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阿轩,把那些柴劈了之后,去挑几担水来。
”一个娇脆的声音呼道。
“哦,我知道了。
”回答的是一个身材极为高大的年轻人,头发犹如野草之根一般短而硬,竖在头皮上,有些乱蓬蓬之感。
那年轻人的皮肤倒极为白皙,脸上却有一丝异样的红润,也许是因为太阳光线太过强烈的原因,但他似乎有一种悠然自得之感。
这里是一处农家小院,四周都以五尺高的木桩并排围拢成墙。
木桩一截钉进土里,埋入四尺,地面五尺,惟留一道出入的大门。
大门两边的木桩极高,地面之上高达一丈有余,更做了一个活门,看上去一切还算考究。
院子不是很大,有一座三进的木构房子,顶棚以棕叶、茅草之类的东西盖着,在木构房子的左边,有一篱笆围成的圈,里面是几头养得很肥的猪,还有几只鸡在院中的草地上悠闲觅食。
被唤作阿轩的年轻人正在劈一堆粗木,并将之架成一堆一堆的,看样子极为认真卖力。
不过,看他抡动斧头的样子,以及劈成的一大堆柴片,就知道他的力气极大。
“芸妹,今晚多做一些饭菜,会有十几个客人来。
”一个极为雄壮也极为英俊的小伙子推开大院的木门,快步小跑进入了院中,但没有瞧阿轩一眼,径直向后院行去。
那是做饭的地方,由两个大树杈吊着两个大鼎罐,更有几个蒸饭的大木桶。
这是“有邑族”族人的饮食之处,而这个进来之人,乃是“有邑族”年轻人中有些声望的化三。
“阿三呀,是什么客人?”一位中年妇女自木屋中探出头来问道。
“原来花婶也在呀,这客人我也不太清楚,大概是与高阳氏有关吧,反正族长说可能有大事发生,到时候就知道了。
” 阿轩他本不是“有邑族”之人,他是在三个多月前被族长狩猎时捡回来的。
对于这里的生活,阿轩其实很快就适应了,族人对他也都很友善,因为只要是长老和族长说的话以及决定的事,族人都不会反对,也就不把阿轩当外人看了,因此阿轩很快融入了族人的生活中,只是他的来历仍是族人的一个不解之谜,而这个谜团惟有阿轩自己才清楚。
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身分和过去,但他的这种隐瞒并没有什么恶意。
有邑族比他过去的部落似乎先进了很多,有许多东西都值得他去学习,比如牛车之类。
是以,阿轩才会隐姓埋名,留在这里,但他没有一刻忘记过去,没有一刻忘记对自己一往情深的爱人。
每当夜深之时,他总会对着天空,对着月亮想着那善良而美丽的爱人。
三个多月了,有侨族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那群关心他的人们又怎么样了呢? 阿轩正是三个月前被巨蛇吞入腹中的轩辕。
他的存活,可谓是一个奇迹,一个了不起的奇迹。
可轩辕没有丝毫的欢喜之情,因为在他恢复知觉之后,才蓦然发现自己往日所修习的先天真气全被一股神秘的力量封在丹田深处,而他不管用何种方式,都无法冲开那股力量的封锁,现在惟一能用的,只有他那天生具备的神力,虽然这力量已经足够资格成为一个优秀的猎人,但却无法成为一个高手,而他更不知道自己的部落在何方,不知道他思念的爱人究竟距他有多远。
轩辕的心在痛,心痛不是因为无法动用真气,而是心痛雁菲菲最后那句声嘶力竭的一声凄喊。
轩辕每当忆及此处,他的心就开始痛,于是他只有忘情地投入这个陌生的族中,忘情地干活、干活……惟有这样,他才会少一些时间去想那些让他揪心的事情。
原来,轩辕那日被巨蛇吞入腹中之时,双手握紧了含沙神剑,灵台一直保持着一片空明,直到他的含沙神剑被巨蛇喉口的软骨所嵌住之时,他才感到巨蛇腹中的巨大压力,只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更有一股股异样的液体包裹着他,使之浑身燥热难当。
轩辕完全无法感受到巨蛇体外的剧烈震荡,在蛇腹之中平静如死,一共也只出现过两次震荡,那是他刚滑入蛇腹不久产生的。
轩辕也不知支撑了多久,他感觉到自己的呼吸越来越难以畅通,那怪异的粘液更使他燥热得快要爆炸,他脑海之中浮现出许许多多的人,包括母亲…… 在轩辕感觉快要死去之时,竟想到了歧伯,那个暗中教他练气和指点了他数月武功的怪老头。
虽然他没想到歧伯的武功竟是如此之高,但却记起了在他被巨蛇吞入口中前歧伯所讲的那一段话。
“苍天之气,清静则意志活,顺之则阳气固,虽有贼邪弗能害也,此因时之序,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
味厚者为阴,薄者阴之阳;气厚者为阳,薄者阳之阴。
味厚则泄,薄则通,气薄则发泄,厚则发热。
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
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 正当轩辕身处生死关头之时,这段话竟如一盏明灯,使他欣喜若狂。
恍惚中,他记起当初歧伯教他练气之时也曾讲解过这一类型的文字,而以他对先天真气的掌握和了解,并不难明白这一段话的意思。
只是他当时在蛇口之中没心情去思考,此刻偶然间想起,又身处这特殊的环境中,竟霍然顿悟。
“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味厚则泄,薄则通,气薄则发泄,厚则发热……”轩辕意念至此,体内那几欲爆烈的气机立刻顺意而动,阴阳两分,走上下两窍,那种澎湃的感觉立去。
至此,轩辕完全明白了歧伯的意思,更深悟那段话的精妙所在。
“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
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轩辕依据这一番道理,加之往日练气的经验,他很快便理顺了体内的真气,更不断地生出一缕缕真气,在体内进行自给自足,进入龟息之状。
体外的压力顿减,那怪异的粘液似也无法对其造成任何损害,但轩辕的灵台始终保持一片清明,意念未止,惟感巨蛇体内一片死寂,根本不知道巨蛇已在剧痛之下,自一条地下水道飞速远行,通向黄河,疾行数千里之远。
当轩辕的灵台达到最清明之时,脑海之中竟似乎将巨蛇体内的五脏六腑全印了进去,虽然他什么也看不见,但那感觉告诉他,他此刻是在蛇喉之中那块横起的软骨下,而蛇喉之大,足可容下他的躯体。
轩辕自是不想在蛇腹之中长呆下去,当他完全可以控制体内真气之时,便开始试探着拔下那嵌在软骨中的剑。
后来他成功了,但一股液体将他冲入了巨蛇的食道,更有一股吸力将他拖得更深。
这是轩辕没有想到的变故,差点使他体内真气走岔,幸亏他定力极好,终于记起手中的含沙神剑。
神剑挥过之处,巨蛇食道尽裂,这一刻轩辕可以感到巨蛇在剧烈地翻腾。
当然,他管不了这么多,只知道破坏,将巨蛇的五脏六腑全都破坏无遗。
就在轩辕大感快意之时,他的躯体突然触到了一团烈火一般的东西,这似乎是一个充盈着巨大能量的容器,散射着无与伦比的生机。
轩辕体内的真气与之一触之时,竟散得无影无踪,他骇得肝胆俱裂,暗叫吾命休矣。
黑暗之中,他根本就看不到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巨蛇顺着黄河一直东下,后来蹿入一条地下暗河,奔行了三天,足足行了两千多里,但在地下暗河之中却被卡在狭窄的河道中间,且因巨蛇体内的五脏六腑被轩辕以含沙神剑破坏无遗,已是强弩之末,早已无力挣扎。
若在平时,巨蛇肯定是无法被卡住的。
轩辕在巨蛇腹中三日有余,却未死去,他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总之,他心里明白自己并没有死。
虽然他体内的真气早就被那团如烈火般的东西激得荡然无存,可是那烈火般的东西似乎将无限生机注入了他的体内,让他不惧蛇腹中缺氧的威胁,以及那致命的压力与化肤的液体,但轩辕真的感到饿了。
已数天未进粒食之人,自然是极为饥饿的,轩辕勉力移动手脚,竟触摸到那团火热的东西。
其物并不大,入手温软,但却有一股生机和力量自手心传入体内,四通八达,使之精神大振,轩辕心中的惊讶是无与伦比的,他无法想象这顶多只有拳头般大小的东西,竟具有如此魔力,不仅仅激散了他体内的真气,更支持着他的生命,心想至此,轩辕心头一动:“若是吞掉这东西,会不会永远支持着我的生机呢?” 在强烈的好奇心和难忍的饥饿驱使下,轩辕最终摘下了这拳头大的东西吞进了腹中,一入喉,立即化作数股火热的甘流直通四肢百骸,轩辕只感无数股力量向丹田汇聚,犹如百川汇入大海一般。
轩辕大喜,借着浑身充盈的无限生机和力量奋力挥剑直向蛇腹之外乱刺。
巨蛇此刻真是连半点活命的机会也没有了,但却拼尽余力挣扎,最终仍然无法脱开卡住躯体的河道。
轩辕的剑刺穿了蛇身外皮,却再也破不出去,因为剑尖已顶在石壁上,反而让水渗入蛇腹中。
轩辕大惊,也骇异莫名,当他伸手自巨蛇腹部打开的血洞摸出时,立即明白了此刻巨蛇身陷水洞之中,他知道,要想逃生,惟有自蛇口爬出。
此刻轩辕浑身犹如置身于一个熔炉之中煎熬,虽然浑身是力,但也痛苦莫名,当他心头仍有一丝灵志时,奋力向蛇口爬去。
也不知道费了多少时间和花了多少力气,他终于以含沙神剑割开了已僵死的巨蛇之口,落入了地下河水中,然后只有一阵飘流碰撞的感觉和几乎快要爆炸的热力在冲击着他的每一寸肌肤。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他终于失去了知觉。
轩辕再次醒来时,已经置身于有邑族中,浑身似乎没有一点力气,头脑中一片混沌。
当他有了意识之时,明白这些人要将他充作奴隶,而且还拿走了他身上仅存的两件物品——含沙神剑和血如意。
同时他发现自己的头发已经半根不剩,后来又来了一个老者,想出了一个折衷之策,让轩辕以神剑和血如意换取自由。
轩辕当时根本没有丝毫力气,更遑论反抗了,只好同意,以待恢复力气后,再将之夺回。
当有邑族中人问及轩辕的过去之时,轩辕只是说记不起过去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记得别人叫他阿轩。
后来那老者向他施展异术,其实轩辕当时一直都处于清醒状态,所以那老者也被骗了。
这一点连轩辕都无法理解,不过他估计可能与自己在蛇腹中所吞服的东西有关吧。
的确,事实上轩辕猜得没错,在巨蛇腹中,他所食的正是鬼三谋求了二十年都未获得的龙丹,而轩辕却鬼使神差地吞服了。
龙丹乃至阳之物,一旦融入轩辕体内,立时使其万邪不侵,那老者的异术自然无法奏效,这秘密除深知龙丹底细的人知道外,轩辕和有邑族之人当然无法明白。
轩辕服食龙丹的过程只怕连鬼三和歧富也没有料到,因为连鬼三和歧富那等级别的高手都绝不敢直接口服龙丹,因为龙丹之中所藏的巨大生机和热力会使一个人的经脉爆裂,那种热力会生成一股强劲无匹的气劲由体内向外冲击皮肤,又岂是人力所能承受的? 要知道,那巨蛇至少也有数千年的修行,方成龙身。
龙丹乃是聚天地之灵气所成,这小小的一颗龙丹可以完全支撑着那条庞大躯体的全部生机,而人的躯体却是小得可怜,岂能容纳这般强烈的生机?所谓物极必反,正如将一水缸水装在水缸里则没事,但全倒进一个小杯中,则会尽数溢出。
而轩辕所遭遇的正是这种劫难,但他却活下来了,这可谓是天意。
即使是鬼三吞服龙丹后,若无外界力量相辅也惟有死路一条。
轩辕巧就巧在他落身于水道曲折无比的地下河中,自蛇腹中出来后顺水流淌,在河道之中四处碰撞,每撞一次,体内的劲气就外泄一些,又置身冰寒的水流之中,使得轩辕侥幸活了下来,但最终还是因龙丹的能量散发全身经脉,将往日所修练的先天真气全都封锁。
那龙丹的生机和火劲也全都锁于丹田之中,无法运用。
因为轩辕不能控制这股外来力量,所幸他天生神力,在有邑族中休息几天后,便可以干活了,恢复体力的速度极快。
于是,轩辕就在有邑族中做一些不重要的杂活、粗活,他在干活的同时,又不忘学习有邑族中的先进技术,更不断修习歧伯所传的练气心法,以图一点点地激活存于丹田中的那团外来真气。
同时,他私下打听这里距有侨族究竟有多远,但是大多数人根本没听说过有侨族这样一个部落,只有少数老者似乎听说过有这么一个部落的存在,但具体在哪里却一点也不知道,即使偶尔有人知道,也只说距此相隔数千里之遥,听得轩辕直皱眉头,这就像是在说神话一般。
但轩辕知道,这里离自己的家园至少有千里之遥,虽然他懂得看星星辨路,知道有侨族所在的方位,但这么遥远的路程,又打消了他立刻返回家园的念头,即使要返回家园,至少也得等功力尽复之后,因此,轩辕便安心地住在了有邑族。
轩辕正在后院用着晚餐,他虽然在族中算是自由人,属于族中的一员,但却只能同妇孺等级,特别是在有客人前来的时候,只有族中的勇士们才可以与长老、族长、客人们一起吃饭,是以轩辕只好留在这个院中做一些烧火打杂的事情。
客人来时,一般都在客厅中,那是一个以石头砌成的大殿,也极为气派,连屋顶都是以石梁搭起,然后以木板夹缝,上面再盖一层厚达五尺的黄土,并向两边稍稍倾斜。
顶上的黄土在建造时以水浇湿,待干燥时就会结成一大块板,连雨水都无法渗入其中。
客厅的大门高有二丈有余,宽六尺,更有几扇一丈见方的活动窗,夏天可全都打开通风,冬日便紧紧关闭,那也是族中惟一值得人们骄傲的建筑,因为它花费了五年时间才建成。
一般来说,当有重要客人前来“有邑族”时,都会在宴会之后举行野火会,轩辕来到族中已有三个月了,却未曾参加过一次野火会,因为在这三个月中没有什么重要的客人需要调动全族人的热情。
不过,今天前来“有邑族”的客人十分重要,因为族长在下午就已宣告今晚会举行野火会,可以让族中的男女们尽情欢舞。
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消息,特别是年轻人,因为在这个晚会上,所有的年轻人都可向自己喜欢的人示爱,可以在这一晚与相爱的人结为夫妇……总之,这是一个极为受欢迎的夜晚。
“阿轩,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是大佬找来的白月光替身。 清晨,大佬结束了晨练,在窗边抽着事后烟,迷离地看着我:你不是他。 我内心疯狂点头。 中午,大佬带我去他名下的商场逛街,逛到一半白月光来电,他不顾我的颜面转身就走,只留下我,和保镖手里拎着的几十个大牌纸袋。 傍晚,大佬开着游艇,在夕阳下的海面上思念心爱的人,看也不看我一眼,而我孤零零地坐在豪华的船舱里,独享82年的老酒,尝着刚捞上来的极品大龙虾,啊,这是孤独的味道/
这一片校区有两大传说。 一是附中校霸裴允,一挑十毫发无损的事迹流传甚广。 二是三中校草秦昼,家境贫寒,体弱多病,一学期有半学期请病假。 高二开学的时候,裴允转学了,两大传说成了同桌。 刚开始,同班同学都害怕裴允欺负校草,后来,他们眼睁睁看着裴允不知哪来的自信,非要教秦昼学习。 秦昼:你的月考才考了250分。 裴允:分数并不能衡量一切,我要传授给你的是人生经验。 *** 裴允在高二那年被安排/
高能山大王 VS 书院小才女 美人书生被逐出皇城,因缘巧合上山为匪,留了一把乱糟糟的大胡子,打下一片赫赫威名,做了统领十八座匪寨的东夷山君,还在这一年早春,绑了一皇城书院来的贵人,不多不少,刚好十六位宫学女公子,他不要财不要色,唯独定下一番古怪的赎人规矩 缘分就从这里开始,青山绿水,匪气盎然。 【一句话简介:仗剑走书院,匪气怼天地,宠友宠妻宠兄弟。】 男主能文能武能撩妹,三分恣意,七分情深/
元素潮汐的低谷渐渐远去,上古精灵的光辉也消逝隐退。 人类王国开始崛起,前有豺狼人围堵,后有兽人回归。 在这个风起云涌的大时代,所有的种族都在奋起拼搏,一个又一个新兴种族开始登上这片舞台。 面对这个大争之世,苏伦带着《帝国崛起》辅助系统来到了这个波澜壮阔的时代。 /
在系统的逼迫下,夏安战战兢兢的艹着种?马文男主角该有的人设,在修真界打脸逆袭,手撕天才修二代,各种妹子收进宫的搞天搞地的种马生涯。短短几百年内就成了渡劫期大佬,成了修真界万年以来绝无仅有的一个传说。 可是系统还嫌他做的不够好,居然逼他跟后宫的那些女修酱酱酿酿! 眼看贞操就要不保,夏安终于实在忍不了了,手撕了系统,然后发现他居然又穿了回来。 再然后,华夏娱乐圈跟玄学圈多了一个惹不起的大佬。 /
相貌平平小弱受穿越进一本狗血生子里,化身成了光芒四射的明星。 穿越第一天他进错了总裁的房间。 蒋苗揉着腰:这不是言情狗血文的套路吗?怎么现在耽美也搞这一套了!好在男人不能生孩子,不然再给我弄个带球跑的剧情。 一个月后,他发现自己怀孕了。 蒋苗: /