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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完以后林默在客厅等了一会儿,见秦修远没有要出来的意思才起身回房间洗漱。
林默这几天洗澡的时候总是忍不住照很久的镜子,细细端详这张让他喜欢到不能自已的脸,尽管只是一副躯壳,也让他为之神魂颠倒。
有人说所谓的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林默的确因为外表而喜欢上一个男人,却用三个月的时间成功让自己陷入名为秦修远的沼泽,越是挣扎陷得越深,于是他放弃抵抗,甘愿沉沦。
这晚林默做了一个很美的梦,很细致,很真实,真实到他差点信以为真,不愿醒来。
梦里他和秦修远牵着手一起逛超市,买了他们都喜欢吃的菜,还买了秦修远最喜欢的薯片,回去的时候秦修远依然不愿意松开牵着他的手,他们就这样牵着手回家,他做饭,秦修远为他系上围裙,就站在门口耐心地等,满眼的喜欢就快要溢出来了。
他也不是那个交际困难的无趣男人,而是口齿伶俐的爱笑青年,秦修远也不是那个只喜欢女人的直男,而是满心满眼都是他的阳光大男孩,梦里他们互相喜欢,很相爱,很相爱。
来啦(●'??'●) 章节简介是林忆莲《词不达意》歌词 第5章 既然是梦,终究会有醒来的时候。
林默一直对交换身体这件事没有太大的感觉,唯一能让他开心的就是每天能看好几遍秦修远。
可是现在呢?他没有任何一个时间像此刻这样渴望这件事没有发生,他还是林默,秦修远也还是秦修远,那么他就不用面对今天这样的事,心也不必这样地痛。
因为秦修远的原因,一向自律的他只能依照秦修远的习惯把周末早餐时间推迟到九点半。
今天是秦修远的生日,他待会儿要去买材料给他做蛋糕。
早上九点,林默正在厨房准备早餐,门铃响了,想着自己现在顶着秦修远的身体,去开门也无可厚非,林默擦擦手走到门口打开了门。
还没等他看清是谁,怀里就扑进了一个人,是个女孩儿。
“Surprise!”女孩在扑进他怀里时大声说到,听得出她很开心,她抬起头来盯着他说,“阿远,生日快乐!” 眼前的女孩儿很漂亮,笑起来很好看,林默不认识她,可从她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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