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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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1/3)

我还记得,那天清晨的空气非常清新,微风拂过树叶的嫩芽,发出窸窣声响。

阳光中透着沁人心脾的芬芳。

我很想追上去,咧嘴笑着告诉她:&ldquo其实我还没吃。

&rdquo也或者,当年的我并不想那么做,仅仅因为这是梦,所以如今的我才极力提醒着当年的自己,应该那样做。

我朝她越来越小的背影追上去,仿佛只要追上她,故事就可以改写,罪孽也终将被救赎。

可是来不及了啊,我知道追不上了,梦要醒了。

一 我以为我不会醒,我真希望我不会再醒。

可我还是醒了。

除了浑身上下仍残留着被子弹撕碎时的剧痛感,生命并没有我自以为的那么危险,我甚至都没底气说自己是否真有从鬼门关走一遭。

我只是晕厥过去,再次睁眼时,很多熟悉的陌生的面孔拥挤在我模糊的视线中,受宠若惊的同时,我也明白过来,自己还在人间。

如果没记错,上次我被这么多人围着是在十一岁的生日晚会上。

在我老家,男孩十一岁的生日特别重要,隆重程度仅次于结婚和葬礼。

那天我收到了很多礼物,其中最喜欢的是一套《机器猫》漫画,后来,听说那个蓝色胖子改名成了哆啦A梦,但我依然爱它。

首先看到的是离我最近的哭成泪人儿的张雨乔,我真不明白,都三十岁的老姑娘了,泪腺怎么还这么发达啊,当初傅林森住院时她也是这样,哭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就差没有把星城的摩天轮给哭倒了。

然后是秦大义跟年叔,不同的一老一少,相同的严肃跟担忧交织的表情,像是便秘了三天。

之后再是芳姐,芳姐的微笑以及她和我保持的距离一样让人感到舒适。

所有人里就数傅林森最淡定,他站在人群的最后面,似笑非笑地望着我,但我看得出他的笑容,是发自内心的、狠狠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熟人差不多辨认完了,接下来是陌生人。

比如站在我左边床头两个拿着小笔记本的便衣警察,都是我那天在警局见过的。

还有一个男人,咦,真眼熟?在哪见过呢?喔,我想起来,是我爸。

五年不见,他的意气风发差不多消失殆尽了,颓靡的老态倒是添了不少在脸上,之前最被他不耻的啤酒肚和双下巴,也没有放过他&mdash&mdash曾经的艺术家气质消失殆尽,他完全是一个臃肿发福的中年男人了。

整个房间里就他最尴尬,像初来乍到的转校生,满脸无所适从。

我想开口,却发不出声音。

还是傅林森最懂我,他挤进人群,把我稍微扶起来一点。

我靠着枕头喘息了一会,微微侧头对警察说:&ldquo你看我现在这样了,跑不了的,能先给我点私人时间吗?&rdquo他们看起来刚当警察没多久,估计是被派来打杂的实习生也说不定,他们面面相觑了几秒,一言不发地出了房间。

年叔和秦大义问候了我几句就走了,见我醒了他们也松了一口气,公司还有好多事情等着处理,说好下次来看我,他们就赶紧告辞了。

临走年叔还叫走了泪眼汪汪的小乔,说有紧急任务交给她,最后房间里只剩下了傅林森和我爸。

浑身不能动弹的我殷切地望了傅林森一眼:&ldquo给根烟行吗?&rdquo真好,事已至此,我又能回到从前的自己了,那个明明恬不知耻地向他提出无理要求还觉得一切都天经地义的自己。

&ldquo这里不能抽烟。

&rdquo他淡淡笑了。

&ldquo去他妈的,老子过几天就得蹲监狱了,你能别对我这么残忍吗&hellip&hellip&rdquo &ldquo不会的。

&rdquo我爸远远站着,打断我的浮想联翩。

因为好半天没开口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他深沉地注视着我,一字一句地说,&ldquo不会坐牢的。

我已经给你找了律师,接下来我要说的话,你都给我听清楚。

&rdquo 我戏谑地扯了下嘴角,&ldquo你的好意我心领了&hellip&hellip&rdquo &ldquo想想你妈。

&rdquo他凌厉地堵住我的话,父亲的威严再次显露出来,他一定不知道,我有多怀念这样的他。

因为只有这样,我才会错觉他还是那个让我骄傲、自豪,并且立志拼命追逐的父亲。

&ldquo她这辈子够苦了,我们俩,总得有一个争气点。

&rdquo父亲低着头。

我想破口大骂的,我想恶毒地讥讽他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跟我讲这些。

但我放弃了,我别过头去,闭上眼睛,我不知道自己哭了没。

我只是很悲哀地发现,原来,我跟眼前这个男人斗了这么久,真正的赢家却是无情的岁月。

而我们,都输了。

二 苏荷偷偷联系上我,希望我能借钱给她逃出国。

我念及旧情没有先告诉警方,偷偷跟她见面,劝她自首。

但她和谭峰拒绝了我。

这时跟踪我的警察追上来,苏荷跟谭峰见行踪败露,想要逃跑,我试图阻止,最终被他们开枪打伤&mdash&mdash后来我一直在想,谭峰当时之所以开枪射伤却不杀死我,或许就是为了帮我上演一出苦肉计用来顺利脱罪。

他恨我,但他更爱苏荷。

案情的发展是,两个犯罪嫌疑人照着早就准备好的逃生路线逃匿。

谭峰背着苏荷从窗户口沿着绳子爬下,坐上事先准备好的快艇。

快艇在夕江下游的一个村庄被发现,时间已经是第二天清晨,船板上有不少血迹,应该是中枪的苏荷留下的,两人都已不见踪影。

警方后来又调遣了更多人力去搜查,还是一无所获。

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也没人知道苏荷的死活。

事件的最终版本,就是这样。

在律师的辩护和各种关系的协助下,我无罪释放,安心养伤。

当地报纸对这起事件的报道只有一个很小的版面,毕竟只涉及一名因公受伤的警察和一名企图劝降前女友而受伤的无辜市民,以及两个没能抓到的猖狂毒贩。

另一方面,没能成功缉拿毒贩的警方也不愿大肆宣扬。

比起当时沸沸扬扬的菲律宾反华大游行和台湾6.5级大地震这种大事件,这不过就是洪流之中的一粒沙石。

只是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养成了看新闻的习惯。

大大小小的新闻一条也不放过。

我一边祈祷着自己不要发现&ldquo夕江下游&rdquo&ldquo惊现无名女尸&rdquo&ldquo抛尸案&rdquo之类字眼,却又一边疯狂地搜索着类似的新闻。

每次看到都会心惊肉跳地点开进去,不肯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直到确定那人绝对不可能是苏荷才放心。

整整一个月后,我渐渐试着相信,苏荷还活着。

如果谭峰当时为了逃命真的将她抛尸夕江,那么现在也应该浮出水面了。

毕竟要找一个活人很难,但要找到一个死人却容易得多。

早前没多久星城一个花季女孩因为暴雨夜独自走夜路不慎掉入没有井盖的下水道,在大家都快遗忘这件事情时,失踪了将近一个月的她的尸体还是被找到了。

所以,我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没有尸体,就代表苏荷没死。

然而这份坚信永远只能在我清醒的时候。

很多次我都梦到了苏荷,我不知道那算不算噩梦。

但在梦中她确实死了,她胸口那个血窟窿源源不断地奔涌出红色的血液,她朝我微笑,美丽而虚弱,皮肤逐渐透明。

她用模糊的声音跟我说话,可我一句也听不见。

我哭喊着求她别走。

然后她就消失了。

唯独有一次,梦很温柔地带着我回到更早的过去。

那是2004年的春天,我跟她一起走在飘满玉兰花香的长长的林荫道上,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雨露。

那是我们唯一一次都来得很早的清晨,两个人走在空旷的初中校园里。

我还记得,那是在她被老师一口咬定偷窃而我带领全班同学抗议的三天后。

我背着书包,趾高气昂,而她却微微颔首,收拢着双肩,紧张不安地走在我身旁,她需要很努力很认真才能跟上我步伐的节奏。

就这样,我们一直走完了整条林荫道。

在即将左拐走进教学楼的分岔路口,她突然驻足,鼓起勇气问我:&ldquo卫寻,你吃早饭了吗?&rdquo &ldquo啊,吃过了。

&rdquo我是真的吃过了。

&ldquo喔。

&rdquo她点点头,往右边食堂的方向拐弯走了。

那大概是我们彼此经历的第一场分离,那么的微不足道,却足以埋好整场命运的伏笔。

我还记得,那天清晨的空气非常清新,微风拂过树叶的嫩芽,发出窸窣声响。

阳光中透着沁人心脾的芬芳。

我很想追上去,咧嘴笑着告诉她:&ldquo其实我还没吃。

&rdquo也或者,当年的我并不想那么做,仅仅因为这是梦,所以如今的我才极力提醒着当年的自己,应该那样做。

我朝她越来越小的背影追上去,仿佛只要追上她,故事就可以改写,罪孽也终将被救赎。

可是来不及了啊,我知道追不上了,梦要醒了。

三 尘埃落定。

二零一二年八月,盛夏。

我不知道自己可否用这个成语来作为故事的结束。

但我想,它确实结束了。

曾有段时间,我在网上看到这样一段话,是一个女孩朴实的人生总结:十六岁时爱上一个男孩,相爱三年最终分手。

一直忘不掉,一直孤单地生活着。

后来嫁给另一个无微不至的好男人,亲人朋友都觉得我的人生圆满了。

但只有我知道,从此,我的生命停止了摆动。

短短一百字不到,却引来无数痴男怨女和文艺青年们的转载和哀叹。

当时我还不屑地对这段矫情的文字嘲弄了好久,在输掉一场游戏,早上起不来床,吃饭时吃到一粒沙子,工资迟迟不发,要交房租等各种时候,我都会用阴阳怪气的口吻调侃道:操,老子的生命简直停止了摆动。

如今我大概是遭到了报应吧,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这句话的杀伤力。

我终于明白,何为孤单地生活着,何为生命停止摆动。

只是这句话,我再也讲不出口。

它像一颗毒瘤,依附在我左胸处,偷走血液里的温度,让心脏变得冰冷。

还是有值得高兴的事。

梦航二代&mdash&mdash这个名字怎么听都二到极致的团队,却像一株坚强的野草在夹缝中生长起来,还是以谁都想象不到的速度。

秦大义跟老王最终还是带着三十几号人从白鸟公司跳槽过来,据说这次的&ldquo叛变&rdquo打了汤嘉文一个措手不及,不过像他那么阴险冷血又不择手段的人,应该有办法帮白鸟公司的老总重振雄风,但我总觉得,比起动漫公司,他们更合适开一间整天集合在一起高喊&ldquo我能行&rdquo&ldquo我可以&rdquo的传销公司。

至于刘凯希,跟陶子分手的一个月后,他就和一个富家千金闪婚了。

当时我都还没来得及出院,就收到了他镀24K金的高富帅喜帖。

从此以后,他成了某家分公司的董事长,曾经沦落街头的苦逼青年又当回了阔少爷。

不过他不再热衷于一掷千金只为博红颜一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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