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1章(1/3)

一直以来索炀都是那个被人换班的,大家有点儿什么事临时飞不了都喜欢找他救急,因为知道他单身、空闲人又好说话。

大家其实都记得索炀的好,所以当他找人换班的时候,一个个都举手表示我可以。

索炀是个很敬业的人,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为了约会换班,不过对生活有所期待确实是一件有点儿可爱的事,因为他在准备赴约的这个早晨,刚一睁眼就觉得心情好到整个人都神清气爽。

九月末,天气很好。

索炀拉开窗帘一眼就望见了浅蓝色的天,空旷干净,高远辽阔。

他站在窗前伸了个懒腰,然后扭头看了一眼摆在桌上的小闹钟。

清晨六点一刻,他打开了窗子。

索炀开窗通风,然后自己进了浴室。

九点钟,他要去赴沈徽明的24小时之约,从今天九点到明早九点,在这24个小时里谁也不知道他们之间会发生什么。

索炀从来不期待浪漫,但沈徽明却在无形之中带给了他很多浪漫。

就比如此时此刻,站在花洒下的他脑子里想着一个人,其实这也是浪漫的一种。

当索炀走出浴室,回到房间,随手打开了音响,自动播放的是他前一晚睡前听的那首歌——沈徽明推荐给他的《Berlin》。

他走到衣橱前,拉开拉门,看着里面挂着的一排衣服,想了半天也不知道应该穿哪件。

他坐到对面的床上,盘着腿发呆,一直到一首歌结束,又开始单曲循环,他突发奇想,拿着手机拍了一张自己衣橱的照片,发给了沈徽明。

索炀问沈徽明:想让我穿哪件? 收到信息的时候,沈徽明正坐在阳台上一边处理工作一边喝咖啡。

他四点多被江同彦的电话吵醒,被迫起来开了个视频会议,会议开完,有些余下的工作要收尾。

他放下咖啡杯,点开那张图片,然后就笑了。

索炀的衣服其实都是一个风格,换下制服的他大都是深色的衬衫,沈徽明想起莫斯科那晚索炀穿的浅色衬衫不在这里面,八成是送去洗了。

他喜欢看索炀穿浅色的衣服,浅色衬得那人更清朗俊逸。

沈徽明没直接帮他决定穿哪件,而是说:约会就要随心所欲,选你最喜欢的。

索炀看了轻笑一声,从床上下来,很快就换好了衣服。

浅灰色的细条纹休闲衬衫,他在里面搭了一件白T恤。

全都准备妥当,时间却还很早。

索炀躺在床上听歌,难得觉得日子如此悠闲。

=== 九点整,索炀下楼,沈徽明已经等在了楼下。

索炀问:“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叫我?” 沈徽明给他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约的是九点,来早了我就应该安分地等着。

” 他提前十五分钟就到了,毕竟早高峰时间,生怕堵车迟到。

约会,守时很重要。

沈徽明可不想第一次约会就迟到,那样的话,估计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或许是默契,也或许沈徽明从索炀之前发来的照片中窥探出了什么,两人今天穿得竟然有点儿相得益彰,都是衬衫加T恤,平时向来沉稳的沈徽明也难得穿上了牛仔裤。

两人都是身高腿长的帅哥,身材好,长得好,往那儿一站,路过的大爷都多看了两眼。

索炀上了车,系安全带的时候,问沈徽明:“第一站去哪儿?” “吃早饭。

”沈徽明发动了车子,载着索炀驶出了小区。

在这场约会开始之前,索炀是有做过一些假设的。

他以为像沈徽明这样的人,大概会把行程安排得精致且昂贵,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沈徽明带他去的早餐店只是一个老旧小区外面的小店铺,甚至早餐店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白底红字的牌匾上写着——早点快餐。

索炀是有些意外的。

两人站在门口的时候,沈徽明解释说:“虽然看着店小又旧,但卫生条件很过关,放心吃吧。

” 索炀笑笑:“我没在意这个。

” 他跟着沈徽明进去:“只是不太明白为什么开车这么远特意来这家。

” 因为味道特别好? “因为我从小在这家吃早餐长大的。

”沈徽明带着他走到靠窗的位置,拉开椅子让他坐,“你先坐,我去点单。

” 索炀点点头,乖乖地坐着等沈徽明。

“对了,”沈徽明问他,“有什么忌口的吗?” “没有。

”索炀说,“好吃的东西我都喜欢。

” 沈徽明笑:“不错,至少这点咱们一样。

” 九点多钟,早餐店的用餐高峰期已经过去,上班族都已经奔赴职场,就算还有排队点单的也都是打包,堂食的人不多,索炀坐在窗边可以直接看到站在那里排队的沈徽明。

一排的顾客,沈徽明是个子最高的那个。

很显眼。

索炀看着他的背影,看着他耐心地等待着,又看着他接了一通电话打完之后回过头来看自己。

两人对视,索炀冲他笑笑,对方也回应了一个笑容,这简直就像是隔空传情。

沈徽明回来的时候双手端着餐盘,索炀赶紧起身想要去接他,后来一想,似乎没这个必要,于是就站在那里等着对方过来,说了句:“辛苦了。

” 沈徽明点了两盘不同馅儿的小包子,一人一碗小米粥,还有几个小菜。

“很朴素的一顿。

”沈徽明说,“不过这是我最重要的成长记忆了。

” 他告诉索炀:“当时跟你定下约会时间之后就想着必须带你来感受一下,其实味道真的很不错。

” 索炀很久没出来吃过早餐了,工作之后因为作息不规律,早餐基本上都是机场的食堂,其实蛮丰盛的,不过坐在这里感觉确实不太一样。

“你就住这附近?” “小时候住这边,”沈徽明说,“高三的时候才搬走。

” 索炀夹了个小包子到自己的碗里,回忆了一下刚刚看到的这附近的小区。

因为沈徽明事业做得很不错,索炀就下意识以为他是个富二代,有家里帮衬着,现在看起来,是自己狭隘了。

“小时候爸妈上班都忙,他们俩都是医院的,经常没空管我,我一日三餐基本上都在外面吃。

” 索炀安静地听着沈徽明给他讲自己的事,这种悠闲自在地聊往事的感觉,让他觉得很惬意。

“那时候我家都是跟这店的老板按月结算我的早餐费,”沈徽明想起小时候的事儿,现在依旧觉得有趣,“我起得早就能在这儿吃完了再上学,但学生么,你知道的,根本不愿意起床,经常是打包带到教室去吃,这包子香啊,我每次早自习偷吃包子都被发现。

” 索炀笑出了声:“没想到你上学的时候也干这种事儿。

” “你也是?”沈徽明说,“不像啊,我以为你是那种特乖的优等生。

” “我高三的时候跟同学在晚自习偷吃麻辣烫,被班主任逮了个正着。

”索炀笑,“所以说,咱们彼此彼此,都够皮的。

” 学生时代已经离他们很远了,十几年前的事情了,但互相交换青春期窘迫又可爱的片段时,两人都觉得眼前的人变得更鲜活更真实了。

一顿早餐,吃得索炀不仅填饱了肚子,还心情舒畅,本来前一天飞了十几个小时他应该觉得疲惫,然而,跟沈徽明在一起的时间里他非但不觉得累,还难得的放松。

他想起很久以前看过一个理论,说某类感情其实跟药片有着类似的作用,可以刺激人的某些神经,激活人的某些细胞。

这所谓的“某类感情”,被称作“爱情”。

索炀暂时还不能确定他跟沈徽明之间是证据确凿的爱情,但至少他对这个人是很有好感的,因为好感,所以愿意继续相处。

他们从早餐店出来,已经十点多。

时间过得好像很快,一顿早饭而已,一个多小时已经过去了。

“下一站又是哪里呢?” “啧,”沈徽明站在早餐店门口伸了个懒腰,然后眼带笑意地对他说,“咱们能不能别那么制式化?这么一问,好像在攻略游戏一样。

” “那我应该怎么问?” 沈徽明想了想说:“你应该这么说。

” 他清了清嗓子,试图模仿索炀:“徽明,吃饱了,天气这么好,我们要四处走走吗?” 虽然模仿失败,但他还是逗笑了索炀。

“虽然我说你今天的24小时都归我了,但事实上,所有的时间并不都由我来安排,”沈徽明带着索炀慢慢悠悠地往前走,“一站一站地去完成任务,那不叫约会,约会应该是放松的,随心的,身在其中时突发奇想要做的每一件事组合起来才叫约会。

你只给了我24小时,你的时间归我,但是我归你,我可以陪你做任何你想做的事,当然,在这个过程里我也会藏着私心,让你陪我做点儿我想做的事。

” 两人并肩走在路边,沿着人行道,漫无目的地向前。

索炀被沈徽明的话打动了。

你的时间归我,但是我归你。

他必须得承认沈徽明是个高手,这样的人让他根本抗拒不了。

“好。

”索炀说,“那你陪我在街上走走,晒晒太阳吧。

” 有时候,在街上随便走走也是享受。

海子那句众人皆知的“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完全将阳光下漫无目的地散步给变成了爱的浪漫主义。

沈徽明跟索炀都不是有多余的时间可以用来散步的人,快节奏的生活、不规律的作息,他们连休息的时间都不够,与其说他们像是坐在高速行驶的火车上,不如说他们就是那辆列车本身,而列车中的所谓“乘客”就是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非典型求生欲[快穿]

霁摘星在无数次转生中,按部就班地做气运之子的工具人。 突然有一天,他想活得久一点。 星际世界 有幸和三殿下达到99%的基因适配度,平步青云的第一步,就是让皇室将他塞入帝国学院借读,好镶金。 天骄们对其不学无术十分鄙夷,直到有日他们发现,这个借读生论文比他们多写十页纸,课题习惯用三种方法解答,随堂测永远最高分。 于是等三殿下宣布心爱之人另有所属,众天骄振奋:真的?那我可以追求霁首席了吗? 修/

恶毒男配不争了[重生]

生前,晏暠一直不明白,明明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为何父母总是偏爱弟弟,把所有好的都给他,无论自己做什么都得不到关注。 越是如此,晏暠便越是难受,越是不平,于是处处都和弟弟争。只要是弟弟想要做的事情,他也去做,并且做的更好。 但明明他才是做的更好的那个人,却始终得不到周围人的认可,父母,老师,同学,朋友望着他的眼神都是嫌弃的,说他善妒,自私,喜欢抢别人东西。 一直到死,晏暠才明白,他抢的是主角/

法师乔安

1620年代的瓦雷斯世界,正处于时代更迭的转角。 魔导蒸汽机吹响了工业革命的号角,启蒙思潮正在冲击封建皇权的根基,旧大陆的帝国日薄西山,新世界的殖民者野心勃勃,一千六百年来建立在剑与魔法之上的旧秩序,即将为一种全新的秩序所取代。 这是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坏的年代,这就是殖民地少年乔安维达学习和生活的年代。 人人生而自由,但施法者更自由。 这是一个关于魔法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 (相/

被她迷了心[娱乐圈]

闻妺嬉美貌绝世,气质矜贵优雅,是娱乐圈难得一见的美人儿胚子[妺嬉(mxī)] 偏偏影帝施哲言是个神经病,对女人心理性厌恶 然而后来 狗仔:#惊!施影帝与一闻姓女星街边拥吻# 众粉丝:骗子!大骗子! 说好的对女人冷漠又无情呢! 而此时的施哲言却在掐着闻妺嬉的后颈,惩罚似的咬着她嘴唇:以后不准对别的男人那么笑,嗯? 黑眸里的火热与占有欲,犹如狂风骤雨 女主本性与气质并不符,反差萌狗崽属性 总之/

秦时明月之焚书坑儒

文能留史、武转乾坤的墨家钜子路枕浪,与褒似之貌、妲己之能的鬼谷夏姬白芊红,撼动江湖的赌局,究竟谁改变了历史? 时间回到八年前,桂陵城破的那个夜晚。 荆天明不顾众人拦阻,斩断三道绳索,城门洞开,秦军蜂拥而入,桂陵城死伤惨重,荆天明生死未卜,高月不知所踪 秦王君临天下,命书同文,车同轨,钱制相通,四海一统,霸业辉煌,号始皇帝。 八年后, 秦始皇三十五年。 雪中茶栈内,暗藏杀机,千钧一髮之际闯入/

凤凰女苏晓晓的美丽人生

苏晓晓,传说中的凤凰女。 傲娇,美丽,脾气火爆,智商一流 勤奋,勇敢,自信,从不接受嫌弃。 上有重男轻女的父母,前有不争气的哥哥。 就算有惊人的漂亮,却只相信幸福靠的是努力。 从来没有安全感,除了自己从不相信别人。 没有资源,没有关系,只有一腔热血和勤奋。 靠砸了家里的大门赢得了上高中的机会。 靠兼职供完自己上大学。 靠不懈的努力和超人的天赋成为海归金领 终于华丽逆袭,成为自己的公主。 人/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