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的爪子一根根扒下来后,才看到明显陷入痴傻尴尬状态的秘书三号,不由失笑道:“快点进来。
” 爱丽丝一早已经给他打过电话了,也说过情况,莫斓笙已经猜到沈眉娇是煮给薛锋扬的,便也没问什么。
沈眉娇只能跟着爱丽丝进了门。
莫斓笙的房子是套一百平左右的复式楼,和沈眉娇想像中男人的单身公寓不一样,并不是以灰黑为主的现代简约风格,而是原木色的温暖简洁风,和雍穆会有些像,但又没那么古典。
沈眉娇站在挑高的客厅里有些局促地望着,沙发上的衣服,茶几上的杂志咖啡杯什么的,归纳得虽然并不整齐,却有生活的味道,四周很干净,显然常常打扫。
这应该是个居家的好男人。
“你在发什么呆?”莫斓笙的声音传来。
沈眉娇猛然醒来,脸一下烧起来,她想得有点多了! 莫斓笙靠着厨房门,双手环胸地看着手足无措的沈眉娇,她这副模样,好像进了龙潭虎穴似的! “莫总,对不起,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了!”沈眉娇尴尬地开口,爱丽丝在进屋后两分钟就借口有事跑走了,整个屋里现在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她有些歉疚,莫斓笙穿着t恤和运动裤的家居服,发丝有些微乱,眼下有些沉色,这大周一他居然没去公司,她就猜到他必然熬夜工作,所以才呆在家里补眠,没想到,被她给骚扰了。
越这么想着,她越心虚。
“穿上吧!既然已经打扰了,就别道歉了!”莫斓笙挥手扔了一件围裙给她。
沈眉娇只好挽了袖子,穿上围裙。
既来之,则安之。
穿好围裙后,她才发现,莫斓笙也已经穿好围裙了,和她身上这件是同款! 沈眉娇脸又烧了,她又想远了。
这男人穿围裙的模样,怎么比上班时还有型…… 莫斓笙家的厨房很大,装备很齐全,内嵌式的大烤箱,整齐的备餐台,还有各种器皿,看得出来下了功夫,冰箱一打开,里面塞满了食材,看得沈眉娇不由瞪大了眼。
因为沈眉娇想煮最简单的皮蛋瘦肉粥,所以莫斓笙就挑了块瘦肉出来。
“莫总……”沈眉娇觉得不好意思,上门求教自己却连食材都没带。
“老莫!”莫斓笙觉得那个“总”字刺耳,头也不抬地开口。
“老莫,你怎么会做菜的”沈眉娇觉得有些神奇,很少见到莫斓笙这样的男人,家世好,工作好,居然还出得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是大佬找来的白月光替身。 清晨,大佬结束了晨练,在窗边抽着事后烟,迷离地看着我:你不是他。 我内心疯狂点头。 中午,大佬带我去他名下的商场逛街,逛到一半白月光来电,他不顾我的颜面转身就走,只留下我,和保镖手里拎着的几十个大牌纸袋。 傍晚,大佬开着游艇,在夕阳下的海面上思念心爱的人,看也不看我一眼,而我孤零零地坐在豪华的船舱里,独享82年的老酒,尝着刚捞上来的极品大龙虾,啊,这是孤独的味道/
这一片校区有两大传说。 一是附中校霸裴允,一挑十毫发无损的事迹流传甚广。 二是三中校草秦昼,家境贫寒,体弱多病,一学期有半学期请病假。 高二开学的时候,裴允转学了,两大传说成了同桌。 刚开始,同班同学都害怕裴允欺负校草,后来,他们眼睁睁看着裴允不知哪来的自信,非要教秦昼学习。 秦昼:你的月考才考了250分。 裴允:分数并不能衡量一切,我要传授给你的是人生经验。 *** 裴允在高二那年被安排/
高能山大王 VS 书院小才女 美人书生被逐出皇城,因缘巧合上山为匪,留了一把乱糟糟的大胡子,打下一片赫赫威名,做了统领十八座匪寨的东夷山君,还在这一年早春,绑了一皇城书院来的贵人,不多不少,刚好十六位宫学女公子,他不要财不要色,唯独定下一番古怪的赎人规矩 缘分就从这里开始,青山绿水,匪气盎然。 【一句话简介:仗剑走书院,匪气怼天地,宠友宠妻宠兄弟。】 男主能文能武能撩妹,三分恣意,七分情深/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穿越到了异界的郑鸣,随身带着一副英雄牌,只要有足够的声望值,就可以召唤出这些英雄牌中的英雄: 借助这些英雄的力量,你可以横刀立马,你可以飞檐走壁,你可以打出天外飞仙,同样也可以让你魔临天地! 当然,御剑九天上,斩魔天地间也不是梦想,就是化身太古金乌,焚天煮海,也不是没有可能 /
终有一天,不是我容不下这个世界,而是这个世界再也没资格容得下我! 世间一切,自有其法则! 规章、法则、制度,即道,即天道! 天道主杀! 修为划分:炼气、化神、返虚、合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