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章节导语:人可以只想着自己的不幸而怨愤的活着;也可以只想着自己的幸运而感恩的活着。
而王启,只是选择了后者。
———— 孤远赞同的点头说:“我觉得是,都是性情中人。
不愿意被那些东西束缚,除非我愿意,否则都能不在意。
” “好一个我愿意!待会非得找地方喝一场!”王启赞道不已,比起别的道理和阐述,反不如‘我愿意’三个字来的简单明了。
“人生就得活的愿意,过的愿意!否则还有什么意思?” “喝什么喝?不要钱?”潇潇一盆冷水泼过来,让指望着吃大餐的晓晓愤愤然说:“团长别理她,这酒该喝!必须喝呀!” “不理?怎么?还有信用么?财务我管!我说不行就不行!” 孤远默不作声的低下头脸,这一刻,王启突然后悔,真不该让潇潇管钱,他开始吧,觉得潇潇钱方面精细,可是……不能是到这种地步吧? 潇潇哪理会他们什么反应,把手一伸,叫道:“有多少钱全交出来!集中管理,合理分配!谁敢私藏一经发现十倍从薪酬里扣!”说着,咄咄逼人的目光逐个扫过三个人的脸。
孤远摊手表示说:“我没钱,一直都全交给你管。
” “下一个!”潇潇目光紧盯王启,后者打开空空的钱袋,抖了抖说:“一分没剩,全借你们了。
” “……真的假的?孤远——搜身!” 孤远立即行动起来,王启苦笑着说:“喂喂,我还是不是团长?” “你是,不过潇潇说了,那就得这么做。
”孤远干脆的没有半点迟疑的回答别说让王启默然,连晓晓都彻底无语,不等孤远搜完王启后过来,就把钱袋丢出来说:“团长知道的,我身上就十一块。
” 三个穷鬼面面相觑,都意识到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然后齐刷刷的盯着潇潇。
潇潇怔了半晌,愤然发作道:“这叫管钱?就十一块钱让我管?” “特殊情况,同舟共济,潇潇姐,你有多少钱?”王启脸不红心不跳的追问,非常担心…… “……我以为你很有钱来着,刚才把身上的钱一分不剩的全给崔家了……要不然,我们回去要点回来?”潇潇满怀绝望啊…… 三个人一起瘫倒在金鸟羽毛上。
“十一块够四个人吃一顿饭?” “馒头吧,馒头能对付对付。
”晓晓欲哭无泪,还以为好日子开始了呢,结果他的十一块钱竟然成了团里的全部财产,他咋就那么命苦呢? “你是小人族当然能对付,十一块的馒头还不够我吃饱呢!”王启是哭笑不得,他也没想到潇潇那么不遗余力,把他的全借了给崔家不说,自己身上的都一分没留。
“王启你有病吧!怎么就能把钱一分不剩的全借给我们了呢?”绝望的潇潇无处抱怨只能无理撒气。
“我这人一贯轻财重情义,信用第一。
”王启听了反而乐的笑。
“你还笑得出来!吃什么呀?”潇潇一跃而起,兴冲冲的跑到金鸟的操纵师身后,声音别温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又名:被学姐赖上的日子 校花:王易,脚酸,捏 校花:王易,怕黑,牵 校花:王易,你是我的人了,你跑不掉的! 王易一觉醒来,重生回到20年前高考现场。 面对天书一般的试卷,直接懵逼。 考试不顺利就算了,回头还被校花骑在身上一顿胖揍。 我不要脸的吗? 算了,脸给你了,身子也给你了! 校花:王易,我帮你背了黑锅,锅太沉了,你背着我走吧! 高端的猎人,经常以猎物的身份出现在眼前。王易发现,自己七岁/
周羽棠穿成了一只满身杂毛灰了吧唧的鸟。 他的生命值只剩七天,必须尽快找到主人结契。 周羽棠:还用说么,当然是找主角啊! 主角:乌鸦?滚粗。 宗门仙长:此物不详,拿走拿走。 路人们:这小东西灵力低微,实在没什么用。 周羽棠:很好! 他找到角落里独自站立的少年,飞过去,用他焦炭的小脑袋瓜亲昵的蹭了蹭少年的脸。 确认过眼神,是一起干大事的人! * 师门考核,蛮荒巨妖吓哭了。 外出任务,九尾灵狐吓/
黎非凡穿书了,穿成豪门霍家霍二爷包养的金丝雀,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能在大佬身边三年屹立不倒的唯一原因,就是像极了大佬求而不得的白月光。 金丝雀对金主可是真爱,无奈脑子不够使脾气还坏,结果人正主一回来他就被踹了。 黎非凡就不一样了。 金丝雀就要有金丝雀的自觉。 床上狐媚惑主床下温柔小意,没事儿斗斗妖艳贱货,有事儿大佬棒棒绝不出头。 背地里呢。 霍家大爷狼子野心黎非凡私人腰包进账五百万。 对家上/
世界再次遭遇了危机,为了拯救世界危机少女决定成为偶像。快呀,偶像用你的脚踢出全垒打,将来妄图毁灭地球的黑色星星击碎吧! 然后收集星星的碎片成为政治家吧!昔日充满奋斗精神的少年少女们,在深陷贿赂危机的时刻能否欢声笑语的破解杀人事件呢? 以上内容均与正文无关。 /
十里琅珰,学宫所在,由儒圣坐镇,其下有九位君子,三百儒生,乃世间最具文气之地。凡学宫弟子,受封君子之时,必高喝一言为此生箴言,这一生都将为此言而奋武,这一言便是所谓君有云。苏白衣、风左君、谢羽灵为学宫弟子,都为了有朝一日成为君子而努力 /
养女是个好东西,每个魔女都需要一个养女。《恶魔书》 臭名昭著的东方魔女殷棠,一人一花孤寡了数年后,终于在某天捡到了只深渊族黑皮小煤炭。 小煤炭穿着破破烂烂的裙子,惨白的发丝垂坠在深小麦色的皮肤上,是只见人就咬的疯狗,唯独一双黄金瞳亮得惊人。 魔女把小崽子拎回魔塔,每天变着法子给她扎小辫买裙子,誓要将其打扮成最耀眼的一颗黑珍珠。 三年后,小崽子长出了形貌诡丽的墨绿色触手。 书上说是因为深渊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