算慢慢吃。
昨天已经吃过一次烤贝肉了,今天可以再吃一次。
他把剩下的贝柱放到锅里加盐煮了,捞出来沥干水分,放在架子上,打算拿到外面去晒。
贝柱晒好之后就是瑶柱,以后无论是煮汤还是磨成粉做调料,味道都一绝。
他将贝肉拿出去晒的时候,看到部落里好些人正拿着贝壳在河边制作贝壳刀。
贝壳虽然很大,但贝壳边缘太薄了,也脆,制作贝壳刀要拿石头敲掉一大圈,只留背上最坚硬的一块,然后把边缘磨利。
只有这样,贝壳刀才能耐用一些。
简莫看了一会,打算也回去拿贝壳出来打磨。
他可能磨不了很细致,不过粗粗打磨一遍,等乌炯再接手开刃的时候就没那么辛苦了。
就在简莫转头往乌炯家里走的时候,身后有人叫他:“简莫快来帮忙。
” 简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比起穿进血型文中更让江楚些崩溃的是,她穿成了这本书女主的渣A老爸或者说老妈? 渣A老妈靠着女主母亲顾灵均家飞黄腾达,联合小三害死原配后夺取了本该属于女主的家产,让女主有了苦情的基本条件。 至于结局,这个渣A当然也没好到哪里去,最终被女儿的六个A搞得家破人亡,死无葬身之地。 江楚些一点儿也不想重蹈原身的覆辙,既不想渣人,更不想被杀,她只想平静地度过等等,旁边睡的这个人怎么那么像顾灵均? 江楚/
高能山大王 VS 书院小才女 美人书生被逐出皇城,因缘巧合上山为匪,留了一把乱糟糟的大胡子,打下一片赫赫威名,做了统领十八座匪寨的东夷山君,还在这一年早春,绑了一皇城书院来的贵人,不多不少,刚好十六位宫学女公子,他不要财不要色,唯独定下一番古怪的赎人规矩 缘分就从这里开始,青山绿水,匪气盎然。 【一句话简介:仗剑走书院,匪气怼天地,宠友宠妻宠兄弟。】 男主能文能武能撩妹,三分恣意,七分情深/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顾箐箐出生豪门,嫁入豪门,生下豪门继承人。 丈夫尊敬,儿子孝顺,兄弟出息,人生堪称顶流贵妇模范,过得光风无限。 这只是在外人眼里的顾箐箐。 实际上,顾箐箐觉得自己的人生很失败,夫妻关系冷淡,母子关系僵硬,姐弟间更是一见就吵架,人生处处不顺。 前天刚冲儿子的草根女友甩完支票,第二天醒来,她缩小成了三岁奶娃娃。 得知消息的丈夫,儿子,兄弟们赶回家,齐齐围住沙发上抱着毛绒熊的粉嫩小团子,沉默了。/
现代高知女穿到女尊懦弱侯身上,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理念,坚决将三好(吃好,喝好,睡好)贯彻到底。 活了两辈子都不知爱为何物的人,偏一来就有了个未婚夫,这未婚夫跟自己隔心不说,家里还有个时时刻刻想谋害她的大姑姐,退婚,坚决退婚,小命重要。 好不容易有了个心上人,一个两个却都要来碍事,寡夫怎么了,吃你家大米,喝你家汤了,头可断,血可流,爱情坚决不能抛。 混朝堂,斗皇女,破阴谋,杀小人,千帆过尽,/
月色如银,碧波荡漾,梦轩紧握住手中的紫贝壳,正如他强烈要给珮青所有的爱。但纵使珮青如此攫掳他心,他也无权利破坏妻子美婵的安宁,及自己心爱的儿女小枫小竹的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