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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最先发现客栈。
主建筑坐落在弯道南岸,又长又低的厢房伸展到河面上,好似要拥抱过往旅客。
客栈底层由灰石砌成,上层用了石灰粉刷的木材,顶棚则铺上石板。
它带有马厩,还有座爬满藤蔓的凉亭。
“烟囱没烟,”接近后他提示,“窗户也没亮光。
” “上回经过时,客栈还开着,”克里奥·佛雷爵士道,“这地方的麦酒不错,或许我们可以去酒窖里找找。
” “不行,里面恐怕有人,”布蕾妮说,“要么躲起来,要么是死了。
” “几具尸体就吓着你了,妞儿?”詹姆道。
她朝他怒目而视。
“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
好啦,你就不想在床上睡一宿,布蕾妮?不管怎么说,这总比待在开阔的河面上安全吧?依我之见,咱们先瞧瞧究竟怎么回事,再做打算不迟。
” 她没回话,但不一会儿,却转舵朝老朽的木码头驶去。
克里奥爵士赶紧手忙脚乱地收帆,待船轻轻地靠在墩子上,他又爬出去系绳子。
詹姆跟随他行动,动作因铁镣的关系而显得笨拙。
码头远端,一根铁柱上摇晃着一面脆弱的招牌,依稀看得出画了一位下跪的国王,双手合拢,以示臣服。
詹姆一眼瞧去,不由得笑出声来,“妙,这客栈太妙了。
” “有何特别之处?”妞儿疑惑地问。
克里奥爵士作答:“小姐,这里便是‘屈膝之栈',建在最后一位北境之王向征服者伊耿屈膝臣服的地方。
我想,招牌上画的应该就是他。
” “当托伦带领大军南下时,河湾王和凯岩王已在怒火燎原之役中一败涂地。
”詹姆道,“他亲眼目睹伊耿的巨龙和军队后,便作出了明智的选择,弯下自己结冰的膝盖。
”突然传来一匹马的嘶鸣。
“哎,马厩里居然还有一匹马,真不简单。
”一匹便足以让我远走高飞。
“哈哈,让我们瞧瞧这是谁的家?”不等回答,詹姆便拖着叮当作响的镣铐冲下码头,肩膀靠在客栈门上,用力一推…… ……正对着一把上好弹药的十字弓,一个约莫十五、又矮又胖的男孩端着它。
“狮子,鱼,还是狼?”这小子盘问。
“我想要阉鸡呢。
”同伴们走到詹姆身后。
“我说,十字弓是懦夫的武器。
” “别动,否则我射死你!” “来啊,你装不上第二发就得被我表弟捅个透心凉。
” “小心,别乱吓唬孩子啊。
”克里奥爵士忙喊。
“我们不会伤害你,”妞儿说,“吃的喝的都会付钱。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银币。
男孩怀疑地瞧着硬币,又打量詹姆的镣铐。
“他干吗带着铁家伙?” “这还用问?宰了几个放冷箭的呗,”詹姆道,“有麦酒吗?” “有。
”男孩把弓放低一寸。
“把剑带解开,让它们自己掉下来,或许能为你们弄点吃的。
”他小心翼翼地转圈,来到钻石形状的玻璃厚窗前窥探,大概想确认外面的状况。
“船帆是徒利家的。
” “我们从奔流城来。
”布蕾妮松开剑带的系扣,“哗啦”一声,它落在地上。
克里奥爵士也照办。
一位形容憔悴、满脸麻子的男人从地窖里走出,手握一柄屠夫切肉用的大刀。
“你们一伙就三个?三个还好,马肉够了,老马倔脾气,肉还算新鲜。
” “有面包吗?”布蕾妮问。
“有硬面包和放陈的燕麦饼。
” 詹姆咧嘴笑道:“难得难得,今个居然碰上一位诚实店家。
你瞧,上哪儿都给端些变质面包和生硬老肉,却从没听他们亲口承认过哟。
” “我不是店家。
我在房子后面埋了他,连着他的女人。
” “这么说,他俩都是被你杀的啰?” “妈的,杀了我会承认吗?”男人吐口唾沫。
“算了,狼仔干的好事,又或是狮子干的,有什么区别?反正我和我老婆发现两具尸体,这地方就顺理成章归咱们喽。
” “你老婆在哪儿?”克里奥爵士问。
男人怀疑地瞅着他,“问这么清楚干吗?她不在这儿……你们仨也不该在这儿,除非银钱的滋味能讨我喜欢。
” 布蕾妮把硬币掷过去。
他伸手接住,咬了咬,塞进兜里。
“她那儿还有。
”端十字弓的小男孩宣布。
“她那儿是有。
孩子,去,到下面拿些洋葱。
” 这小子把十字弓放到肩膀上,又愠怒地瞧了瞧他们,方才跑去地窖。
“你儿子?”克里奥爵士问。
“我和我老婆捡的小子。
我们有过两个儿子,一个让狮子杀掉,一个死于天花。
这小子他娘被血戏班抓去了,这年月呀,睡觉时得有人照看才安心。
”他舞动砍刀指指桌子,“你们先坐。
” 壁炉已冷,詹姆挑了最靠近灰烬的位子坐下,把长腿伸展开,每动一下都伴随着铁镣的响声。
真烦人。
等事情完结,我要把这堆东西绞到妞儿的喉咙上,瞧她会不会喜欢。
不是店家的男人烤好三大块马肉,并用培根油炸洋葱,算是弥补那难吃的燕麦饼。
詹姆和克里奥喝麦酒,布蕾妮则要了一杯果酒。
小男孩坐在果酒桶子上,跟他们继续保持距离,蓄势待发的十字弓放于膝盖。
他的养父倒是端着一大杯麦酒过来谈话。
“奔流城那边有什么新闻?”他问克里奥爵士——很明显,他把佛雷当成了头。
克里奥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才回话。
“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儿子坚守红叉河的渡口,对抗兰尼斯特。
两军多次交战。
” “嗨,到处都在交战。
打算上哪儿去啊,爵士?” “去君临。
”克里奥爵士边说边揩嘴角的油脂。
他们的主人嗤之以鼻。
“你们仨都是傻瓜不成。
上次听人说,史坦尼斯国王已经兵临城下啦,带着十万大军,手持一把魔剑。
” 詹姆握紧手铐,暗暗拧了拧,希望把它弄断。
妈的,让我来试试史坦尼斯的魔剑。
“如果我是你,会避开国王大道,”男人续道,“听说路上糟透了,不仅有成群的狼仔和狮子,还有无数游荡的‘残人’,照谁都抢。
” “都是些寄生虫而已,”克里奥爵士蔑视地宣称,“不敢来打搅全副武装的正派人。
” “请原谅,爵士,可我只看见一位有武装的正派人,双拳难敌四手,况且他还要照顾女人和戴铁镣的囚犯。
” 布蕾妮阴沉地望着对方。
妞儿害怕被人提醒是个妞儿,詹姆心想,一边再拧了拧手铐。
铁环又冷又硬,毫不动摇,反倒把他手腕磨破了皮。
“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边,”妞儿告诉他们的主人,“在女泉城买马,然后沿暮谷城、罗斯比一路南下,应该不会卷入战火。
” 他们的主人摇摇头。
“你到不了女泉城,离这儿不到三十里,有两条船被烧掉后沉在水里,堵住了河道,有群强盗守在那儿打劫。
再说,即便你过得了这关,下游的跳石滩和红鹿岛也是相同状况。
还有闪电大王,他到处出没,随意穿越河流,一会儿这头一会儿那边,从不停止。
” “谁是闪电大王?”克里奥爵士询问。
“您不知道,爵士?就是贝里伯爵啊。
他打起仗来迅雷不及掩耳,犹如晴空中的闪电,所以得了这个外号。
人人都说他是不死之身。
” 一剑下去,谁都会完蛋,詹姆心想。
“密尔的索罗斯还跟着他?” “是啊,红袍巫师本领高强着呢。
” 没错,能跟劳勃·拜拉席恩来个一醉方休这本领确实高强。
詹姆曾听索罗斯向国王夸口,当初之所以选择当红袍僧全因这身袍子能隐藏葡萄酒的痕迹,劳勃听了轰然大笑,喝下去的麦酒全喷在瑟曦的银丝披风上。
“或许我没资格反对,”他说,“但依我之见,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
” “正是如此,”他们的主人附和,“就算过了红鹿岛,中间也没碰上贝里伯爵和红袍巫师,前面可还有红宝石滩呢。
听人说,那里由水蛭大人的狼仔把守,但那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
也许现在换成了狮子,或是贝里伯爵,或是其他人,谁知道呢。
” “或许没有人。
”布蕾妮坚持。
“我不会把宝压在这上面,小姐……如果我是您,就从这里离开河流,穿越陆地,如果远离大道,躲在不见天日的树林中,小心隐藏……啊,我可不想跟你们一起走,但这样至少还有机会。
” 肥妞儿露出怀疑的神色。
“这么做,也得有马才行。
” “这里有马,”詹姆指出,“我听见马厩里的声音。
” “没错,这里有马,”不是店家的店家说,“正好有三匹,但它们是不卖的。
” 詹姆没法忍住笑,“那当然喽,但瞧瞧总可以吧。
” 布蕾妮皱起眉头,而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目不转睛地望着她。
过了一会儿,她勉强道,“去瞧瞧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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