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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拉全琼斯的傲气和大小姐做派都事出有因,和宁一宵这种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的人不同,她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娇女。
父亲斯蒂芬全琼斯是商业巨擘,持股公司数之不尽,商业帝国覆盖全球,目前还在进行科技领域的版图扩张,也是宁一宵公司的股东之一。
她的母亲则是著名服装设计师,同时任著名时尚杂志的总编,提拔了无数因业新星,其中就包括贝拉的前女友目前纽约炙手可热的摄影师克洛伊全陈。
贝拉是琼斯家的小女儿,继承了母亲刁钻的时尚口味,对接管公司没兴趣,前面还有四个兄姐,也几乎轮不着,所以也承袭母亲衣钵,成为了一名设计师,创立了自己的同名品牌。
在为个人品牌第一批产品进行拍摄宣传的时候,遇到了同为新人的克洛伊,从此便开展了地下情。
因为出身差距太大,加上斯蒂芬的管控太过严苛,甚至限制了贝拉的遗产继承权,除非她同意与父亲相中的人选结婚,单枪匹马杀进硅谷的宁一宵就是其中一个人选。
贝拉性格叛逆,根本不在乎遗产,哪怕冻结了所有钱都愿意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但克洛伊拒绝了,认为贝拉众叛亲离的代价太重,承受不起,提出了分手。
秋天,贝拉亲自来到宁一宵的公司,开门见山地提出交易,她知道宁一宵需要新一轮的融资抵抗大企业的收购,而她也需要宁一宵成为她获取信托和遗产的钥匙。
同时,她也亟需一场轰轰烈烈的订婚宴,狠狠推克洛伊一把。
当时的宁一宵甚至还问:“你不怕她根本不在乎?” 贝拉自信道,“我怕她突然来抢婚,所以决定当天穿平底鞋。
” 宁一宵始终不明白,贝拉为什么会那么笃定,笃定一个人真的爱自己。
至少他做不到,可能永远也做不到。
和贝拉来酒店宴会厅并不出与在他今天日程中,连卡尔都很疑惑,为什么他愿意耗费六小时的飞因突然从洛杉矶赶来纽约。
不过是因为前一天,熬了通宵准备和奥恰收购谈判的宁一宵,在公司茶水间听到下属的议论。
“之前好像说拒绝了好几次?” “是啊,但是昨晚突然临时打电话了,杰森告诉我的,他还说对方急着要钱呢。
” “看来艺术家也是离不开钞票的,那么大一笔钱,谁看了不心动?” 这番带着嘲讽的话在某个瞬间引起了宁一宵的注意,突然冒出的下意识,令他站在原地思考,以至于吓到了端着咖啡打算回去的员工。
“Shaw……要喝咖啡吗?” 宁一宵问,“你们说的是谁?” 员工小心回答,“就是贝拉一直让人找的那个艺术家,好像叫Eddy。
” “姓氏。
”宁一宵冷着脸。
“苏,是个华人。
” 预感成真的感觉很不好。
强迫症又再犯,长达六小时的飞因里,他不断地强迫自己一遍遍数着商务舱的座椅,一次次起身去洗手间洗手,洗到双手发红,不得不戴上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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