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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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Uysse(1/3)

市长府所在的区域算是高档住宅区,沿路设了煤气灯,把影子拖得很长。

为了提防可能突然出现的宪兵,克莉丝走得并不快,但是一想到距离还是忍不住想,要是能弄一辆脚踏自行车就好了。

不过也只是想想,她没这个本事。

至于现在已经发明出来的自行车,克莉丝在哈罗时玩过同学买的,全靠自己用双脚滑,坐这个看上去傻不说,还很笨重,遇上不好的路,木制轮子能把人颠出脑震荡,根本不用考虑。

住宅区外就很暗了,好在今晚有月亮,克莉丝运气很不错,走到集市附近时,刚好遇到赶着马车拉货回去的商人,她伪装成刚刚到港的外国水手,用不熟练的法语报出了街名。

本来以为还会需要多闲谈几句掩饰,没想到刚听到街名,中年男人瞬间露出了意会的笑容,示意她上车。

克莉丝一脸懵和满车叮叮当当的货物晃荡到了目的地。

然后她就懂了。

和住宅区的幽静不同,这条街现在十分繁华喧闹,所有建筑都灯火通明,衣香鬓影都在明亮的俱乐部橱窗里,也有比较“平易近人”的,就站在路边,用眼波扫着往来的人,有属意的男士靠近,就轻轻拎起裙角,露出一段小腿。

下线给的约定地点居然在马赛的红灯区。

很快克莉丝就遇上了一点麻烦。

关于住在市长家的新客人,大多数见过他的都说他是个非常英国、保守坚持的漂亮年轻人,来到马赛后非常执着继续英式打扮。

手杖领巾长外套,刻意制造这种特征,除了方便下线找到她,也是为了给别人留下这种深刻的印象。

除了那些习惯观察人的职业,大多数普通人是不会把注意力在别人身上停留很久的,大脑负责记忆几个标签就足够。

就好像身边很熟悉的人,突然换了新的发型或者新衣服,人一下就能注意到,是因为自动辨识出了陌生的信息,只有在看到熟悉的脸后才会把信息重新整理对号。

所以,克莉丝没有改装或者化妆,那样反而过于刻意。

马赛这种大港,每天都会有难以计数来旅游公子哥或者跟着自家商船跑的少爷,她换身装扮,再把帽子压低,这种身份绝不令人起疑,对付从不接触伪装的普通人绰绰有余了。

前提是普通人。

穿着海魂衫,看起来白白净净,脸上都还没完全脱去稚气。

对于流莺来说,简直从头到尾都写着涉世未深的好骗肥羊。

克莉丝很快就被一片脂粉香水和暧昧诱哄包围了。

十九世纪的这个行业,因为懒惰或者富贵堕落的也有,不过会走到街上,大多数是因为时代和生活所迫。

所以她还是客客气气说:“不好意思,我和人约好了谈事情。

” 女人们先是一愣,随即娇声哄笑起来,都忍不住要捏脸碰头发,被年轻人偏头躲开了,有个胆子大一些的直接牵了她的手。

“去姐姐那里吧。

”她笑盈盈说,“开一瓶葡萄酒,我们可以谈一整个晚上。

” 克莉丝摇头,把纸条上的地址说了出来,“你们知道这家店在哪吗?” 她刚说完,一众女人都变了脸色,将街道尽头的那间最大的俱乐部指给她看。

于是踩点变成了会面,克莉丝很快就在俱乐部的角落见到了下线。

对于克莉丝提前一天到,对方看上去有些惊讶,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先前在街上看到的样子,笑嘻嘻招呼侍者给他们倒酒,才自我介绍说: “你呢,叫我杜朗就行了。

” 如果走到法国最繁华的市集,大喊一声杜朗,绝对有一群人回头,而且不分男女老少。

下线只说一个姓,和告诉她“您就叫我小李吧”没什么区别。

不过好歹是个称呼。

克莉丝点头。

青年晃了晃杯子,“昨天在街头看到你的时候,我真是吃了一惊。

像你这样地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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