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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石城是宛州最古老的城市之一,毗邻楚唐平原,交通发达,周边区域盛产口感粗粝却抗盐碱的黄黍——不适合人吃却很适合作为饲料,这些条件加在一起,令青石成为了宛州乃至于整个九州最为重要的牲畜贸易市场。
牲畜贸易给这座城市带来了流动的金钱,同时也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卫生问题。
比如说,你没法教一头骡子学会上厕所,因此青石城几条用来运送牲畜的主干道上,总是遍布着各种粪便,这非常容易引起流行疾病。
对于青石城的居民来说,几乎每年都得面对不同种类的流行病,这已经成为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
宏靖十七年夏天,一场霍乱袭击了青石城。
虽然当地人有着丰富的抗击疾病的经验,还是有不少人染病。
霍乱是一种杀伤力很强的病症,中者腹中绞痛,腹泻不止,头痛发热,重症者甚至会丧命。
因此衙门虽然采取了各种应对措施,仍然难以阻止疾病的蔓延,几乎每天都会有重症者死去。
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几位游历到此的长门僧帮了大忙。
他们写下了几服针对霍乱非常有效的药方,在街头巷尾教人们架起大锅熬煮汤药,并且号召城里没有生病的人都来担当义工,要么熬药,要么清洁城市卫生。
一时间,青石全城几乎每一条街的街头都能看到熬药的大锅,浓浓的药味压过了牲畜的臭气,也渐渐赶走了瘟疫,令青石城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还是长门修士了不起啊!”人们夸赞说。
八月下旬的时候,包括情况最严重的城南在内,大部分地区的霍乱疫情都得到了控制,但在城北的荒郊里,却还有几口大锅在熬药。
城北是青石城较为荒僻的地方,这里有不少废弃的砖窑。
青石历史上曾经有过许多砖窑,后来随着水质和土质的变化,青石出产的砖品质逐渐降低,砖窑也就渐渐废弃了,成为了流浪汉们栖身的场所。
这几口大锅,就是为这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熬药治病的。
“再倒进去三两熟附子,加半把茯苓,一把紫苏。
”一个站在大锅旁的中年人指挥说。
他穿着半袖的粗布衣服,脚上是一双陈旧的草鞋,腰间醒目地系着粗麻腰带,说明他是一个长门修士,而在大锅前干活的是一个相貌俊美的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
此刻他正在用力搅动着锅里的汤药,他的白色绸衫挂在一旁的树枝上,身穿浅蓝色的细布中衣,衣饰比那位长门僧华贵多了,光是腰带上那块墨绿色的翡翠就一定值不少钱,看来是一个前来帮忙做志愿义工的大户人家公子。
一般而言,有钱人跑出来为穷人卖力气确实很罕见,疫病流行的时候,城里能跑出去避难的有钱人更是几乎都跑掉了,这让这位公子和其他几口大锅前光着膀子的大汉形成了鲜明对照,甚至显得很不协调。
不久之后,大锅里的汤药陆续熬好了,中年长门僧带领着助手们把药一一盛入瓷碗,然后分发给病人们。
一通忙碌之后,其他人都累得浑身大汗,席地而坐咕嘟咕嘟喝着凉好的便宜茶水,唯独那个年轻公子没有去喝茶。
看样子,他已经有点脱力了,身子软软地靠在树上,脸色发白。
“这天气……真是热啊!”他轻声说着,看样子如果不是地上太脏的话,他会立即以地为床就地躺下。
“这位公子的体魄还是差了点啊,不如早点回去休息吧,”一位义工好心对他说,“我们这些常年卖苦力的搅动那么大的药锅都累得够呛,你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做不了这些累人的活计。
” 年轻公子还没有答话,长门僧已经叹了一口气:“我早就说过了,你不适合干这种重体力活……你先休息一会儿吧,要是实在累了,就先回去。
”听口气,这两人应该彼此熟识。
听了这句话,年轻公子先是摇了摇头,接着又点点头:“真是抱歉,看来我在这儿的确帮不了什么忙,那我就先回去好好睡一觉了。
” “去睡觉吧,那才是你的老本行,”长门僧挥挥手,“你去吧。
” 年轻公子向着周围的其他义工们拱拱手,从树枝上取下长袍,慢慢挪动着双脚向南走去,虽然疲累,但他走路的姿态还是平稳优雅。
长门僧看着他的背影远去,虽然不住地摇头,脸上显得很是无奈,嘴角却依然挂着一丝笑容。
看来他和这位年轻公子交情不错。
他转过身,继续指挥义工们开始熬下一批药,就在这时,一名义工忽然说:“咦?那位公子怎么又回来了?” 长门僧扭头一看,那名年轻公子果然回来了,而且是一路小跑着回来的,看起来,虽然重体力活让他吃不消,跑起来倒是动作矫健,只是先前确实累坏了,所以这一通疾跑后有点气喘吁吁。
但他顾不得那么多,双手扶着膝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有几个官兵……朝这边……过来了……拿着兵器……好像说是要抓……长门僧……” “官兵?”长门僧眉头一皱。
“没错……穿的是军服……”年轻公子呼哧呼哧地喘着气。
“官兵?抓长门僧?”所有人都很吃惊,好像是听到了荒谬之极的奇谈怪论。
长门僧一向都只是一个与世无争的松散组织,他们从来没有争权夺利的野心,从来没有使用暴力改变世界的理想,只是游走于荒野城郊之间,为人们传播一些普普通通毫无危险的知识,带着一颗虔诚的心修炼自身。
历史上的君王们对辰月宣过战,剿杀过天驱,驱逐过天罗,搜寻过龙渊阁,唯独从来没有人对长门僧下过手。
谁会去花大力气对付一群完全无害的人呢? 长门僧沉思片刻,对年轻公子说:“你先去坐一会儿,这里有我来应付。
” 年轻公子点点头,找了一棵树,背靠着树干坐下。
没过多久,远处果然走来六个军人,一个个脸上好似罩了层严霜,面色不善。
他们环顾了一下周围,目光最后停留在了长门僧身上。
“长门修士章浩歌,”长门僧向他们点了点头,“不知各位军爷来这里有什么事。
” 领头的一名军官走到他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番,突然间挥起拳头,重重打在这位名叫章浩歌的长门僧脸上。
章浩歌似乎是不会武功,面对这一拳,一点躲闪的动作都没有,被一拳打倒在地上,半边脸登时肿了起来,鼻子里流出了鲜血,嘴唇也被打破了。
义工们和病人们齐声惊呼,但谁都知道官兵厉害,得罪不得,所以没有人上前阻止,甚至没有人敢去扶他一把。
不过长门僧毕生苦修,对疼痛的承受能力远比一般人强,章浩歌虽然伤得不轻,却并没有显得太痛楚。
他慢慢地爬起来,依旧和蔼地问:“你为什么要打我?是我做错了什么事么?” 军官挥了挥手,两名军士抢上前去,用绳索把章浩歌捆了起来。
章浩歌并没有抗拒,只是等自己被捆结实了之后,才继续说道:“朝廷抓人,总需要一个说法吧。
为什么要抓我。
” 军官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奉上头的命令,捉拿一切长门僧,想要说法到牢里去慢慢要吧!走!” 随着他这一声命令,军士们押着章浩歌,推推搡搡地向前走。
长门僧忍受着这一切,回头对义工们喊道:“我走了,你们继续按药方煎药,每个病人还得再服四到五次,才能断掉病根! “别忘了重症者再加生附子、干姜和猪胆汁,用量药方上都有,找不到猪胆汁羊胆汁也可以替代! “如果一时难以进汤药,可以……” 话还没有说完,他已经被领头的军官踢倒在地。
军官伸出穿着军靴的右脚,把章浩歌的脸踩在地上,冷冰冰地说:“闭上你的嘴,不然我就把你的舌头割下来。
” 刷的一声,他真的从靴筒里抽出了一把锋锐的匕首。
在场的人中,有稍微见过点世面的,立即明白过来:上面传达下来的抓捕这些长门僧的命令,一定包含了“如有抗拒格杀勿论”,所以这名军官才会如此凶狠跋扈。
这更让人费解了。
人们完全无法想象,长门僧到底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恶事,会遭到这样残酷的抓捕。
这样的事情在历史上根本闻所未闻。
“这位军爷,请稍等一下!”一个声音突然响起。
所有人循声望去,看见那个富家的年轻公子施施然地走到军官面前,手里拿着一张银票,面额是两百金铢。
“你要干什么?”军官语气生硬地问,倒是不敢轻易出手。
打人也是要看对象的,眼前这个人一副有钱公子哥的模样,保不准家里有什么势力,不得罪最好。
“我想请你高抬贵手,不如放了他,就当从来没有见过他就好了。
”年轻公子的笑容很温和,显得不卑不亢。
他把那张银票塞进了军官的手里。
军官抬起手,看清了上面的数额,轻轻一笑,把银票放入怀中,突然脸色一变:“公然贿赂朝廷命官,妨碍国家公务,一并拿下带回去!” 除了那两名押解章浩歌的军士外,剩下的三人一起奔向了年轻公子,其中两人分别拧住他的左右臂,将他的双臂扭到背后,准备如法炮制捆起来。
“何苦这样呢?拿了钱走人不好么?”年轻公子的眉头微微一皱。
突然之间,拧住他双臂的两名军士一起发出惨叫,急忙退到一旁,双手手腕形状怪异,竟然都一起脱臼了。
军官大吃一惊,右手刷的一声拔出了腰刀。
但还没等他把刀举起来,年轻公子已如鬼魅般欺近身前,右掌轻飘飘地拍出。
这一掌看起来没什么力道,他却避之不及,被拍中额头,当即软绵绵地倒在地上,昏死过去。
两名押解章浩歌的军士知道遇上了劲敌,连忙推开章浩歌,和剩下那名军士一起拔刀上前。
但眼前这位年轻公子虽然看起来像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户人家少爷,脚步却出奇迅捷,出手的手法更是怪异。
他很轻松地避开了三人的刀锋,双手看似随意地或扭或托,几招之后,三名军士挥刀的右臂也全都被他弄脱臼了,下手之干脆利落令人叹为观止。
这个看似温文尔雅、弱不禁风的年轻人,竟然是一个关节技法的高手。
几名军士知道厉害,只好扶起仍旧昏迷不醒的军官,赶紧逃离。
“各位请留步,我还有问题要问,”年轻公子喊道,“不停下来的话,我就只好把各位连手带脚统统拧断。
” 这句威胁显然很有效,五个人被迫停住脚步。
他们或者手腕脱臼,或者手臂脱臼,一个个疼得满头大汗,却不得不强忍着疼痛接受这个该死的年轻人的审讯。
“我只想问两个问题,”年轻公子说,“第一,抓捕长门僧这事,究竟只是在青石城,还是在整个国家?” “命令是今天上午才到的,皇帝将要在全境搜捕长门修士。
”一名军士回答说。
“谢谢,”年轻公子很有礼貌,“那么接下来是第二个问题,皇帝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们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军士回答,“我们只知道命令不但下达到了各地驻军,也下达到了衙门,军队、捕快,甚至稷宫学生都得出动,在国境内全力逮捕所有的长门僧,一个也不能跑。
” “谢谢,各位可以走了,脱臼的关节找跌打大夫重新复位就行了,保证不会有后遗症,”年轻公子说,“至于这位么,劳驾你们把那张银票掏出来还给我,拿人钱财不替人消灾可不对,我得把钱收回来。
” 军士们赶忙摸出银票放在地上,然后架着军官快步离去,但走了两步之后,昏迷过去的军官苏醒过来,他咬着牙,有气无力地问:“小子,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姓安,叫安星眠,这位军爷以后想找我报仇的话,可别认错了人。
”年轻公子彬彬有礼地回答。
“你的名字我记住了,但我问的是,你是什么人!”军官死死地瞪着他。
“我是一个长门僧,”安星眠慢吞吞地说,“是跟随你们要抓的这位夫子修行的修士。
” “你说什么?”军官惊呆了。
“我知道我看起来不大像一个长门僧……可我真的是啊。
”安星眠一摊手。
我是一个长门僧。
几名兵士离开后,在场的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这位名叫安星眠的年轻人,一时间很难相信,这样一个衣饰华贵、行事果决并且出手就伤人的家伙,竟然会是个长门僧。
人们心目中各自想到了自己生平所接触过的敝屣粗衣的长门修士,尤其把他和眼前的章浩歌相比,都觉得除了谦和平易之外,此人和一般的长门僧真是相去甚远。
但不管怎么说,安星眠身手不凡,一个人打退了六个当兵的,大家自然是很佩服的。
早有义工和没生病的流浪汉上前去把章浩歌扶起来。
他的半边脸肿得老高,掉了两颗牙齿,嘴唇上的伤口也一直在流血,但却好像丝毫也感受不到疼痛。
他环顾一下众人,长叹一声:“对不起了各位,你们听到了也看到了,那些官兵随时可能再回来,从这一刻起,我就必须开始逃命了。
这里只能交给你们了。
” “章夫子,多保重啊。
”人们纷纷说。
夫子是人们对有修为的长门修士的敬称。
他简要地再把一些熬药的注意事项向义工们说明了一下,然后回过身来看着安星眠:“我们认识多久了?” “两三年?三四年?四五年?大概吧。
”安星眠笑容可掬。
“这么长时间,你居然一直瞒着我,如果不是今天这件事,我还会以为你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有钱人家少爷,没想到你的武学造诣那么深。
”章浩歌说着,倒是并没有什么埋怨的语气。
“我从来没有说过我不会揍人啊,”安星眠依旧微笑着说,“只是当年第一次认识的时候,你一看到我的穿着打扮就自己认定我不会罢了,就像这里的各位大爷们,没一个能认出来我是一个长门僧的。
” 所有人都哄笑起来,章浩歌也笑了:“你不只是嘴上不说而已,每次遇到什么重活,你就会装出一副累得要死要活的样子。
” “这你可冤枉我了,我并没有装,我也确实没什么大力气,关节技法靠的是巧劲而不是蛮力,”安星眠说得很诚恳,“这种大锅熬药一类的活儿,确实非我所长,肯定远不如多睡点觉舒服。
” “所以你的名字真是起得好,安星眠,安心眠,安心睡觉才是你的最大愿望,”章浩歌说着,向众人微微鞠躬,“抱歉,我们必须得走了。
” “稍等一下,我还有另外一件事。
”安星眠摆摆手。
然后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他径直走向了远处的一个流浪汉。
那是一个头发都掉光了的老流浪汉,虽然没有感染霍乱,但由于年迈体衰,根本帮不上什么忙,所以一直只是远远地躲在阴凉的地方打瞌睡而已。
安星眠居然走向了他,人们不禁都很好奇。
不少人认得这个老流浪汉,他在城北已经待了好几年了,以乞讨为生,性子怪癖,几乎不和旁人说话,谁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来历。
奇怪的是,老流浪汉一看到安星眠走向他,就显得十分惊恐,抱着怀里一个又脏又破的包袱,把身子缩成一团。
安星眠在他面前蹲下来:“我注意你好几天了,从我和章夫子来到这里的时候,你就有意躲得远远的,而且经常偷偷打量我们。
今天,当刚才那几个当兵的说出‘在国境内全力逮捕所有的长门僧,一个也不能跑’的时候,你的身子剧烈地震颤了一下,而且马上就把你的包袱抱得紧紧的。
为什么?长门僧有什么让你害怕的,抓捕长门僧又有什么让你害怕的?你到底是什么人?” 老流浪汉浑身发抖,浑浊的目光中充满了惊惧。
他突然一跃而起,抱着包袱想要逃跑,但身体实在太过老迈,跑了两步就摔倒在地。
安星眠站起身来,跟了过去:“你别害怕,我并不是要对你怎么样,不过是好奇心发作想问问罢了。
如果你实在不想说,那就算了,谁都会有不愿提及的过去。
” 他伸出手,打算把对方扶起来,老流浪汉却显得更加害怕,甚至顾不上站起来,用两只手在地上爬行着,力图躲得稍远一点。
而他的嘴里也发出奇怪的嗬嗬声,就像是野兽在呼吸。
他忽然大声号叫起来,声音嘶哑而凄厉,令人听了心里发毛。
“不能怪我!不能怪我!”他拼命地大喊道,“不能怪我啊,须弥子那么厉害,我出手也救不了他们!真的不能怪我啊!” “不能怪你什么?”安星眠急忙问,“你要救谁?须弥子又是谁?” 老流浪汉没有回答,这一番剧烈的挣扎和喊叫,再加上内心的极度恐惧,让他的生命之弦终于无法再支撑下去。
他的双眼慢慢失去了神采,身子软软地趴在地上,嘴里最后含混不清地喊了一声“不能怪我”,然后就不动了。
安星眠和章浩歌面面相觑,心里都有无数疑团在翻搅。
最后安星眠走上前去,先探了探老流浪汉的鼻息,摇摇头表示此人已经断气,然后从他怀里扯出一直被他死死抱住的破包袱。
包袱里除了一两件破旧的衣服和几枚乞讨来的铜锱之外,还有一块木牌。
这是一块非常陈旧的木牌,颜色已经开始发暗,但上面的字迹依然勉强可辨:“云中僧院李翰”。
“这个人……曾经也是一个长门僧啊。
”安星眠搔了搔头皮。
真正经过千百年还能流传下来的,不过寥寥几个,天驱、天罗、辰月、长门就是其中名气最大的几个。
相比较而言,天驱、天罗和辰月都有着较为严密的组织形式,而长门却极为松散。
确切地说,长门修会只是一个称谓,并不代表一个特定的组织,没有任何人曾经成为长门修会的总的领袖,没有人拥有号令天下长门僧的权力。
但长门还是根据信仰的不同分为许多宗派。
这是因为虽然长门的智慧都来自于最初的觉者所撰写的《长门经》,但不同的人对于《长门经》也有着不同的解读和阐释,于是慢慢形成了各种支派。
任何一个信仰了《长门经》的人,只要愿意跟随着某位导师进行认真刻苦的修行,就可以被称作长门僧,他们可以一直跟随着导师修行,也可以在学有所成后选择单独修行。
当他所属的宗派有号召信徒为宗派出力的需求时,他可以自愿参加,但不会受到强迫。
除此之外,也有很多信徒愿意和其他长门僧一起修行,互相交流心得,于是慢慢形成了许多修士们集中修行的地方,被称为僧院。
老流浪汉所留下来的木牌上写着的“云中僧院”,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那里大多数的修士都属于同一个支派,一个名叫“天藏宗”的支派。
“也就是说,这个老流浪汉其实是天藏宗的一员?”安星眠问。
“也未见得,并不是所有在云中僧院修行的人都属于天藏宗,只是这种可能性比较大而已。
”章浩歌说。
“天藏宗和我们天灵宗有什么不同呢?”安星眠又问,“长门的宗派实在太多了,搅得人昏头涨脑的。
上一次法会的时候倒是有天藏宗的人参加,不过他们好像也没怎么说话。
” “只是对《长门经》的部分阐释不同,并没有太大的根本区别,当然了,也许他们有什么秘密的体验,那就不是别派人能了解的了,”章浩歌说,“我和天藏宗倒是交往颇多,甚至于连他们门派内的联络暗号都知道,不过说到内部的秘密,恐怕他们是不会告诉我的。
不过说起来,好像前些日子他们有几位门人不见了,谁也不知道去了哪儿……别管他们了,还是想想我们该怎么办吧。
” 说话的时候,两人坐在一辆宽大的马车里,由两匹宛州名马拉着,正在慢慢驶离青石城。
他们当然不会继续留在那里,因为离开的六名官兵随时可能带着更多的人马回来抓捕他们。
只是接下来该去往何处,两人心里都还没有数,因为对长门僧的抓捕整个国境内都在进行,要找到一个不被追捕的所在,除非是去往异族的领地。
“实在不行我们就扮成行商,逃到瀚州去和蛮子打交道,或者到宁州羽人的地盘里去吃素也行,”安星眠看来浑不在意,“只要有钱,去哪儿都行。
” 章浩歌苦笑一声:“这世上有很多事情都是花钱解决不了的。
不过以你的穿着打扮,以你的钱财,只要自己不说出来,旁人是不可能看出你是一个长门僧的。
” 安星眠嘿嘿一乐:“那可不是,几年前我们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打死也不肯相信我能做一个长门僧,更加不愿意做我的老师。
当我提出付给你一千金铢作学费的时候,你的一张脸都变绿了……说真的,你后来是怎么改变主意又决定收下我的?” “拿金钱去诱惑长门僧,你也算是登峰造极了,”章浩歌回想起往事,嘴角也慢慢浮现出一丝笑容,“不过后来我想,如果能往一个锦衣玉食的富家子弟心里种下追求真道的种子,也算是修行的一种体验和收获吧。
” “那你觉得现在有收获了吗?”安星眠问。
“老实说,收获不算太大,”章浩歌说,“他对我倒是很尊重,可是到现在为止,我甚至没有办法劝说他穿上苦行的衣服,反而总是被他的歪理绕进去。
” “这哪儿是歪理?”安星眠哂然一笑,“我觉得我说的一点没错,在清心寡欲中追求真道有什么难的?能够在花花世界中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又不迷失自我,能够在尘世凡歌中体会到生命的真谛,那才叫真正坚定的信仰呢。
” “我辩不过你,不和你多说这个,”章浩歌摆摆手,“不管怎么说,你毕竟是个很聪明的弟子,对《长门经》的理解也确实很深入,人品更是相当端正,这一点我很喜欢。
只是如果我死了,希望你还能继续这样的信仰,不要轻言放弃。
” “有这么严重么?怎么就开始想生死的事情了?”安星眠侧过头看着他。
“这件事情不简单啊,”章浩歌眉头紧皱,“从来没有发生过长门僧被驱逐追捕的事情,从来没有过。
我们从来只是一群自我修行的人,即便为百姓带去福祉,也大多是一些基本的生产技巧;我们收集知识,却从来不传播任何可能带有危险性的东西。
我想不到有什么理由皇帝要对付我们。
” “是啊,就在几个月之前,皇帝不还一直心仪长门,甚至还弄了具长门僧的不朽法身去膜拜么,结果还被烧掉了,”安星眠说,“突然之间转性,实在有些费解,难道有人借此搬弄是非了?” 章浩歌没有回答,而是陷入了沉思中。
恰巧这时,马车停了下来,车夫掀开车厢前的帘子,探头进来问:“前面就是官道的岔路口了,咱们到底去哪儿啊?” 安星眠还没答话,章浩歌忽然开口说:“劳驾,我们去南淮城。
” “去南淮城干什么?”马车继续行进后,安星眠问。
“我想去求见宛州总督,向他陈说利害,请他去劝说皇帝收回圣旨。
我曾经替他的儿子治过麻风病,他应该会至少听我把话说完。
”章浩歌说。
“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啊,”安星眠皱起眉头,“你不但会被抓起来,而且会被当成是长门僧的头儿——虽然我们都知道长门僧没有头儿——关起来,甚至杀掉,用来杀一儆百,警告百姓们不许窝藏帮助长门僧。
别说替他的儿子治病,就算你救了他全家,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用你的脑袋换他的官帽。
千万别动这种荒唐念头了,皇帝要消灭长门就让他消灭,你跟着我去瀚州,我们可以开一个牧场……” “那样做的话,我就不配做一个夫子了,”章浩歌没有生气,仍然轻言细语地说,“我不能眼睁睁看着长门走向毁灭,我需要做出自己的努力,不管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 “任何代价的付出都得换来回报才算是值得,”安星眠说,“可你这样做明摆着是飞蛾扑火。
现在早已经不是当年乱世分封的时代了,如果你运气好碰到一个明事理的国主,或许还能帮你去和皇帝劝说两句。
如今的东陆都是宏靖皇帝一个人的,宛州总督不过是他养的一条狗,一条狗向着主人吠叫可是要被打断腿的。
” “我承认你说得有道理,”章浩歌平静地说,“但我必须要迈出这一步。
有我这第一个,也许以后就会有更多的人站出来为长门说话,为了这种不可磨灭的信仰说话。
这并不是什么虚妄的组织和无谓的头衔,这是我们的信仰,越是被践踏就越要挣扎着站起来的信仰。
” 安星眠无话可说了。
他向后一仰,躺在车板上,缓缓闭上双眼:“那就随你的便吧……我要睡觉了。
” 但他很快又睁开眼睛:“还有一个问题,李翰遗言里提到的须弥子是什么人?” “我从未听说过,这或许是个江湖人物吧,我对江湖中事不是很了解。
”章浩歌回答。
安星眠重新闭上眼睛。
这次是真的以闪电般的速度睡着了。
青石城距离南淮并不远,几天后的下午,马车驶入了南淮城门。
这是东陆最为繁华的城市,甚至超过了万年帝都天启,历史上曾经是多个盘踞宛州的重要公国的都城。
这里商业发达,人居兴旺,无数富豪定居于此,享受着夜夜笙歌的金粉生活。
长门僧通常情况下都会远避城市,多行走于山野荒郊,章浩歌也仅仅是在替总督的儿子治病时到过南淮一次。
但安星眠显然对南淮十分熟悉,一进城就指挥着车夫赶车去往城西。
“城西有南淮,不,是整个宛州最好的客栈怀南居,我好久没在那里住过了。
”安星眠半闭着眼睛,一脸怀恋。
“我记得我们有约定,你跟着我修行的时候,住哪里由我说了算,”章浩歌说,“我们随便找一处能避雨的屋檐,就可以将就一晚了,明天我就去求见总督,你可以继续去你想要去的瀚州……” “现在到处都在抓长门僧,你住在屋檐下,是唯恐别人认不出你么?”安星眠懒洋洋地说,“人人都知道长门僧持守苦修,人人都知道长门僧一文不名,所以我们住在怀南居才是绝对安全的,因为谁都想不到。
你难道不想活到明天去见总督么?” 章浩歌想了一会儿,勉强点点头:“好吧。
就这一晚上。
” 于是两人住进了怀南居。
这的确是南淮城最好的一家客栈,装饰华贵而不俗气,光是大堂里挂的名家字画,据说每幅就价值好几百金铢。
晚餐的时候,安星眠点了一桌子的好菜,以免住这样的好客栈吃得却过于简朴引人怀疑,但他实质上只挑了几样做法精致的名菜吃,其余的大鱼大肉一概不动。
章浩歌心事重重,并没有阻止他花钱叫那么多菜,甚至对他偷偷贿赂伙计把茶水换成酒的恶劣行径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自己只吃了两个馒头和几片青菜。
“平时和我待在一起的时候,你还能和我一起箪食瓢饮,从来不挑剔半点饮食,看上去蛮像那么回事,这会儿你才真正有点有钱人的做派了,不是贵的你不吃。
”章浩歌看着桌上那些几乎动都没动的碗碟,难免有些心疼。
“人生苦短,对酒当歌。
再说你又说错了,我吃的是‘好的’,而不是贵的,南淮城街头巷尾一样能找到只花几个铜锱就能吃到的好货,”安星眠优雅地放下筷子,“好啦,饭也吃完了,我们出去走走吧。
” “你要去哪儿?”章浩歌看着安星眠打开房门。
“不是我,是我们,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安星眠说,“也许今晚就是我们最后相聚的日子了,你能不能少点说教,陪你的弟子聊聊闲话?” 这番话说出来居然颇有些伤感,纵然章浩歌一向心清如水,生死临别的关头,也难免受到一些感染。
他迟疑了一阵,终于还是点了点头。
两人踱出了怀南居的大门,安星眠领着章浩歌一路向东而行。
大约走出两条街后,章浩歌开始生疑:“你不像是随便走走的架势,倒像是要带我去哪里。
” “没错,我要带你来的就是这里。
”安星眠伸手一指。
前方是南淮城颇有名气的戏院“梨生院”,平时总有各种各样的演出,有时候是唱戏的,有时候是表演杂耍的,一般都是宛州各地的名角名班,普通的草台班子是混不进去的。
长门僧以苦修锻炼自己的精神,从来不会去观看这样的娱乐表演,但章浩歌却似乎已经领会到了安星眠的用意。
他的脸色变得有点难看,但又掺杂了一丝喜悦:“她今晚会在这里表演,是么?我就知道,你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有办法了解她的行踪。
” “我当然很想见她,但这一趟却并不是为了我自己,”安星眠的笑容有些忧郁,“送死之前,你总该见一见自己的妹妹,留下点临终遗言什么的吧?” 章浩歌有些感动,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算是明白你为什么那么痛快就跟着我到南淮城来了,原来是早就知道秋雁班这些日子会在这里表演,谢谢你。
不过我还是那句话,你应该收收心才是。
” “长门僧可是不禁婚娶的,你活了四十岁还没娶媳妇是你自己的事儿,我为什么要重蹈覆辙?”安星眠拍拍章浩歌的肩膀。
“因为你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很稳重,却始终难以做到内心的安宁,恋爱这种事会大大拖累你的修行。
”章浩歌说。
“内心的安宁……那可不是恋爱、婚娶这样的事情就能够影响的。
”安星眠的笑容消失了,但也没再多说。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了戏院门口。
安星眠掏出两枚银毫买了门票,一起走进去。
今夜表演的是宛南知名的杂耍班子秋雁班,一向以擅长各种高难度的杂技与超卓的驯兽技艺而闻名。
此刻演出已经进行到中段,戏台上凌空拉起一根细长的绳索,一个红衣女郎手里撑着一把伞,正在这细细的绳索上行走,并不时做出一些金鸡独立之类的高难度动作,引得观众们一阵阵惊呼。
这位女郎看年纪约莫十八九岁,容颜俏丽,眉目如画,细看和章浩歌的脸型并没有半点相似。
更何况章浩歌多年苦修,一张脸已经粗糙苍老如五十岁,倒像是这位女郎的父亲了。
“幸好她没有跟着你一起去做个长门僧,”安星眠感叹着,“那可真是暴殄天物啊。
” “用词不当。
”章浩歌说。
两人从进入戏院之后,目光就没有离开过那位红衣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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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京是个随遇而安的人,穿书后努力避开炮灰必死结局,不去招惹主角受,安静地做个圈中天菜Alpha。 书中主角受是个万人迷omega,他家境贫寒,却自强不息,拥有美貌金手指,心中唯有事业。他的信息素引无数大佬竞折腰,越爱越疯狂,各种强制爱,诸如抢劫资源、火烧恐吓、车祸意外、强行标记一路相爱相杀。 但荣京没看完,不知道这是篇反杀文,这位主角受是个超疯的美强惨。 有一日他被万人迷的信息素熏晕,一个/
有这么一个奸妃,她把持朝政,残害忠良,秽乱后宫,惹得朝野沸腾,人神共愤。 最后当然被主角一刀两断,大快人心。 袁萝好死不死,穿成了这个作天作地堪比苏妲己的奸妃。 醒来的第一个念头,是洗白自己。 但是 狗腿一:娘娘,弹劾您的朱御史全家已经被我们屠灭,连他家阿猫阿狗小鸡小鸭都没放过 狗腿二:娘娘,东海王安排勾引皇上的小贱人已经毁容,就是东海王不太好对付,我们准备下毒。 狗腿三:娘娘,敌人收到咱/
末世生存两年,在如愿为自己儿子报仇后,童瑶意外来到了历史上的大清朝,成为康熙皇帝的贵妃佟佳氏。 没有求生欲的童瑶对这锦衣玉食的生活提不起任何兴趣,宫斗是什么?没兴趣!皇帝的宠爱又是什么?能吃吗? 直到见到原身的养子后童瑶爆发了,谁敢动老娘的儿子?不就是宫斗?谁怕谁啊!不斗的你们哭爹喊娘,你们不知道老娘的厉害。至于皇帝的宠爱?分分钟手到擒来。 童瑶:儿子在手,天下我有,至于宫斗和男人,那不过/
褚珀穿进一篇修仙文里,成了百般虐待男主的炮灰小师姐,好巧不巧,她穿书后一睁眼,正好是将男主踩在脚下欺辱的剧情。 面前的宴师弟一脸恭顺,乖巧听话,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小师姐让往东,就绝不往西。 旁白里的宴师弟血腥暴力,睚眦必报,满脑袋都是屏蔽词。 穿书即面临谋杀的褚珀QAQ:好和谐一师弟,她玩不起 褚珀决定改邪归正,重新做人!她不能一下子性情大变,她要一点一点悄悄变好,然后惊艳所有人。 * 只/
褚晴高三最后悔的事,就是身为学渣,跟学神戚未晨他谈了恋爱,导致整个上半学期都被逼着学习 忍了半年,她终于提了分手,结果下一秒双双穿到23年后,跟刚满18岁的儿子成了同班同学 嗯,儿子是他们俩亲生的 褚晴看着眼前五分像自己、五分像戚未晨的少年,崩溃了 更崩溃的是儿子随她,也是学渣 更更崩溃的是,两个人在几次考试都倒数后,被戚未晨强押着开始补课,学不好就挨罚的那种 一连被罚多次,学渣儿子愤而反/
女主角是商户之女,重生之后,为了躲过前世厄运,不择手段千方百计想要嫁给本文男主裴石安。裴石安是国公府长子,增经少年卿相,名动京城,十六岁时却背负污名,远走西南。裴君子瑞方,律己正身,终还是载在了小表妹的手上,被迫娶她为妻。身世之困,父子君臣,随着小表妹这个小福妻的强行到来,男主角的人生也就此改变。本文女主重生,但没有多少金手指,非爽文。写男女情爱,痴云腻雨,也写父子君臣,相爱相杀。借用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