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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末路狂花(1/3)

当婚姻存续到第九年的时候,她不仅意识到周慕孙是真的需要独处,还被迫承认,她对他来说,也仅仅是需要周旋、忍耐的一部分。

当然她错了。

他真的没有爱过她——她跟他宣布离婚的决定的时候,他面部肌肉想要表现不解和失落,眼神里却闪过狂喜——这是她第一次觉得自己看穿了他。

那时她太年轻了,被这个故事唤醒了母性,对他充满了怜爱,不忍要求更多——况且她想,来日方长呢,他总不可能一辈子都这样。

离婚的念头在爸爸重病的时候就有了。

长此以往,他养成了温和礼貌但紧绷的性格,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能放松下来。

她问过爸爸,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傻?我们全家都给人当了跳板。

在不断追问下,他吐露了原因:一岁多父母离异后,他就被寄养在外公家,孩子多、人口杂,毫无空间和隐私,他直到初中去住校才第一次独占一张床;又因为是外孙而不是孙子,他要表现得最好才能获得大人的优待。

爸爸微笑看向她:“不要有这样的想法,你度过了愉快的九年。

钱是为人服务的。

不要恨他。

” 他对她当然很好,时时刻刻让她感觉到如沐春风,除了一点:刚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坦诚地告诉她,他喜欢一个人呆着。

但还是有恨的吧。

她花了九年时间想“要怎么做,他才会爱她更多一点”这样的蠢问题,她爱得尽心尽力、花样百出,难怪他看她的眼神带点怜悯。

余乔乔眺望着不远处的周慕孙,现在他看起来比任何二代都更娴熟且自如地跟财富相处。

这跟余乔乔的记忆相去甚远,他那时是个刻苦、勤奋、极度善于学习揣摩的年轻人——包括在跟她的婚姻里。

所以她非要在爸爸尸骨未寒的时候离婚,让他背上过河拆桥的名声。

罗曼戒备地看着她。

也所以,她此刻决定不告诉罗曼——周慕孙昨天告诉过她,明天搞不好会有个女的出现。

罗曼盯着余乔乔,后者似笑非笑问她:“不好奇我为什么跟你说这个?” 她揶揄说,那要三个人一块吃顿饭吗? 三年前,爸爸去世后两个月,他们离婚了。

周慕孙说,算了吧,她烦死了。

后来的故事就跟八卦流传的大差不差了:周慕孙被全方位接纳进她的家庭,从此一路风生水起。

他们俩在一块的时候从没吵过架,周慕孙总是主动揽下所有过错。

她至今都记得一个细节,那双手很干燥,没有手汗。

她嫉妒那句“她烦死了”,那是他从未流露过的B面。

余乔乔呆立着,直到有一只手碰到了她的手背,然后慢慢的,跟她十指交错,然后余乔乔感觉到对方用力一拽,他带着她跑起来。

她很恶意地想,周慕孙的松弛或许只是因为,对着罗曼,他处于上位者的位置。

人群渐渐骚动、不安。

但悲哀仍然像水浸透海绵一样,丝丝缕缕地蔓延开来。

但大厅维持着漆黑。

罗曼觉得她那种俯视众生的姿态让人不大舒服,正想找个借口走开,她就收到了钟倾城的微信: 突然,未婚夫让大家安静下来,他打了个响指,按照流程,此时吊灯应该重新亮起,他呈上戒指。

“我碰到我大学时候的前男友了。

” 未婚夫把她请到一个大厅里,周围簇满了人,她隐约知道他要求婚。

她用目光搜寻周慕孙而不得——啪,灯暗了——未婚夫半跪下来,说一套她完全没听进去的常规化说辞,众人欢呼,喊着“嫁给他,嫁给他!” 是他先喊住她的,当时江涯被“策展人Luna”缠住,后者娇嗔着问他,导演我能不能来你电影客串呀?钟倾城就自己溜达去了。

答案在一个夜晚被公布。

前男友先逡巡了一遍她四周,发现她并不是跟哪个男人一起来的,又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一番,她穿了条白色真丝吊带裙子,像是怕太显眼,还加了件牛油果绿的西装外套,美是很美,但那外套有点软趴趴的,一看就不值什么钱。

她现在是知道了,那种“被懂得”的情绪,对一个女人来说是很要命的。

他让她误会自己是如此与众不同,满足了她一种隐秘的、从未被触达的虚荣心,他们之间连肉体的触碰都没有,但当他抬起长睫毛覆盖下的眼睛,冷静又专注地看向她,说“我明白”的时候,她觉得其他人的爱意都显得如此浅薄。

确认她行情不佳后,他终于喊:“钟倾城!” 他周身的气质和远超同龄人的心智让她优越感尽失,她跟普通女孩一样茫然:他到底爱不爱我?他只对她表示出“懂得”。

然后迎着她惊讶和恼怒的眼神,他款款地问:“你好吗?” 他俩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说,说自己的家庭、成长和困惑,很久以后她才敢大胆猜想,他或许也被她展现出来的那个陌生、光鲜的世界唬住了,但当时她完全不敢做此想法。

钟倾城瞟了眼四周的人,脸上挂着象征性的微笑,实则气血翻涌:这就是她的前途毁灭者。

余乔乔在未婚夫的舅舅家一住就是一礼拜。

前男友继续文质彬彬地叙旧:“我父母跟傅先生有些生意上的交集,你怎么会在这?” 跟那年头的许多不宽裕的男大学生一样,他穿了套一看就是为了求职上班添置的西装,但这把其他人弄得缩手缩脚的衣服,被他的肩膀身形一撑,就显得匀称、自在起来。

余乔乔脚一滑,一屁股墩在了台阶上,他听到动静,抬起头来,余乔乔看到了他英俊又沉静的脸。

钟倾城随口说:“我跟朋友一块来的。

” 余乔乔参观了一圈,觉得没什么意思,正想编个理由开溜,下楼的时候,一低头,看到了站在客厅里的周慕孙。

她朝他身后招招手,前男友掉转头看,罗曼跟陈凯西相互搀扶着走过来。

罗曼今天为了在余乔乔面前挣个气势,所以踩了一双十公分的高跟鞋,鞋钉掉了,走路深一脚浅一脚;陈凯西本来就是为了八卦而来,打扮得很素净。

未婚夫的舅舅是颇有名气的建筑师,他邀请这对年轻人去自己设计的山顶豪宅住两天。

前男友露出一种了然的神情,他看这三人都不像是能跟傅先生有交集的样子,又想到闲鱼上现在有种生意模式:一些女孩想去“名流”的婚礼上钓凯子,有人就把自己的请柬转卖。

未婚夫当时在香港工作,家人劝说她先转机到香港,“让他陪你玩几天”。

尤其是罗曼笑嘻嘻说“一会每桌吃饭不会还每桌写名字吧?我可是混进来的”之后,他就更确信自己的判断了。

她其实无心向学,但更抗拒回国——家里给她挑选了未婚夫,“非常适合当丈夫”,但小公主想要的不是“适合”呀,是天塌地陷的一刹那。

前男友颇为感慨地看向钟倾城:“一转眼,三年多了……” 余乔乔认识周慕孙的那年,24岁,从美国回来过暑假。

看钟倾城不为所动的样子,他加重了语气:“要是你那时候听我的,咱俩结了婚……”他伸长脖子,环顾四周:“我们婚礼排场应该不输这个吧。

” 罗曼扭头,眼前的人她没见过,但一眼就能认出正是周慕孙的前妻,余乔乔。

罗曼翻了个巨大的白眼。

“帅吧?”有人在她耳边轻声说:“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屁都不是,穿着Zara的西装,但我还是一眼就在人群里看到了他。

” 刚认识的时候,罗曼就搜过钟倾城的八卦,在百度输入她的名字,后面紧跟着的联想词是“包养”、“校鸡”、“公交车”……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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