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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1/3)

得了公孙谌的分析,许多多没有冒进,而是驱人前去试探。

他则是打算带人回去,准备查查出事的地方。

毕竟杂宝阁遗失的东西还算是重要,不能轻易而论。

与许多多等人告别后,便只剩下公孙谌颜如玉与荀尚平等三人。

作为纵观全文,只差了个结局的颜如玉来说,在“现世”比在“过去”得用多。

于他而言,这些讯息不过是信手拈来,哪怕他的记忆模糊,在思索之下仍然是能记起全部,就好像他只是在潜意识内将原本记住的内容掀开。

在意识到现在的时间点后,颜如玉压下穿梭时间的怪异感,决定至少撑过大典再做准备。

公孙谌和荀尚平原就是要回北玄大陆,只不过能飞跃大陆与大陆屏障的仙兽尤其少,每月只有两次往返,不巧他们错过了昨日的仙兽,只能再等十四日。

他们便在旁的仙居住下了。

他们抵达的那日,公孙谌似有所感紧急闭关了,只留下颜如玉和荀尚平相处。

荀尚平:? “他对你这样上心,怎可能就这么丢给我?” 他果然是和公孙谌相交甚久的朋友,早就知道公孙谌皮子底下可不是纯善性子。

就这样把明显上心的人放到一旁去闭关打坐,不是他的习惯。

颜如玉默默捞起左边的长袍袖口,露出了那定居在上臂的漆黑镯子。

荀尚平盯着那玩意许久,长吐了口气,“他连这东西都给了你。

” 白大佬和黑大佬给的镯子各有不同,但颜如玉感觉本质是相似的东西。

见荀尚平知道来源,便问他是何物。

荀尚平:“这是公孙世家的秘法,怎么做的我也不知,但是做出来后就依据个人的不同而形式不同,但都是庇护的上好宝物。

只是向来这东西,公孙家的人都会赠予亲近或道侣,尤其道侣为多,所以也常是他们家的定情之物。

” 他边说边看着颜如玉,目光灼灼,显然是要看出个究竟来。

颜如玉:“……”他别开脑袋。

别看我了大哥,你的眼神过于炽热了。

荀尚平回头看着身后紧闭的屋门,哪怕已经设下阵法,却还是隐隐能感觉到其中的波动,看来菩提瀑布这一行,公孙谌收获甚大,不日就能突破了。

荀尚平再看那颜如玉,停下对话后的他捧着灵果正在啃,靠在窗边晃着脚,怡然自得地看着外面的景致。

这里乃是供修仙者落脚的居所,自然是比外头的客栈要轻灵三分,庭院中的草木精灵蕴含着灵气,吞吐间有着淡淡的白气。

一只小小精灵顺着颜如玉的袖口爬出来,扑闪着小翅膀高高兴兴地落在了他的手指上。

颜如玉见之,也露出欢喜来,小心捧着那花精,同它说话。

那模样可是完全自在。

荀尚平:“你不是被公孙抢来的吗?怎如此淡定?” 他犹记得失踪了两日的公孙谌出现时,怀中就横抱着昏迷的颜如玉。

他问那少年是从何而来,公孙便答“抢来的”,那时可把荀尚平和许多多吓得够呛。

公孙谌不爱开玩笑。

他待荀尚平,也确实不曾撒过谎。

他说抢来的,那便是真抢来的。

颜如玉总算露出个愁容来,“你打得过大佬吗?” 荀尚平:“……打不过。

” 颜如玉:“那你问了也没得用。

” 荀尚平翻了个大白眼。

颜如玉一路走来,入夜歇息照旧能进入乱葬岗。

而那通往水面墓葬的岸边小路,也仍是在的。

只是他在岸边再看不到那具巨大的茧子,只隐隐约约还是能感觉到他和白大佬之间的联系。

他原以为白大佬是寄居在他梦境,如此看来和时间也是有关。

颜如玉不是不着急被掠来现世,只是甫一出现在此间,发现剧情刚要迎来第一个大高潮,他当即变了想法只道来得好。

颜如玉除了要救白大佬之外,却也是要改变黑大佬的剧情! 他想到这里,把果核收起来,捧着小花精主动去寻荀尚平,“你和大佬认识多年,你觉得公孙世家如何?” 荀尚平:“人才辈出。

” 这话倒是没错,公孙世家独占鳌头已有几千年,可如今还有公孙谌这般的人物,自是气运加身,连绵不绝的征兆。

活跃在北玄大陆的仙尊中,十之二三都独出公孙世家,便足以看出底蕴深厚。

“你与公孙是怎么认识的?”荀尚平好奇地说道。

前脚公孙谌刚拒绝了与蓝岚的联姻,后脚便带回来这么个好看的人,实在是让荀尚平不得不多思多虑。

颜如玉慢吞吞地说道:“在灵气风暴中。

” 荀尚平惊叫道:“牡华天宗那次?” 颜如玉哪里知道公孙谌那次进灵气风暴压根不是误入,闻言好奇,“他是在牡华天宗入的灵气风暴?” 荀尚平:“他在那秘境不知山处见了灵气风暴,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

我还当他是为了什么,原是看到了你。

”他喃喃自语,心中却有惊疑。

他原本猜测公孙谌去牡华天宗除了退婚还另有他意,结果这“意”应在了颜如玉身上? 颜如玉拢着小花精的手下意识合住,微愣之中更有几丝疑虑,“我原以为他会答应婚事。

” 荀尚平笑道:“他冷情冷性,你对他还是不够了解。

” 颜如玉淡淡地说道:“既是冷情冷性,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他何须拒绝?”若说了解,世上无人比他更加了解《风起云涌》里的公孙谌,在那些更新不够吃的日子里,他翻来覆去将小说看了多少遍? 相隔十几年,他记住那些剧情尚且吃力,可重新回忆起公孙谌,那性格鲜明跃然纸上,却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忘却。

正是因为不在意,所以公孙谌会答应。

是牡华天宗的蓝岚也好,是宣明阁的红岚也罢,无关紧要,便没有所谓。

荀尚平微愣,重新打量起颜如玉。

他倒没有那种瞧不上凡人的做派,只是觉得这寿命不同,无法长久,所以甚少与普通人来往。

便是修士也是人,有心有肝,有情有义,虽他现在还没到岁数,却也已经体会到这种漫漫长久的感觉了。

他忽而说道:“我与公孙相交甚久,但他实乃奇才。

我如今不过是化精境,他已经一脚踏入魂了。

” 常人入筑基需十年,化精需百年,如荀尚平这等单金灵根,以短短近三十岁踏化精,已经是世人罕见。

可放到素日里被津津乐道的天才,在公孙谌的光辉下只会被掩盖。

此方世间,如公孙谌这等不到三十,便一脚踏入魂的好根骨从未有之! 公孙谌只要在一日,世人就需得被他的奇迹牢牢压住脊背,再未有复起之日。

荀尚平:“待回了公孙世家,不出三月内,他必定突破,届时必有大典。

” 颜如玉敛眉,荀尚平说得不错。

且境界与境界之中,也有不同。

别看素白公孙谌在不知山处和一堆仙尊斗得那么凶狠,但他与漆黑公孙谌的实力之前大差不差,也便意味着公孙谌的修为确实未破入魂。

将踏入魂的境界,却能够相斗无数仙尊,这便是主角的魅力。

其才堪称罕有。

他突破入魂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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