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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6.白骨-05(3合1)(1/3)

“目前只是怀疑。

” 叶怀睿对殷嘉茗说道: “还要找到更切实的证据才行。

” 对法医来说,在进行个体识别的时候,哪怕白骨尸的推测死亡时间、性别、年龄、身高以及一些旁证都与某个人相符,依然需要更加确切的、独一无二的证据,才能确定对方的身份。

【那你们能找到证据吗?】 殷嘉茗也很紧张: 【我是说,那具骷髅就是司徒英雄的实证。

】 “现在还不好说。

” 毕竟是在地里埋了三十多年的尸体,这个过程中,大量的生物学证据会被自然环境湮灭,叶怀睿也不敢把话说得太满,“不过我会尽量想一想办法的。

” 殷嘉茗对此一窍不通,那年头也没个《犯罪现场○查》或是《法证×锋》之类的电影电视剧给普罗大众进行科普,他对个体识别的常识除了指纹和血型之外,就当真什么也没有了。

出于近似于雄孔雀开屏的心态,殷少爷很想在阿睿面前表现得聪明能干一些,但实在肚里没这方面的料,搜肠刮肚也想不出一点有用的建议,最后他只能悻悻说道: 【嗯,那就全靠你了。

】 叶怀睿当然不知道殷嘉茗那九曲十八弯的心思,听对方声音有点闷闷的,感觉情绪不高的样子,以为他是担心案情,便安慰道: “不管如何,如果那具白骨尸当真是司徒英雄,那么埋了三十九年的遗骸现在挖出来……” 他低声笑道: “算不算是天意呢?” 《金城大劫案》的上映,自己一时冲动买下的别墅,还有密室里神奇的时空重叠,再加上现在他们竟然挖出了疑似涉案司机的白骨遗骸。

太多的巧合之下,从不信神佛的叶怀睿甚至觉得,这或许便是冥冥中的定数,又或者其中真有什么六合之外不可言说的神秘力量,在驱使他重新调查这个案子。

【对啊!】 殷嘉茗立刻又精神了起来,他朗声笑道: 【一定是老天爷也看不过我含冤受屈,才送一个阿睿来帮我洗脱冤情的。

】 叶怀睿:“……” 这说法听着让人有点脸红,他不知该怎么回答才好。

“咳。

” 他清了清嗓子,突兀地岔开话题: “如果那具白骨尸当真是司徒英雄的话,你怎么想?” 【若果真如此,那很多事情都能解释得通了。

】 殷嘉茗几乎是立刻就想到了问题的关键: 【为什么司徒英雄必须死。

】 是的,若凶徒不想暴露身份,那么司徒英雄就必须是个死人。

三名劫匪抢劫银行,得手后再由司机司徒英雄负责开车,四人一路驱车逃到伏龙港,差点儿便要成功偷渡到海外去了。

可惜关键时刻,司徒英雄在码头上遇到了自己的债主,并被对方认了出来,才引发后续的驳火事件,将案子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事实上,从整个案件来看,司徒英雄才是唯一一个身份明确,无可推脱的人。

主犯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决定把锅扣到殷嘉茗身上,为此可谓煞费苦心。

在当年那个信息相对闭塞的年代,想要伪装成另一个人,要远比现在容易得多。

对于没见过殷嘉茗的人来说,对他的了解可能只限于“长得很高”、“相貌英俊”、“手臂上有观音捧莲的纹身”、“瑞宝酒店的经理”这些标签而已。

只要外形相差得不远,再肯花些功夫,想要令对方相信自己就是殷嘉茗,也不是什么做不到的事情。

而且从主犯在案件中的表现来看,叶怀睿觉得主犯一定是个相当谨慎的人。

即便是面对跟自己一起“干大事”同伙,他也定然不会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所以司徒英雄才会一直以为主谋者便是殷嘉茗本人,也才会在情急之下叫出了“殷嘉茗”这个名字,把锅扣实在了殷少爷的身上。

在叶怀睿看过的卷宗里,在枪战驳火中幸存下来的小混混手术不久后便清醒了过来,向警方详细供述了那时的情况。

伏龙港一带是社团“仁义堂”的地盘,当时仁义堂的干部“大包”正带着三个小弟在伏龙港“巡更”——实际上是打算敲那些趁夜带偷渡客登陆的蛇头一笔“上岸费”。

大约将近三点的时候,大包注意到有一辆车偷偷停在了沙滩旁的公路上,车上下来四个人,三个蒙面,一个神色慌张,身上大包小包,直奔码头。

大包经验丰富,一看就知道这是准备“着草”的架势。

随后他认出唯一没有蒙面的那人是欠了他十好几万“贵利”的司徒英雄。

大包当然不能放司徒英雄就这样逃了,仗着自己身上有“家伙”,便带着三个小弟迎上前去,堵住了四人的去路。

据小混混所言,当时那四个人看到去路被拦,几乎是立刻就进入了一种应激状态之中,情绪十分激动。

尤其是司机司徒英雄,简直好像一只忽然被掀了壳的寄居蟹一样,只能用“慌乱”来形容。

当时大包和手下三个小弟在码头前的沙滩上截住四人,要司徒英雄立刻还钱。

而司徒英雄手里明显没有那么一大笔现金,又慑于债主的威压,很快便情绪崩溃了。

他突然转身抓住三名蒙面男中身材最高的那个,哭求对方帮自己还债。

在笔录中,小混混的原话是这样的: 【司徒那怂包抱着那人大腿,叫他〖茗哥〗!】 【他还说,茗哥,我们现在有钱了,你帮帮我,帮我还了那笔账,最多算我预支的好了!】 【哦对了,还有,大包哥开口质问司徒是不是打算跑路的时候,那家伙还指着最高的那个跟我们说,〖这位是殷嘉茗,瑞宝酒店的茗哥啊!他有钱的,一定会帮我还的!〗】 【为什么觉得他是老大?看站位啊,警察大哥!他整个人一根竹子似的杵在正中间,出问题了其他三人第一反应就是看他,那还不是老大是什么?】 【我们这些当’小‘的,连这点眼色都没有,怎么出来混啊!】 在这里,当年的金城警方反复盘问了好多遍,正面反面侧面颠来倒去突然袭击来了七八回,目的便是向小混混确认“茗哥”、“殷嘉茗”和“瑞宝酒店”等关键信息有没有谬误。

而小混混则坚持自己绝对没听错。

他说自己虽然只是仁义堂里的一个小虾米儿,但黑白两道的人物他还是多少听过的。

他以前虽然没见过瑞宝酒店的总经理殷嘉茗,但知道有这么一号角色,所以绝对不可能听错。

【而且那人穿的是短袖,我还看到他左边胳膊上的纹身——就是个观音!观音手里还捏着朵莲花呢!】 警方在多次盘问、反复确认之后,认为小混混没有说谎,于是采信了他的证词,把殷嘉茗列为了本案的头号嫌疑人。

【听司徒那么说,大包哥当然问那人是不是殷嘉茗,是不是真要帮司徒还钱,如果要还,就速速“傍水(给钱)”,结果……】 【结果,那人竟然什么都不说,忽然就拔出了枪,朝大包哥连开了三枪!】 【大包哥当时就胸口喷血,倒地不起了。

】 【我吓得够呛,转身就跑了!】 【接着就听到枪响啊,有人在我身后开枪,还有东仔他好像拔枪还击了!】 【……然后?哦,然后我忽然背后一疼,摔倒在地,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再醒来已经在医院了!】 在这个小混混的证词里,四个劫匪中,有两人可以确定身份。

一个司机司徒英雄,另一个便是被司徒英雄叫破名字的“殷嘉茗”。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司徒英雄并不是有意栽赃,而是确实以为’那人‘就是你。

” 叶怀睿对被陷害的苦主说道: “所以装成是你的那个人,很可能没有告诉其他同伙自己的真实身份,换而言之,至少在逃到港口的时候,另外三人依然觉得他就是’殷嘉茗‘。

” 【没错!】 殷嘉茗用力一握拳,【所以一旦逃亡失败,司徒英雄就必须得死了!】 伏龙港虽地段有点偏,但也不至于偏僻到四野无人的程度,频繁的枪声自然会惊动附近的人。

事实上,当时刚好有两个巡警就在附近执勤,听到枪声便立刻赶来,不幸被卷入驳火之中,当场殉职。

在当年,小混混枪战互射和枪杀警察,二者性质的严重程度只能用“天差地别”来形容,更别说凶徒们身上还有价值几百万美元的名贵珠宝了。

想必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劫匪们肯定也慌了。

地点暴露,警方的支援随时可能赶到,远遁他国已然无望,他们当时最迫切的愿望肯定是立刻逃离伏龙港。

在这等情况下,匪徒们不可能还有闲情逸致一一确认仁义堂几个混混和两名警察的死活。

“冒用你身份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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