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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命锁 第2节(1/3)

这个女孩就是这么与众不同。

寻常的女孩遇到这种问题,大概会说出“放心吧,你这么优秀,只要努力就不会发生这种事”“到底遇到了什么问题,说出来我帮你想想办法”或者“我永远相信你”之类的话语,这些话也不失为一种理解和关爱,可跟夏杉杉的回答比起来就显得十分肤浅。

一个已经打拼出一番事业的成年男人,大多数时候都不想争取别人的信任、建议和安慰,他们有自己的办法解决难题,也不会轻易认为自己会失败,他们需要的仅仅是别人看懂他们口是心非的压力,虽然他们不见得真想让人分担。

把全部精力投入于某一件事上的人大都是孤独的,孤独便需要陪伴。

夏杉杉懂张文华的努力上进,也懂他的孤独,并能恰到好处地让他在想要独处的时候独处想要陪伴的时候得到陪伴。

对于女孩来讲这是得天独厚的珍贵品质,对于男人来讲,遇到这样的女孩,也是得天独厚。

张文华反握住夏杉杉的手,感受她指尖的温度,玩笑着说:“别这么认真嘛,我可是要成为千万级主播的男人,怎么会轻易倒下呢?” 吃完面,一番云雨,同样满身疲惫的夏杉杉沉沉睡去,张文华看着她光洁的后背,懒得再耗费美好的时光去琢磨碎光的事,只想快点把他打发掉,给夏杉杉一场盛大的求婚仪式。

天很快亮了,市井喧嚣笼罩城市上空,夏杉杉悄悄起床,在张文华脸上轻轻吻了一下,匆匆离开家。

她是个平面模特,比张文华小几岁,正是事业上升的黄金年龄。

九点,张文华起床,洗漱完毕,去自己经常去的那家银行预约取款。

他每年的流水都很大,是老客户,过程自然没费周折。

之后的一天,他开车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小巷,在一家珠宝店花六万元挑选了一颗钻戒,然后琢磨着什么样的惊喜才配得上他心爱的女孩。

很多创意,无从择优,但他并不着急。

下午四点半,他把车停在山地公园附近的一个小区内,提着装满二十万现金的手提箱向公园内部走去。

大虎山是这座城市的最高峰,海拔六百多米,单看数据虽然不很出众,但因为整座城市的平均海拔只有几十米,所以衬托得它巍峨挺拔。

山中有参天古木,有古刹寺庙,还有废弃的军事观测站,一条石阶从山脚开始,沿山势直通峰顶,再绕进深山,经过一些景点,最后折回停车的那个小区。

这条游览路线十分累人,基础设施又不好,且经常传闻有变态和抢劫犯出没,所以平时人很少。

山地公园就在登山的起点处,张文华进去时只有附近小区的大爷大妈各据一片区域跳着舞,嘈杂的通俗音乐掩盖了一切声响。

山峰早早地遮住了西沉的太阳,公园里的视野条件已不是很好,张文华避开人群视线,悄悄把手提箱放进指定的垃圾桶旁边。

他没离开,而是走进完全被树木遮住的一条长椅坐下来,偷偷观察着那个垃圾桶,因为他忽然有一个大胆的推测:知道李萱源那个案子的有没有可能是个认识的人? 时间缓慢流逝,路灯亮了,大爷大妈们不知疲倦地跳着,广场周围又不知从哪冒出来一些偷偷约会的小情侣和饭后遛弯的一家三口,好在没人到他这边来。

五点,天更黑了,手提箱折射着路灯的光泽,显得有些扎眼。

张文华开始担心某位大妈过来当无主之物捡走,那样就别想要回来了。

五点半,起雾了,丝丝条条的雾气如触手一样探出林子,很快便把广场遮盖,跳舞的人变成雾气中模糊的黑影,夸张的动作如同鬼怪。

怎么还不来呢?处心积虑讹诈二十万竟然不很着急拿到钱?张文华急切地四处张望,忽听不远处传来一声金属相撞的声音。

是鞋子不小心踢到铁皮垃圾桶发出的闷响。

他屏住呼吸,皱眉看过去,赫然看见一个高大的背影站在垃圾桶前。

他没有注意到这个影子是什么时间从哪个方向走到垃圾桶旁边的,但此刻就站在那,一手掀开垃圾桶盖,一手在垃圾桶里翻找,嘴里模糊不清地嘟囔着什么。

看身形,不是拾荒的老人也不是清洁工,但隔着雾气,实在看不清楚细节。

张文华紧张到血液凝固,不由自主地朝前走去。

随着距离拉近,他渐渐判断出那是一个身高在一米九左右的、身体刚刚发胖的年轻人,穿着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一条沙滩裤、一双运动鞋,头上戴着一顶黑色鸭舌帽。

两人距离只有不到五米,张文华不敢再前进,躲到一棵树后面继续观察,停下后他才发现自己浑身冰凉。

这时,背影发现了靠在垃圾桶旁边的手提箱,捡起来,打开卡扣确认里面的东西,然后鬼祟地左右看看,关好箱子朝上山的方向走去。

影子左右观察的刹那,张文华认出了这个人,而且熟悉,他也在这座城市上的大学,毕业后曾跟他一起合租过房子,并且一起谋划自媒体,后来因为一些不愉快分道扬镳,他和李萱源一样,是他高中同班同学,叫王逍遥。

第3章雾夜大虎山 高中的学生,一般会被定义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努力学习的好学生,另一类是调皮捣蛋的差生,差生一般又被分为两类,一类专注于玩,搞些自己的小名堂,另一类则喜欢效仿社会小混混,张文华和王逍遥都属于差生中的第二类。

张文华其实不具备成为小混混的先天条件,家里非官非贵又没好亲戚,长得也比较瘦小,他努力活成一个小混混,完全是被逼的。

他很小的时候,他爸不知什么原因喝农药自杀了,这件事被人传到高中校园,大家都明里暗里嘲笑他,他忍受不了,便努力装成没有教养的样子,让自己看起来不好惹。

王逍遥不一样,他虽然也是普通家庭的农村孩子,但是长得人高马大且胆子肥下手黑,打架一个能打五个,因为屡教不改,被原来的学校开除,转到四中,跟张文华一个班级一个寝室。

张文华早就听过王逍遥的大名,很崇拜他,有点怕他,但有意无意接近几次之后,发现他其实非常仗义,打的都是跟他作对的人,不无故欺负人。

王逍遥很同情张文华的遭遇,两人经常一起逃课逃寝一起泡网吧,一来二去成了铁哥们儿,张文华的腰杆儿也硬了许多。

虽说是小混混儿,但毕竟还是高中生,目标是考大学,为了能弥补学习上的劣势,王逍遥成了体育特长生,人越来越壮,张文华成了美术特长生,气质越来越文艺。

高中毕业,他们考上了位于这座城市的两所不同大学,一开始还约定着一起干一番事业,可到了大学,新的环境,新的朋友,新的氛围,幼稚的兄弟情义很快淡化,最后完全不联系,大学期间甚至没有见过一面。

再见面是大学毕业的那年冬天,在一家面馆吃饭,偶然相遇。

同学感情有时候很奇怪,纵使多年不见,但一经相遇,便会瞬间勾起很多久远的回忆,让友谊死灰复燃,这种神奇的友谊有一个概括性的词语,叫做“老同学”。

经过大学生活的成长与积淀,他们都不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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