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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旧金山被称为北滩的地区,一座空房子楼上的房间里躺着一个死人,用床单覆盖着,时间是晚上将近九点钟,房间被一个蜡烛照射得有些模糊不清,尽管天气很暖和,依照旧风俗应给死者通通风,但恰恰相反,两个窗子都紧闭着,房内的家具只包括了仅有的三件——一把扶手椅、一个搁着蜡烛台的小书架,一个厨房用的长桌,桌上躺着这一具男人的尸体,所有这些家具也和这尸体一样,看着像刚刚才搬进来似的,如果里面有人,将会看见这几样东西都一尘不染,与此相反,房里其他样样东西都蒙着厚厚的灰尘,每个墙角里尽是蜘蛛网。
在床单下这尸体的轮廓能凸现出来,甚至它的特征,这些都不太自然地显得十分清晰,似乎最清晰的还是死者的脸面,其他特征好像都因久病而被毁掉了。
从这房间的寂静,你可以准确推断出它不在这栋房子面街的前部,它真正的朝向只是面对着高高的山腹,这整座建筑就依山而建。
当邻近教堂的钟声敲了九下,它似乎意味着对时间的溜走漠不关心,以至于你几乎不用去帮助想想为什么时间确实给敲钟带来了麻烦。
房内唯一的门开了,一个男人进来,径直走向这尸体,这时这扇门悄悄关上了,显然是门自己关上的,它发出刺耳的声音就像钥匙在开一把坏锁,接着又是锁舌落进锁孔的声音。
一个轻轻离去的脚步声在走道回响,很显然,这个来人是个被囚禁者。
来到这厨桌边,他停了一会看看这具尸体,然后,轻轻地耸耸肩,走到一扇窗前,拉起百叶窗,室内很黑,窗玻璃都沾满灰尘,但是擦亮一块,他能看见外面离窗玻璃几寸处是很粗的铁栅,铁栅两端牢牢嵌在墙里。
他又走过去看另一扇窗子,也同样如此,他对这事没有显出太多的好奇,甚至没有碰一下窗子,如果说他是个囚犯,也显然是个性情温驯的囚犯。
四面八方察看完这房间,他坐在扶手椅上,从口袋里拿出一本书,拖过书架借着蜡光开始读起来。
这人很年轻,决不超过三十岁,肤色黝黑,胡子刮得很干净,长着棕褐色头发,他的脸上长着高高的鼻子,宽宽的前额,一个据说是显示其“坚毅”的下巴,他的双眼灰色,眼神坚定不移像在下最后的决心,现在他的双眼更多的时间盯着书本,但不时转过来瞧瞧这桌上的尸体。
很显然,在如此情形之下,从任何沉闷的迷恋中,谁都可想而知,与其说是锻炼一个人的勇气,不如说是,面对着会主宰一个胆怯的人的影响进行反抗。
他读书时好像一些事物迫使他回到对这四周景物的感受中,很显然这死者边的守护者正履行着他的职责,凭他的智力和无比的镇定,这些正适宜于他。
在读了约半个小时后,他似乎读到了最后一章,于是轻轻放下书,然后,他站起,把书架拖到靠窗的墙角边,举起书架上的蜡烛回到空空的壁炉前,坐在那儿,过了一会,他来到桌上的尸体边,从头前掀起床单,下面露出一团黑发和一块薄薄的蒙脸布,这人的特征比先前显得更加分明。
他用双手遮住耀眼的烛光,站着凝视他一动不动的伙伴,以一种严肃和宁静的神情,看够之后,他拉下床单重新罩在这死者的脸上,回到扶手椅之前,从蜡台上拿起几根火柴放进他粗布外衣的大口袋里,才又坐下来,然后他举起蜡烛鉴赏般地看着,好象计算着它究竟能烧多久,它仅只2英寸长,再过一个小时他将陷入黑暗之中。
他把蜡烛放回蜡台,干脆将它吹灭了。
二 在柯尼大街的一个内科诊所里,三个人正坐在一张桌边喝着潘趣酒,抽着烟。
已经很晚了,几乎是午夜了,不过潘趣酒一点都不缺。
三人中最年长的,赫伯逊医生,是这里的主人,这是他的办公室,他约莫三十开外,其余二人都更年轻些,他们全都是医生。
“这生者对死者的迷信的恐惧,”赫伯逊医生说道,“是世代相传,已经不可救药。
人们不应觉得对遗留下来的东西感到羞愧,比如说,天赋不行或者喜欢撒谎。
” 其他俩人都笑了起来。
“那么一个人不必为撒谎而羞愧,是吗?”三人中最年轻的问道,事实上,他还是一个未毕业的医科大学生。
“我亲爱的哈柏,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喜欢撒谎是一码事,撒谎是另一码事。
” “但你想想,”第三个人说道,“这迷信的感觉,对死人的恐惧,我们知道没什么理由,但具有普遍性吗?我自身就没有意识到这点。
” “噢,但这一点已浸透了你的全身,”赫伯逊重复道:“这只需要适宜的条件——就是莎士比亚所说的同谋的季节,——它以某种令人讨厌的方式出现,令你大开眼界。
当然,医生和士兵比其他人迷信意识要很少一点——” “医生和士兵——为什么你不再加上绞刑吏和刽子手,让我们来谈谈这个杀人阶层。
”
” 年轻的哈柏,一直在餐具柜边吸着一支新鲜的雪茄,现在又回到原处,“那么什么才是你提出的这个条件呢,在这个条件下任何一个女人生出的男人都难堪地开始觉察到,他其实在这一点上分享了大家共同的嗜好或者弱点?”他反问道,显得有点太啰嗦了点。
“那么,我该这样说——”赫伯逊答道,“如果一个人在整个深夜和一具尸体关在一起……孤单地……在一个黑房间里……属于一个空旷的房屋……尸体的头没有东西遮盖……这人至始至终和尸体住在一起不会发疯——他或许能自我吹嘘说不是女人生的,但是没有谁能够做到。
” “我想你从来不会凑齐这些条件,”哈柏说道:“但我知道一个人,他既不是一个医生也不是一个士兵,但他却和他们一样,和你随便怎样打赌都行。
” “他是谁?” “他名叫杰利特——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奇人,来自纽约我住的一个小镇上,我没有钱去和他打赌,但他打赌连性命都敢押上。
” “你是怎样知道这些事情的?” “他宁可挨饿也要赌钱,至于害怕,——我敢说他认为这是皮肤患有某种小毛病,或者也可能是一种特殊的异端邪说。
” “他看起来像谁?”赫伯逊显然来了兴趣。
“像曼切,真是凑巧——或许是他的双胞胎兄弟。
” “我接受这个挑战,”赫迫逊急不可待地说道,“我同意打赌。
” “感谢你的恭维,我确信你会同他一赌输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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