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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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难(1/3)

我是一只树妖,生于漫天飞雪的十二月,浮珑山颠。

我在时间里漂流了成千上万年,无数的人在我的生命里来来去去,有些人我永远记不住,有些人,永远忘不了。

我在浮珑山上跟花草鸟兽做过伴,也在人世间跟各样的人类或妖怪经历过悲喜苦乐我当过那个懵懵懂懂的小侍女,也当过那个风光无限的老板娘;我恨过人,也被人恨过;我爱过人,也被人爱过。

身为一只不老也不死的妖怪,我大概是活得太长了,长得没有办法去总结自己的生命,而我又这么懒,懒得去捡回遗忘的过往。

所以,就这样吧,尽量快乐地活着。

过去不能追回,未来不可掌控,索性将每个今天视如珍宝。

这样就够了。

这样简单的想法,在我结婚之后,更加明确深刻。

不过,关于结婚这件事,我至今都还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不真实感。

飞机在云层里微微颠簸,我转过头,看身旁那个酣睡到流口水的男人,他的脸孔还是那么出众,放到哪里都不会被淹没半点光彩,哪怕是在这一脸憨容的睡眠下。

千百年的时光,没有在他的容颜上留下任何不良的痕迹,我想,这并不是时间太眷顾他,而是他太藐视时间。

这个男人,藐视了太多东西,冒犯他的妖魔,阻挠他的障碍,威吓他的危险,甚至他身为东海龙族应当遵守的&ldquo规矩&rdquo。

从我认识敖炽的那天起,我就没有见过任何可以凌驾于它之上的事物,和人。

哪怕他在一场对战中输了,输掉的也只是那一场仗,不是他这个人,那颗倔强高傲的头,是必然不肯低下的。

我自认为没有他那么强硬霸气,但,我也从不肯轻易低下我的头。

讨厌一个人,往往是因为彼此太相似;喜欢一个人,往往也是因为太相似。

我&ldquo讨厌&rdquo了敖炽上千年,曾经,我是那么讨厌他把我抓到无望海时,那不可一世的姿态;讨厌他在我万念俱灰要放弃生命的时候逼我在痛到骨髓的时光活下来;讨厌他像个老太婆一样唠叨我,管束我,要我学习各样我毫无兴趣的法术;讨厌他孜孜不倦地学人类的样子,每年都要送我一枚戒指。

而我最讨厌的是,他曾在我的生命里突然消失了二十年,为了他身为东海龙族所应承的&ldquo责任&rdquo,在完全没有告知我,甚至是故意欺瞒的情况下。

那一年,他故意说了那过分的话,怒极的我,让他立刻滚。

他第一次这么听话,真的滚了。

一滚就是二十年,只留给我一个怎么也扔不掉,时刻栓在我手腕上的赤金纹龙平安扣。

我一定是在人界混得太久了,连自己的思维行动都被人界那些俗气的道理影响了&mdash&mdash见面又嫌,不见又念。

真真是应了这俗话,我竟开始了一场近二十年的寻找,我不停地走,不停地找,但他,就像蒸发在这个世界了,不留给我半点蛛丝马迹。

我走得有些累了,于是在一座不打眼的城市里,开了一家叫&ldquo不停&rdquo的小店,卖甜品,而光顾我的,除了人类,还有妖怪。

他们不是来找我的麻烦,相反,是来寻求我的帮助。

可我觉得,我并没有为他们提供什么了不起的帮助,大不了是为他们沏上一杯先苦后甘的浮生茶,听他们将完一个故事而已。

我从不认为他们会感谢我,因为我根本不认为自己那些微不足道的举动值得被感谢或者记住。

但到了最后,当我遇到了真正的敌人,身陷困境,危在旦夕的时候,这些妖怪们,竟不约而同来到我身边,拼了全力要保我周全。

关于当年那场突如其来的劫数,我己经不太记得细节了,也从不跟人说起,无非是一场妒忌与一场执念惹出来的祸事。

但,又应了&ldquo因祸得福&rdquo这样的俗话,那个滚了二十年的男人,在我生命受到最严峻威胁的关头毫无预兆地回到了我的面前。

于是我才知道了,这又是一个俗气得像八点档肥皂剧一样的故事。

离开我二十年,有苦衷,因为他是东海龙族,有守卫时间之轴,拯救地球的重任,他是把命都交出去的奥特曼,要与一切破坏人类和平的怪兽殊死搏斗。

他故意惹我生气,只因为他怕自己永远回不来,如果真的这样,那么,让我憎恨他总比思念他好,起码,我不会惦记一个讨厌的人太久。

连所谓的&ldquo苦心&rdquo,都这么单细胞跟孩子气,这就是我讨厌了那么久的男人。

但最后的最后,这个在东海龙族里出了名的孽龙敖炽,跟我这个从浮珑山上下来的树妖老板娘,结了婚,在我们相识过后的第N个圣诞节时。

我至今还记得,敖炽向我求婚时,我们的对话&mdash&mdash 我:给我三个理由。

他:第一,除了我没人要你了。

第二,除了你也没人能要我了。

第三,我爱你。

于是,不停甜品店的老板娘找到了可以停下来的地方。

于是,不停甜品店的老板娘,关了店门,洗手作羹汤,嫁做它人妇。

我知道,有人把我开店的这段经历,我泡的那杯叫做浮生的茶,还有那些光顾我的妖怪客人们的事迹,包括敖炽跟我经历过的那场浩劫,写成了一本叫做《浮生物语》的小说,听说销量还不错,我还打算有时间去拜访一下该书的作者,感谢她把我写得那么貌美如花,爱财如命。

敖炽吵着要跟我一起去,他张牙舞爪地抱怨,说作者把他的英明神武描写得不太充足,他要去抗议并威胁,要作者要么修改原文,要么重新写个续集,把他当作绝对男主角对待,让所有人黯然失色的那种style! 我真怕有一天他被人当成神经病抓走。

这般唯我独尊的自大心态,只怕是生生世世也休想改变了。

粗略地算一算,我们结婚已近两年。

在我不做老板娘的这段时间,我们俩几乎走遍了地球上的每一个国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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