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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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1/3)

【一】 “我伤不起真的伤不起,我想你想你想你想到昏天黑地。

电话打给你,美女又在你怀里,我恨你恨你恨你恨到心如血滴……”大陆神曲之《伤不起》在耳边响起时,我花了三秒把枕头底下的手机给找出来砸墙上了。

三分钟后,床底下的备用手机又唱起了大陆神曲之《最炫民族风》。

我崩溃地滚下床,把它找出来给大卸八块了。

忘记多少次重复这样的蠢事后,我又一次成功起床了。

新的一天,依旧毫无新意,窗外的世界没有末日,床头柜放着的彩票也没中。

等待我的只有堪比春运的挤公车和诺曼底登陆般地抢电梯。

当然,就更别提那无聊的早会和四块钱一碗的难吃米粉。

直到刷牙时,还恍然想起了昨晚,俨然觉得不可思议。

我狠狠掐了一把脸。

“啊!” 真疼,不是做梦。

“出什么事啦?一大早就鬼哭狼嚎的。

”任南希是我见过唯一一个不需闹铃就能准时起床的活人,他站在我身后对着镜子整理衬衣,中气十足的声音一点也不像昨天加班到了凌晨两点。

“没事,就每早起床例行地怀疑下人生。

”我有气无力地吐槽道。

“呵呵,那你继续怀疑吧,我先走了。

”南希笑着出门了,整间公寓又安静下来。

我用清水洗了把脸,睡意消退后还是无法用平静的心情来接受昨晚发生的一切。

好吧,其实事情也没有多复杂。

不过是一群年轻人孤注一掷地拿着一个项目策划几经周折加入一家文化公司,雄心壮志想要办出一本畅销青春杂志,然后买房买车娶媳妇生活理想双丰收。

现实却是,启动资金的临时缩水导致团队面临解散的危险。

最终这群无路可退的年轻人把希望寄托在公司一位素不相识且远在北京出差的副总编身上。

在见到这位副总编之前,我甚至都不知道对方是男是女是人是妖,或者人妖。

直到昨晚见面后,我才发现,她居然是我的初中同学。

林喜薇。

关于这位姑娘,我怎么也想不到有朝一日会叫她林副总编。

八年前的我,明明更习惯喊她小凉,她的两只手总是很凉,我牵过。

至于她身旁的女孩,也就那个率先上前抱住我的人,叫沈聪,也是我的初中同学。

天地为证,我们仨曾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尽管彼此之间并没来得及上演一出狗血的三角恋,命运的洪流就将我们无情冲散各自天涯。

昨晚,当我和雯姐、周小野、任南希、Alen以及这两位故友相聚一堂时,复杂的立场让我极其尴尬,我只能不停地灌咖啡用以掩饰自己的无所适从。

后来周小野回忆道:“屌爆了!!我还是第一次看人喝咖啡跟喝养乐多似的。

” 他的形容毫不夸张,我就差没将整张脸塞进咖啡杯里了。

我小心翼翼地用余光偷瞄对面的林喜薇,八年不见她已经褪去了十五岁时的稚气,浑身散发着职场女性应有的成熟和知性。

这让我相信,时间是可以洗涤一个人的。

随后我把目光移向了沈聪。

这位姑娘倒是一点也不在乎大家在聊什么,她明目张胆地朝我眨眼睛吐舌头,还时不时隔着高级餐桌布踢我的小腿,调皮一如当年,这又让我马上否定了时间可以洗涤人的看法。

有些人,估计再给她一百年也长不大。

“原来如此,我明天会试着帮你争取下。

”半小时后,林喜薇在听完梓雯的游说后表态了。

“非常感激,那就有劳林副总编了。

” “不客气,有前途的新项目理应得到支持嘛。

还有以后你们私下就别喊我副总编了,叫我小凉吧。

”当晚的林喜薇始终保持亲和的微笑,在说到“小凉”二字时她的目光微妙地跳跃到我身上,眼神交会的一刹那我心跳居然该死地加速了。

谈妥了事情,离开咖啡厅时雯姐拍拍我的肩,“陈默,这次你功劳不小。

” “可我什么都没做。

” “我的意思是,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她朝我抛了一个充满深意的媚眼,转身坐进一辆TAXI。

当晚回家后我失眠了,我把床单当成摔跤对手抱着滚来滚去,起身喝水,去阳台吹风,再回房间继续跟床单奋战,依旧没能入睡。

我知道,那是几小时前的意外重逢让我兴奋了,同时又充满了担忧。

因为我发现当梦想照进现实时,却并非是以我所期望的模样。

当然,大部分时候,故事的展开总不会像是你期望中的那样。

回忆到此中断。

摄影师老李打电话过来时,我正在进行着一天一次的食物残渣排放和新陈代谢的外界循环,俗称“拉屎”。

电话里头他极不耐烦地吼道:“日子定了没啊?我的行程全给打乱了,你到底还要拖到什么时候?没诚意合作就拉倒,别浪费时间!” “拍摄时间下午就定,麻烦你再等等。

”我尽量克制在问候他三姑六婆前挂断了电话。

同一时间周小野问候我三姑六婆的尖叫声已经从隔壁传过来,“陈默我操你三姑二舅表婶婶的,你丫把爷的闹钟藏哪了?!” 看来他也醒了。

为了相互鞭策上班不迟到,我俩每天都会给彼此互藏闹钟。

不过周小野他那凌乱到媲美垃圾场的房间显然比较吃亏,我都无需费心只要随手一扔,就能马上自己都找不到了。

我完全可以想象此刻的周小野为了找出闹钟整个头扎进房间一角,只露出一条印有AV女星脸的内裤和那没遮全的性感股沟。

我没有理他,淡定地坐在马桶上,拨通了雯姐的电话。

“老李又来催了,问我们何时能定杂志封面和插图的拍摄日期。

”摄影师年纪并不大,之所以叫老李,是因为在他脸上华夏五千年的沧桑一目了然。

“林喜薇正在帮我们争取,150万能不能拿到还是未知数。

拍摄时间不能确定,你这边再拖下。

” “那今天上午我还要去采购拍摄道具吗?” “当然去。

下午你也不用上班了。

” “怎么?” “我另外有事让你做。

”那边的声音顿了几秒,“陈默,昨天抱住你哭的那女孩,看上去跟你挺熟。

” “你是说沈聪吗?她跟林喜薇一样,都是我的初中同学。

” “初中同学会一见面就抱住你哭?” “一言难尽。

” “那你知不知道她是谁?”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知不知道她在公司的身份?” “……”我愣住了,怎么连沈聪在公司也有身份? “昨晚我不方便说,她其实是公司一位大股东的独生女,这么说吧,我们那150万启动资金起码有100万是她爸给的。

所以她虽然没在公司任职,但论说话分量,比林喜薇还大。

既然你们多年不见,昨晚的重逢又意犹未尽,你可以再找个时间跟她好好叙下旧。

” “所以,你的意思是今天下午……” “对。

”该死的,雯姐连一秒犹豫的时间都没给我,就聪明地挂了电话。

有时候,我真庆幸自己的敌人不是她。

我放下手机,心情复杂地想起六年前,我爸提着名贵的烟酒领着我去拜访一位大学校长,我永远忘不了那天爸一改平日威严,点头哈腰的样子,明明屈辱无比却还要装出一副心悦诚服的嘴脸拍对方马屁。

校长在收下了厚实的红包后笑呵呵地拍着我的肩夸奖道:“可造之材,前途无量。

”当时我恶心得恨不能一口痰吐他脸上。

自那以后,我的内心世界开始一点点发生改变,微小却坚定。

也正因此,后来我便跟大我四岁的哥哥走上了截然不同的路,是的,我还有一个亲哥,但我很少提及,因为打心底我是瞧不起他的。

哥在爸爸的安排下顺利进高中、上大学、毕业、在本市医院就职、相亲、结婚生子。

我却在一年前选择了辍学、离家出走,过上了父亲口中“不知好歹”和“败家子”的生活。

而我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不想再一次,或者两次、三次地跟着我爸,提着礼品和红包,去丢掉尊严地献媚。

就在几个月前,我还天真地以为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可现在我有些迷茫了,我发现人生其实是一个殊途同归的大迷宫,有些路,怎么走也绕不开;有些人,怎么躲也躲不过。

眼下我该义正词严地拒绝雯姐吗?可若我这么说也就等同于断送了一群年轻人包括我自己的梦想。

梦想,多么暧昧而蛊惑的字眼啊,我快有些看不清它了。

手机就在这时响了,来电显示:沈聪。

【二】 当我赶到解放东路的上岛咖啡厅时,沈聪已经等候多时。

也是在见到她的下一秒,我才发现,如果抛开内心那个难以启齿的目的不谈,我确实很想念她。

我想知道这些年她去了哪,又过得好不好?我总是以为,当我独自在一个地方承受一些事情时,她也一定在另一个地方同样承受了些什么别的事情。

仿佛这样想,分离和重逢就会因此变得浪漫而温情。

“陈默。

”她朝我招手,仿佛不确定般又喊了一遍,“陈默,是你吗?这里。

” “是我,如假包换。

”我坐下,接过服务员递上来的菜单,庆幸彼此之间并没有生疏。

“嗯,我知道。

我就是想喊你的名字。

” “为什么?” “可能很多年没喊过了吧。

”她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直线,自然地往上弯。

若仔细观察,还是可以在她身上看到岁月的变迁。

比如学会了用化妆品把自己打扮得更加漂亮,学会了买昂贵的亚麻色LV钱夹衬托她指尖的红色指甲油。

她还开始喝咖啡了,记得以前她还是一个只爱喝巧克力奶茶的女生。

我对沈聪的印象,也一直停留在穿纯白校服扎马尾背李宁双肩书包的初中生。

那时她像所有花季少女一样,说不上非常漂亮,却比普通女孩要好看那么一点点,笑的时候两个深浅不一的酒窝浮在嘴角,轻易就虏获了大票男生的心。

我点了一盘意大利面。

沈聪没点吃的,也不急着说话,只是一边搅拌着咖啡一边歪脸打量我。

我假装没有察觉,漫不经心地吃面。

果然没多久沈聪开口了,“喂,你怎么呢?见到我不开心吗?” “没有。

很开心,只是……” “你是不是还在烦项目资金的事?”她眨了眨眼,“你别烦了,我帮你吧。

我去跟我爸说下,不就多个几十万嘛!小事情。

” 我没想到沈聪会这么轻易地答应,轻易到就像晚上临时改看一场电影。

但这让我更难受了。

人们总说成长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长成自己曾瞧不起的人。

现在看来,我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沈聪,你没必要这样做的。

”此刻我的矜持一定显得很虚伪吧。

“你别傻啦,我们跟其他人不一样。

” “可是……” “哎呀,你真别扭。

这样吧,听说你们杂志在找模特拍照,要不你请我吧,我还没当过模特呢。

这样我们就互不相欠了。

”她真的长大了,知道顾全对方的脸面了。

而其实我跟她都清楚,所谓的两不相欠根本无法对等,就像我请她吃一根棒棒糖她却给我买一件名牌衬衫。

我感激而无奈地笑了,决定不再推辞。

之后的话题转为单纯的叙旧,轻松了许多。

“你还记得我们刚认识那会不?”沈聪问我。

“当然记得。

”我笑了。

八年前,我跟沈聪在同一个班,起初并没有交集。

要知道,沈聪是个成绩好又惹人喜爱的姑娘,就像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中的沈佳宜。

而我不过是一个每天坐在班级角落睡觉看小说的柯景腾。

直到初二那年我的视力下降被老师调到了前面,才跟沈聪坐在了一起。

头一个星期她几乎没正眼看过我,永远挺起胸膛,骄傲地扬起下巴,上课埋头做笔记时也认真到有些刻意,像是好学生对坏学生的示警。

直到后来某节英语课上,不爱吃早餐的沈聪胃疼发作了,脸色苍白地伏在课桌上死撑,眉头拧成了一团。

我把自己的早餐奶递给她,她不屑地扫了一眼。

我有些受打击,决定再试一次,又从桌子里翻出了德芙巧克力,轻轻掰了一块给她。

这一次她神色复杂地愣住了,脸上的敌意才慢慢消融。

最终她接过巧克力,偷偷含在了嘴里。

第二天,我的课桌里多出了一整包德芙巧克力,里面夹着一张纸条:谢谢。

当然,感情的升温还在后面。

两星期后的一个放学傍晚,当我第二次被高年级学生堵在学校附近的小巷口里被勒索时,原本要去数学老师家补习的沈聪出现了。

她抓着书包像个小疯子般朝他们挥舞着,一张涨红的脸蛋非常可爱,“你们这些臭流氓,坏蛋。

” 好男不跟女斗,几个高年级男生留有最后一点绅士风度悻悻地离开了。

她帮我扶起自行车,“还愣着干吗?走,我护送你回家。

” 我骑自行车,她坐在后座上开心地大呼小叫。

快到家时我去路边摊给她买了三个糖油粑粑作为感谢。

就在拿给她的前一秒我都在想,只要她脸上露出一丝嫌弃我就马上识趣扔掉。

可她都不等我说话就抢过去咬了一口,一边用手背擦着油腻腻的嘴巴一边含糊不清地称赞:“还不错啊。

” 那晚,我们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好朋友,那时小凉还没有出现。

这样的关系持续到第二个学期的春天,小凉也作为转学生来到了我们班,她以一种非常舒服自然的方式融入了我和沈聪之间。

很快我们三人组成了一个小团体,一起放学,一起逃课,一起做很多年少时美好而疯狂的事情。

后来我们各自分离,我试着把这些事情写下来,却没想到它成了我迈向写小说的第一步。

沈聪的离开是在2004年4月1日。

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是愚人节。

原本三人要一起放学回家,沈聪却以“老师喊你去办公室”的谎言把小凉骗走了。

然后她拉着我离开教室,跑去了图书馆的楼道间。

我记得那天的晚霞非常美,空荡荡的校园像被浸泡在一个安静的大鱼缸里。

沈聪紧紧抓住我的手,不等我反应过来就飞快地踮起脚在我的脸上亲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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