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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芳?湛芳?” “湛芳你怎么不说话呀湛芳?” “湛芳湛芳湛芳湛芳——” 湛芳被念得耳朵都长了茧子,他忍无可忍地翻过身怒视阿灯,“还睡不睡?不睡就做点别的!” 没等阿灯意会到“别的”是什么,就已经被湛芳压在了身下,她连忙两手推着他的胸口:“还有小老虎在床上呢,你这是干什么呀!” 湛芳手一挥,原本还在被窝里发颤乱拱的小老虎突然就不动了,肚皮朝天四肢微蜷睡得极香,瞧着更加可爱,但阿灯此时已经没有心情去欣赏,因为湛芳根本不给她这机会。
她终于把自己作死了。
果然,湛芳心想,从前他的怒火无处发泄,现在有了阿灯,再大的怒火,只要阿灯勇于献身,就能迅速灰飞烟灭,比如说他此刻心情便很好,一点都不想生气,甚至觉得那头小老虎也不是不能忍受,当狗养,留着看家护院也就是了。
勇于献身的阿灯留下了后悔的两行泪,她真是太难了,早知道湛芳这么较真,她何必总想逗他玩?这次她记住了,决不会有下一次,吃一堑长一智,她可不能白活这么多年。
两人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便要进城卖货,阿贵主动借出自家的驴车,因为这年头马很贵,一般人家根本买不起,而牛也很珍贵,除非是不能犁地的老牛,不然是很少有牛车的,驴子拉的车也很稳当,阿贵将驴车牵来,还帮忙把东西也搬上去,往日他们去镇上,阿灯都是不跟着的,今天阿灯却也要去。
阿贵忍不住问:“阿灯,你也要去吗?” “是啊。
”阿灯回答,“我不去的话,我怕湛芳胡乱买。
” 千万不要相信男人的审美,尤其是湛芳的,他虽然活了几千年,但是在审美这方面还是相当惊人,看他自己平时不是一身黑就是一身红,要么黑一头一脚要么红一头一脚,黑色是因为他用惯了这种颜色,红色是因为之前成亲,湛芳觉得这颜色很喜庆很吉利,常常穿得像是一根红鞭炮,幸好他生得俊美,穿什么都好看,不然真不知得多滑稽。
阿灯十分担心若是叫湛芳去买布,他不会挑材质也不会挑成色,只会拿红的黑的,阿灯倒不是觉得这两个颜色不好看,而是再好看的颜色你也得有个度,不能说除了你喜欢的颜色其他都不要。
阿灯就喜欢粉粉嫩嫩的明亮色,粉红色鹅黄色天蓝色她都喜欢,要五颜六色才显得生活丰富多彩啊! 阿贵听阿灯这样说,忍不住羡慕地看了湛芳一眼,心想他能娶到阿灯这样的好姑娘真是上辈子烧了高香,可惜自己比不上人家,不然换成旁人,阿贵一定要争一争。
他心思简单,因为喜欢阿灯,所以对湛芳也另眼相待,这隐约有种成了阿灯娘家人的模样,对湛芳好点儿,给他提供便利,这样的话湛芳就知道阿灯是很好,很多人喜欢的,就会更加珍惜阿灯。
阿灯最后上的车,因为放了很多东西,所以是湛芳把她抱上去的——当着可怜阿贵的面。
从这里到镇上,如果是步行,可能要挺久,但驴车肯定要快多了,可驴车也有驴车的不好,地面凹凸不平,驴子走着走着就难免颠簸,阿灯觉得自己屁股都要被颠肿了! 但她向来是在苦难中都能寻找生活乐趣的人,所以习惯了这种颠簸后,还能欣赏一下这晚秋的景色。
因为出发的早,路边的树木草叶上还凝着一层薄薄的白霜,这么早也没多少人进城,路上除了他们这辆驴车外也没有旁人,阿灯一开始还坐得住,后来便跑到湛芳身边,他一边赶着车,一边看向她,阿灯笑靥如花,说实话,湛芳从前不明白,为什么阿灯那样喜欢凡人的生活,可现在他似乎也明白了不少。
是因为和阿灯在一起,所以连这样平淡无波的生活,都变得丰富多彩起来,回想起做凡人的每一天,都比他在魔宗高高在上来得幸福快乐。
阿灯抱住湛芳一只胳膊,脑袋枕在他肩膀上,指着天空给他看:“你看,要出太阳了,不过秋天的太阳晒在身上暖洋洋的,没有夏天那么难受,就是这太阳要是能再热一点就好了,对了,你冷不冷?” 湛芳抬头看了眼刚刚升起的太阳,实在是感受不到阿灯说的那些,在他看来,那就是个太阳罢了,平平无奇。
但是阿灯都说了这么多,他必须也得表现一下:“嗯,挺不错的,我不冷。
” 阿灯捏了捏他的胳膊:“穿得这么少还不冷啊。
” 湛芳无畏冷热,但来自阿灯的关怀让他很高兴,“你要是觉得我冷,就把我抱紧。
” 阿灯笑了笑,真如湛芳所说,抱住了他的腰,湛芳兴奋了一下下,低头看她,明明这只是一辆民间的驴车,明明只是这样平凡的日子,可他却觉得无比幸福和满足,果然只要有阿灯在,哪里都是他的家。
和山脚下的安静比起来,镇子上就热闹得多,他们到镇上时太阳已经彻底露出了面孔,温度也比早上刚出来时高了不少,晒在身上,湛芳努力感受了阿灯所说的“暖洋洋”,不过他还是觉得没有阿灯抱起来暖和,而且阿灯很香,还很软,像是一团没有骨头的嫩肉,他最喜欢抱着她了。
他们带来的山货跟野味都不少,这种东西普通人可能买不起,但送到酒楼,人家都是大手一挥便全要了,还得了一笔不小的银子,阿灯想买什么都够。
于是卖完了货,两人便去了布店,果然就像阿灯猜测的那样,湛芳一看到布,那就选两种颜色,黑的红的,可光是黑红二色也分很多种,质量不同纹路不同价格自然也不同,湛芳哪里懂这些,听得他一头雾水,干脆不听了,站到阿灯旁边等她。
正巧铺子里进来个年轻姑娘,看着打扮倒是家境不差,身边甚至还跟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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