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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不是真的想挖墙脚,只不过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怨不得我。
我慢慢悠悠地下楼点了一杯咖啡,嘱咐咖啡师多加两泵糖浆。
那个惹人厌的老板又冒出来,幽幽地说:“过量摄取糖分,容易早衰。
” 我瞟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地说:“比起早衰,我更关心我的贫血和低血糖。
” “啧,”他上下打量着我说,“难怪白得像吸血鬼。
” “……” 我懒得再多话,转头问他:“你今天不用去接老婆下班吗。
” 展厅老板肉眼可见地垮了脸,撇撇嘴说:“今天周二。
” 哦对,想起来了,他们家接送老婆上下班是轮班制。
我忽然起了坏心思,故意戳他痛处,支着下巴不紧不慢地说:“我一直很好奇,你那么爱他,为什么会接受第三个人?” 对面高大英俊的男人果然瞬间变得可怜巴巴,叹了口气说:“就是因为太爱他了。
” “是么……”我摇摇头表示不解。
喜欢的东西当然要独占,没道理分出去一半。
但爱……算了,爱这种东西与我无关。
作者有话说: 两攻一受三人行he没有0.5 (文案不能明示恩劈只能放这里抱歉) 第2章 晚上回到家里,我洗了澡躺在床上,忽然想起白天对林雾秋说的话,又下床把箱子拖出来,从里面翻出一个旧手机。
当初离开时我只带了一个小行李箱,装着护照和一些现金,还有几件换洗衣服。
落地第二天我换了新的手机和电话卡,旧手机丢进床头柜,再也没有打开看过。
我没有什么不能割舍的,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
寄人篱下那几年,我受够了来自所谓上流社会的审视和规训,也受够了宋禹川一家的伪善。
国外的环境说不上多好,但至少荷兰人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刻入基因,只要遵守公序良俗,没有人在乎我是谁、我怎么活。
对于我的离开,宋家只当是跑丢了一条狗,无人在意。
于是我潇洒快活地过了四年,偶尔快乐,大部分时候颓靡,手头不算富裕,也不至于拮据。
也可以说,我过得不错。
原本我准备过段时间回国把最后剩余的一点杂事处理完就离开再也不回去的,没想到今天在这里遇到宋禹川和林雾秋,又让我想起一些遥远的往事。
我给旧手机充上电,不多久屏幕亮起,开机发现收件箱和通话记录空空荡荡,不知道是没有人联系过我,还是电话和信息储存的时效有限。
我看着屏幕发了一小会呆,想起去年某段时间我曾出于好奇咨询过NVVE安乐死相关的问题,然后发现自己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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