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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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我们的诠释》章5:我为我(前篇)节(1/3)

界定初遇 虽然小天和小崎都还小,但毫无疑问,这一集关于我们过去的故事不会为了儿童的认知能力而刻意修理。

等他们长得再大一些,上了小学高年级的时候再看是合适的——不过小天那孩子说不定现在就会说要看。

我是作家,光也差不多是个作家。

但我们两个刚一准备动笔就犯了难。

这一回同小贤的访谈和讨论没有提到初遇时的事,那是99年9月,在小光家里。

如果给我们两个的情感故事找一个最无异议的开端,那应该是01年的第三次冒险的地道里,那次偶遇让小光对我有了些许别样的看法,也标志着我们对彼此有了双向的注视感。

但是,要写成故事的话不能直接从这里开写。

再说,对于年轻人的恋爱来说,最重要的不是这段恋爱是否能够修成正果,而在于这段恋爱赋予了当事人什么。

如果只是“很美好的回忆”岂非太过流俗。

对于青春期的少年而言,恋爱最大的价值莫过于人格补完。

也就是说,同一个不认识的人展开一段深入的情感交流,其实就是在以对方为镜,从中找寻自己人格缺失的部分或是自己很想要的部分。

我们11岁以前的故事,其实根本就没什么故事。

更多是关于我自己的一些态度。

但这就和青春期恋爱我比较提倡的东西是一回事了,都是建构自我的过程。

因而这段经历虽然同我们后来的恋爱没什么太大关系,顶多是给后来的深入接触充当了“前置事件”,但无论是从记录我们的角度还是从给孩子们看的角度,都很有必要写下来。

毋宁说,一切有关我们人格方面的事,都应该被写进这本书,因为这是一对灵魂伴侣中的“灵魂”的部分,写情爱不能只写“伴侣”的。

现在的问题是,该怎样界定这段初遇? 我和光都不在意我们“一开始如何如何”,我们其实也并不喜欢把对方视作自己的青梅竹马,那样会显得把我们的关系代入到某种套路。

在我们眼中,我们的关系是特别的,是独一无二的,不适合用任何一种惯见的关系加以诠释。

我们关系的历史,是彼此追逐的历史,是相互赤裸的历史,是携手共赴的历史。

写我们的故事,最想写的部分当然就是这些,哪怕只有一点点的成熟,那也是能表现出不少质感的——然而11岁以前的故事可就都不是这样。

如果要我们两个回忆对方的话,光能够找到的最早的模糊时点就是地道偶遇那次,而我能找到的最早的模糊时点则是揭穿了小贤女生身份那次。

即便是99年木偶兽那次,在它别墅的阁楼上,小光说“我绝不会放开你的脚”——后来在老羿的儿童向小说里被改编成对决小丑兽时说“我绝不会放开你的手”,外人看起来可能是“比较感人”的经历,我也不得不说,那次的确让我眼中的我们的距离拉近了相当多,但在我的记忆中也许只是一颗微弱的光点。

其实我们回忆对方的这两个节点,就是我们有意识地把对方纳入自己的世界的节点。

在这两个节点之前,因为没有把对方纳入到自己的世界,所以回忆起来,对方对自己造成的感知,就是“无意义的”,或者说,“不给之后两人的关系进展添加什么意义”。

因而,要把初遇定义为“一场美丽的邂逅”吗?很难说那是“美丽”的,如果【美丽】没有被用来修饰情爱关系,那么这种修饰就是多余的。

把美丽换成其他类别的定性形容词也是一个道理。

初遇可以说是“一切的开始”吗?——至少绝对不是“我们关系的开始”。

这就好像是说因为当时的一次见面决定了之后相当多的事,但我们彼此都很清楚,其实决定了之后相当多的事的,是我们彼此的人格和意志,以及为对方付出的各种努力,不是什么“缘定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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