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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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跟我一起睡(1/3)

齐瑾:“它叫鸡蛋吗?” “嗯。

”林有乐有些怀念又很晦涩,“一位邻居伯伯家那拿来养的,第一天我到处找它不到,以为它溜回家了,结果发现它在鸡窝里喵喵叫。

因为毛色,揣手手时特别像一颗毛茸茸的蛋,就叫它鸡蛋了。

” 走在前面的猫猫听到叫自己,扭头看,然后轻快的跑回林有乐脚边绕着蹭。

林有乐不敢乱走动,那脚背轻托了一下它,“鸡蛋快走前面去,要踩到你了。

” 鸡蛋喵呜一声,真的乖乖跑前面继续领路。

齐瑾看见这一幕,问:“你喜欢猫?” 林有乐反问:“你不喜欢吗?” “我从来没养过。

” 齐瑾口中应着,心里若有所思。

他一直以为林有乐不喜欢小动物。

不喜欢狗是小时候被咬有心理阴影,对猫的话、好像是觉得麻烦。

因为在一起后他曾经提议买只宠物猫来养养,但乐乐说公寓太小了不方便而且猫毛到处飞清理起来也太麻烦,总之就是拒绝了。

林有乐垂着眼,看在前面慢吞吞领路、还时不时扭头回看的小土猫。

鸡蛋是他念初中时养的。

高三大概是他们全家人最水逆的一年,他高考失利,他爸工伤断了腿、拿不到赔偿金,他姐因此被迫嫁人,连鸡蛋都在那段时间被狗咬死,倒在家门外的草丛里。

有时候不是人太脆弱,而是现实太曲折残忍。

才叫人想起就想哭。

那之后,林有乐就再没有养过小动物。

“你可以试着养一下。

” 林有乐说着把齐瑾领进家门。

和农村里普遍的黄泥屋一样,林家也是石头堆砌地基,泥砖搭房子。

屋前是小小的院子,靠墙整整齐齐的堆着一些劈好的木柴,几大袋还带着新鲜泥土味的花生。

进到屋里,光线瞬间要灰暗许多,屋内老墙上涂成灰白,贴满了密密麻麻的奖状。

屋内有红木柜,有小桌子,一台彩电以及一款竖立的老式电风扇。

“你随便坐,我给你倒茶。

” 齐瑾看到小橘猫一下子追上林有乐。

小猫都知道黏糊人,他怎么可能坐着? 立刻也跟了上去。

里屋有土灶,林有乐看着这些恍惚了两秒,直到听到咕噜咕噜的声音,才回过神立刻走过去把铜盖打开,找空热水壶把灶子铜管里烧沸的水接完,再重新灌冷水。

“这是什么?”齐瑾好奇来看。

“烧饭顺带烧水的。

”林有乐拿钳子,把灶子里柴火往里送了送,起来洗手。

土灶有两口锅,外面的正焖着饭。

里面那口大铁锅上压着木锅盖,锅盖上放着个小盆,装着半盆熟豆荚。

林有乐拿起一个剥开。

吃了一颗确定没坏,把剩下两颗塞齐瑾嘴里。

齐瑾措不及防被投喂,一颗心全在惊“乐乐竟然喂我吃东西了!!”上面。

等咽下,才后知后觉的问:“这是什么?” 熟悉又久远的环境显然让林有乐完全放松下来,他不仅投喂,还给齐·小少爷·十万个为什么·瑾介绍:“大豆啊,美白防癌,强身健体,还会让你变聪明。

” “大豆?大豆是什么豆?” “你忘了?就是你吃的黄豆,圆的黄色,用来磨豆浆的。

” 齐瑾一下想起乐乐早上给自己做的现磨豆浆,恍然大悟:“啊,原来是那个!” 林有乐笑了一下,打开木锅盖。

刚刚的对话太自然了,以至于两人谁都没意识到有哪儿不对。

大铁锅热腾腾的,正炖着一只老母鸡,汤里葱姜枸杞还有竹笋,看着好看,闻着味道也鲜美得令人食指大动,不一会儿,上头凝结起一层薄薄的油脂。

林有乐叫齐瑾帮忙拿筷子。

齐瑾晕头转向找半天,才终于在墙上找到枚铁钉,上面挂着个竹筒做的筷子笼。

林有乐用筷子把浮在最上面的油脂夹起捞出,再把木锅盖盖回去。

“带你去看看我的房间……?” “好!!” 老房子一百多平,分前院后屋,屋子又分上下两层,楼上属于半开放的阁楼,放柴火和一些应季不用的农具杂物,林有乐的姐姐林有笑也睡楼上。

相比之下一楼很拥挤、划分也很零散。

里屋是厨房,外面是客厅和卧室。

而林有乐住的小房间,是用木板和布帘从卧室分隔出来的独立空间。

很小很小。

只容纳下一张竹床、一个装衣服的小木柜以及一张书桌。

书桌迎着透亮的窗,阳光透过窗落在桌上,几本很旧但叠放整齐的作业本被晒得硬化、书角微微翘起。

名字栏上,“林有乐”三个字清隽端正。

这其实都称不上房间。

如果是真正十五岁的林有乐、带自己喜欢的男生回家,介绍这些,他一定会觉得丢脸,羞愧和不好意思。

但现在是已经在大风大浪里活了一辈子的林有乐。

齐瑾还是属狗皮膏药非黏上来的。

所以林有乐没有丝毫不自在,坦荡荡的走进房间,在竹床上坐下。

房间面积小,自然没地儿铺开一张草席。

高高的齐瑾就站在门口。

连怎么落脚都不知道。

林有乐屈起一条腿盘在冰凉凉的竹床上,对他说:“过来试试,这种竹床比较咯人,你会习惯吗?” 齐瑾听完脸却“腾”一下子红起来,“我、我跟你一起睡吗?” “这么小的床怎么一起睡。

”林有乐起身拉他进来坐下,“给你睡,我去外面打地铺。

” 齐瑾立刻站起来,“不行!我打地铺!” “哪有让客人睡地铺的道理。

” “不行不行,之前说好了,如果你不跟我睡,我就打地铺!” 林有乐:“……” 这话怎么听着有点怪? 但看齐瑾。

一脸的倔和正义凛然。

完全没注意到这句话有歧义。

林有乐无奈,只能说:“我先去找找草席再说。

” 田里。

地地道道的农民林父,顶着大太阳,汗如雨下,他拿起脖子上的毛巾抹了把脸上脖子上的汗,对神色慌张的老婆说:“你咋知道咱乐乐带回来的这个同学就是那个齐瑾?名字一样的人多了去了。

” 心慌意乱的林母一想:对啊! 但她心里还是不安,“你不觉得太凑巧了?” “世界上凑巧的事又不少。

乐乐去大城市读书,大城市人多,叫这个名字的人肯定更多。

”林光宗说:“你别自己吓自己,如果真是那个齐瑾,他家里人怎么会同意他往咱们这跑。

” 林母被说服了,终于有底气的点头:“你说的没错。

” 放下一桩心事,林母开心起来,扯着嗓子对田埂那头捡花生的大女儿喊:“笑笑!歇了,先回家吃午饭!” “来啦妈!” 于是,林有乐还没找到草席,林家三位已经从田里归来。

齐瑾庆幸自己提前把见面礼从行李箱里拿出来了,他紧张的坐了两秒钟,起身走出林有乐的房间。

大门推开。

第一个进来的是林母,接着是肤色黝黑、用锄头挑着满满两大袋花生的林父。

齐瑾快步走进院子,想帮忙卸东西,“叔叔我来帮你。

” “不用不用。

”林父身强体健,自己一人稳稳当当的扎着马步、把前后两袋花生同时放到地上,再撤掉锄头,拿毛巾抹汗,看向穿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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