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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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1/2)

凌思南这块寒冰终归是化了。

离家那一年,凌思南第一次拥抱了弟弟,骗他说 “元元乖,姐姐很快就回来。

” 这一去就是十年。

*** 凌思南回家这天,是阴天。

雾霾沉沉的,将雨未雨,凌思南在车站等了半天,结果段成程一个微信过来,说车撞了,得去修车,还得跟人谈理赔。

凌思南咬咬牙一跺脚,叫了辆的士,从车站坐回了阔别十年的家。

这十年凌家为了凌思远的教育,举家搬到了澳洲,和凌思南更没什么联系。

不过后来因为家族生意的关系,不得已还是要折返回来。

凌清远此番也跟着回来了,因为邱善华实在不放心他一个人在澳洲住着,对这个宝贝儿子简直到了恨不得日日捧在手掌心上的地步。

凌家住的新房还挺高大上,凌思南从未来过,的士在小区门口就被叫住,凌思南不是熟面孔,又找不到人来证明,不得已只能下了车,拖着几大箱行李在小区里乱转。

小区有个球场,那时几个少年在球场上挥汗如雨,背心短裤,护腕绑带,一番青春耀眼的景象,直把走丧气路线的凌思南的氪金狗眼闪瞎。

人群中一个漂亮的三分投球,手腕自上而下划出一个流畅的弧度,少年的手指很长,像是弹钢琴专用的手,能敲琴键,还能运球,指节根根分明,白皙,干净,看了都忍不住心生几分旖旎。

凌思南轻咳了声,移开视线。

怎么就对一只手发情起来。

她看了眼手机上的数字,又抬头望向四周的高楼,不得已只好走到球场边上:“请问……” 凌思南的声音和她的性子不太一样,稍微有一些娇嗲,不是刻意,是天生的。

几个大男孩原本还在打球,听到凌思南的声音,手上的动作都停了下来望过去。

唯一后知后觉的就是刚才那个三分的投手,看到队友和对手都缓了动作,才跟着一起转过头。

凌思南长得很好看。

柳眉粉唇瓜子脸,长发的发梢自然微卷,一双湿漉漉的杏眼,清纯的森女系。

但是她觉得,那个投三分球的少年比她还要好看。

清俊的脸孔,一双摄魂夺魄的桃花眼,偏偏极为乖顺地藏匿在镜片下,眼瞳是极其浅淡的琥珀色,凉薄的唇角微扬,整个人透着一股阳光的清新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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