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章 一抹惊叹之色(1/2)

“嗯?道友认识我?” 在对方打量自己的同时,秦昊的目光也落到了老者的身上,很快,眼底也闪过了一抹凝重之色。

虽然说对方站在自己面前,可是他发现自己竟然完全感应不到对方身上的气息,对方仿佛完全跟整个天地融为一体一般。

这显然是对天地大道的参悟已经达到了一种无比恐怖的程度才有的表现。

要知道元神境界一直以来都是自己的优势,可是显然,眼前的老者在天地大道的参悟之上,还在自己之上。

虽然说对方身上没有散发出什么强大的气势和威压,可是他的心底却生出了一股莫名的心悸的感觉,显然从老者的身上感受到了一股莫大的威胁。

这种感觉即便是当初面对望舒的时候也远远没有的,如此可见,眼前的老者的实力显然比太阴星核心之地的望舒还要强大的多。

而且对方的反应显然也十分的奇怪,对方好像见过自己一般。

“如今在整个洪荒天地有几个不知道道友的,能够让麒麟一族开出天价悬赏却又能逍遥自在,道友的手段当真是让人佩服!” 白衣老者开口道,望向秦昊的目光之中也闪过了一抹惊叹之色。

“原来如此,道友难道不动心吗?” 秦昊听后顿时也露出了一抹恍然之色,随即淡淡的说道。

“区区先天灵宝罢了!” 听到秦昊的话之后,白衣老者平淡的说道,那感觉仿佛根本就没有将先天灵宝放在心上一般。

“对了,还不知道道友怎么称呼?” 见到老者的样子之后,秦昊心中对对方的身份也越发的好奇起来。

“贫道鸿钧!” 白衣老者开口道。

“鸿钧!!!” 听到这个名字之后,秦昊心神巨震。

秦昊可是看过无数的洪荒小说,怎么可能不知道鸿钧的名头,这可是大名鼎鼎的道祖,洪荒世界的终极BOSS。

关于鸿钧,在洪荒小说之中的设定也是五花八门,有正面的无上道祖,也有反面的幕后大黑手,各种版本无数。

他也不敢确定眼前的鸿钧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他曾经无数次想过遇到鸿钧的情形,可是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到了,心中的震惊可想而知了。

不过虽然说心中无比的震惊,不过表面上却丝毫不露声色。

“原来是鸿钧道友,在下并不知道此地乃是道友的道场,多有冒犯,还望道友见谅!” 平复了一下心中的情绪之后,秦昊再一次开口道,他也不再眼前的鸿钧是哪个版本的,毕竟这是真实的洪荒世界,很多东西都需要他自己去发现、发掘。

所以此刻面对鸿钧的时候,他也没有带着主观的情绪去臆断,而是将对方当作了一个普通的陌生人。

“道友无需如此,毕竟并没有多少人知道贫道隐居于此!” 鸿钧摆摆手说道。

“既然道友来了,那就请道友进来一叙吧!也好让贫道一尽地主之谊!” 紧接着,鸿钧再一次开口道。

“既然如此,那么在下便打扰了!” 沉吟了片刻之后,秦昊最后也点点头说道。

就在刚才,他也将眼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重回1986小山村

假如你重生了,最想做什么? 高明程仔细的想了想,觉得还是老婆孩子热炕头比较好! 年轻貌美的老婆,那就绝不能被艰苦的生活给磨去了颜色。 沉默内向的大儿子,打小就得好好培养。 至于走上邪路的小儿子,嘿嘿,教你做人套餐已上线,套餐包括:遍体鳞伤、皮开肉绽、头破血流。 至于钱嘛 我对钱不感兴趣,上辈子赚够了,这辈子只想小富即安,悠哉过好小日子! /

末日之无上王座

一帝二后三皇四尊,七绝城末日争辉! 当一切重启,苍穹下,江峰执掌雷霆,仰望星空! /

反派沉迷我的毛茸茸

周羽棠穿成了一只满身杂毛灰了吧唧的鸟。 他的生命值只剩七天,必须尽快找到主人结契。 周羽棠:还用说么,当然是找主角啊! 主角:乌鸦?滚粗。 宗门仙长:此物不详,拿走拿走。 路人们:这小东西灵力低微,实在没什么用。 周羽棠:很好! 他找到角落里独自站立的少年,飞过去,用他焦炭的小脑袋瓜亲昵的蹭了蹭少年的脸。 确认过眼神,是一起干大事的人! * 师门考核,蛮荒巨妖吓哭了。 外出任务,九尾灵狐吓/

全球刷怪

当幻想侵入现实,当科技与人性碰撞,当世界面临抉择,当毁灭悄然到来 注定要成为救世主的屌丝,那一日用笃定的语气教育世人:历史是人民众创造的,但好歹得先活下来,才能自称是人民众的一员吧? /

在直播节目炫富爆红了

黎欢穿书了,穿成了女主堂姐在直播节目里的对照组,女主踩着她立了一个豪门千金的人设爆红网络,抢了她的老公,嫁入豪门生儿育女幸福一生,而她却活成了墙上的黑白照。 黎欢来的时候正好是节目第一期,系统:生命倒计时一年,友情提示:只能花钱才能活命。 节目里,女主正在化妆台前展示数万一瓶的面霜,用小勺子挖了一点涂在脸上。 另一边镜头,同样的面霜,黎欢食指抠出一坨,漫不经心地擦脚。 珠宝店里,女主正在试/

邪神也有青春期吗[西幻]

养女是个好东西,每个魔女都需要一个养女。《恶魔书》 臭名昭著的东方魔女殷棠,一人一花孤寡了数年后,终于在某天捡到了只深渊族黑皮小煤炭。 小煤炭穿着破破烂烂的裙子,惨白的发丝垂坠在深小麦色的皮肤上,是只见人就咬的疯狗,唯独一双黄金瞳亮得惊人。 魔女把小崽子拎回魔塔,每天变着法子给她扎小辫买裙子,誓要将其打扮成最耀眼的一颗黑珍珠。 三年后,小崽子长出了形貌诡丽的墨绿色触手。 书上说是因为深渊族/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