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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就是从这么一个典故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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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爱朋友,爱胡闹。
我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因为伙食问题跟食堂里的大师傅卯上了,我记得我点了一份红烧猪耳朵,他却坚持要给我一份清炖兔子肉,要说这两者虽然都是哺乳动物,味道可差得有点远,大庭广众之下,大师傅和我,就这么吵起来了,我的优势是嗓子,又清脆又响亮,说话速度飞快,一分钟能嚼下一百个字,一亮开来满堂安静,大家一边吃一边乐,跟听说书似的,但是我的劣势在于,我tmd太矮了。
大师傅人家可一米八几,配一身烟熏火燎出来的肥肉,往那里一摆,跟座山似的,不用说话,就光居高临下瞪着我,眼看就能盼到我口水干,脖子肿,一头栽倒,人事不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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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洞察了这一大盘局势之后,我毅然放下了饭盒,紧了紧我的鞋,腾地一声---站上了自助餐台,把我的身高,硬生生拔成了两米出头,直追姚明而去---问你怕不怕? 过了好几年,我总算大了,人前人后,偶尔也有人赞我是个淑女,那时候我就一头冷汗,追忆往事,心想,幸好我当时没穿裙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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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头冷汗之余,我又想,当时我可真年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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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年轻才会不计较功利的后果,去做疯狂而充满乐趣的事。
不考虑意义,也不顾及结果,爱人人都说不值得爱的人,去人人都说太危险的地方,放开身心,只为遭遇。
激情或伤害,体验,而不计算。
这就是南美的生活,以及她行为的准则。
我们无法企及,模仿,因为她是不死的神狐,实现我这个卑微凡人的梦想。
在狐传里,白弃是我很意外的一个收获,因为我本身并不喜欢在故事里讲爱情,恰恰是他和南美那一笔带过的爱情,让许多读者向我呼吁,让他们在一起啦,希望他们有好的结局啊,好浪漫啊,诸如此类,简直大出我意料之外。
仔细想想,原来白弃是所有女孩子梦中的完美男人,他强大而温柔,慷慨而细致,无条件付出,无条件容忍,却有最坚强的神经和气度,最重要的是,他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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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很帅啊。
你我都知道这样的人不存在于世上,因此,他是狐。
狐传结束,关于狐的故事,却在延续,也许永远不会结束,因为,我和你们,想必都已经把他们深深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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