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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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狗男人(1/3)

方冀南好生放肆了一回。

隔了那么长时间了,他就那么生猛地,放任地,把她生吞活吃了。

寂静的冬夜,冯妙懊恼地咬牙闷声,狠得想咬人,怕这货弄出什么声响来。

结婚后就忙着生娃养娃了,每每束手束脚,今天大子没在炕上碍事儿,二子在炕头睡得像小猪,方冀南难得的,竟有了几分新婚的激动。

冯妙对男女这档子事其实并没有什么好恶。

前世终生未嫁,这一世,新婚时候的生涩懵懂不算,三年来光忙着生娃养娃了。

上一世出宫后,带她入宫的姑姑已经病逝,给她在京郊民巷留下一个小院。

她也没有其他血缘近亲了,便跟几个宫中交好的姐妹就近居住,结伴养老。

出宫的女官,大抵都是年华已逝,比放出宫的普通宫女年岁更大,有些积蓄银子傍身,嫁人轮不到好的,除非做妾、做继室,放低身段拿银子去贴补男家。

所以出宫女官很多都会选择立女户不嫁。

但不嫁人不等于绝情绝爱,不等于没有需求,有的姐妹就养起了情郎面首,你情我愿,各取所需,也不用委屈自己受制于人,或者就干脆养小倌儿。

冯妙交好的姐妹刘司珍,便养了个小倌儿,一养多年,看着像母子,竟养出了几分真情,刘司珍晚年老病孤弱,那小倌儿还主动来照看。

冯妙见过小倌儿,听他们嘴甜哄哄人就罢了,但并不想养。

她那时觉得,她辛苦攒下的银子,还是一个人花比较舒服。

从这个角度的话——疾风骤雨中,冯妙掐着男人结实的臂膀忽然觉得,就当养这么个小倌儿也不错,长得俊,不要钱,还知道往家里拿钱。

横竖她现在一下子也离不掉婚,只要盯着他别弄出人命,不会怀上老三,其他的,这男人她留着用一天,女主那边就得等一天。

也是有趣儿。

这么一想,冯妙竟有了几分别样的心情,稍作回应,埋头忙碌的男人越发兴奋,抱着她发了好一会子疯。

冬夜漫长,等他终于消停了,冯妙懒洋洋趴在炕上,恨恨地骂了句“混蛋”。

方冀南却被骂得很是受用,抚着她的背,有一下没一下地给她顺毛。

“谁叫你这阵子憋着我,图个什么呀,别说你不想。

”他说。

两个人毕竟年轻。

年轻的身体很诚实。

然而越这样,过后冯妙越有点呕,自己跟自己呕的慌。

怎么就被他带的完全迷醉了似的。

“滚一边去。

”冯妙翻身,不想理他。

方冀南被她一骂却越发愉悦,硬把她扳过去,搂在怀里。

冯妙小心了一个开春,一直到初夏,才彻底松了口气,无论如何,她今年秋天都不可能生出三胎来了。

而卞秋芬则眼巴巴瞅着冯妙的肚子,从春到夏,一直等到入秋,也没见她肚子有动静。

卞秋芬坐不住了。

就像卞秋芬自己说的,弟媳妇进门以后,她的处境就尴尬微妙起来。

卞秋芬二十二岁了,恋过爱退过婚,在这年代的农村,妥妥是别人眼中的“老姑娘”了。

在这个温饱还要担心的年代,家里有个嫁不出去的大姑姐,都不用弟媳妇张嘴,卞秋芬的日子就不会好过。

渐渐地,卞秋芬在家端碗吃饭都要听爹娘的叹气声,为了吃口安生饭,她也只能努力降低存在感,卖力劳动挣工分,家务活抢着干。

好在她心里撑着一个信念,苦只是暂时的,这个年代即将过去,她是女主,而且是带着穿越金手指的女主,注定逆袭人生。

剧情早已注定,就像卞秋芬认定冯妙必将死于难产,因此卞秋芬对冯妙不光没有敌意,还隐隐怀着一丝怜悯,这女人注定要死的,注定替她生下三个孩子就死了。

这就是命。

卞秋芬从没想过还会有变数。

然而现在,卞秋芬百思不得其解了,到底是怎么回事,明明原书中75年10月三子出生,冯妙难产而死,一个月后她跟方冀南扯了证,嫁过来开始抚养三个娃。

而今已经10月了,她等啊等,冯妙却依旧腰身纤细,弯腰牵着小二子的手,教儿子姗姗学走路。

卞秋芬有点懵。

“这小孩怎么还不会走路,再到下个月初六,都一岁零四个月了。

”冯妙忍不住嘀咕。

大子一脸嫌弃地摇摇头:“他,太懒了。

” 冯妙噗嗤一笑,在“笨”了“懒”之间纠结了一下,觉得大儿子可能真相了。

也或者,又笨又懒,笨而且懒。

你看,都十六个月了,不会走路也就罢了,也不会说话,不像别的男娃子那么好动,整天懒洋洋,呆萌呆萌的。

整天傻乎乎的。

这不,走着走着,冯妙试探着松开手,小笨货自己压根不走啊,站那儿看看妈妈,看看哥哥,见人家都不来扶他,索性屁股一歪坐到地上了。

冯妙就有些急了。

按照书中情节,方冀南回城后,功成名就身居高位,大儿子长大后继承家业,年纪轻轻就不容小觑,二小子将成为商业大鳄,被誉为难得一见的商业天才,名流巨富,大把大把的钱和奢侈品给后妈往家里搬。

而还没出生的小三子呢,将来会成为王牌导演、娱乐圈大佬,给后妈女主带来无限光环,女主简直就成了娱乐圈的太后老佛爷,一句话足以影响整个娱乐圈。

可是……冯妙看看坐在地上的小二子,她是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怎么看,这个呆萌呆萌的小笨货也跟“商业天才”沾不上边呀。

难道是她不会养,非得等后妈接手? 冯妙伸手把二子拎起来,拍拍他屁股上的泥土抱起来。

小二子往大门外一指:“啊——” 那意思:走,出去溜溜。

“谁有功夫抱你去溜溜,你赶紧长腿自己走。

”冯妙把二子抱回院里铺的竹席上,叫大子照看着,自己去切红薯藤拌猪食。

秋收大忙,村里的娃要么大的带小的,要么就被大人带到田里风吹日晒,而冯家全家上下都舍不得孩子,就没让冯妙下田干活。

当然,作为生产队的一员,她一直不出工,免不了会被人说道,所以她有时陈菊英换班,她上工,陈菊英就在家做家务带孩子。

星期天方冀南回来,也会代替她去上工,反正干多少活记多少工分,这么一来,村里人也不好说什么。

一直到一岁半,天寒地冻,小笨货才终于会走了,穿得像个企鹅,不急不躁、慢慢悠悠,迈出了人生第一步,走出一段,回头冲着冯妙傻乐。

走的倒是挺稳当,摔了也不怕,这时节穿的像一个圆滚滚的棉花包,摔倒了两头不着地,一骨碌摔下去,人家自己也不急,就那么趴在地上,乖乖地原地等待救援。

大子跑过去拉他,结果自己一个不稳,一屁股坐地上了,兄弟俩脸对脸哈哈哈傻笑,仿佛干了件多么得意的事情。

冯妙哭笑不得跑过去,一手一个拎起来。

星期天方冀南回来高兴坏了,领着二子满院遛,穷显摆他儿子会走路了,然后又开始着急另一件事儿,这小子还不会说话呢,方冀南每次回来没干别的,就抱着二子“爸爸、爸爸”地教了。

“急也没用。

”冯妙道。

实在是听他这么一直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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