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粮食的到来对于江东门千户所的震动是巨大的,不知有多少年了,每一次年关对于千户所里的军户们来说都是一次折磨。
这里的军户很多人自打生下来好像就没有吃过一顿饱饭,有的军户们看着自家那面黄肌瘦瞪大了眼睛的孩子们总是忍不住心如刀绞,原本他们以为今年也就这样了,可他们却万万没想到千户大人竟然会给了他们这么大的一份见面礼。
每人二十斤白面、十斤大米,半斤猪油以及半斤的精盐,这样的事情听起来就像是一个神话,可如今却是确确实实的发生了,不仅如此千户大人还给每位军士发了一套衣裳(老式三色迷彩服)和一双鞋子(解放鞋),尽管这套衣裳和鞋子看起来有些古怪,但对于已经不知多少年没穿过新衣裳的军士来说,这简直就是天底下最好的礼物了。
当天晚上,杨峰也在那座已经属于他自己的千户宅里宴请千户所的各位军官。
菜是杨峰派人从南京城里买来的一头大肥猪和一些鸡鸭鱼,然后让人做的,酒则是杨峰从现代社会来带来的红星二锅头。
这一次屋里的气氛可就比前些日子给杨峰接风洗尘时要热闹得多了,上一次是出于礼节大伙凑份子给杨峰接风,而这一次军官们的情绪可要比上一次热情多了,酒宴刚开始一群人就端起了手里的瓷碗仿佛提前商量好了似地齐齐向杨峰敬酒。
耿秉义作为副千户带头说道:“千户大人,这第一杯酒卑职敬您!多的话咱就不说了,卑职和兄弟们先干为敬!” 看着军官们齐刷刷的举起了能装半斤的瓷碗和里面的白酒,杨峰的嘴角抽搐了一下,点点头,“好,咱们干!” “干!”一屋子的军官们举起瓷碗仰头干杯,只是下一秒所有的人脸色立刻就变了,一屋子的人几乎全都化身变成了红脸的关公。
“咳咳咳……” 感觉喉咙里仿佛吞下了一团烈火的耿秉义当场咳个不停。
看着脸色通红的耿秉义杨峰有些无良的嘿嘿笑了起来,刚才他早就看出了这些军官们想要借敬酒的名义玩车轮战的企图,是以他也没有提醒那些军官们他们手里的酒可不是往常他们喝的那些兑了水的跟馊水一样的劣酒,这可是足有50度的二锅头呢。
“大人……这……这酒……” “怎么样,这酒很够劲吧。
”杨峰的笑坏在耿秉义看来是那么的可恶,仿佛阴谋得逞的狐狸正咧开了嘴。
过了好一会耿秉义才缓过劲来,结结巴巴地问道:“大人,这……这是什么酒啊,怎会如此浓烈,喝下去就象一团火在胸口燃烧一般。
” 杨峰幸灾乐祸地笑道:“怎么样,厉害吧?这是本官特地从海外运来的烈酒,一般人喝这种酒都是一小口一小口的饮,你们倒好,一次就是一碗,以为这是在喝往日里那种酸不拉唧的馊水啊。
” 杨峰这一次把整个千户所数十名军官都给捉弄了,只是他们还不能生气,谁让他们自己硬充好汉呢。
被捉弄之后的军官们也学乖了,不再想着找杨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主文野】 惨遭杀害的我幸运地绑定了一个续命系统,只要多接任务好好赚钱,就能成功苟命。 系统:崽,让爸爸看看你的异能,瞅瞅你这倒霉孩子能做啥。 令人头秃的是,我的异能力名为【薛定谔的二五仔】,能力发动后,多疑如琴酒这样装了卧底雷达的男人也会将我当作最可靠的自己人。 不翻车,我安和千夜绝不翻车。 系统爸爸对我的异能力惊为天人,如我这般的人才只为一个组织工作简直暴殄天物! 铁打的工资,流水的我/
本书取名为二十诸天,实非凭空所造。二十诸天乃是佛教用语,代表着天界二十天尊,他们分别为大梵天王、帝释尊天、多闻天王、持国天王、增长天王、广目天王、金刚密迹、摹醯首罗、散脂大将、大辩才天、大公德天、韦驮天神、坚牢地神、菩提树神、鬼子母神、摩利支天、月宫天子、日宫天子、娑竭龙王、阎摩罗王。这二十诸天在书中代表天下最神秘的天外天山外山的武功传承,为二十柄名剑,存在于昆化山雪岳峰云林宫莲花台年的剑/
苏伊是一心想要退休的佛系大魔王,一朝穿成书中的小炮灰,后来,主角和反派们都叫她大佬。 炮灰一:霸总记忆中早逝的继妹 哥哥今天妹控了吗?(0-30章) 炮灰二:反派那又作又美的亲妈 白月光的小叔叔爱上她。(31-60章) 炮灰三:女主那容貌倾城的嫡母 残暴王爷霸上臣子之妻!(61-80章) 炮灰四:男配的小仙女未婚妻 不是说退婚,怎么还不退?(81-105章) 大魔王穿成小炮灰后的养老生活 /
李明桥前往蓟原出任代县长。上任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拿当地四大局长开刀让他们让出霸占许久的位子。一场险象环生的博弈开始上演最终,李明桥非但没有扳倒四大局长,自己还在人代会换届中落选。就在山穷水尽之时,八年前的一桩命案逐渐浮出水面 /
父亲是左相,母亲是长公主,温慕仪是世人口中高贵出尘的第一贵女,灵慧才高八岁能作《朝日赋》,有着世间女子穷其一生也求不得的尊荣。 然而,真相却是如此丑陋。九岁那年的上元节,她无意中听到父母谈话,知道原来她青梅竹马一心依恋着信任着的未婚夫四皇子姬骞竟一直对她心存算计和利用。于是,那个梅花盛开、华灯十里的夜晚,一颗真心就此跌碎。此后万般,面目全非。 姬骞登位后对世家的防范之心渐重,她成了他用来制/
程序员陶知越穿成了一篇狗血总裁文里的炮灰,他是书中导致主角攻霍燃残疾又心碎的初恋,最后被主角夫夫报复致死,格外凄惨。 陶知越毫不犹豫,当场跑路。 作为一个死宅,他坚定地蹲在家中与电脑为伴,沉迷于精彩沙雕的网络世界,好不快乐。 开玩笑,剧情就算想让他和姓霍的相遇,也没有机会好吗? 某天刷论坛时,他看到这样一个妄想型钓鱼帖: 【标题】被四个同性一起追求,但我是直男,应该怎么委婉又礼貌地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