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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洋洋的阳光照射着大地,残雪已经完全消融,气温略有回升,不过还是冷的让人直缩脖子。
曹铄骑着高大的骏马,在他身后跟着八名穿深衣的汉子。
汉子们腰挎长剑背着长弓,箭壶塞满羽箭,紧随在曹铄身后。
换上一身绫罗,骑着骏马的曹铄身体微微晃动,脸上带着一丝傲慢和不羁,就像是个被宠坏的富家公子。
八个挑选出来的死士也都一副不知天高地厚的表情,从他们身上根本看不出任何溃败曹军的痕迹。
他们甚至一点都不像军中将士,反倒像是富人家豢养的打手! “离宛城已经不是很远。
”曹铄说道:“你们做事都得小心点,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动。
一旦动手,机会只有一次,不是成就是败!” 曾做过贼的一个汉子说道:“公子放心,到了宛城,谁要是敢不听公子号令,除非脑袋不想要了!” 另外一个做过贼的汉子应声附和,其他人则都没吭声。
自从离开军营,两个做过贼的汉子就把曹铄奉为天神,无论他说什么,都跟在后面附和。
也难怪他们这样! 因为以前做过的那些事情,他们在军中名声不是太好,想要出人头地几乎没有可能。
幸亏曹铄看上了他们,给了这次的机会。
俩人当然打心眼里感激。
其他人却不这么想。
曹铄虽然最近有些表现出乎意料,可他毕竟没有带兵经验。
六个征战沙场多年的老兵,到现在还怀疑他究竟有没有带队的能力! 太阳落山,天渐渐的黑了。
正走着,曹铄看见远处亮起一点点火光。
两团火光之间隔着一些距离,应该是有人点亮了火把。
“前面亮火光的地方应该就是宛城。
”向前一指,曹铄说道:“今晚我们在城外找个隐秘的地方先落脚,明天一早进城。
” “白天进城会不会太招摇?”一个汉子没忍住疑惑问道。
“你的意思是晚上进城?”曹铄问道。
“夜晚翻越城墙,比白天进城稳妥许多。
”汉子说道。
“不说能不能上得去。
”曹铄说道:“就算我们成功进了城,晚上在哪落脚?夜晚在城内游荡,万一遇见巡逻兵士,会不会引发血拼?一旦暴露行踪,还怎么偷出尸体?” “能提出质疑是应该的,不过也得权衡利弊。
”曹铄接着说道:“明天早上进城,我们可以大摇大摆的找馆舍落脚。
偷盗尸体并不像野猫去别人家里叼两条咸鱼那么简单,做事还是谨慎点好!” 提出质疑的汉子没敢再问。
距宛城一里不到,曹铄下令就地落脚。
他们不能招摇的搭起帐篷,只得找些干燥的地方,把随身带着的铺盖铺上。
曹铄选择的落脚地,可以清楚的看见宛城。
附近有几个很小的土坡,宛城守军很难发现他们。
安顿下来,曹铄让四个人分别查看宛城的四道城门。
四个汉子离开,曹铄坐在土坡上,叼着根干草凝望宛城。
“赶了几天路,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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