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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佛斯(3/3)

海底下,老鱼吃小鱼,”小丑喃喃地对戴佛斯说。

他晃晃脑袋,铃铛又叮叮当当地响起来,“噢,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在这里,小鱼教老鱼。

”戴佛斯道,当他坐下来读书时,从没感觉过的苍老感油然而生。

若教他的是老克礼森学士,情况也许不一样,可惜派洛斯年轻得可以做他儿子。

此刻学士正坐在长木桌一方,面对着三个孩子,而桌上铺满书籍卷轴。

希琳公主坐在两个男孩中间,直到如今,戴佛斯看见自己的骨肉与公主和国王的私生子为伴,仍觉得很是骄傲。

将来,戴冯将会成为一方诸侯,而不仅是骑士。

叱咤风云的雨林伯爵。

戴佛斯对此抱持的欢欣远甚于自己拥有这一头衔。

他识字,能读会写,天生就是当贵族的料,派洛斯常表扬他的勤奋,而教头对戴冯在长剑和枪矛上的技巧也多有赞颂,而且他还是个虔敬真主的好孩子。

“别担心,我的哥哥们已经升入光明神殿,坐在真主的身旁。

”当父亲将四位兄长的死讯带给他时,戴冯如是说,“我将在夜火边为他们祈祷,也为您祈祷,父亲,好让您奉承真主明光照耀,直到生命的尽头。

” “早上好,父亲。

”儿子向他问候。

他看来跟戴尔在这个年纪时几无二致,戴佛斯心想。

固然,他的长子从没穿过戴冯这身华美的侍从服饰,但他们有着同样普通的方脸,同样直率的褐色眼睛,同样稀疏飘逸的棕发。

戴冯的脸颊和下巴覆着一层金色毛楂,比桃子茸毛差不了多少,然而那孩子对自己的“胡须”极为自豪。

正如从前的戴尔。

戴冯是桌边三个孩子中最年长的。

然而艾德瑞克·风暴要高出三寸,胸膛和肩膀也更为宽厚,就这点而言,他确是他父亲的儿子;他也没有一天早上会错过剑盾练习。

有些年纪较大,见过少年劳勃和少年蓝礼的人说,这个私生子男孩的容貌比史坦尼斯更像他们——漆黑的头发,深蓝色眼睛,还有嘴、下巴和颧骨的形状。

只有他的耳朵提醒你:他母亲是佛罗伦家的人。

“嗯,早上好,大人。

”艾德瑞克跟着说。

这孩子的天性或许跟父亲一样暴躁而骄傲,但抚养他长大的学士、代理城主和教头们将他调教得十分谦恭。

“您是从我叔叔那儿来吗?国王陛下都好吗?” “很好。

”戴佛斯撒谎。

说实话,国王看起来憔悴枯槁,但他没必要让孩子背上负担,“希望我没有打扰你们上课。

” “我们刚刚结束,大人。

”派洛斯学士说。

“我们在读戴伦一世国王的故事。

”希琳公主是个惹人怜爱、温柔而甜美的孩子,只可惜脸蛋并不漂亮。

史坦尼斯给了她方下巴,赛丽丝给了她佛洛伦家的招风耳,而善于作弄世人的残酷诸神则让她在摇篮里便感染了灰鳞病,带给她最大的不幸。

疾病虽未夺走生命和视力,却让她一侧脸颊和半边脖子的皮肤全部僵硬坏死,表面干裂,夹杂着黑灰斑点。

“他发动战争,征服了多恩领,被尊为‘少龙主’。

” “他敬拜伪神,”戴冯说,“但除此之外,是个伟大的国王,在战斗中英勇无畏。

” “是的,”艾德瑞克赞同,“但我父亲更勇敢,少龙主从未在一天里赢得三场战斗的胜利。

” 公主瞪大眼睛看着他:“劳勃伯伯在一天里赢得三场战斗的胜利?” 私生子点点头:“那是他回家召集封臣的时候。

格兰德森伯爵,卡伏伦伯爵和费尔伯爵计划在盛夏厅会合,然后朝风息堡进发,但消息被一位线人通报给了父亲,于是他立刻带上所有骑士和侍从兼程出发,在敌军来到盛夏厅之前,予以分别打击,逐个击破。

他单打独斗杀死费尔伯爵,并俘虏其子‘银斧’。

” 戴冯望向派洛斯:“是这样吗?” “我正在说呢,不是吗?”艾德瑞克抢在学士回答之前道,“他把三方敌人全部击溃,并用战斗中的英勇表现,征服了格兰德森伯爵、卡伏伦伯爵和‘银斧’。

没人打败过我父亲。

” “艾德瑞克,你不该过分夸耀,”派洛斯学士说,“劳勃国王跟其他人一样吃过败仗。

提利尔公爵就在杨树滩战胜了他,而他也在长枪比武中输过许多次。

” “然而他打胜仗的次数比失败多得多,还在三叉戟河杀了雷加王子。

” “没错,是这样,”学士赞同,“但我现在必须关照戴佛斯大人,您瞧,他一直耐心地等待着。

明天我们继续读戴伦国王的《多恩征服记》吧。

” 希琳公主和两个男孩礼貌地道别。

当他们离开后,派洛斯走近戴佛斯身边。

“大人,您愿不愿读读《多恩征服记》呢?”他将那本薄薄的皮革书从桌面上推过来,“戴伦国王的文笔简洁优雅,而他的历史充满流血、战争和勇气,您儿子相当入迷。

” “我儿子才不满十二岁,而我是国王之手。

方便的话,还是给我看信吧。

” “遵命,大人。

”派洛斯学士在桌上翻找,展开卷卷羊皮纸,接着又将它们扔开,“没有新的信件,也许一封旧的……” 戴佛斯跟任何人一样喜欢享受好故事,但他觉得史坦尼斯任命自己为首相不是为了享受。

他的首要任务是协助国王统治,为此必须理解乌鸦带来的文字。

他发现,学习东西最好的方法就是实践,不论航船或读写,道理都一样。

“这个也许适合我们。

”派洛斯递给他一封信。

戴佛斯抚平皱巴巴的羊皮纸,眯眼查看细小潦草的字体。

阅读很费眼睛,这点他早有体会,有时不禁疑惑地猜测,学城对于能将字体写小的学士,是否会给予相当于比武冠军的赏金呢?派洛斯对此想法报以大笑,可是…… “给……五位国王,”戴佛斯念道,读到“五位”时略微犹豫了一下,因为这个词不是经常出现在纸上。

“……王……之王,哦,前面是,赛……赛马?” “塞外。

”学士纠正。

戴佛斯显出痛苦的表情。

“塞外之王……南……南下?率领一支……一支……区大……” “巨大。

” “……一支巨大的……野……野人军团。

莫……莫而……莫尔蒙总司令送出一只……乌鸦,从归……贵……” “鬼影。

鬼影森林。

”派洛斯用指尖在这个词下面着重画了一下。

“……鬼影森林。

他……遭到……攻击?” “对。

” 他很满意,继续费力地读下去。

“吼……后来其他信鸦纷纷回来,但没有信。

我们……担心……莫尔蒙与所由……所有……地熊……不,不,弟兄全被杀死了。

我们担心莫尔蒙与所有弟兄全被杀死了……”戴佛斯突然意识到自己在读什么。

他把信翻过来,看到黑色的封蜡。

“这信来自于守夜人军团,师傅,史坦尼斯国王有没有看过?” “最初收到信,我把它呈给了艾利斯特大人,当时他是御前首相。

我相信他跟王后讨论过,但当我询问如何回复时,他告诉我别犯傻。

‘陛下打自己的仗尚且人手不够,怎么可能在野人身上浪费精力?’” 那是事实。

而且这五位国王的说法一定会激怒史坦尼斯。

“快饿死的人才会向乞丐讨饭。

”他喃喃道。

“抱歉,您说什么,大人?” “我妻子讲过的一句俗话。

”戴佛斯边回答边用短手指敲打桌面。

第一次见到长城时,他比戴冯还小,在卵石猫号的罗洛·乌霍瑞斯手下干活,这泰洛西人狭海内外呼为“瞎眼杂种”,但其实既非盲人也不是私生子。

罗洛驶过斯卡格斯岛,深入颤栗海,造访上百个从未有商船到达的小海湾,带去铁器,包括剑、斧、头盔和精良锁甲等,用以交换毛皮、象牙、琥珀和黑曜石。

卵石猫号返航时,货仓塞得满满的,但在海豹湾内被三艘黑色战舰追逐,勒令到东海望靠岸。

结果船只丢了货物,而“瞎眼杂种”掉了脑袋,罪名是卖武器给野人。

后来戴佛斯自己干起走私行当,其间也曾去东海望做买卖。

黑衣弟兄是很难应付的对手,却也可以做很好的顾客,只要船上货物对路。

但他收取钱财时,从没忘记“瞎眼杂种”的头颅在卵石猫号甲板上滚动的景象。

“少年时代,我见过一些野人,”他告诉派洛斯学士,“他们对偷盗很在行,却不会讨价还价。

其中一位带着我们船舱里一个女孩逃了。

总而言之,他们看起来跟其他人种也差不多,有的漂亮,有的丑陋。

” “人就是人,”派洛斯赞同,“我们继续读信吗,首相大人?” 是的,我是御前首相,我有我的责任。

唉……史坦尼斯也许名义上是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君主,但实际只称得上那张绘彩桌案的国王。

他控制着龙石岛和风息堡,此外还有跟萨拉多·桑恩那永远提心吊胆的联盟,仅此而已。

守夜人怎么会寻求他的帮助?他们不知道他有多弱小,他的道路多么迷惘。

“史坦尼斯国王没见过这封信,你确定?梅丽珊卓也没见过?” “都没见过。

我要不要带给他们看?即使过了这么久?” “不用了,”戴佛斯立刻道,“你将它带给艾利斯特大人已经尽了职。

”如果梅丽珊卓知道这封信……会怎么说呢?那凡人不可道也的远古异神正在聚集力量,戴佛斯·席渥斯,冷风已然吹起,很快到来的将是永不终结的长夜……而史坦尼斯也在火焰里看到奇异景象,雪地中的一圈火炬,周围尽是恐怖的怪物。

“大人,您不舒服?”派洛斯问。

我很害怕,师傅,他或许该这么直说。

戴佛斯记起萨拉多·桑恩告诉他的一个故事,亚梭尔·亚亥为给“光明使者”淬火,将它刺入爱妻的心房。

他为与黑暗抗争而杀害自己的妻子,如果史坦尼斯真是亚梭尔·亚亥再生,是否意味着艾德瑞克·风暴得扮演妮莎·妮莎的角色?“我刚才在思考,学士。

抱歉。

”算了,某个野人王征服了北境,对我们又有什么害处呢?反正北境又不是史坦尼斯的地盘,而且史坦尼斯也不大可能去保护那些拒绝承认他为王的人。

“给我另一封信,”他唐突地说,“这封实在……” “……困难?”派洛斯提示。

冷风已然吹起,梅丽珊卓在低语,永不终结的长夜。

“令人不安,”戴佛斯说,“实在……令人不安。

请给我另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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