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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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不是喜欢叫我叔叔?来,……(1/3)

宋启琛并不是什么老实人,能在那样的家族里混得风生水起,哪里会是单纯省油的灯,闻言,眼神饶有兴致地在两个气氛相当微妙的人之间徘徊了一阵,轻笑了声抬手看了眼精致的腕表:“时间差不多了,拍摄组都在后台,跟我一块走?还是……” 宋启琛眼神往陈知诺身后的男人扫了一眼。

陆承骁站在陈知诺看不见的后面,脸色从见到宋启琛开始,就没好过,刚想开口说些什么,就见陈知诺随手将柔软的发丝撩拨了两下,而后理了理身前的裙摆,脸上漾着的笑容该死得灿烂,像是全然忘记身后还有个他,仰着头,眼神又乖又勾人地直直看向宋启琛。

这个模样,她先前只让他一个人看过,陆承骁紧了紧手心。

陈知诺双手捏着裙摆,朝宋启琛走了两步,微微带着点踉跄。

这小孩平日里从来都是平底鞋走天下,在外帆布鞋人字拖不离脚,在家里尤其喜欢打着赤脚到处乱跑,这事没少让陆承骁头疼,他哪里想得到自己活了三十多年,无儿无女的,居然就先过上了拿着袜子棉拖追在小姑娘身后操心的日子。

陈知诺那一双白皙的小脚嫩生生的,陆承骁喜欢得紧,每回将人逮住了,随手抱起来放到桌上柜上抑或是玄关上,总是任劳任怨地仔仔细细替她把袜子穿上,全数弄完之后,还总是忍不住握着凑到嘴边亲一亲。

那会儿陈知诺特别容易害羞,见他上瘾的那个样,咬着唇不自在地将脚从他手上抽开,而后顶在男人胸膛,轻轻踹了两脚,脸颊红得不行:“你让开一点,我要下去了……” 这种时候陆承骁当然没那么听话,大手扣住她脚踝不肯松开,继续吻了两下解了馋,这才教育起人来:“说了多少回了袜子得穿鞋得穿,这地不冰啊?脚掌心都冰得不行了。

” 男人说着,双手还特地替她捂了捂,等到掌心的温热系数将她那小脚丫子捂暖了,才替她将鞋套上。

小姑娘舔舔唇,孩子心性看着他,陆承骁也没立刻放人下地跑了,仍旧将她扣着:“错没错啊?” 一副长辈样,陈知诺鼓了鼓腮帮子,垂着头盯着自己那晃得肆无忌惮的两条小细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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