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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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仍旧在思量,新安让她感受最深的究竟是什么:是焦虑,还是悲伤。

这座城里失落了什么东西。

人们的日常生活几乎难见踪影。

城中百姓各自成群,零散生活在各自的里坊之中——仿佛一座座孤岛——每一片里坊却都足足有御街那么宽。

这座城的广大规模让城中居民沦为笑柄,林珊想。

城西的金光门,她如今经常过去,在柳树下喝茶的地方,就是一座宏伟壮丽的耻辱柱。

这个名字里,这座高门上坍圮的塔楼里,都承载着太多的揶揄。

在过去漫长的岁月里,曾有多位皇帝做出努力,鼓励百姓迁回新安,力图恢复古都旧貌,然而成果却乏善可陈,让人心酸。

看起来似乎很少有人愿意和这么多孤魂野鬼生活在一起。

新安距离大运河太远,一旦遇上干旱年景,要喂饱这座市镇都十分困难,所以定都新安绝不是明智之举。

新安能成为都城,是因为奇台最初的君王都出自这一带。

这里是奇台腹地,许多君王都埋在这附近,长眠在巨大的陵墓之中。

在林珊看来,只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就很有可能会开始痛恨第九王朝。

过去的辉煌中有一种沉重的、让人倍感屈辱的成分。

什么人会住在这样的市镇里呢?新安城里有两座占地广大的集市,每一座集市都比许多规模并不算小的县城还要大——集市里面却空空如也。

城中的小贩、乞丐和路过这里的江湖艺人,都像是飘荡在这广漠的空间里。

庞大的市镇规模和漫长的距离让人感到自己的渺小,仿佛你所珍视的生活成了苍白、可笑的物件,仿佛你虽活着却已然成了又一个孤魂野鬼。

她平常可不会这么想。

紧张不安的感觉她太熟悉了。

天热,一连六七天都有暴雨。

填的词也都没有传达出她的情绪,她把这些词 差不多都扔了。

这段时间一直想离开新安,回延陵,或者回家,回汉金,哪怕京师的夏季比这里还热。

她可以在这里给齐威留一封书信,等他回到南边时,会自己上路的。

林珊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直不肯走。

林珊入住的这间客栈很不错。

掌柜的一条腿瘸了,走路要拄根拐杖。

掌柜的妻子人漂亮,脾气又好,对林珊多有照顾。

他们夫妇二人一在一起,丈夫看妻子的眼神里就总是满含着疼爱,有意思的是,妻子也会这样看丈夫。

看他们的言谈举止,似乎完全没有因新安城的破败而自惭形秽。

或许是因为他们对世界的期许,还没有让他们有这种感觉吧。

又或许,林珊想,是因为他们拥有彼此。

城东南有座道观,林珊去过好几次了。

在过去,那里是新安城第七十一坊,不过如今里坊大门早已不见,里坊制度也早已形同虚设,新安也跟如今的所有地方一样,成了开放的市镇。

在第十二王朝,坊门在夜里也不关闭,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进出。

在这一方面,今人也许比第九王朝要好一些,可是她也从书中了解到古代女子都能做哪些事、成为何种人,每到这时前面这种想法便动摇了。

林珊向道观供奉了一大笔钱,作为回报,她获准查看观内收藏的经卷书册。

这些书册至少有四百年的历史,只是从来都没有人整理过,所以摆放全无章法。

经卷被扔进箱子里,搁在架子上,摞在地上,全堆在一间屋子里,有的书都被老鼠和虫子啃过。

林珊整理这些经卷时既没有精力也缺乏热忱,无精打采的样子就像是侍女在炎热的下午为女主人梳头。

都是些账册,记录了观里收到多少供奉,香客请去多少经书,道观采买多少日常用品:四桶鲑河香酒,以及买酒的花销等等。

她还真找到一本日志,这本日志始于“荣山之乱”,当时新安城惨遭劫掠,并被纵火焚城。

写这日志的是个管家,当年新安在叛军和朝廷之间几度易手,而根据日志记载,这位管家则在这期间拼尽全力保全了一个显赫家族。

日志里还记载,一年夏天,塔古人趁奇台内乱,长途奔袭,攻入新安,在几经蹂躏的新安城内大肆劫掠,然后撤回他们山峰林立的高原。

这便是历史的味道,是鸿沟对面传来的声音。

她又向道观进了一份供奉,买下了这本日志作为收藏。

若是在过去,这样做定会让她兴奋不已,林珊会急切地等待齐威回来,好把它拿给丈夫看,然后两人会一边品着茶或是喝着酒,一边轮流将日志读给对方听。

也许还会继续寻找有关这位管家生平的资料,看看这个人和这个家族的命运究竟如何,这部简册又是如何流落进道观里的。

林珊心想,这世上有这么多故事,到最后都没了下文。

她给卢琛写了封信,信中还提到自己发现的这部日志。

诗人依然健在,对他的流刑已经减轻,如今他住在大江附近的自家田庄上。

今年春天,林珊寄了首词给他,这首词里提到了这位诗人,并且有一位裹着小脚的姑娘在“艮岳”里唱过;同一天下午,有人向她射了一箭。

林珊心想,那天过得可真不太平,从白天到黑夜,一整天都是。

如今,不论林珊写了什么,卢琛都是有信必回。

他说他十分欣赏林珊的词作,他也填词,把作品寄给林珊。

林珊至今仍然认为,诗人错用了“词”的形式,词的主题原本要简单得多,而卢琛却将词改造成了一种严肃的诗歌形式。

这些观点,林珊还是姑娘家时就跟他说过,那是在席文皋的花园里,彼此第一次见面。

已经过去那么久了,想来真让人心惊。

毫无疑问,卢琛喜欢她像这样与他交锋。

他会在诗中打机锋,逗她发笑。

林珊想要卢琛与自己辩难。

而卢琛则始终保持着他的一贯态度——彬彬有礼,机智风趣,热心体贴。

他曾经邀请林珊——还有她丈夫——来东坡做客。

身在广大的新安城里,林珊很想现在就去。

她还会想象那里的场景——众人在树荫下谈笑风生,一派和乐景象。

卢夫子的弟弟和儿子都在遥远的北方,不过眼下兴许已经回汉金了。

卢超被任命为朝使,出访一个反叛萧虏的部落。

林珊知道,这场叛乱被视为一个机会。

卢超彼时仍遭放逐,让他回京领命,是个不同寻常的决定——如果不是想故意害死他的话,林珊没忘记补上这个想法。

要杀人,用不着这么麻烦。

父亲曾经这样对她解释道:太师杭德金告老还乡,住在延陵附近的一处田庄,可以肯定他绝对不希望禁军北上。

而卢超是出了名的刚正不阿,不肯趋炎附势,派他出使,杭德金就可以借以表明自己的态度。

如果卢超建议与这个部落会盟,并且发兵与之共同行动,那就是说,这个建议就是一名外交老手的真实看法。

如果卢超回来也同样反对会盟,别人也很难指责说这背后有人指示、卢超没有说实话。

新任太宰寇赈已经返回朝廷,他一回来就开始夸夸其谈什么光复故土的千载良机。

父亲在信中说,同这个新太宰争辩,需要极大的勇气。

卢家两兄弟有的是勇气,这一点毫无疑问。

卢琛的信里有时候给人的感觉是,自从活着离开零洲,诗人就打定主意,生活中再也没有什么好畏惧的了。

林珊离家前收到的最后一封诗人来信中有一首诗,林珊至今都记得。

这首诗是对御花园那首词的回应,林珊刚一读完就把它烧掉了,不过她猜想这首诗卢琛一定写了不止这一份。

烧掉它,保护的是林珊自己,而不是诗人。

人皆养子望聪明, 我被聪明误一生。

惟愿孩儿愚且鲁, 无灾无难到公卿。

林珊还记得,当时读到这首诗时,自己的脸刷的一下变得通红,至今想起来林珊还是会脸红。

真是胆大妄为,什么人敢写这样的诗?即便是当时林珊在震惊中笑岔了气,她还是环顾四周,以确保周围没有人。

那封信拿在手里都感觉烫手,那首诗里的每一个字都仿佛一团火焰。

她把信丢进炉子里,把它烧成了灰。

这天早上,林珊本打算去曲池苑,可是掌柜的妻子却叫她暂缓一步——又要下暴雨了,她说。

早上的天空明净透彻,不过林珊本来就是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所以她也就依着老板娘,留在客栈里。

她先是给诗人写了封信,然后给父亲也写了一封。

快到中午的时候,大雨倾盆而下。

天空乌云漫卷,黑压压的一片,林珊在屋里简直没法写字了。

于是她站在窗边,看着天上电光闪闪,听着雷声咆哮着滚过整个新安城。

暴雨过后,林珊走到湿漉漉的阳台上。

空气中已经能感受到一股清甜的凉爽。

虽然这清爽持续不了多久,不过大雨将夏日的扬尘刷洗干净,林珊还听见了鸟叫声。

楼下庭院里有一眼枯泉,池子里贮满了雨水。

梨树的叶子闪闪发亮。

林珊叫一个侍女去召来轿夫和护卫,然后就去了曲池苑。

时值仲夏,天长夜短,尽管市镇广大,她还是能在天黑前赶回来。

下楼的时候,她冲掌柜的妻子笑了笑。

“刚才幸亏有你提醒。

”她说。

那妇人看起来很高兴,垂下眼睛走开了。

林珊突然想念起父亲来。

到最后,她还是会回家吧。

想要个孩子,这念头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就跟刚才那场暴雨一样,连她自己都吃了一惊,想要个孩子。

曲池苑在新安城的最东南角,紧挨着城墙。

不同于皇城之内的御花园,也就是早先遇见野狗的地方,这里在过去就是用来供百姓游乐的。

这一带也是新安城地势最高的地方。

从这里望出去,整座市镇都能尽收眼底,新安城布局对称工整,满目疮痍却让人心惊肉跳。

从这里远眺,能望见城北的皇宫和城西的金光门,以及城门上破败的塔楼。

这里还有一座高塔,足有十层楼高。

高塔过去是一处卓门圣地,如今虽仍旧挺立,却并不安稳。

护卫告诉她,塔内楼梯朽烂,三层以上的楼板都不牢靠。

林珊看见,高塔外墙有过火的痕迹。

可能过不了多久就会倒了。

两名侍卫中的那个高个子如是说。

这个侍卫说话时,眼睛一直盯着林珊。

林珊考虑要不要爬到塔上,起码上去几层,不过独立毕竟不同于愚蠢。

倘若自己受伤了,跟她出来的这四个人也要受到牵连。

曲池苑里有好几条小径,全都长满了野花野草,不过还是能想象出当年这里有着怎样的景象:水面上漂着画舫,男男女女骑着马打马球,音乐随处可闻,花团锦簇,绿草如茵。

水边种着槐树、柳树和各种果树。

诗情最为动人的岑杜曾经来过这里,写下了一首著名的诗:

…… 云鬟玉簪凝香雾, 柳雪一骑百花羞。

说的是文芊贵妃,“四大美人”中最晚登场的那位,年纪轻轻便香消玉殒。

她的一生并不值得羡慕,想起她,更多是因为想到女人如果太过张扬,会有什么后果。

丝竹犹不停,心中已戚戚…… 这样想太悲观了。

她告诉下人,准备打道回府,太阳已经西斜,要回去得走很长一段路,她知道,下人们一直在等着送她回去。

她早早上了床,惊于自己居然这么快就睡着了。

不过夜里她又醒了。

出门在外时经常这样。

夜深了,客栈里寂静无声。

今年夏天住店的客人没有几个。

她听着刻漏的滴水声,裹上大氅,走到外面的阳台上,看着东边的天空。

一抹残月升在半空,挂在庭院里的高树枝头,在树叶缝隙间时隐时现。

真美。

她望着月亮,一直到它攀上枝头,越过树叶的屏障,升到群星当中。

任待燕也不知道自己在这小径上躺了多久。

周围似乎有些异样,他自己身体的感觉也很奇怪。

他坐起身来,又小心地站起来。

开始迈步。

记得妾身。

岱姬说。

任待燕虽不知这是什么意思,可是他又怎么忘得掉她呢?光是这番回忆,就足以让他再一次心旌荡漾了。

要是他折返回去会怎样?要是他回到湖畔,那狐魅还会现身吗?风已经小了,她的头发还会随风轻舞吗?诗人常常把闺房之乐称作“云雨之欢”。

任待燕想起了这个。

尽想些没用的。

他来到坐骑身旁,解开缰绳,翻身上马,穿过同一道棂星门,顺着来路离开马嵬。

任待燕纵马狂奔。

天色已晚,这条路并不太平,独自一人赶夜路尤其危险,必须警醒点儿。

路上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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